AI assistant
Beijing Roborock Technology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Jun 30, 2025
58203_rns_2025-06-30_d36046dc-91ca-47b3-badc-d756254866c1.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57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324,892 股。
2、归属股票来源: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54.26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9,369.1616 万股的 0.58%。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 148.8935 万股。
3、授予价格:166.04 元/股。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价格调整为 56.43 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不超过 206 人,包括公 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管理骨干人员、技术骨干 和业务骨干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归属期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25%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25%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25% |
| 第四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25%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3 | 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10.0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 | 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14.00%。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5 | 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18.00%。 |
| 第四个归属期 | 2026 | 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22.00%。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 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公司的个人绩效考核每年在年中 和年末各实施一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A、B 三档,若激励对象当年的 两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有一次为 B,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计划归属
份额不得归属;除此外,其他考核结果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拟归属份 额可全部归属。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本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 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 行。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
3、2023 年 6 月 5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 年 6 月 22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5、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核查意见。
7、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 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向 206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54.2615 万股限制 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调整后) |
授予数量 (调整后) |
授予人数 |
|---|---|---|---|
| 2023年6月21日 | 56.43元/股 | 148.8935万股 | 206人 |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 归属 批次 |
归属日期 | 归属价格 (调整后) (元/股) |
归属 数量 (股) |
归属 人数 (人) |
归属后限制 性股票剩余 数量(股) |
取消归属的数量及 原因 |
因分红送转导 致授予价格/授 予数量的调整 情况 |
|---|---|---|---|---|---|---|---|
| 第一 个归 属期 |
2024年8月 13日 |
80.07 | 250,522 | 193 | 756,001 | 12 名激励对象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 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55,524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由公司作废。 1名激励对象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未达到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要求,其 当期拟归属的 1,478 股限制性股 票全部不得归属, 由公司作废。 |
公司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 2023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及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 授予价格调整 为80.07元/股; 公司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及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 授予数量调整 为106.3525 万 股。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 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24,892 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8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 划》《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 期。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条件。 |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归属条件。 |
|||
|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求。 |
|||
|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 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 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 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归属期 2023 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0%。 第二个 归属期 2024 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00%。 第三个 2025 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662,871.64万元,2024年公司营 业收入为1,194,470.72万元,营 业收入增长率为80.20%,满足 不低于14%的要求,业绩指标符 合归属条件要求。 |
|||
| 归属期 | 对应考 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 归属期 |
2023 | 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0%。 |
||
| 第二个 归属期 |
2024 | 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00%。 |
||
| 第三个 | 2025 | 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
| 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00%。 第四个 归属期 2026 以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
|
|---|---|
|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 份数量。公司的个人绩效考核每年在年中和年末各实施一 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A、B三档,若激励对象当 年的两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有一次为B,则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当年计划归属份额不得归属;除此外,其他考核 结果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拟归属份额可全部归 属。” |
1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不得归属;2名激 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不达标,不得归属;其余180 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达标,拟归属股份可全部 归属。 |
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合计 180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324,892 股。本 次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74,316 股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8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24,892 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1 日。
(二)归属人数:180 人。
(三)归属数量:324,892 股。
(四)归属价格(调整后):56.43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六)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调整后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 (股) |
调整后本次 归属限制性 股票数量 (股) |
本次归属数 量占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 量的比例 |
|---|---|---|---|---|---|
| 管理骨干人员、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人 | 1,299,573 | 324,892 | 25.00% |
员(180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均累计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2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调整后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调整后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因离职导致 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12 名激励对象以及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导致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 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180名激励对象进行了 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180 名激励对象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四)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