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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Relpow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Aug 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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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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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相关资料,对控 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0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 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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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章程》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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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刘东 赵宇 孙玉玲

20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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