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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Relpow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ug 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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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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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0-05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 年10 月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 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11 月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其他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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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 年11 月6 日至2018 年11 月15 日,公司通过于公 司公示栏张贴激励对象名单的方式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位予以公示。2018 年11 月1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四)2018 年11 月21 日,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18 年11 月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18 年12 月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106 名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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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 24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股份的 上市日期为2018 年12 月28 日。

(七)2019 年8 月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9 年12 月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发表了审核意见。

(九)2020 年8 月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65,580,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发 布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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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

分红:P=P0-V

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5.44-0.05=5.39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9.29-0.05=9.24元/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 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事项发表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 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对调整事项发表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规定,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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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实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意见书;

  •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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