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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Relpow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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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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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宇)
本人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6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切实地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6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 4 次,亲自出席会议 4 次,本年度召开股东会 3 次,均全部列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审议 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 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 情形。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 出科学、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 2016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的独立意见:
1、本人在2016 年6 月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合伙)担任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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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在2016 年8 月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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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免去李建新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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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在2016 年12 月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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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在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 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予以审查。同时认真听取管理 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人员 变动,利用所学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 委员会专业职能。
四、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证监会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 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增加对公司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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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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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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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在公司的规范运作、重大运营决策等方面建 言献策。2017 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 要求,一如既往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 习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宇)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