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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Relpow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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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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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屹)
本人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 年度本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3 次,本人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准时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列席3 次股东大会, 没有任何一次会议缺席。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 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的独立意见:
1、本人在2016 年6 月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合伙)担任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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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在2016 年8 月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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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免去李建新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本人在2016 年12 月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 对《关于在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 势,参与公司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 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 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在公司的规范运作、重大运营决策等方面建言献 策。2017 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一如既往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对公司 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屹)
2017 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