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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Relpow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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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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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应敏)

本人作为北京新雷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 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审慎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6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共召开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股 东大会。

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都能够做到会前充分阅读、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 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并就议案涉及的内容与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的独立意见:

1、本人在2016 年6 月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合伙)担任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董事意见。

  • 2、本人在2016 年8 月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

  • 对《关于免去李建新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 3、本人在2016 年12 月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

  • 对《关于在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积极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参与日常工作,认真审核 了公司定期报告、年度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等情况,参与了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6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16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 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余应敏)

2017 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