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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Relpow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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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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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中汇会鉴[2021]16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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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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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1]1625号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其中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 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雷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新雷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 送并公开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新雷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相关规定对新雷能公司于2020 年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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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雷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12 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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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 的内部控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现将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 制目标的过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 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日 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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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西安市新雷能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西格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新雷能科技 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 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等。
( 1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制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 范围和决策机制,从而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为公司日常运营提供专业 性意见,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
( 2 )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 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了研发中心、总工办、销售部、制造中心、 质保部、财务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物业部等职能部门。目前公司内部组织 结构设置完善合理,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的需要,各中心依据公司的各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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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规定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 标的实现。
( 3 )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指定专职人员对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 设计、执行情况及有效性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并定期对控制缺陷 改进情况进行跟进,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 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
( 4 )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 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 5 )资金管理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 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 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 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 的结算程序。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和银行对账,确保货币资金 账面余额与实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 处。
( 6 )采购与付款管理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加强对材料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和应付货款的管 理,杜绝不规范行为的发生,确保采购与付款业务正常运行,公司制订了《采购 和供方控制程序》、《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的采购业 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合格供应商有严格的准入评审,采购有不相容岗位的分离设 置,在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授权管理、供应商选择、采购方式选择、采购价 格确定、采购比价管理、采购合同签订、验收、付款、会计处理、定期与供应商 对账、供应商定期评审等环节,严格按制度及程序办理。
( 7 )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客户信用管理制度》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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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保证营销系统正常运作,规范应收账款管理,保证货款安全。公司根据对市 场行情的调查,结合上年度的销售情况,合理规划年度销售目标,并制定销售政 策、激励措施、信用政策等达成战略管理目标。财务部及时确认销售收入,每月 对账,制定应收账款报告及应收账款明细表,确保货款的及时收回,及控制应收 账款资金占用风险。
( 8 )资产管理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资产管理 体系,健全了资产管理业务岗位责任制,对资产购置、验收、保管、清查、处置 等主要环节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的验收、 入库、出库、保管进行明确的规范,做到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定期组织人员进 行存货的盘点,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固 定资产的采购由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或根据公司决议通过的投资计划采购,申 购及采购需要按照制度逐级审批。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盘点差异分析原 因,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日常执行中能遵循有 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公司在资产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 9 )子公司管理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子公司的董 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担任;公司各职能部门从 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对口管理。子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其重大事项须按照相关规定 上报公司审核后方可执行,确保了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 10 )对外投资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 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投资的 类型和权限、决策程序、实施与管理等。公司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 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都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 11 )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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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对象、担保 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及风险管理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报 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 12 )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制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的程序、需进行披露的关联交易项目等进行了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13 )信息披露管理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司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部信息传递顺畅、及时,对外能 够按照监管要求较好地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与投资者、监管部门、 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互动。此外,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了知情人的保密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 14 )募集资金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报告、管理和 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 、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 销售与收款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等方面。上 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 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相关制 度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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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 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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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在同时适用时指标应用采取 孰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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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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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 3%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3% 但小于 5% ,则认定为重要缺 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 3%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3% 但小于 5% ,则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5%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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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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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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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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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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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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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战略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战略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战略目标为重大缺陷。
( 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建立健全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 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增强风险防范意 识,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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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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