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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Relpow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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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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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的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财政部于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 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 年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对的 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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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刘东 赵宇 孙玉玲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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