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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Dec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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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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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1-08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杨振华先生

被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14,764,30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00%)的控股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之杨振华先生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公司股票可能出 现被动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或 法院认可的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913,1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94 %。

杨振华先生与王守言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本公告日,鉴于杨振华先生目前全部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院冻结 114,764,289 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封 20 股,轮候冻结 77,473,100 股),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除本次被动 减持计划外,如果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持有的公 司其他股份亦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股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通知,可能因股票质押事宜发生被动减持情形,现将有关情况提示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435,273,808 股。公司控股股东之杨振华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量
(股)
无限售流通
股数量(股)
司法冻结股数(股)
杨振华 114,764,309 8.00% 90,264,309 24,500,000 114,764,3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银河证券采取司法手段回收债权,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处置该部分质押的股份。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首发后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及上 市公司利润分配所送红股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7,91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94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 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或法 院认可的其他合法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一)控股股东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所做与股份变动有关承 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董监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杨振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控股股东作为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方所做与股 份变动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发行结束后, 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止本报告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杨振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杨振华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2、鉴于杨振华先生目前全部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冻结 114,764,289 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封 20 股,轮候冻结 77,473,100 股),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 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除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外, 如果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持有的公司其他股份亦 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股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杨振华先生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5、公司将督促相关方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减持计划, 也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 1、杨振华先生出具的《被动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