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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Dec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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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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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1-08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曹忻军先生 被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55,527,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87%)的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之曹忻军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或法院认可的其 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645,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

曹忻军先生与杨振华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 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控股股东债权人减持意向等 多方面因素影响,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除本次被动 减持计划外,如果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持有的公 司其他股份亦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股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月6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曹忻军先生通知,可能因股票质押事宜发生被动减持 情形,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435,273,808 股。公司控股股东之曹忻军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限售股数量
(股)
无限售流通
股数量(股)
司法冻结股数
(股)
曹忻军 55,527,600 3.87% 55,527,600 0 55,527,57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曹忻军先生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发生 违约。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首发后非公开发行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645,687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95%)。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内 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或 法院认可的其他合法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一)控股股东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所做与股份变动有关 承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董监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曹忻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控股股东作为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方所做与 股份变动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发行结束后, 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曹忻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曹忻军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2、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控股股东债权人减持意 向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 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除本次 被动减持计划外,如果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持有 的公司其他股份亦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股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曹忻军先生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曹忻军先生出具的《被动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