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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9

Apr 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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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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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9-02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68,339,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5.6634%)的控股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拟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69%。(其中,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

截至本公告日,鉴于上述四位控股股东仍有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股份合计 338,961,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165%,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 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69%。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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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一)股东的名称

  • 1、杨振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2、曹忻军: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3、陈洪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

  • 4、王守言:公司控股股东。

  •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435,273,808 股。上述四位控股股东持有公 司股份明细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量
(股)
无限售流通
股数量(股)
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司法冻结股
数(股)
解除冻结股
数(股)
杨振华 190,812,084 13.29% 143,109,063 47,703,021 3.32% 173,353,464 17,458,620
曹忻军 78,321,100 5.46% 58,740,825 19,580,275 1.36% 74,036,770 4,284,330
陈洪顺 59,653,750 4.16% 44,740,312 14,913,438 1.04% 55,627,310 4,026,440
王守言 39,552,666 2.76% 29,664,499 9,888,167 0.69% 35,944,026 3,608,640
持股合
368,339,600 25.6634% 276,254,699 92,084,901 6.42% 338,961,570 29,378,03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解决股东资金需求,降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

  •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首发后非公开发行股份。

  •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00,000 股,占

  • 公司总股本的 2.7869%。

  •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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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一)上述四位控股股东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所做与股份变 动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董监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日,上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上述四位控股股东作为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方 所做与股份变动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发行结束后, 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截止本报告日,上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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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中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是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鉴于上述四位控股股东目前仍有部分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因此本次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 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四位控股股东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 先生共同签署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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