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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Nov 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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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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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7-09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一致行动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 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当前 股价走势的合理判断,四位控股股东之下属控股公司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先 后于2017 年7 月18 日、11 月8 日、11 月9 日和11 月2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分别增持公司股份1,229,800 股、5,200 股、 36,400 股和728,629 股,该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0,029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1393%。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公司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2017 年5 月2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 (四人同为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会议上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四位一致行动人拟与 舟山飞利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拟定 5 亿元人民币。本次设立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运作思路为:根据自有 资金或借贷资金增持飞利信股份,预计6 个月之内增持飞利信股份200 万股。投 资控股公司的设立将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业整合服务,搭建起扶 持、投资小型科技类公司的培育平台,对并购对象进行培育管理,在并购对象达 到各方约定的并购条件时,由上市公司对并购对象进行收购。这种设计消除了上 市公司并购前期的项目风险,更好地保护了上市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利用资源 优势及各种相关金融工具放大投资能力,推动投资控股公司收购或参股符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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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战略发展的具有独一无二核心竞争力优势的相关项目,加速上市公司的产业 整合,丰富上市公司的产业链条,实现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17 年6 月21 日,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设立手续,详情 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FELW28

2、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丰慧中路7 号新材料创业大厦10 层北侧办公1010

4、法定代表人: 杨振华

5、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6、营业期限: 2017 年6 月21 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经济贸易 咨询;企业策划;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计算 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 业性演出);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 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 估报告等文字资料);会议服务;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房地产信息咨 询;翻译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 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从事商业经纪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公司控股股东与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 言先生直接持有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0%股权;并通过舟山飞利信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2.57%股权,合计持有飞 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2.5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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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明细

序号 股东
名称
增持
方式
增持时间 交易均价
(元/股)
增持股数
(股)
增持股份占公司
股份的比例
1 飞利信
投资控
股有限
公司
集中
竞价
2017.7.18 8.13 1,229,800 0.0857%
2 2017.11.8 8.35 5,200 0.0004%
3 2017.11.9 8.41 36,400 0.0025%
4 2017.11.20 7.72 728,629 0.0508%
-- 合 计 -- -- 7.98 2,000,029 0.1393%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 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得减持相应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公司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本次增持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股份的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股份的比例
杨振华 190,812,084 13.2945% 190,812,084 13.2945%
曹忻军 78,321,100 5.4569% 78,321,100 5.4569%
陈洪顺 59,653,750 4.1563% 59,653,750 4.1563%
王守言 39,552,666 2.7558% 39,552,666 2.7558%
飞利信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 - 2,000,029 0.1393%
合计 368,339,600 25.6634% 370,339,629 25.8027%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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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变动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5、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飞利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公

  • 司股票的告知函;

  •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 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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