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Jun 30, 2016

55289_rns_2016-06-30_cf7b777f-3e2f-40d3-80ed-06f8bc93a10d.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飞利信 股票代码: 3002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杨振华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0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曹忻军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0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陈洪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0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王守言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0 层

股权变动性质: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引起的股权稀释、减持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华先 生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杨振华先生与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 王守言先生同为一致行动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权益披露要求:投 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因曹忻军先生、 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近期均存在股份被稀释及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特签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二、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 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飞利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 13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
公司、飞利信、上市公司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杨振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姓名:曹忻军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姓名:陈洪顺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姓名:王守言

性别:男

国籍:中国,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为一致行动人

(一)杨振华

姓名 杨振华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曹忻军

姓名 曹忻军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三)陈洪顺

姓名 陈洪顺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四)王守言

姓名 王守言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已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公司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12 年 2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 守言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为 33,68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0.10%。

自上市以来,公司实施完成了四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不断增加。

同时,自 2014 年至今,公司先后成功实施了两次重大资产重组:(1)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 12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下发《关 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2 号),核准公司向宁波东蓝商 贸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 22,408,517 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10,670,731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2015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2)2015 年重大 资产重组:2015 年 12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才泓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811 号),核准公司向才泓冰等交易对方发行 90,396,398 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24,500 万元。截止目前,上述两 次重大资产重组均已实施完毕,虽然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了部分配套融资新股认 购,但整体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仍不断被稀释。

近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减持 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382,85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7% 。

自上市至今,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变动比例为 13.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持股比例变动外,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其在 飞利信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 15 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飞利信股份382,85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7%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2 年 2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 守言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 33,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0%。自上市以来, 公司实施完成了四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不断增加。同时,自 2014 年至今,公司先后成功实施了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不断被稀释。近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 份,减持后,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7% 。自上市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持股变动比例为 13.43%,详情如下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明细表》 所示: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明细表
股权
登记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持股
数量(股)
总股本(股) 合计持
股比例
总股本
变动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数量变动原因
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
2012/2/1 16,690,000 7,720,000 5,470,000 3,800,000 33,680,000 84,000,000 40.10% 上市首日 未变动
2013/6/25 25,035,000 11,580,000 8,205,000 5,700,000 50,520,000 126,000,000 40.10%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14/6/13 50,070,000 23,160,000 16,410,000 11,400,000 101,040,000 252,000,000 40.10%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15/1/9 50,070,000 23,160,000 16,410,000 11,400,000 101,040,000 274,408,517 36.82%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支付部分上市
未变动
2015/5/8 100,140,000 46,320,000 32,820,000 22,800,000 202,080,000 548,817,034 36.82% 2014 年度权益分派
2015/5/28 107,156,042 46,560,550 35,826,875 23,601,833 213,145,300 570,207,405 37.38%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新股上市,信息
披露义务人参与认购了部分新股
2015/9/23 214,312,084 93,121,100 71,653,750 47,203,666 426,290,600 1,140,414,810 37.38%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16/1/11 214,312,084 93,121,100 71,653,750 47,203,666 426,290,600 1,230,811,208 34.63%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股
份支付部分上市
未变动
2016/4/27 214,312,084 93,121,100 71,653,750 47,203,666 426,290,600 1,435,273,808 29.70%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
套融资新股上市
未变动
2016/6/8 202,392,084 93,121,100 71,653,750 47,203,666 414,370,600 1,435,273,808 28.87%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13 200,812,084 93,121,100 71,653,750 46,103,666 411,690,600 1,435,273,808 28.68%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14 200,812,084 93,121,100 71,653,750 44,963,666 410,550,600 1,435,273,808 28.60%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15 200,812,084 91,121,100 71,653,750 44,963,666 408,550,600 1,435,273,808 28.46%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16 200,812,084 88,121,100 71,653,750 44,963,666 405,550,600 1,435,273,808 28.26%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17 200,812,084 83,121,100 71,653,750 44,064,666 399,651,600 1,435,273,808 27.84%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27 200,812,084 83,121,100 65,653,750 44,064,666 393,651,600 1,435,273,808 27.43%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28 200,812,084 78,321,100 65,653,750 44,064,666 388,851,600 1,435,273,808 27.09%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2016/6/29 200,812,084 78,321,100 59,653,750 44,064,666 382,851,600 1,435,273,808 26.67% 未变动 大宗交易减持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如下:

姓名 限售股份 无限售流通股份
杨振华 持有限售股份160,734,063股,其中
87,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40,078,021股
曹忻军 持有限售股份69,840,825股,其中
46,32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8,480,275股
陈洪顺 持有限售股份53,740,312股,其中
41,52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5,913,438股
王守言 持有限售股份35,402,749股,其中
17,965,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8,661,917股
合计 合计持有限售股份319,717,949股,其
中192,805,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63,133,651股

除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 6 个月内,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买卖飞利信股票的情形,详情如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份
占总股本
备注
杨振华 大宗交易 2016 年6 月8 日 10.9 11,920,000 0.83% 减持公告于2016 年6 月14
日披露;杨振华先生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于2016 年6
月22 日披露。
大宗交易 2016 年6 月13 日 10.9 1,580,000 0.11%
王守言 大宗交易 2016 年6 月13 日 10.87 1,100,000 0.08%
大宗交易 2016年6月14日 10.08 1,140,000 0.08% 减持公告于2016 年6 月28
日披露;陈洪顺先生持股比
例被稀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于2016 年4 月29 日披
露。
曹忻军 大宗交易 2016年6月15日 11.14 2,000,000 0.14%
大宗交易 2016年6月16日 10.81 3,000,000 0.21%
大宗交易 2016年6月17日 10.9 5,000,000 0.35%
王守言 大宗交易 2016年6月17日 9.98 899,000 0.06%
陈洪顺 大宗交易 2016年6月27日 12.95 6,000,000 0.42%
曹忻军 大宗交易 2016年6月28日 12.77 4,800,000 0.33%
陈洪顺 大宗交易 2016年6月29日 12.46 6,000,000 0.42%
合计 -- -- 43,439,000
3.03%
上述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披露网站均为巨潮
资讯网。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 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飞利信董事会办公室

  • 2、联系人:许莉

  • 3、联系电话:010-62053775

  •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

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

日期:2016 年 06 月 30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在地
北京市
股票简称 飞利信 股票代码 300287
信息披露义务
人姓名
杨振华、曹忻军
陈洪顺、王守言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
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因公司在首发上市之后成功实施了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股份被
稀释、大宗交易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流通A股
33,680,000股
(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
40.10%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 流通A股
合计减持股份数量:43,439,000 股
变动比例:13.43%
(此变动比例为自公
司股票首发至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比例,其中杨振华先生持股比例变
动5.88%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洪顺先生持股比例被稀释至5%以下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6年6月28日之前的减持公告已经披
露。)
合计持股数量:382,851,600股
持股比例:26.67%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 否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稿)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杨振华 曹忻军 陈洪顺 王守言

签字:

2016 年 06 月 30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