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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4
Jan 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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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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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飞利信
- 股票代码: 300287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15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15楼
持股变动j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4 年1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贝I]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 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外,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 的真实・ I'l、准确性、完整Il,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释义. | .…… 4 .……,二, 5 |
|---|---|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8 |
|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
|
| 9 ……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
| 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情况 11琦 .. 1 |
|
.……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2 |
|
第七节备查文件. .……,.…… |
|
……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1 |
目录
第一节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 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飞利信: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公司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徐旭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号码: 100000000036786 (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持续经营
一
税务登记证号码: 310115710929869
股东名称: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湖南 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15楼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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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5%的情况。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股票价格变动,致使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飞 利信的市值占资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被动超过10%,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银河行业 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需要在十个交易日内将 投资占比进行调整。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 持或继续减持飞利信股份的可能,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贝Ii的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结构产生影响。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14年1月7日本次股 份减持前,持有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6600002 股,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5. 238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4年1月8日通过深交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份 320002 股,减持均价为 38. 97 元。本次减持股份后,截 2014 年1月8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银河行业优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飞利信公司股份 6280000 股,占飞利信公 司股份总额的4.9841%,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在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情况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 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木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己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 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 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I、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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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
| 股票简称 | 飞利信 | 股票代码 | 300287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上海市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15 楼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増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口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口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否 √ 是口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 √ 控制人 |
是口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其他 |
协议转让 $\sqrt{ }$ $\Box$ $\Box$ 赠与 $\Box$ $\Box$ |
$\Box$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口 $\Box$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 6,600,002 | 持股比例: 5.2381% | |
|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320,002 后, 信息披露义变动后数量: 6, 280, 000 |
变动比例: | 0.2540% 变动后比例: 4.9841%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减持 |
否 口 是 √ |
||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
否 √ |
| 市公司股票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 |||||
| 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 | 是 口 | 否口 | |||
| 际控制人减持 | |||||
| 时是否存在侵 | |||||
| 害上市公司和 | |||||
| 股东权益的问 | |||||
| 题 | |||||
| 控股股东或实 | 是 | $\Box$ | 否 | П | |
| 际控制人减持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时是否存在未 | |||||
| 清偿其对公司 | |||||
| 的负债,未解除 | |||||
| 公司为其负债 | |||||
| 提供的担保,或 | |||||
| 者损害公司利 | |||||
| 益的其他情形 | |||||
| 本次权益变动 | 是 口 | 否 口 | |||
| 是否需取得批 | |||||
| 准 | |||||
| 是否已得到批 | 是口 | 否 □ | |||
| 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各名称 蒸_东 '』七足、,、二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
-'哺笼卜 旅有若
签字:
日期: 2014 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