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Apr 26, 2017
55289_rns_2017-04-26_12fa799f-f00b-49ad-9662-1879c089f652.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112 x 1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026
2017 年 04 月
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世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 管人员 ) 邓世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总收入(元) | 352,313,544.96 | 314,407,427.23 |
12.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164,882.80 | 51,268,411.19 |
36.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69,262,490.48 | 49,837,436.41 |
38.98% |
|
| 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637,352.70 | -150,911,819.11 |
85.6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4 |
25.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4 |
25.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 | 1.72% |
-0.45%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 减 | |||
| 总资产(元) | 6,602,387,021.10 | 6,742,128,624.57 |
-2.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542,626,903.08 | 5,472,462,020.28 |
1.2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717.81 | |
| 金额较大的如下:子公司湖北飞 | ||
| 利信本期收到2016年四季度企 | ||
| 业所得税返还455448元;北京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1,054,321.77 | 飞利信股份公司本期收到个税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返还126176.68元;子公司上海 | ||
| 杰东工程公司本期收到税收返 | ||
| 还125000元。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162.8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0,980.0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05.54 | |
| 合计 | 902,392.3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对赌期满后的公司的持续盈利问题
在对赌期内,天云科技、东蓝数码集中力量为业绩而努力。目前对赌期已经结束,且上 述两家公司的业务涉及智慧城市、政府大数据、政务云建设,受国家宏观政策、市场大环境、 行业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原有业务可能会出现踏步不前的局面。
为此,公司将不断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完成了对天云科技、东蓝数码两家 公司的进一步整合,改董事会为执行董事,加强垂直管理;积极部署员工持股计划,以激励 团队的战斗力和保证团队的稳定性;积极整合调配内部资源,加强兄弟公司业务协作;2016 年开始在东蓝数码、天云科技布局的新产品研发,预计在2017年产生市场收益,以保证各公 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公司业务整合后,内部的调整磨合需要时间
2017年度,公司将业务主线确定为传统智能会议业务和大数据业务并行发展,其中大数 据业务除了自身的内生型增长,还包括外延式的智慧城市、互联网教育等既有板块的发展。 公司业务主线从之前的智能会议、智慧城市、大数据、互联网教育四大板块各自发挥优势并 实现配合将被智能会议、大数据两大业务线替代。在新的体系下,集团内部还需要进一步的 磨合,否则,将不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为此,公司充分发挥公共管理服务中心的作用,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强化业务讲解和贯 穿,确保既有板块全面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调整的目的,充分调动全员参与公司建设的 积极性。
(三)新业务布局下公司现有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贯穿于新团队
2017年公司董事明确了大数据业务方向:公司以长期服务于政府信息化建设及智慧城市 建设的经验积累为背景,以自主研发的先进的互联网数据采集技术为基础,以移动互联网数 据挖掘分析、图像分析处理能力为依托,形成了以数据服务模式为核心、大数据安全技术为 保障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及大数据应用服务、垂直行业应用服务相结合的混合型服务商业模式。
这种商业模式一方面依靠公司自身团队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需要外延发展解决。外延 发展中的团队管理和建设对现有管理制度的接受是公司面临的一项挑战。
公司将继续加强集团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新团队吸收并接纳公司相关的规 划调整,并充分发挥新团队的融合优势,增加公司发展活力。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6,464 | 0 |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杨振华 | 境内自然人 | 13.29% | 190,812,084 |
143,109,063 |
质押 |
101,000,000 | ||
| 曹忻军 | 境内自然人 | 5.46% | 78,321,100 |
58,740,825 |
质押 |
11,180,000 | ||
| 陈洪顺 | 境内自然人 | 4.16% | 59,653,750 |
44,740,312 |
质押 |
16,140,000 | ||
| 赵经纬 | 境内自然人 | 2.91% | 41,800,000 |
31,350,000 |
质押 |
1,450,000 | ||
| 方正富邦基金- 民生银行-平安 信托-平安财富 *汇泰183号单一 资金信托 |
其他 | 2.86% | 40,983,600 |
40,983,600 |
||||
| 民生加银基金- 宁波银行-平安 信托-平安财富 *汇泰180号单一 资金信托 |
其他 | 2.86% | 40,983,600 |
40,983,600 |
||||
| 王守言 | 境内自然人 | 2.76% | 39,552,666 |
29,664,499 |
质押 |
25,181,750 | ||
| 李龙萍 | 境内自然人 | 1.86% | 26,685,000 |
26,685,000 |
质押 |
26,685,000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邮战 略新兴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70% | 24,364,125 |
0 |
||||
| 余日华 | 境内自然人 | 1.59% | 22,840,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杨振华 | 47,703,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47,703,021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战 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364,125 |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64,125 | |||||||
| 余日华 | 22,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40,000 | |||||
| 曹忻军 | 19,580,2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80,275 | |||||
| 王景奕 | 16,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00,000 | |||||
| 陈洪顺 | 14,913,4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13,438 | |||||
| 刘仲清 | 14,76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61,000 |
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岳桐 | 14,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20,000 |
|---|---|---|---|
| 赵经纬 | 10,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50,000 |
| 王守言 | 9,888,167 | 人民币普通股 |
9,888,16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是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 ||
| 说明 | 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
| 无 | |||
| (如有) |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本期解除限售股 | 本期增加限售股 | |||||
|---|---|---|---|---|---|---|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
| 数 | 数 | |||||
| (1)146,701,979 | ||||||
| 股属于高管锁定 | ||||||
| 股;(2)2015年 | ||||||
| (1)高管锁定股 | ||||||
| 认购新股 | ||||||
| 按照董监高股份 | ||||||
| 7,016,042股于 | ||||||
| 锁定及解锁。(2) | ||||||
| 杨振华 | 160,734,063 | 17,625,000 |
0 |
143,109,063 |
2015年5月28 |
|
| 认购新股限售期 | ||||||
| 日上市,2015年 | ||||||
| 为自股票上市之 | ||||||
| 半年度权益分派 | ||||||
| 日起36个月。 | ||||||
| 后,此部分股份 | ||||||
| 增至14,032,084 | ||||||
| 股。 | ||||||
| (1)69,359,725 | ||||||
| 股属于高管锁定 | ||||||
| (1)高管锁定股 | ||||||
| 股。(2)认购新 | ||||||
| 按照董监高股份 | ||||||
| 股240,550股于 | ||||||
| 锁定及解锁。(2) | ||||||
| 曹忻军 | 69,840,825 | 11,100,000 |
0 |
58,740,825 |
2015年5月28 |
|
| 认购新股限售期 | ||||||
| 日上市,2015年 | ||||||
| 为自股票上市之 | ||||||
| 半年度权益分派 | ||||||
| 日起36个月。 | ||||||
| 后,此部分股份 | ||||||
| 增至481,100股。 |
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1)47,726,562 | |||||||
|---|---|---|---|---|---|---|---|
| 股属于高管锁定 | |||||||
| 股。(2)认购新 | |||||||
| (1)高管锁定股 | |||||||
| 股3,006,875股于 | |||||||
| 按照董监高股份 | |||||||
| 2015年5月28 | |||||||
| 锁定及解锁。(2) | |||||||
| 陈洪顺 | 53,740,312 | 9,000,000 |
0 |
44,740,312 |
日上市,2015年 |
||
| 认购新股限售期 | |||||||
| 半年度权益分派 | |||||||
| 为自股票上市之 | |||||||
| 后,此部分股份 | |||||||
| 日起36个月。 | |||||||
| 增至6,013,750 | |||||||
| 股。 | |||||||
| " | |||||||
| "(1)33,799,083 | |||||||
| 股属于高管锁定 | |||||||
| 股; (2) 认 | (1)高管锁定股 | ||||||
| 购新股801,833 | 按照董监高股份 | ||||||
股于2015年5月 |
锁定及解锁。(2) | ||||||
| 王守言 | 35,402,749 | 5,738,250 |
0 |
29,664,499 |
|||
28日上市,2015 |
认购新股限售期 | ||||||
| 年半年度权益分 | 为自股票上市之 | ||||||
| 派后,此部分股 | 日起36个月。 | ||||||
| 份增至1,603,666 | |||||||
| 股。" | |||||||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 赵经纬 | 31,350,000 | 0 |
0 |
31,350,000 |
高管锁定股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 及解锁。 | |||||||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 岳路 | 3,825,000 | 540,000 |
0 |
3,285,000 |
高管锁定股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 及解锁。 | |||||||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 许莉 | 2,700,000 | 0 |
0 |
2,700,000 |
高管锁定股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 及解锁。 | |||||||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 杨惠超 | 300,750 | 0 |
0 |
300,750 |
高管锁定股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 及解锁。 | |||||||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高管锁定股(类 |
|||||||
| 罗伟 | 3,375,000 | 0 |
0 |
3,375,000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高管) |
|||||||
| 及解锁。 | |||||||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 吴守国 | 2,475 | 0 |
0 |
2,475 |
高管锁定股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 及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宁波众元投资管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7,936,676 | 4,273,596 |
0 |
3,663,080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理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宁波东控集团有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限公司(原“宁波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7,385,544 | 3,976,832 |
0 |
3,408,712 |
|||
| 东蓝商贸有限公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司”)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张俊峰 | 4,514,780 | 2,431,036 |
0 |
2,083,744 |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宁波海宇投资管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3,721,376 | 2,003,816 |
0 |
1,717,560 |
|||
| 理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宁波乾元文化传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3,721,376 | 2,003,816 |
0 |
1,717,560 |
|||
| 播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郎福志 | 3,186,904 | 1,716,024 |
0 |
1,470,880 |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马卫东 | 3,186,904 | 1,716,024 |
0 |
1,470,880 |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罗运波 | 2,390,176 | 1,287,020 |
0 |
1,103,156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光大永明资产管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20,650,142 | 0 |
0 |
20,650,142 |
2018/5/28 | ||
| 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才泓冰 | 24,157,894 | 16,910,526 |
0 |
7,247,36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中国高新 | 4,020,746 | 2,814,522 |
0 |
1,206,22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天津博信 | 3,015,560 | 2,110,892 |
0 |
904,66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谢立朝 | 3,015,560 | 2,110,892 |
0 |
904,66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王 立 | 2,171,826 | 1,520,278 |
0 |
651,54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陈文辉 | 2,095,552 | 1,466,886 |
0 |
628,66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姚树元 | 1,921,052 | 1,344,736 |
0 |
576,31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张慧春 | 1,899,802 | 1,329,862 |
0 |
569,940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份锁定承诺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杨槐 | 999,154 | 699,406 |
0 |
299,74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刘浩 | 966,988 | 676,892 |
0 |
290,09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孙爱民 | 768,504 | 537,952 |
0 |
230,55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才洪生 | 351,814 | 246,270 |
0 |
105,54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穆校平 | 351,814 | 246,270 |
0 |
105,54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姚术林 | 253,306 | 177,314 |
0 |
75,99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李 雯 | 192,090 | 134,462 |
0 |
57,62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邱祥峰 | 126,652 | 88,656 |
0 |
37,996 |
||
份锁定承诺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1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朱永强 | 126,652 | 88,656 |
0 |
37,99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乔志勇 | 126,652 | 88,656 |
0 |
37,99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范经谋 | 126,652 | 88,656 |
0 |
37,99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徐敬仙 | 112,580 | 78,808 |
0 |
33,77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涂汉桥 | 98,508 | 68,956 |
0 |
29,55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李华敏 | 98,508 | 68,956 |
0 |
29,55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杨浩 | 98,508 | 68,956 |
0 |
29,55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宋跃明 | 84,434 | 59,102 |
0 |
25,33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1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龚发芽 | 84,434 | 59,102 |
0 |
25,33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周辉腾 | 84,434 | 59,102 |
0 |
25,33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薛建豪 | 84,434 | 59,102 |
0 |
25,33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张世强 | 75,006 | 52,506 |
0 |
22,500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赵斌 | 56,290 | 39,402 |
0 |
16,88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姜丽芬 | 42,216 | 29,552 |
0 |
12,66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魏鹏飞 | 42,216 | 29,552 |
0 |
12,66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柏鹤 | 42,216 | 29,552 |
0 |
12,66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陈云 | 42,216 | 29,552 |
0 |
12,664 |
||
份锁定承诺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1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蒋世峰 | 28,144 | 19,700 |
0 |
8,44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汤炳发 | 28,144 | 19,700 |
0 |
8,44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杨善华 | 28,144 | 19,700 |
0 |
8,44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沈在增 | 28,144 | 19,700 |
0 |
8,44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陈剑栋 | 18,455,228 | 7,382,092 |
0 |
11,073,13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陈建英 | 6,151,742 | 2,460,698 |
0 |
3,691,04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刘涛 | 10,765,550 | 4,306,222 |
0 |
6,459,32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王同松 | 5,382,774 | 2,153,110 |
0 |
3,229,664 |
||
份锁定承诺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1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唐小波 | 1,794,258 | 717,702 |
0 |
1,076,55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自发行结束之日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 | ||||||
| 49,726,700 | 0 |
0 |
49,726,700 |
起12个月内不得 |
2017/4/27 | |
| 限公司 | ||||||
| 转让 | ||||||
| 自发行结束之日 | ||||||
| 方正富邦基金管 | ||||||
| 40,983,600 | 0 |
0 |
40,983,600 |
起12个月内不得 |
2017/4/27 | |
| 理有限公司 | ||||||
| 转让 | ||||||
| 自发行结束之日 | ||||||
| 民生加银基金管 | ||||||
| 40,983,600 | 0 |
0 |
40,983,600 |
起12个月内不得 |
2017/4/27 | |
| 理有限公司 | ||||||
| 转让 | ||||||
| 自发行结束之日 | ||||||
| 华安基金管理有 | ||||||
| 46,083,700 | 0 |
0 |
46,083,700 |
起12个月内不得 |
2017/4/27 | |
| 限公司 | ||||||
| 转让 | ||||||
| 自发行结束之日 | ||||||
| 李龙萍 | 26,685,000 | 0 |
0 |
26,685,000 |
起12个月内不得 |
2017/4/27 |
| 转让 | ||||||
| 合计 | 712,824,050 | 113,924,022 |
0 |
598,900,028 |
-- |
-- |
1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 (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1、应收票据2017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696.92万元,较年初下降61.39%,主要是本期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较多所致。
-
2、预付账款2017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6,486.86万元,较年初增长33.20%,主要是本 期项目开工投入较大所致。
-
3、应收利息2017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03.05万元,较年初下降78.01%,主要是应收 利息收回所致。
-
4、应收股利2017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较年初下降100.00%,主要是本期收到
-
股利所致。 。
-
5、其他应收款2017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0,252.09万元,较年初下降49.40%,主要是
-
保证金、押金退回所致。
-
6、其他流动资产2017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422.22万元,较年初下降42.60%,主要是
-
待抵扣的进项税被实际抵扣所致。
-
7、在建工程2017年3月31日余额为0万元,较年初下降100%,主要是在建工程完工转固所
致。
-
8、其他非流动资产2017年3月31日余额为1,364.99万元,较年初下降35.46%,主要是预
-
付的设备款部分到货验收所致。 。
-
9、短期借款2017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5,011.00万元,较年初下降54.45%,主要是归
-
还借款所致。
10、预收账款2017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3,844.82万元,较年初下降56.76%,主要是产 品完工交付所致。
11、其他应付款2017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9,918.78万元,较年初下降34.21%,主要是 退回保证金、支付往来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1、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发生额为人民币98.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54%,主要是营 改增后,营业税取消所致。
-
2、财务费用本报告期发生额为人民币99.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11%,是主要是公 司本期借款本金较少所致。
-
3、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用本报告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4.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40%, 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以前年度应收款项较多所致。
-
4、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41.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97%,主要是本 期公司收到各类退税较少所致。
1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5、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发生额为人民币9.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27%,主要是公司 捐赠及固定资产到期报废损失所致。
-
6、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发生额为人民币778.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90%,主要是随 着公司利润增加,所得税自然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1、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163.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5.66%,主要是本期经营现金收款较多所致。
-
2、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218.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12.06%,主要是公司本期对外现金投资较大所致。
-
3、本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人民币-962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6.05%,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较大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为35,231.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6%;实现营业利润 7,47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43%;实现利润总额7,805.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8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16.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86%。
驱动公司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智能会议、智慧城市、大数据、互联网教育四大板块 业务经过一年多的磨合,助力公司2017年调整战略发展方向。2017年度,公司一是稳健发展 智能会议、智慧城市和互联网教育,二是大力发展大数据业务,以智能会议、智慧城市和互 联网教育作为大数据业务发展的强力支撑和应用出口,加大大数据业务的科技研发、团队建 设、市场开拓投入,发展形成飞利信大数据服务优势,在多个领域进军大数据服务市场。报 告期内,传统智能会议业务继续发挥竞争优势,取得较好成绩;新型大数据业务实现内生、 外延双增长。
==> picture [489 x 10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 | 不适用 | |||||
|---|---|---|---|---|---|---|
| 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预计完成 | 项目拟达到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 序号 | 时间 | |||||
| 1 | 红外同传辐射 板 |
丰富产品线,巩固飞利信 在会议市场的龙头地位, 加大自主品牌产品在音 视频领域的影响力。 |
量产阶段(红外同传辐射板的研发工作已经完成, 其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下一步优化自适 应延时控制功能,以及提供质量标准,开展量产 生产工作,确保批量产品的一致性。) |
2017.05 | 在辐射角度、辐射距离、以及辐射强 度等方面相比于同类产品取得重大 突破。 |
利用此项产品为飞利信智能会议板 块的持续盈利能力提供所需的关键 技术支撑。为进一步开拓及深耕渠道 市场提供有效技术保障。 |
| 2 | 红外同传发射 机 |
丰富产品线,巩固飞利信 在会议市场的龙头地位, 加大自主品牌产品在音 视频领域的影响力。 |
样机阶段(红外同传发射机处于样机功能开发阶 段,基带信号处理部分和数字上变频部分研发工 作基本完成,下一步进行板级功能调试,以及性 能优化,使其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2017.06 | 实现最多32路非平衡音频源的传输, 在音频音质高保真性能、信号传输可 靠性、系统鲁棒性以及系统抗噪声性 能等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能够 与同类产品兼容。 |
利用此项产品为飞利信智能会议板 块的持续盈利能力提供所需的关键 技术支撑。为进一步开拓及深耕渠道 市场提供有效技术保障。 |
| 3 | 广域窄带物联 | 核心技术转化,保持技术 领先优势,为飞利信智慧 城市业务提供数据采集 及数据传输层的核心自 主产品。 |
目前窄带物联网模块部分研发工作已经完成,其 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下一步制定生产工 艺及质量标准,开展小批量生产工作。基站部分 研发工作正在开展,射频部分基本完成,基带部 分研发中。 |
2017.07 | 采用线性跳频扩频调制技术,接收灵 敏度比传统调制技术提升20dB,明 显增加通讯距离的同时,采用窄带技 术提高网络频谱利用率,采用扩频技 术抵制同频干扰和多径衰落的影响。 终端模块设计采用低功耗方案,接收 电流小于10mA,待机电流小于 200nA。基站通过速率自适应技术控 制网络数据传输速率及终端输出功 率。 |
为飞利信成为物联网平台提供商提 供硬件支撑,丰富既有业务体系,为 飞利信在物联网领域的持续盈利能 力提供核心技术保障。 |
| 网基站及模块 | ||||||
| 4 | P1.5675 小间 距LED模组 |
丰富产品线,保持技术领 先优势。加大自主品牌产 品在音视频领域的影响 力。 |
样机阶段(1.5625小间间距核心部分原理图和PCB 设计、投版、制作等已经完成,正在准备焊接及 备料等;关键部分箱体、套件、附件等结构已经 初步设计完成,正在进行关键结构部分打样。) |
2017.06 | 基于精密电子和机械技术和资源,采 用精密三基色LED、高速通信技术、 高速处理技术、小电流恒流驱动技 术、快速充放电刷新技术、精密机械 设计及制造技术等,实现了室内小间 |
利用此项产品为飞利信音视频领域 的持续盈利能力提供所需的关键技 术支撑。为进一步开拓及深耕渠道市 场提供有效技术保障。 |
17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距LED显示系统解决方案,超越了主 流的PDP、TFT、DLP等主流产品, 达到了小间距LED显示产品色彩丰 富、高刷新无闪烁、显示细腻的完美 效果。 2017/12/31完成基础库、电子表单、标签、语义 匹配、纪实、上会等相应功能。扩展 到pad版本上会系统。形成可订制、 低耦合性的半产品化功能库 形成在政府机关干部(公务员)管理 行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半产品系统。 能够低成本、快速完成以往项目型开 发效果,有助于形成全国非产品化的 战略布局。 2017/12/31管理系统完成基础库、日常业务、党 务管理、基础检索、基础统计等相应 系统功能。APP端(个人段)完全定 制化开发(项目型)。在管理系统形 成可订制、低耦合性的半产品化功能 库。 形成在组织部党员管理行业具有核 心竞争力的半产品系统。能够低成 本、快速完成以往项目型开发效果, 有助于形成全国非产品化的战略布 局。 2017/12/31应用运动物体轨迹分析、人脸识别以 及机器学习等方法,对公路、运管等 部门的现有视频进行智能分析,形成 对公路的山体滑坡、树木倒塌等道路 故障,对两客一危等车辆驾驶行为的 自动识别远程报警。 形成公司在智慧交通乃至整个智慧 城市行业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核心产品,与海康、大华等公司合作, 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 2018.12 地下管线及管廊运行监管服务系统1 套 巩固现有业务,拓展新兴业务领域 2018.12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及公共服务系统1巩固和拓展现有优势业务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距LED显示系统解决方案,超越了主 流的PDP、TFT、DLP等主流产品, 达到了小间距LED显示产品色彩丰 富、高刷新无闪烁、显示细腻的完美 效果。 2017/12/31完成基础库、电子表单、标签、语义 匹配、纪实、上会等相应功能。扩展 到pad版本上会系统。形成可订制、 低耦合性的半产品化功能库 形成在政府机关干部(公务员)管理 行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半产品系统。 能够低成本、快速完成以往项目型开 发效果,有助于形成全国非产品化的 战略布局。 2017/12/31管理系统完成基础库、日常业务、党 务管理、基础检索、基础统计等相应 系统功能。APP端(个人段)完全定 制化开发(项目型)。在管理系统形 成可订制、低耦合性的半产品化功能 库。 形成在组织部党员管理行业具有核 心竞争力的半产品系统。能够低成 本、快速完成以往项目型开发效果, 有助于形成全国非产品化的战略布 局。 2017/12/31应用运动物体轨迹分析、人脸识别以 及机器学习等方法,对公路、运管等 部门的现有视频进行智能分析,形成 对公路的山体滑坡、树木倒塌等道路 故障,对两客一危等车辆驾驶行为的 自动识别远程报警。 形成公司在智慧交通乃至整个智慧 城市行业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核心产品,与海康、大华等公司合作, 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 2018.12 地下管线及管廊运行监管服务系统1 套 巩固现有业务,拓展新兴业务领域 2018.12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及公共服务系统1巩固和拓展现有优势业务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距LED显示系统解决方案,超越了主 流的PDP、TFT、DLP等主流产品, 达到了小间距LED显示产品色彩丰 富、高刷新无闪烁、显示细腻的完美 效果。 2017/12/31完成基础库、电子表单、标签、语义 匹配、纪实、上会等相应功能。扩展 到pad版本上会系统。形成可订制、 低耦合性的半产品化功能库 形成在政府机关干部(公务员)管理 行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半产品系统。 能够低成本、快速完成以往项目型开 发效果,有助于形成全国非产品化的 战略布局。 2017/12/31管理系统完成基础库、日常业务、党 务管理、基础检索、基础统计等相应 系统功能。APP端(个人段)完全定 制化开发(项目型)。在管理系统形 成可订制、低耦合性的半产品化功能 库。 形成在组织部党员管理行业具有核 心竞争力的半产品系统。能够低成 本、快速完成以往项目型开发效果, 有助于形成全国非产品化的战略布 局。 2017/12/31应用运动物体轨迹分析、人脸识别以 及机器学习等方法,对公路、运管等 部门的现有视频进行智能分析,形成 对公路的山体滑坡、树木倒塌等道路 故障,对两客一危等车辆驾驶行为的 自动识别远程报警。 形成公司在智慧交通乃至整个智慧 城市行业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核心产品,与海康、大华等公司合作, 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 2018.12 地下管线及管廊运行监管服务系统1 套 巩固现有业务,拓展新兴业务领域 2018.12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及公共服务系统1巩固和拓展现有优势业务 |
||||
|---|---|---|---|---|---|---|
| 距LED显示系统解决方案,超越了主 流的PDP、TFT、DLP等主流产品, 达到了小间距LED显示产品色彩丰 富、高刷新无闪烁、显示细腻的完美 效果。 |
||||||
| 5 | 干部(公务员) 信息管理系统 |
新品研发 | 已立项 | 2017/12/31 | 完成基础库、电子表单、标签、语义 匹配、纪实、上会等相应功能。扩展 到pad版本上会系统。形成可订制、 低耦合性的半产品化功能库 |
形成在政府机关干部(公务员)管理 行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半产品系统。 能够低成本、快速完成以往项目型开 发效果,有助于形成全国非产品化的 战略布局。 |
| 6 | 智慧党建综合 平台 |
新品研发 | 已立项 | 2017/12/31 | 管理系统完成基础库、日常业务、党 务管理、基础检索、基础统计等相应 系统功能。APP端(个人段)完全定 制化开发(项目型)。在管理系统形 成可订制、低耦合性的半产品化功能 库。 |
形成在组织部党员管理行业具有核 心竞争力的半产品系统。能够低成 本、快速完成以往项目型开发效果, 有助于形成全国非产品化的战略布 局。 |
| 7 | 交通行业视频 智能分析系统 |
新品研发 | 已立项 | 2017/12/31 | 应用运动物体轨迹分析、人脸识别以 及机器学习等方法,对公路、运管等 部门的现有视频进行智能分析,形成 对公路的山体滑坡、树木倒塌等道路 故障,对两客一危等车辆驾驶行为的 自动识别远程报警。 |
形成公司在智慧交通乃至整个智慧 城市行业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核心产品,与海康、大华等公司合作, 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 |
| 8 | 地下管线及管 廊运行监管服 务系统 |
进行给水、排水、燃气等 专业管线的智慧化管理, 形成智慧管线平台;研发 地下管廊一体化管控平 台,进行管廊的空间管 理、环境管理、运维管理 |
进一步深化设计 | 2018.12 | 地下管线及管廊运行监管服务系统1 套 |
巩固现有业务,拓展新兴业务领域 |
| 9 | 智慧城市综合 | 在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 | 进一步深化设计 | 2018.12 |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及公共服务系统1 | 巩固和拓展现有优势业务 |
18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管理及公共服 务系统 |
的基础上,进行多技术集 成,研发城市公共服务平 台,并建设智慧规划、智 慧市政、智慧城管、智慧 交通、智慧教育、智慧社 区等智慧化城市管理应 用体系 |
套 | ||||
| 10 | 数字地名政务 管理及社会服 务系统 |
以电子地图数据为主,结 合遥感影像数据、地名普 查数据、地名地址数据、 地理实体数据等,构建地 名大数据中心,提供系列 地名空间数据集、地名数 据挖掘和地名公共云服 务 |
进一步深化设计 | 2018.12 | 数字地名政务管理及社会服务系统1 套 |
巩固和拓展现有优势业务 |
| 11 | 军民融合与应 急综合管理系 统 |
研发军民融合与应急综 合管理系统和应急装备, 解决应急现场、指挥中心 与保障资源(动员潜力) 科学有效地组织和协同, 满足部队应战的动员指 挥和动员资源管理、地方 应急指挥、保障以及快速 救援 |
进一步深化设计 | 2018.12 | 军民融合与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及应 急装备1套, |
巩固和拓展现有优势业务 |
| 12 | 田野文物智能 监测与巡查管 理系统 |
开展手持型北斗文物巡 查终端、平板型北斗文物 巡查终端、巡查指挥管理 平台以及田野石质文物 监测系统等产品的研发, 形成田野文物智能监测 |
进一步深化设计 | 2018.12 | 田野文物智能监测与巡查管理系统1 套,手持型北斗文物巡查终端和平板 型北斗文物巡查终端1套 |
拓展新兴业务领域 |
1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与巡查管理的综合应用 与支持服务能力 |
||||||
| 13 | 海绵城市建设 综合服务系统 |
针对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需求,研发监测运行情况 的运行监测平台、水资源 和防洪调度的指挥调度 平台、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的信息发布和对外共享 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提 供预警预报和辅助决策 的决策分析平台 |
系统开发及深化设计 | 2018.12 | 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服务系统1套 | 拓展新兴业务领域 |
2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明细如下: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取得方式 | 授权公告日 |
|---|---|---|---|---|
| 1 | ZL 2016 2 0826714.2 | 基于北斗定位的车载烟雾感应破窗系统 | 原始取得 | 2017/1/11 |
| 2 | ZL 2016 2 0717615.0 | 一种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车位信息管理系 统 |
原始取得 | 2017/1/11 |
| 3 | ZL 2016 2 0790545.1 | 基于物联网的交通路段水深信息共享系统 | 原始取得 | 2017/1/11 |
| 4 | ZL 2016 2 0878962.1 | 防止人们被遗忘车内的车载警报系统 | 原始取得 | 2017/1/11 |
| 5 | ZL 2016 2 0735852.X | 一种北斗定位水灾逃生装置 | 原始取得 | 2017/2/22 |
| 6 | ZL 2016 2 0495640.9 | 一种可穿戴式智能医疗输液装置 | 原始取得 | 2017/2/22 |
| 7 | ZL 2016 2 0905536.2 | 一种保障公共安全的高空抛物警报系统 | 原始取得 | 2017/2/22 |
| 8 | ZL 2016 2 0985005.9 | 一种北斗定位消防安全带 | 原始取得 | 2017/3/22 |
| 9 | ZL 2016 2 1042673.4 | 一种基于北斗定位技术的隐形位置追踪器 | 原始取得 | 2017/3/22 |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获得外观专利明细如下: | ||||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取得方式 | 授权公告日 |
| 1 | ZL 2016 3 0467183.8 | 二维码式地名标志牌(体现地名文化) | 原始取得 | 2017/1/11 |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明细如下: | ||||
| 序号 | 登记号 | 软件著作权名称 | 取得方式 | 发证日期 |
| 1 | 2017SR059779 | 御智信第二代防火墙V2.2 | 原始取得 | 2017/2/28 |
| 2 | 2017SR079767 | 御智信安全网关软件V3.1 | 原始取得 | 2017/3/16 |
| 3 | 2017SR079781 | 御智信入侵检测系统软件V3.1 | 原始取得 | 2017/3/16 |
| 4 | 2017SR079763 | 御智信隔离网关软件V2.1 | 原始取得 | 2017/3/16 |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度,公司一是稳健发展智能会议、智慧城市和互联网教育,二是大力发展大数据 业务,以智能会议、智慧城市和互联网教育作为大数据业务发展的强力支撑和应用出口,加 大大数据业务的科技研发、团队建设、市场开拓投入,发展形成飞利信大数据服务优势,在 多个领域进军大数据服务市场。
公司2017年度整体经营计划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加强团队建设;加强内部业务整合, 完善局部竞争优势、提升整体竞争力;完善融合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规范化管理 水平;加强文化建设,驱动企业发展;优化人才引进工作,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加大研发投 入,鼓励自主创新,提升产品核心价值;加强生产基地建设,锻造工匠精神;加强渠道建设, 实现合作伙伴强强联手;完善营销体系,带动业绩高增长;坚持“品牌强司”,发挥品牌效应;
2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坚持“品牌强司”,发挥品牌效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资本市场竞争力;继续履行社 会责任,为员工、客户谋福利,为社会和谐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2017年度经营计划,确保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理顺业务发展主要方向,确定传统智能会议和新型大数据为公司 两大主营业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重点调整组织结构并督促各子公司完成管理结构调整;各 业务中心、各子公司根据公司年度任务分别签署对应的年度任务书;继续引进人才,合理搭 配人才结构;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支撑公司业务拓展;筹备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社会责任, 为社会谋福祉。
(一)合理规划公司业务主线,制定公司发展主体目标
在2016年度快速融合的基础上,为集中优势发挥公司价值,加深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的理 解,扩大公司品牌价值,公司通过梳理、分析行业趋势,明确公司业务主线:传统智能会议 和新型大数据为公司两大主营业务,其中大数据业务分为大数据内生型发展和外延型发展, 外延型发展承续公司以往板块划分格局,包括智慧城市、互联网教育、政务大数据等。
(二)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支撑公司围绕主线开展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将依据战略布局,进一步细化管理架构,完善公共管理服务板块、业务 板块和区域板块。公共管理服务板块新设一级大数据研究院,支撑公司大数据基础研究;三 大板块细化二级部门设置,应对不断细化的市场需求。公司还指导下属公司完成了组织结构 调整工作。优化后的管理架构将更好的利用已有资源、引进外部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合作, 提高产品研发与项目实施的协同配合能力,提高公司技术与业务创新能力,支撑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
(三)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加强文化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内部人才流动、外部招聘两种方式共同挖 掘人才、培养人才,将员工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员工参与公司建设的积极性;下 发集团新年任命通知,为下属公司及时联系总部理清通道;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本次会议包含2017年度第一轮管理岗位内部竞聘和员工管理制度修订两个事项,公司本 次共放出17个空缺管理岗位,有意向的全体职工均参与了本次竞聘,由全体管理层和全部职 工代表打分,择优选拔;全体职工代表审议通过了公司的部分管理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产品研发中心持续优化研发管理模式,加大基础研发的投入,将技术创新作 为培育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手段,采取有效的技术战略并构建以创新为导向的组织激励制度, 降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风险,以提升未来市场与未来技术的清晰度。
报告期内,物联网技术与产业仍以非常高的速度向前发展,其功能与要求亦随着社会科 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变革,总体来说,其发展趋势呈现出平台化、云端化和开放性等特征。 目前,公司已完成平台的开发及测试,物联网平台系统初步成型。平台系统将融合大数据、 云计算等先进技术,通过移动网络,整合开放应用接口,同时根据物联网的具体需求与实际 情况不断更新与探索,最终实现人、物、信息资源交互与共享的物联系统网络。在未来,飞 利信将以服务于智慧城市的物联网平台为目标,向着发展出基于云计算,融合物联网传感与 感知、海量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决策分析等关键技术的智慧城市物联网平台的方向而努力。
报告期内,视频会议终端已经完成了产品定义、项目立项及方案设计工作,现在正在按 项目计划逐个完成各模块的开发工作,到目前为止完成了音视频采集、编码、解码和视频显 示输出等模块的开发工作,遥控模块软件开发工作,H323协议模块移植工作,呼叫界面开发
2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工作以及H323协议模块和视频采集编码模块的集成工作。MCU服务器已经开始做产品定义和 方案设计。
目前,LED市场正在走向两极分化,一个方向是户外高亮显示,另一个方向是户内小间 距底亮高灰显示;户外高亮显示屏主要应用在交通指示、车站、广场、大厦等远距离市外光 环境下,有高亮、防水、高热等特点,主要运营方式多为广告媒体方式等;户内小间距显示 屏主要应用在会场、指挥中心、大堂等近距离室内光环境下,有底亮、高灰、细腻等特点。 随着户内大尺寸显示的需求增大,TFT、DLP等技术的尺寸、亮度、拼接、色彩、寿命等的 限制,正在逐步转向小间距LED显示屏,由于LED显示屏的特殊优势已经在会场、舞台、演 播室、指挥中心、大堂等成为标准显示单元,而且正在替换TFT、DLP等传统显示设备;我 们将积极把握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加快研发、试产、验证、量产的步伐,结合自身优势加 大市场推广力度,推荐政府、人大、政协、指挥中心等将传统TFT、DLP等设备更新换代为 小间距LED显示屏;最近已完成天津人大会堂小间距LED显示屏从2.5mm到1.8mm的升级换 代,使会场内的会议效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低亮高灰的显示方式下远超过TFT、DLP 等,深受天津人大领导好评,我们以这次升级换代为契机,推进本行业的显示方式的更新换 代,将我们的众多客户带入LED显示领域,给客户带来色彩缤纷的体验,该LED显示领域将 给公司带来可观的产值。
(五)完善营销体系,加强渠道建设,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营销体系,加强集团内部业务模式沟通,引领公司业务模式创 新;引进专门渠道人才,完善公司产品体系,拓宽公司渠道思路。
1 、报告期内,公司在传统智能会议板块捷报频传
公司先后中标天津市宝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福 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系统采购项目、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议签到设备采购项目、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无线电子表决系统项目北京师范大学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仙居县人 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表决器采购项目、麻城市人大政协会议室表决发言显示系统工程采购项 目、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会议签到技术服务项目、即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表决系统项目等;控股公司中大华堂先后签署了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议室表决系统更新项目工 程合同等多个技术服务及销售合同。
2 、在大数据内生型业务板块,公司及下属公司中标多个大数据征信、大数据智库平台、 “ 互联网 + 政务 ” 类项目
公司先后中标中央某机关设备采购项目、西藏自治区信用体系平台建设项目、中国大连 高级经理学院国企培训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共青团中央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新华 航空北京基地视频监控项目、北京电子技术服务中心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共青团中央网络设 备采购项目等;全资公司欧飞凌中标重庆联通分光项目。
3 、在大数据外延型发展板块,公司及下属公司中标多个地下综合管廊、弱电智能化、智 慧政务、智慧社区、地名普查、消防工程项目
公司中标淄博市政机电安装弱电工程项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网站站群采购项目、 “义煤集团公司榕苑、连银小区三供一业改造工程监控系统项目”等;下属公司精图信息中标 甘肃省国民经济动员仿真和应急演练项目、海南省万宁市地名普查补查服务项目、厦门市公 安局技术侦察支队网络设备项目、海口市第二次全国地名补查服务项目等诸多项目;杰东控 制中标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三期工程项目、2016年青浦卓青腾讯定制数据中心消防与 安防建设项目、江苏康缘集团总部暨创新中药与GLP安全评价中心(康缘智慧港)二期消防
2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安装工程、象山亲和源智能化工程项目等;北京东蓝签署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 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及网络运维合同并中标莲都区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
4 、发挥传统智能会议和新型大数据强强联手业务模式,携手参与市场竞争
公司利用传统智能会议业务和新型大数据业务的集合竞争优势,中标包商银行商务大厦 AV系统供应及安装工程项目,为积极领跑智能会议及智能建筑行业积累又一丰富案例。
5 、召开年度营销大会,回顾 2016 年度工作,部署 2017 年度销售任务
“ ” 2017年3月30日至3月31日,公司召开 同心同行 航聚辉煌——2017年度营销工作会议 。 公司全体领导、子公司领导、生产基地负责人、公司直属销售部门经理及多家合作伙伴代表 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公司董事长/总裁杨振华总结了2016年度的工作,并就2016年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 肯定。杨总指出飞利信已迈入稳步发展期,按照公司2016年发展规划的部署,有序推进各项 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公司创新产品日益成熟,运维服务形成体 系,工程质量过硬,科技研发硕果累累,荣获多项国家、省市级资质和荣誉,并即将承办多 个政府、行业大型市场活动,企业影响力不断扩大,培养了一批坚实的人才后备力量,公司 凝聚力持续加强。特别是在智慧城市、智能会议、大数据、互联网教育四大领域,各业务板 块架构已形成,已成为带动公司高速发展的重要引擎。会上,杨总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自 身实际,对2017年的重点工作做了部署,力争让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再上新台阶。在科研上, 要传承飞利信不断创新的传统,不断增强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业务上,公司将在技术和业 务双重发展的基础上,聚焦更多创新领域,在新业务领域中继续拓展,打造示范项目。同时 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优化组建班子团队,将优秀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和项目经验推向全国市 场。
(五)围绕业务主线开展投资收购工作和战略合作,丰富公司产业链条
-
1、投资参股北京中煤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参与多个煤炭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建设、
-
以大数据为基础的金融服务、交易信用服务等业务。
-
2、投资参股凤凰金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拓展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领域。
-
3、与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大数据领域共谋发展。
-
4、下属全资公司飞利信电子收购苏州天亿达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有利于增强公司在
-
安防视频监控信息化集成行业方面的布局,丰富并完善了公司的产业链。
-
5、控股公司中国国家培训网与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更好地完善福
-
建省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引领以政府为牵头的在线教育学习新模式。
6、公司大力开拓物联网业务,以物联网业务贯穿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加入中国 LoRa应用联盟,将以共享的理念推动LoRa网络在国内的规模化部署和应用,结合国内的政策 和市场环境,助力LoRa网络推广。
(六)筹备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筹备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将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稳定市场信心。 (七)加强投资者管理关系,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发展动态
报告期内,公司需加强互动平台信息沟通的及时性,加快官网、微信平台的更新速度, 保持投资者电话在工作日内的全线运营,同时积极接待机构调研、了解市场需求、投资者关 注重点,以便公司更好的加强市值管理,提升市场信心。
(八)履行社会责任
2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20周年庆典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各地保会任务,为客户提供更 加优质的服务。
20年艰苦奋斗成就飞利信今日辉煌。公司在1月份召开了“融合、共赢、感恩、腾飞—— 飞利信创立20周年、上市5周年暨2017年年会”,飞利信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投资 公司的领导和员工代表及特邀嘉宾近1000余人齐聚一堂,共襄盛举。
公司智能会议业务的支撑主体飞利信电子公司在报告期内陆续收到包括河南省人民代表 大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湖南省政协委员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贵州省政 协会议、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等一批重要客户发来的表扬信,对已实施的项目和会议的保障 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飞利信项目负责人和工程师的专业水平与敬业精神给予肯定和表 扬。
2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483 x 68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 ” “ ” 请见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之 二、重大风险提示 。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杰东系统工程系统有限公司成为“哈尔滨市轨道 交通 3 号线一、二期工程防灾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G0100G16030 (HTC-162044)】的中标人,中标详情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报告期内,一期项目合同已经签署。截止本报告日, 二期项目合同详情双方正在商谈中。
2、2016年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嘉会城智能化 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装修工程总承包(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定总价 约1.7亿元(具体价格以实际发生另行签订分项协议约定为准),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二期工 程防灾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项目” |
||
| 2016年07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 | |
| “嘉会城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 装修工程总承包(城市综合体)”建设工 程施工中标通知 |
||
| 2016年12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
| “嘉会城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 装修工程总承包(城市综合体)”建设工 程施工 |
||
| 2016年12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
2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时 | ||||||
|---|---|---|---|---|---|---|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间 |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 ||||||
| 无 | ||||||
| 作承诺 | ||||||
| (一)股份限售承诺: | ||||||
| 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海宇、宁波乾元承诺,在本次交易中, | ||||||
| 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海宇、宁波乾元以其持有的东蓝数码 | ||||||
| 股权所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 | ||||||
|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 ||||||
| 东蓝商贸(于 | 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但因履行利润 | |||||
| 2015年12月更 | 补偿责任而由上市公司回购除外),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 | (一)股份限 | ||||
| 名为宁波东蓝 | 个月后,可解禁流通其中的35%份额,但如该锁定期在上市公司 | (一)股份限售承诺的 | 售承诺:正常 | |||
| 集团有限公司, | (一)股份 | 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年度报 | 承诺期限为:自新股上 | 履行 | ||
| 2016年5月更名 | 限售承诺 | 告公告日;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可再解禁流 | 2014年 | 市之日起,按三年分期 | (二)业绩承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为宁波东控集 | (二)业绩 | 通其中的35%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 | 10月11 | 解锁。 | 诺及补偿措 |
| 团有限公司)、 | 承诺及补偿 | 全部解禁流通,但如该锁定期在上市公司依《利润补偿协议》的 | 日 |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 | 施:未完成 | |
| 宁波众元、宁波 | 措施 | 规定对东蓝数码所进行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该锁 | 措施的承诺期限:截止 | 2016年度业 | ||
| 海宇、宁波乾元 | 定期自动顺延至该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 | 到2016年12月31日。 | 绩承诺要进 |
|||
| 等4名东蓝数码 |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衍生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分别遵照上述 | 行相应补偿。 | ||||
| 业绩承诺方 | 锁定期进行锁定。 | |||||
|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 ||||||
| (1)利润补偿期间: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 | ||||||
| (2)承诺净利润:2014年4,000万元,2015年5,050万元,2016 | ||||||
| 年5,950万元;(3)交易对方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利润 | ||||||
| 补偿期间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当期期末 |
2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否则由补偿义务人依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 (4)利润补偿方式:1)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海宇、宁波 乾元为东蓝数码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并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 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占在本次交易前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总 数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且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海宇、宁 波乾元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2)各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后,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各年度结束时,将聘请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出具 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以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标的公司 的净利润为准。3)如补偿义务人当期需要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义 务,则其应先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则由其以 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①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的计算公式为: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 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 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作价÷发 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该公式中的实际净利润数以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标的 公司的净利润为准。②补偿义务人在利润补偿期间应逐年进行补 偿,应补偿股份数计算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则舍 去小数取整数。如计算出来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则按 0 取值, 即补偿义务人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③若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间 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应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 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④在补偿 期限内,如补偿义务人需要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则在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时补偿义务人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 应予以锁定,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其应补偿 的股份数并予以注销,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补偿义务人届时所 持的上市公司股份数。该股份回购事宜,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2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⑤如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股利 分配的,则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在上市 公司回购该股份后 30 日内作相应返还,应返还金额为每股已分配 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⑥如届时补偿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已不足应补偿股份数的,或补偿义务人所持股份因被冻结、被采 取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的,或上述回购 股份并注销而导致上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 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在补偿义务人将 可用于补偿的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同时,由补偿义务人就 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如届时补偿义务人不能以股份进行补 偿,则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该现金补偿额为应补偿股 份的差额股份数×本次股份发行价格。该现金补偿应在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日完成。4)在补偿期限届满时, 上市公司还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除非法律法规另 有强制性规定,减值测试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本次交易《评估报 告》保持一致。资产减值额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的价格减去补 偿期期末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内标的公司增资、减资、 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如果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 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则补偿义务人还应就其差额部分(即标的 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予以补偿。上述补 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计算方式如下:补偿义务人已 补偿的总额=补偿义务人已累计补偿股份总数×股份发行价格(如 在补偿期限内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该股份的数量、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补偿义务 人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如有)。补偿义务人因资产减值所应补偿 的股份数=(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 发行价格。如在补偿期限内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5)补偿义务人按 本协议约定承担补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
30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即,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包括减值 | |||||||
| 测试补偿)不超过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 | |||||||
| (一)股份限售承诺: | |||||||
| 在本次交易中,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罗运波以其持有的天 | |||||||
| 云科技股权所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 | |||||||
| 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 |||||||
| 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但因 | |||||||
| 履行利润补偿责任而由上市公司回购除外),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 | |||||||
| 起满十二个月后,可解禁流通其中的35%份额,但如该锁定期在 | |||||||
| 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动顺延至 | |||||||
| 该年度报告公告日;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可 | |||||||
| 再解禁流通其中的35%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 | |||||||
| 月后,可全部解禁流通,但如该锁定期在上市公司对天云科技所 | |||||||
| (一)股份限售承诺的 | |||||||
| 进行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 | (一)股份限 | ||||||
| (一)股份 | 承诺期限为:自新股上 | ||||||
| 张俊峰、郎福 | 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 售承诺:正常 | |||||
| 限售承诺 | 2014年 | 市之日起,按三年分期 | |||||
| 志、马卫东、罗 | 等原因衍生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分别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 履行 | |||||
| (二)业绩 | 10月11 | 解锁。 | |||||
| 运波等4名天云 | (二) 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 (二)业绩承 | |||||
| 承诺及补偿 | 日 |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 | |||||
| 科技股东 | (1)利润补偿期间: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 | 诺及补偿措 | |||||
| 措施 | 措施的承诺期限:截止 | ||||||
| (2)承诺净利润:2014年2,000万元,2015年2,400万元,2016 | 施:履行完毕 |
||||||
| 到2016年12月31日。 | |||||||
| 年2,880万元;(3)交易对方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利润 | |||||||
| 补偿期间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当期期末 | |||||||
| 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否则由补偿义务人依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 | |||||||
| 补偿;(4)利润补偿方式:1)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罗运波 | |||||||
| 为天云科技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并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所 | |||||||
| 持标的公司股权占在本次交易前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总数的 | |||||||
| 比例承担补偿责任,且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罗运波相互之 | |||||||
| 间承担连带责任。2)各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 | |||||||
| 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各年度结束时,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 |||||||
|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 | |||||||
| 告。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
3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为 准。3)如补偿义务人当期需要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义务,则其应 先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则由其以现金补偿。 具体补偿方式如下:①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 为: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 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 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作价÷发行价格-已 补偿股份数量。该公式中的实际净利润数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标的公司的净 利润为准。②补偿义务人在利润补偿期间应逐年进行补偿,应补 偿股份数计算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则舍去小数取 整数。如计算出来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则按 0 取值,即补偿义 务人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③若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间内实施转 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应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 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④在补偿期限内, 如补偿义务人需要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则在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时补偿义务人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予以锁 定,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其应补偿的股份数 并予以注销,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补偿义务人届时所持的上市 公司股份数。该股份回购事宜,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⑤如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股利分配的, 则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在上市公司回购 该股份后 30 日内作相应返还,应返还金额为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 ×补偿股份数量。⑥如届时补偿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不足应 补偿股份数的,或补偿义务人所持股份因被冻结、被采取强制执 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的,或上述回购股份并注 销而导致上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 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在补偿义务人将可用于补 偿的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同时,由补偿义务人就差额部分 以现金进行补偿;如届时补偿义务人不能以股份进行补偿,则由
3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该现金补偿额为应补偿股份的差额 | |||||||
|---|---|---|---|---|---|---|---|
| 股份数×本次股份发行价格。该现金补偿应在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专 | |||||||
| 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完成。4)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 | |||||||
| 还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 | |||||||
| 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除非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 | |||||||
| 规定,减值测试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本次交易《评估报告》保持 | |||||||
| 一致。资产减值额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的价格减去补偿期期末 | |||||||
| 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内标的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 | |||||||
| 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如果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 | |||||||
| 已补偿的总额,则补偿义务人还应就其差额部分(即标的公司期 | |||||||
| 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予以补偿。上述补偿义务 | |||||||
| 人已补偿的总额计算方式如下: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补偿义 | |||||||
| 务人已累计补偿股份总数×股份发行价格(如在补偿期限内上市公 | |||||||
| 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 | |||||||
| 股份的数量、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补偿义务人累计已补偿现金金 | |||||||
| 额(如有)。补偿义务人因资产减值所应补偿的股份数=(标的公 | |||||||
| 司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发行价格。如在补偿 | |||||||
| 期限内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 |||||||
| 息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5)补偿义务人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补偿 | |||||||
| 责任的最高限额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 | |||||||
| 即,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包括减值测试补偿)不超过标的 | |||||||
| 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 | |||||||
| 18名东蓝数码 | (一)交易 | (一)交易对方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 |||||
| 原股东东蓝商 | 对方关于提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承诺:"本人/本企业保证为北京飞利信科技 | |||||
| 贸(于2015年 | 供资料真 |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文 | |||||
| 2014年 | |||||||
| 12月更名为宁 | 实、准确和 | 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 |||||
| 10月11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波东蓝集团有 | 完整的承诺 |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 日 | |||||||
| 限公司,2016年 | (二)交易 | (二)交易对方关于目标资产权属的承诺: 东 | |||||
| 5月更名为宁波 | 对方关于目 | 蓝数码和天云科技原股东均承诺:"所持东蓝数码/天云科技出资已 | |||||
| 东控集团有限 | 标资产权属 | 全部足额到位,通过受让取得的股权其转让价款均依约付清;该 |
3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公司)、宁波众 | 的承诺 | 等股权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权属纠纷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 | |||||
|---|---|---|---|---|---|---|---|
| 元、宁波海宇、 | (三)交易对 | 情形,该等股权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任何其他权利负担, | |||||
| 宁波乾元、宁波 | 方关于最近 | 不存在其他任何潜在的法律权属纠纷;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 | |||||
| 桑德兹、深创 | 五年无违法 | 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被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 | |||||
| 投、浙江红土、 | 行为的承诺 | 亦不存在潜在的、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 |||||
| 宁波海邦、宁波 | 保证将支持东蓝数码/天云科技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 | ||||||
| 博润、朱豪轲、 | 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促使公司保持资产完整独立,以及人员、 | ||||||
| 上海敏政、南昌 |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东蓝数码/天云科技历次董事 | ||||||
| 红土、浙江海 | 会、监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均合法有效,上述 | ||||||
| 邦、澜海投资、 | 会议及执行董事决议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真实、有效,公司章程 | ||||||
| 浙江信海、上海 | 及发起人协议的签署真实、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萨洛芬、浙江浙 | (三)交易对方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的承诺: 在最近 | ||||||
| 科、姚纳新 | 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 | ||||||
| 36名天云科技 |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具有《公司法》、《证 | ||||||
| 原股东张俊峰、 |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 | ||||||
| 郎福志、马卫 | |||||||
| 东、罗运波、王 | |||||||
| 国忠、石权、徐 | |||||||
| 洪涛、侯曙光、 | |||||||
| 李世雄、杨斌、 | |||||||
| 李敬华、张慨、 | |||||||
| 周天宁、任飞 | |||||||
| 澜、陈卫国、陈 | |||||||
| 超、陈玉敏、王 | |||||||
| 勋周、王猛、高 | |||||||
| 德喜、胡继文、 | |||||||
| 杨英杰、于洪 | |||||||
| 伟、戚永君、刘 | |||||||
| 孔泉、鄂俊超、 | |||||||
| 马珍、黄海占、 |
3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李宗香、黄延 | |||||||
|---|---|---|---|---|---|---|---|
| 明、逄锦波、杨 | |||||||
| 文华、王智、任 | |||||||
| 杰、吴钧、张巧 | |||||||
| 宁 | |||||||
| (一)东蓝数码交易对方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
| 东蓝数码原大股东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乾元及宁波海宇就 | |||||||
| 避免与飞利信及东蓝数码同业竞争问题,作出如下承诺:"本企业 | |||||||
| 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与东蓝数码业务相关的资产已全部转让给飞利 | |||||||
| 信,本企业剩余资产与业务与东蓝数码不存在同业竞争;自本企 | |||||||
| 业持有飞利信股份期间以及转让飞利信全部股份后的2年内,未 | |||||||
| 东蓝数码原大 | |||||||
| 经飞利信同意,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 | |||||||
| 股东东蓝商贸 | 何可能与飞利信或/和东蓝数码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活动, | ||||||
| (于2015年12 | (一)东蓝 | 也不直接或间接地在与飞利信或/和东蓝数码业务相同、相似或相 | |||||
| 月更名为宁波 | 竞争的单位拥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承包、租赁、 | ||||||
| 数码交易对 | |||||||
| 东蓝集团有限 | 委托经营等方式),如获得的商业机会将与飞利信或/和东蓝数码 | ||||||
| 方避免同业 | |||||||
| 公司,2016年5 | 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 | 2014年 | |||||
| 竞争的承诺 | |||||||
| 月更名为宁波 | 通知飞利信,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飞利信,以确保飞利信利 | 10月11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二)天云 | |||||||
| 东控集团有限 | 益不受损害。"就东蓝商贸下属的5家主营业务为智慧城市投资与 | 日 | |||||
| 科技交易对 | |||||||
| 公司)、宁波众 | 运营的子公司(龙云信息、东蓝控股、挥客投资、镇海智慧城市、 | ||||||
| 方避免同业 | |||||||
| 元、宁波乾元及 | 东蓝星海智慧城市)与东蓝数码同业竞争问题,东蓝商贸及其实 | ||||||
| 竞争的措施 | |||||||
| 宁波海宇及天 | 际控制人朱召法出具承诺:"首先,龙云信息、东蓝控股是东蓝商 | ||||||
| 云科技张俊峰 | 贸控制的地方智慧城市运营公司持股平台,挥客投资、镇海智慧 | ||||||
| 等四名大股东 | 城市、东蓝星海智慧城市为与地方国企合作成立的3家地方智慧 | ||||||
| 城市运营平台,其功能为配合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地方智慧城市 | |||||||
| 建设进行投资与运营的管理,上述5家公司目前没有配备技术研 | |||||||
| 发、市场销售与项目实施团队,不会与东蓝数码在软件与系统集 | |||||||
| 成的项目实施和运营维护上产生竞争;其次,上述5家公司除进 | |||||||
| 行项目承揽外,不进行任何实质性的项目开发、实施、运维工作, | |||||||
| 其将继续着力于地方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资与运营管理,未来将不 |
3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会配备技术研发、市场销售、项目实施等团队在相同或相近业务 | |||||||
|---|---|---|---|---|---|---|---|
| 上与东蓝数码展开竞争;最后,飞利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 东蓝数码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在飞利信提出要求的情况下,飞 | |||||||
| 利信可以监督龙云信息和东蓝控股等公司的经营,一旦发现存在 | |||||||
| 与东蓝数码同业竞争的情况,可要求立即停止并赔偿东蓝数码或 | |||||||
| 上市公司损失。"就东蓝商贸下属的3家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 | |||||||
| 开发、销售的子公司(浙江海拓、东蓝强网、东海蓝帆)与东蓝 | |||||||
| 数码同业竞争问题,东蓝商贸及其实际控制人朱召法出具承诺:" | |||||||
| 首先,在上述3个公司存续期间,不发生与东蓝数码相似或相近 | |||||||
| 的业务,以免产生同业竞争;其次,飞利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购买东蓝数码100%股权交易完成后,若东蓝商贸未来拟转让所持 | |||||||
| 东蓝强网或东海蓝帆股权,将优先考虑转让给飞利信;并且,在 | |||||||
| 东蓝强网股权转让后,注销浙江海拓;或在东海蓝帆股权转让后, | |||||||
| 注销浙江海拓和东蓝强网。" | |||||||
| (二)天云科技交易对方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天云 | |||||||
| 科技张俊峰等四名大股东就避免与飞利信及天云科技同业竞争问 | |||||||
| 题,作出如下承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天云科技业务相关的 | |||||||
| 资产已全部转让给飞利信,本人剩余资产与业务与天云科技不存 | |||||||
| 在同业竞争;自本人持有飞利信股份期间以及转让飞利信全部股 | |||||||
| 份后的2年内,未经飞利信同意,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不直接 | |||||||
| 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与飞利信或/和天云科技业务相同、相似或相 | |||||||
| 竞争的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地在与飞利信或/和天云科技业务相 | |||||||
| 同、相似或相竞争的单位任职或拥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 |||||||
| 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如获得的商业机会将与飞 | |||||||
| 利信或/和天云科技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 | |||||||
| 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飞利信,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飞利信, | |||||||
| 以确保飞利信利益不受损害。" | |||||||
| 东蓝商贸(于 | (一)东蓝数码相关人员竞业禁止承诺: | 2014年 | |||||
| 止 | |||||||
| 2015年12月更 | 竞业禁承 | 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海宇、宁波乾元自然人股东中的东蓝 | 10月11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诺 | |||||||
| 名为宁波东蓝 | 数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就与飞利 | 日 | |||||
3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集团有限公司, | 信竞业禁止问题,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交易后,本人在东蓝数 | ||||||
|---|---|---|---|---|---|---|---|
| 2016年5月更名 | 码和/或飞利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未经飞利信同意,本人 | ||||||
| 为宁波东控集 | 及本人家庭成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与飞利信或/和东 | ||||||
| 团有限公司)、 | 蓝数码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活动,也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在 | ||||||
| 宁波众元、宁波 | 与飞利信或/和东蓝数码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单位任职或拥 | ||||||
| 海宇、宁波乾元 | 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方 | ||||||
| 自然人股东中 | 式);本人在东蓝数码和/或飞利信任职期间的其他兼职行为亦应 | ||||||
| 的东蓝数码董 | 经过东蓝数码和/或飞利信同意。" | ||||||
| 事、监事、高级 | (二)天云科技相关人员竞业禁止承诺: | ||||||
| 管理人员、业务 | 天云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就与飞利信 | ||||||
| 骨干、技术骨干 | 竞业禁止问题,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交易后,本人在天云科技 | ||||||
| 朱召法、薛万 | 和/或飞利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未经飞利信同意,本人及 | ||||||
| 娟、贾红阳、; | 本人的家庭成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与飞利信或/和天 | ||||||
| 温锦明、陈世 | 云科技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地在与 | ||||||
| 录、杭俊、段永 | 飞利信或/和天云科技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单位任职或拥有 | ||||||
| 华、李国华、艾 | 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 | ||||||
| 爱文、毛卫华、 | 本人在天云科技和/或飞利信任职期间的其他兼职行为亦应经过 | ||||||
| 谢云龙 | 天云科技和/或飞利信同意。" | ||||||
| 天云科技董事、 | |||||||
| 监事、高级管理 | |||||||
| 人员和核心技 | |||||||
| 术人员张俊峰、 | |||||||
| 郎福志、马卫 | |||||||
| 东、罗运波、石 | |||||||
| 权、王国忠、周 | |||||||
| 天宁、徐洪涛、 | |||||||
| 侯曙光、李世 | |||||||
| 雄、杨斌 | |||||||
| 东蓝数码原大 | 交易对方关 | (一)东蓝数码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2014年 | ||||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股东东蓝商贸 | 于规范关联 | 东蓝数码原大股东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乾元及宁波海宇承 | 10月11 | ||||
3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于2015年12 | 交易的承诺 | 诺:"本次交易前本企业不存在与东蓝数码未披露的、不公允的、 | 日 | ||||
|---|---|---|---|---|---|---|---|
| 月更名为宁波 | 不合理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本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 | ||||||
| 东蓝集团有限 | 免与飞利信、东蓝数码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 | ||||||
| 公司,2016年5 | 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 | ||||||
| 月更名为宁波 | 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飞利信公司章程、东蓝数 | ||||||
| 东控集团有限 | 码公司章程的规定签署协议、履行决策程序等。" | ||||||
| 公司)、宁波众 | (二)天云科技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
| 元、宁波乾元及 | 天云科技原大股东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罗运波承诺:"本次 | ||||||
| 宁波海宇及天 | 交易前本人不存在与天云科技未披露的、不公允的、不合理的关 | ||||||
| 云科技原大股 | 联交易;本次交易后,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与飞利信、 | ||||||
| 东张俊峰、郎福 | 天云科技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 | ||||||
| 志、马卫东、罗 | 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 | ||||||
| 运波 |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天云科技的公司章程的 | ||||||
| 规定签署协议、履行决策程序等。" | |||||||
| (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出 | |||||||
| 具了承诺,保证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
| (一)关于 | 员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飞利信在人员、财务、机构、资 | ||||||
| 保持上市公 | 产、业务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 | ||||||
| 司独立性的 | 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运作。 | ||||||
| 杨振华、曹忻 | 承诺 |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14年 | ||||
| 军、陈洪顺、王 | (二)关于 | (1)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 10月11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守言 | 规范关联交 | 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日 | ||||
| 易和避免同 | 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承诺:"一、在本人 | ||||||
| 业竞争的承 | |||||||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
| 诺 | |||||||
| 员期间,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 | |||||||
| 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 | |||||||
| 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上述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 | |||||||
| 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 |
3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严格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不以委托管理、借款、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使用公司(含公司下属 企业,下同)的资金或资产。二、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尽量减 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正常发生的关 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执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交 易条件和价格公正公允,确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安排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就避免与飞利信同 业竞争问题,进一步就相关安排承诺如下:"一、本人及本人投资 或参与经营的企业(飞利信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 务与飞利信(含飞利信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目前不构成 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投资或参与经营的企业将来与 飞利信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 诺:1、本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 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 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协助参与任何与飞利信目前或 未来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对飞利信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2、本人保证不为自己或 者他人谋取属于飞利信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飞利 信同类的业务。本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持除飞利信以外的其他 第三方从事与飞利信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3、本人保证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 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也遵守以上承诺。
3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一)配套融资发行对象锁定期安排: | |||||||
|---|---|---|---|---|---|---|---|
| 配套融资发行对象锁定期安排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 | |||||||
| 光大永明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 |||||||
| 个月内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 | |||||||
| 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本次发行结束 | |||||||
| (一)配套 | 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 | ||||||
| 融资发行对 | 守上述约定。 | ||||||
| 象锁定期安 | (二)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 (一)配套融资发行对 | |||||
| 排 | 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发行对象承诺:"本人/本企业保证为北京飞利 | 象锁定期安排承诺期 | |||||
| (二)配套 |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提供的 | 限: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 |||||
| 融资发行对 | 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 日起36个月内。 | |||||
| 象关于提供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二)配套融资发行对 | |||||
| 资料真实、 | (三)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的承诺: | 象关于提供资料真实、 | |||||
| 杨振华、曹忻 | 准确和完整 |
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均承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 | 2014年 | 准确和完整的承诺期 |
|||
| 军、陈洪顺、王 | 的承诺 | 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 10月11 |
限: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三)配套 |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 (三)配套融资发行对 | |||||
| 守言、光大永明 | 日 | ||||||
| 融资发行对 | 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 | 象关于最近五年无违 | |||||
| 象关于最近 | (四)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 法行为的承诺 期限: | |||||
| 五年无违法 | 配套融资发行对象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承诺:本人 | 长期有效。 | |||||
| 行为的承诺 | 用于认购配套融资的资金来源于本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 | (四)配套融资发行对 | |||||
| (四)配套 | 来源合法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象关于认购资金来源 | |||||
| 融资发行对 |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就本次认购配套 | 的承诺期限:长期有 | |||||
| 象关于认购 | 融资事宜,本人未向光大永明提供资金,也未从光大永明获得资 | 效。 | |||||
| 资金来源的 | 金。本人与光大永明不存在任何资金往来,也不存在其他未披露 | ||||||
| 承诺 | 的协议。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光大永明承诺:本公司与飞利信的控 | ||||||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及5% | |||||||
|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公司与飞利信及 | |||||||
| 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 | |||||||
| 本公司承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飞利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 |||||||
|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批文之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
40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行股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本公司以 | |||||||
| 设立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参与认购,该资产管理产品的委托人与 | |||||||
| 飞利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 |||||||
| 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该资产管理产品不会存在杠杆融资 | |||||||
| 结构化的设计,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 |||||||
| 37名精图信息 | |||||||
| 原股东才泓冰、 | |||||||
| 中国高新、天津 | |||||||
| 博信、谢立朝、 | |||||||
| 才泓冰等37名精图信息股东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
| 王立、陈文辉、 | |||||||
|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 | |||||||
| 姚树元、张慧 | |||||||
| 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解禁流通其中的70%份额;自该 | |||||||
| 春、杨槐、刘浩、 | |||||||
| 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15%份 | |||||||
| 孙爱民、才洪 | |||||||
| 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 | |||||||
| 生、穆校平、姚 | |||||||
| 的15%份额,但如该锁定期在飞利信依"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对 | |||||||
| 术林、李雯、邱 | |||||||
| 非公开发行 | 精图信息所进行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除中国高新 | 2015年 | 按照三年分期解锁。到 | ||||
| 祥峰、朱永强、 | |||||||
| 股份的锁定 | 以外的其他精图信息交易对方的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减值测试报 | 09月22 | 2018年1月11日,股 | 正常履行 | |||
| 乔志勇、范经 | |||||||
| 期承诺 | 告公告日。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日 | 份全部解除锁定。 | ||||
| 谋、徐敬仙、涂 | |||||||
| 业绩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在标的公司 | |||||||
| 汉桥、李华敏、 | |||||||
| 2015年、2016年、2017年由合格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 |||||||
| 杨浩、宋跃明、 | |||||||
| 确认标的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龚发芽、周辉 | |||||||
| 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利润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 | |||||||
| 腾、薛建豪、张 | |||||||
| 润,或虽未达到前述承诺净利润,但业绩承诺方已经履行完毕盈 | |||||||
| 世强、赵斌、姜 | |||||||
| 利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在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后方可分期解锁。 | |||||||
| 丽芬、魏鹏飞、 | |||||||
| 柏鹤、陈云、蒋 | |||||||
| 世峰、汤炳发、 | |||||||
| 杨善华、沈在增 | |||||||
| 陈剑栋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75%杰东控制股权中,57%(对应杰 | |||||||
| 非公开发行 | 2015年 | 按照三年分期解锁。到 | |||||
| 陈剑栋、陈建英 | 东控制出资额为1,710万元)系2010年2月前取得,飞利信同意 | 正常履行 | |||||
| 股份的锁定 | 09月22 | 2018年1月11日,股 | |||||
| 就该等股权中的50%向陈剑栋支付现金对价(20,520万元),对该 | |||||||
41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期承诺 | 等股权中的其余50%支付股份对价(发行股份14,025,974股),陈 | 日 | 份全部解除锁定。 | ||||
| 剑栋承诺就此获得的飞利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 | |||||||
| 任何方式进行转让;陈剑栋所持其余18%杰东控制股权(对应杰 | |||||||
| 东控制出资额为540万元)系其于2015年7月取得,飞利信同意 | |||||||
| 就该等股权中的50%向陈剑栋支付现金对价(6,480万元),对该 | |||||||
| 等股权中的其余50%支付股份对价(发行股份4,429,254股),陈 | |||||||
| 剑栋承诺就此获得的飞利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 | |||||||
| 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上述承诺的基础上,陈剑栋所取得的飞利 | |||||||
| 信全部股份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股份解锁:陈剑栋所取得的飞利信 | |||||||
| 全部股份自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解禁流通其中的40%份 | |||||||
| 额,即可解禁7,382,092股;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 | |||||||
| 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30%份额,即可解禁5,536,568股;自该 | |||||||
| 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解禁剩余30%份额,即 | |||||||
| 5,536,568股,但如该锁定期在飞利信依"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对 | |||||||
| 杰东控制所进行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 | |||||||
| 动顺延至该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 |||||||
|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陈建英以其持有的杰东控制股权所认购而取得的飞利信股份,自 | |||||||
|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份 | |||||||
| 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解禁流通其中的40%份额,即可解 | |||||||
| 禁2,460,698股;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可再解 | |||||||
| 禁流通其中的30%份额,即可解禁1,845,522股;自该等股份上市 | |||||||
| 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再解禁剩余30%份额,即可解禁 | |||||||
| 1,845,522股,但如该锁定期在飞利信依"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对 | |||||||
| 杰东控制所进行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 | |||||||
| 动顺延至该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 |||||||
|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业绩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 | |||||||
| 市公司股份应在标的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由合格审计 | |||||||
| 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标的公司2015年、2016年、2017 | |||||||
|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利润补偿 |
42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虽未达到前述承诺净利润,但业 | |||||||
| 绩承诺方已经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在上市公司年报 | |||||||
| 公布后方可分期解锁。 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 | |||||||
| 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 | |||||||
|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 |||||||
| 刘涛等3名欧飞凌通讯股东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 |||||||
| 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份 | |||||||
| 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解禁流通其中的40%份额;自该等 | |||||||
| 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30%份额; | |||||||
|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 | |||||||
| 30%份额,但如该锁定期在飞利信依"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对欧飞 | |||||||
| 凌通讯所进行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动 | |||||||
| 非公开发行 | 顺延至该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 2015年 | 按照三年分期解锁。到 | ||||
| 刘涛、王同松、 | |||||||
| 股份的锁定 |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业绩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 | 09月22 | 2018年1月11日,股 | 正常履行 | |||
| 唐小波 | |||||||
| 期承诺 | 公司股份应在标的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由合格审计机 | 日 | 份全部解除锁定。 | ||||
| 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标的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 | |||||||
| 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利润补偿协 | |||||||
| 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虽未达到前述承诺净利润,但业绩 | |||||||
| 承诺方已经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在上市公司年报公 | |||||||
| 布后方可分期解锁。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 | |||||||
| 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 | |||||||
| 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 |||||||
| 才泓冰、天津博 | |||||||
| (1)业绩承诺期:精图信息100%股权的交易对方、杰东控制100% | |||||||
| 信、谢立朝、王 | |||||||
| 股权的交易对方、欧飞凌通讯100%股权的交易对方承诺的利润承 | |||||||
| 立、陈文辉、姚 | |||||||
| 关于标的资 | 诺期为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 | 2015年 | |||||
| 树元、张慧春、 | |||||||
| 产的业绩承 | (2)业绩承诺:精图信息100%股权的交易对方、杰东控制100% | 08月31 | 2017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 | |||
| 杨槐、刘浩、孙 | |||||||
| 诺 | 股权的交易对方、欧飞凌通讯100%股权的交易对方所承诺的净利 | 日 | |||||
| 爱民、才洪生、 | |||||||
| 润情况如下:2015年 精图信息5,050万元,杰东控制4,365万元, | |||||||
| 穆校平、姚术 | |||||||
| 欧飞凌通讯3,500万元;2016年 精图信息6,000万元,杰东控制 | |||||||
| 林、李雯、邱祥 | |||||||
4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峰、朱永强、乔 | 5,105万元,欧飞凌通讯4,200万元;2017年精图信息7,000万 | ||||||
|---|---|---|---|---|---|---|---|
| 志勇、范经谋、 | 元,杰东控制5,975万元,欧飞凌通讯5,000万元。 (3) | ||||||
| 徐敬仙、涂汉 |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才泓冰、天津博信、谢立朝、王立、陈文 | ||||||
| 桥、李华敏、杨 | 辉、姚树元、张慧春、杨槐、刘浩、孙爱民、才洪生、穆校平、 | ||||||
| 浩、宋跃明、龚 | 姚术林、李雯、邱祥峰、朱永强、乔志勇、范经谋、徐敬仙、涂 | ||||||
| 发芽、周辉腾、 | 汉桥、李华敏、杨浩、宋跃明、龚发芽、周辉腾、薛建豪、张世 | ||||||
| 薛建豪、张世 | 强、赵斌、姜丽芬、魏鹏飞、柏鹤、陈云、蒋世峰、汤炳发、杨 | ||||||
| 强、赵斌、姜丽 | 善华、沈在增、陈剑栋、陈建英、刘涛、王同松、唐小波。 | ||||||
| 芬、魏鹏飞、柏 | (4)业绩补偿方式: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飞利信在补偿期限内 | ||||||
| 鹤、陈云、蒋世 | 各年度结束时,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 ||||||
| 峰、汤炳发、杨 | 务所对各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各标的公司 | ||||||
| 善华、沈在增、 |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 ||||||
| 陈剑栋、陈建 | 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为准。若补偿义 | ||||||
| 英、刘涛、王同 | 务人当期需要向飞利信承担补偿义务,则补偿义务人可选择以股 | ||||||
| 松、唐小波 | 份或现金补偿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 ||||||
| ①精图信息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精图信息 | |||||||
|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精图信息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 |||||||
| 补偿期限内精图信息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精图信息91.60% | |||||||
| 股权交易作价-已补偿金额。杰东控制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 | |||||||
| =(截至当期期末杰东控制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杰东 | |||||||
| 控制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杰东控制各年的承诺净利润 | |||||||
| 数总和×杰东控制100%股权交易作价-已补偿金额。 欧飞凌通讯 | |||||||
| 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欧飞凌通讯累计承诺 | |||||||
| 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欧飞凌通讯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 | |||||||
| 限内欧飞凌通讯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欧飞凌通讯100%股权 | |||||||
| 交易作价-已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在利润补偿期间应逐年进行补 | |||||||
| 偿,如计算出来的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零,则按0取 | |||||||
| 值,即补偿义务人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②补偿义务人若选择 | |||||||
| 用现金进行补偿,则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的现金=上述①中补偿 | |||||||
| 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③补偿义务人若选择用股份进行补偿, |
4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则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上述①中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 偿金额÷发行价格。若飞利信在补偿期间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 配的,则应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 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精图信息补偿义务人累计股份补偿 额和现金补偿额之和不超过本次交易中精图信息 91.60%股权的交 易价格。杰东控制补偿义务人累计股份补偿额和现金补偿额之和 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杰东控制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欧飞凌通讯补 偿义务人累计股份补偿额和现金补偿额之和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欧 飞凌通讯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④补偿期间的各年度末,如实现 的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飞利信应在相关年度报告披 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现金补 偿方式下的现金金额以及股份补偿方式下的股份补偿数量,并以 书面方式通知补偿义务人相关事实,补偿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飞利信提出采用股份补偿方 式或现金补偿方式。补偿义务人选择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的,补 偿义务人应当在向飞利信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之日起 30 个 工作日内向飞利信支付上述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选择以股份方 式进行补偿的,由飞利信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其应补偿 的股份数并予以注销。飞利信在收到补偿义务人提出以股份方式 进行补偿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发出董事会通知,并按照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程序对回购股份进行决议。补偿义务人应在飞利信股 东大会决议同意回购股份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飞利信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账户,由飞利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等股份予以注销。如 届时回购股份并注销而导致飞利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 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或因补偿义 务人所持股份因被冻结、被采取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 让或不能转让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补偿义务人不能以股份进行 补偿的,则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该现金补偿额为补偿 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上述现金补偿应在上述导致补偿义务人
45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无法以股份进行补偿的事项确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飞 | |||||||
| 利信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股利分配的,则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 | |||||||
| 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在飞利信回购该股份后30个工作日内 | |||||||
| 作相应返还,应返还金额为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的股 | |||||||
| 份数量。 (5)减值测试:在补偿期限届满时,飞利信将聘请具 | |||||||
|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标的公司进行减 | |||||||
| 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除非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减 | |||||||
| 值测试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本次交易《评估报告》保持一致。资 | |||||||
| 产减值额为本次交易的各标的公司的价格减去补偿期期末各标的 | |||||||
| 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内各标的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 | |||||||
| 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具体公式如下:①如果精图信息期末减值 | |||||||
| 额×91.60%>精图信息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则精图信息补偿 | |||||||
| 义务人应就其差额部分(即精图信息期末减值额×91.60%-精图信 | |||||||
| 息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予以补偿。②如果杰东控制期末减 | |||||||
| 值额>杰东控制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则杰东控制补偿义务 | |||||||
| 人应就其差额部分(即杰东控制期末减值额-杰东控制补偿义务人 | |||||||
| 已补偿的总额)予以补偿。③如果欧飞凌通讯期末减值额>欧飞 | |||||||
| 凌通讯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则欧飞凌通讯补偿义务人应就 | |||||||
| 其差额部分(即欧飞凌通讯期末减值额-欧飞凌通讯补偿义务人已 | |||||||
| 补偿的总额)予以补偿。上述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计算方式 | |||||||
| 如下: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补偿义务人已累计补偿股份总数 | |||||||
| ×股份发行价格(如在补偿期限内飞利信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 |||||||
|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股份的数量、价格进行相应 | |||||||
| 调整)+补偿义务人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补偿义务人可选择以股 | |||||||
| 份或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和方式按前述业绩补偿方式的 | |||||||
| 约定执行。 | |||||||
| 才泓冰、中国高 | 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全部转让给上市 | ||||||
| 2015年 | |||||||
| 新、天津博信、 | 关于竞业禁 | 公司,其余资产与业务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自《购买资 | |||||
| 08月31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谢立朝、王立、 | 止的承诺 | 产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以及转让 | |||||
| 日 | |||||||
| 陈文辉、姚树 | 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后的2年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除中国高新 | ||||||
4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元、张慧春、杨 | 以外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将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与上 | ||||||
|---|---|---|---|---|---|---|---|
| 槐、刘浩、孙爱 | 市公司或/和标的公司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活动,也不应直 | ||||||
| 民、才洪生、穆 | 接或间接地在与上市公司或/和标的公司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 | ||||||
| 校平、姚术林、 | 的单位任职或拥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承包、租赁、 | ||||||
| 李雯、邱祥峰、 | 委托经营等方式,中国高新亦不得以全资或控股方式拥有上述权 | ||||||
| 朱永强、乔志 | 益),如获得的商业机会将与上市公司或/和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 ||||||
| 勇、范经谋、徐 | 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其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 | ||||||
| 敬仙、涂汉桥、 | 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 | ||||||
| 李华敏、杨浩、 | 害。且在本次交易后,其在标的公司和/或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及离 | ||||||
| 宋跃明、龚发 | 职后2年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交易对方及其家庭成员不得直 | ||||||
| 芽、周辉腾、薛 | 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或/和标的公司业务相同、相似 | ||||||
| 建豪、张世强、 | 或相竞争的活动,也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在与上市公司或/和标的公 | ||||||
| 赵斌、姜丽芬、 | 司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单位任职或拥有权益(包括但不限 | ||||||
| 魏鹏飞、柏鹤、 | 于投资、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其在标的公司和 | ||||||
| 陈云、蒋世峰、 | /或上市公司任职期间的其他兼职行为亦应经过标的公司和/或上 | ||||||
| 汤炳发、杨善 | 市公司同意。 | ||||||
| 华、沈在增、陈 | |||||||
| 剑栋、陈建英、 | |||||||
| 刘涛、王同松、 | |||||||
| 唐小波 | |||||||
| 一、本人持有飞利信的股权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 | |||||||
| 上市公司控股 | 减少并规范与飞利信、精图信息、杰东控制、欧飞凌通讯及其控 | ||||||
| 股东、实际控制 | 关于规范关 | 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 | 2015年 | ||||
| 人杨振华、曹忻 | 联交易的承 | 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 | 08月31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军、陈洪顺、王 | 诺 | 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 | 日 | ||||
| 守言 | 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 | ||||||
| 害飞利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 才泓冰、中国高 | 精图信息、杰东控制及欧飞凌通讯全体交易对方就规范与飞利信 | ||||||
| 交易对方关 | 2015年 | ||||||
| 新、天津博信、 | 及标的公司关联交易问题,作出如下承诺:"在《购买资产协议》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于规范关联 | 09月22 | ||||||
| 谢立朝、王立、 | 签署前,不存在与目标公司未披露的、不公允的、不合理的关联 | ||||||
4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陈文辉、姚树 | 交易的承诺 | 交易;在《购买资产协议》签署后,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与 | 日 | ||||
|---|---|---|---|---|---|---|---|
| 元、张慧春、杨 | 飞利信、目标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 | ||||||
| 槐、刘浩、孙爱 | 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 ||||||
| 民、才洪生、穆 |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飞利信公司章程、目标公司公 | ||||||
| 校平、姚术林、 | 司章程的规定签署协议、履行决策程序。" | ||||||
| 李雯、邱祥峰、 | |||||||
| 朱永强、乔志 | |||||||
| 勇、范经谋、徐 | |||||||
| 敬仙、涂汉桥、 | |||||||
| 李华敏、杨浩、 | |||||||
| 宋跃明、龚发 | |||||||
| 芽、周辉腾、薛 | |||||||
| 建豪、张世强、 | |||||||
| 赵斌、姜丽芬、 | |||||||
| 魏鹏飞、柏鹤、 | |||||||
| 陈云、蒋世峰、 | |||||||
| 汤炳发、杨善 | |||||||
| 华、沈在增、陈 | |||||||
| 剑栋、陈建英、 | |||||||
| 刘涛、王同松、 | |||||||
| 唐小波 | |||||||
|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本公司及全 | |||||||
| 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 | |||||||
| 关于提供资 | |||||||
| 上市公司及全 |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重组 | 2015年 | |||||
| 料真实、准 | |||||||
| 体董事、监事、 | 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 09月22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确和完整的 | |||||||
| 高管人员 | 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资 | 日 | |||||
| 承诺 | |||||||
| 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 |||||||
| 的法律责任。" | |||||||
| 才泓冰、中国高 | 交易对方关 | 一、本人/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 | 2015年 | ||||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新、天津博信、 | 于资料真 | 了本人/本企业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 | 09月22 | ||||
4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谢立朝、王立、 | 实、准确和 |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本企业保证:所提 | 日 | ||||
|---|---|---|---|---|---|---|---|
| 陈文辉、姚树 | 完整的承诺 | 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 | |||||
| 元、张慧春、杨 | 函 | 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 | |||||
| 槐、刘浩、孙爱 |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 ||||||
| 民、才洪生、穆 |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
| 校平、姚术林、 |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 ||||||
| 李雯、邱祥峰、 |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
| 朱永强、乔志 | 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 | ||||||
| 勇、范经谋、徐 |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 ||||||
| 敬仙、涂汉桥、 |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 李华敏、杨浩、 | |||||||
| 宋跃明、龚发 | |||||||
| 芽、周辉腾、薛 | |||||||
| 建豪、张世强、 | |||||||
| 赵斌、姜丽芬、 | |||||||
| 魏鹏飞、柏鹤、 | |||||||
| 陈云、蒋世峰、 | |||||||
| 汤炳发、杨善 | |||||||
| 华、沈在增、陈 | |||||||
| 剑栋、陈建英、 | |||||||
| 刘涛、王同松、 | |||||||
| 唐小波 | |||||||
| 才泓冰、中国高 | (一)关于 | (一)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承诺: | |||||
| 新、天津博信、 | 标的资产权 | 1、本人/本企业已经履行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义务,该 | |||||
| 谢立朝、王立、 | 属的承诺 | 等股份出资已全部足额到位,通过受让取得的股权其转让价款均 | |||||
| 2015年 | |||||||
| 陈文辉、姚树 | (二)关于 | 依约付清;2、该等股份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 | |||||
| 09月22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元、张慧春、杨 | 最近五年无 | 持股等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任何潜在法律权属纠纷;3、 | |||||
| 日 | |||||||
| 槐、刘浩、孙爱 | 违法行为的 | 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 | |||||
| 民、才洪生、穆 | 承诺 | 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份之情形; | |||||
| 校平、姚术林、 | (三)关于 | 4、本人/本企业依法拥有该等股份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
4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李雯、邱祥峰、 | 最近五年诚 | 该等股份的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 |||||
|---|---|---|---|---|---|---|---|
| 朱永强、乔志 | 信情况的承 | (二)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的承诺: | |||||
| 勇、范经谋、徐 | 诺 | 本次交易的自然人交易对方均承诺:"本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 | |||||
| 敬仙、涂汉桥、 | (四)关于 | 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 |||||
| 李华敏、杨浩、 | 因信息披露 |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 |||||
| 宋跃明、龚发 | 不实被立案 | 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中国高新、天津博 | |||||
| 芽、周辉腾、薛 | 调查后股份 | 信均承诺:"本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 | |||||
| 建豪、张世强、 | 锁定的承诺 | 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 |||||
| 赵斌、姜丽芬、 | 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 ||||||
| 魏鹏飞、柏鹤、 | 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 | ||||||
| 陈云、蒋世峰、 | (三)关于最近五年诚信情况的承诺: | ||||||
| 汤炳发、杨善 | |||||||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承诺:"本人/本企业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 | |||||||
| 华、沈在增、陈 | |||||||
|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 |||||||
| 剑栋、陈建英、 | |||||||
| 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 |||||||
| 刘涛、王同松、 | |||||||
|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不实被立案调查后股份锁定的承诺: | |||||||
| 唐小波 | |||||||
| 如本人/本企业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 |||||||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 |||||||
|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将不转让在飞利 | |||||||
| 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 | |||||||
| 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飞利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 | |||||||
| 人/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 | |||||||
|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本企业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 |||||||
|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 |||||||
| 并申请锁定;如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 |||||||
| 本企业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本企业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 |||||||
|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 |||||||
| 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公司全体董事、 | 关于因信息 | "如本人/本企业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 2015年 | ||||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监事及高级管 | 披露不实被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 09月22 | ||||
50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理人员 | 立案调查后 |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将不转让在飞利 | 日 | ||||
| 股份锁定的 | 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 | ||||||
| 承诺 | 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飞利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 | ||||||
| 人/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 | |||||||
|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本企业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 |||||||
|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 |||||||
| 并申请锁定;如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 |||||||
| 本企业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本企业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 |||||||
|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 |||||||
| 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 | |||||||
| 言就避免与飞利信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就相关安排承诺如下:" | |||||||
| 一、本人及本人投资或参与经营的企业(飞利信及其下属企业除 | |||||||
| 外,下同)的现有业务与飞利信(含飞利信下属企业,下同)的 | |||||||
| 现有业务目前不构成同业竞争。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投资或参 | |||||||
| 与经营的企业将来与飞利信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 | |||||||
| 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1、本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 | |||||||
| 上市公司控股 | |||||||
| 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 | |||||||
| 股东、实际控制 | 关于避免同 | 2015年 | |||||
| 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协助参 | |||||||
| 人杨振华、曹忻 | 业竞争的承 | 09月22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与任何与飞利信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者 | |||||||
| 军、陈洪顺、王 | 诺函 | 日 | |||||
| 进行其他可能对飞利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 |||||||
| 守言 | |||||||
| 2、本人保证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飞利信的商业机会,自营 | |||||||
|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飞利信同类的业务。本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 | |||||||
| 持除飞利信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飞利信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 | |||||||
| 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人保证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
| (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 | |||||||
|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也遵 | |||||||
| 守以上承诺。" | |||||||
| 上市公司控股 | 保证上市公 | 2015年 | |||||
| (一)保证飞利信的人员独立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股东、实际控制 | 司独立性的 | 09月22 | |||||
51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人杨振华、曹忻 | 承诺 | 1、保证飞利信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飞 | 日 | ||||
| 军、陈洪顺、王 | 利信任职、并在飞利信领取薪酬,不会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 | ||||||
| 守言 | 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继续 | ||||||
| 保持飞利信人员的独立性;2、保证飞利信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 | |||||||
| 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本承诺人,飞利信的人事关系、 | |||||||
| 劳动关系独立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3、 | |||||||
| 保证本承诺人推荐出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 | |||||||
| 法程序进行,本承诺人及关联方不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 | |||||||
| 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 |||||||
| (二)保证飞利信的财务独立 | |||||||
| 1、保证飞利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 | |||||||
| 独立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飞利信及其控 | |||||||
| 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 | |||||||
| 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干预飞利信的资金使用;3、保证飞利信及其控 | |||||||
| 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 |||||||
| 接控制的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飞利信及其控制的子公 | |||||||
| 司依法独立纳税。 | |||||||
| (三)保证飞利信的机构独立 | |||||||
| 1、保证飞利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 |||||||
| 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 |||||||
| 独立行使职权;2、保证飞利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与本承诺人及本 | |||||||
| 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 | |||||||
| 方面完全分开。 | |||||||
| (四)保证飞利信的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飞利信及其控制的 | |||||||
| 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飞利信及其子公 | |||||||
| 司的控制之下,并为飞利信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 | |||||||
| 本承诺人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飞利信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 |||||||
| 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 |||||||
| 业提供担保。 |
5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五)保证飞利信的业务独立 | |||||||
|---|---|---|---|---|---|---|---|
| 1、保证飞利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 | |||||||
| 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 | |||||||
| 等环节不依赖本承诺人;2、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 | |||||||
| 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与飞利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相 | |||||||
| 竞争的业务;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飞利信及 | |||||||
| 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 | |||||||
|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 | |||||||
| 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严格按照飞利信的公司章程 | |||||||
| 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 | |||||||
| 的任何方式,干预飞利信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 | |||||||
| 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并承诺不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上市公 | |||||||
| 司及其他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 |||||||
| 1、本人将不会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同或 | |||||||
| 相似的业务,或进行其他可能对股份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 |||||||
| 任何业务或活动; | |||||||
| 公司控股股东、 | |||||||
| 2、本人不以任何形式,也不设立任何独资、合资或拥有其他权益 | |||||||
| 实际控制人杨 | |||||||
| 的企业或组织,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 | |||||||
| 振华、曹忻军、 | |||||||
| 务; | |||||||
| 陈洪顺、王守 | |||||||
| 3、本人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股份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 | 2011年 | ||||||
| 言、其他持有公 | 避免同业竞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者为他人经营与股份公司同类的业务; | 11月15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司5%以上股份 | 争的承诺 | ||||||
| 4、本人保证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 | 日 | ||||||
| 的股东刘仲清、 | |||||||
| 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 |||||||
| 赵经纬、及杨振 | |||||||
| 华配偶之兄弟 | 5、本人保证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 | ||||||
| 股东罗伟 | 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 | ||||||
| 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也遵守以上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 | |||||||
| 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其他持有公司5% | |||||||
| 以上股份的股东刘仲清、赵经纬同时承诺:以上承诺在本人直接 |
53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或间接拥有股份公司股份期间内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 |||||||
| 杨振华配偶之兄弟股东罗伟同时承诺:以上承诺在本人妹夫杨振 | |||||||
| 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 |||||||
| 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四人于2010年1月31日共同 | |||||||
| 签署了《一致行动人确认和承诺函》,明确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 | |||||||
| 杨振华、曹忻 | 2010年 | ||||||
| 关于一致行 | 会等事项的表决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表决事项进行协调; | ||||||
| 军、陈洪顺、王 | 01月31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动的承诺 | 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一致行动人中所持股份最多的股东意见为 | ||||||
| 守言 | 日 | ||||||
| 准。报告期内,该上述股东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表决事项,全部 | |||||||
| 保持一致。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5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75,690.94 | 275,690.94 | 275,690.94 | ||||||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6,393.6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项目达 | 截止报 | 项目可 | |||||||||
| 是否已 | 截至期 | 截至期 | |||||||||
| 募集资金 | 调整后 | 本报告 | 到预定 | 本报告 | 告期末 | 是否达 | 行性是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 变更项 | 末累计 | 末投资 | ||||||||
| 承诺投资 | 投资总 | 期投入 | 可使用 | 期实现 | 累计实 | 到预计 | 否发生 | ||||
| 募资金投向 | 目(含部 | 投入金 | 进度(3) | ||||||||
| 总额 | 额(1) | 金额 | 状态日 | 的效益 | 现的效 | 效益 | 重大变 | ||||
| 分变更) | 额(2) | =(2)/(1) | |||||||||
| 期 | 益 |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2014年 | |||||||||||
| 智能会议系统产业 | 6,470.0 | 2,426.0 |
|||||||||
| 否 | 6,264 | 6,264 |
103.29% |
06月30 |
0 | 是 |
否 | ||||
| 化项目 | 9 | 6 |
|||||||||
| 日 | |||||||||||
| 2014年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188 | 4,188 |
4,330.8 | 103.41% |
06月30 |
0 | 983.63 |
是 |
否 | |
| 日 | |||||||||||
| 2014年 | |||||||||||
| 营销和服务网络建 | 3,678.5 | 7,735.9 |
|||||||||
| 否 | 3,567 | 3,567 |
103.13% |
06月30 |
0 | 是 |
否 | ||||
| 设项目 | 9 | 2 |
|||||||||
| 日 | |||||||||||
| 收购东蓝数码、天云 | 10,690. |
||||||||||
| 否 | 25,200 | 25,200 |
25,200 | 100.00% |
0 | 否 |
否 | ||||
| 动力 | 22 |
||||||||||
80,492. |
80,082. | ||||||||||
| 流动资金 | 否 | 80,492.93 | 99.49% |
否 | 否 | ||||||
93 |
38 | ||||||||||
| 收购厦门精图、上海 | 92,137. | 18,117. | |||||||||
| 否 | 92,250 | 92,250 |
99.88% |
是 |
否 | ||||||
| 杰东、欧飞凌 | 55 | 71 | |||||||||
| 大数据云平台项目 | 否 | 50,000 | 50,000 |
0 | 0.00% |
否 | 否 | ||||
| 261,961.9 | 261,96 | 211,899 |
39,953.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0 |
-- |
-- | 0 | -- |
-- | ||||
| 3 | 1.93 |
.41 |
54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投资飞利信清洁能 | |||||||||||
| 源公司(已更名为北 | |||||||||||
| 否 | 2,000 | 500 |
500 | 100.00% |
是 | 否 | |||||
| 京小飞快充网络科 | |||||||||||
| 技有限公司)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 | -- | 2,700 | 2,700 | 100.00% |
-- |
-- | -- | -- | -- |
5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有)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 11,294. | ||||||||||
| -- | 11,267 | 11,267 |
107.27% |
-- |
-- | -- | -- | -- | |||
| 有) | 27 | ||||||||||
| 14,494.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3,267 | 14,467 |
-- |
-- | -- | -- | ||||
| 27 | |||||||||||
| 275,228.9 | 276,42 | 226,393 |
39,953. |
||||||||
| 合计 | -- | 0 |
-- |
-- | 0 | -- |
-- | ||||
| 3 | 8.93 |
.68 |
5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 |||||||||||
|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 无 | ||||||||||
| 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 |||||||||||
| 无 | |||||||||||
|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适用 | |||||||||||
|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共超募资金人民币13,729.01万元。2015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乔先生转让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30%股权的议案》,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30%股权以人民币2,25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万乔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飞利 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由40%减至10%,投资成本归还本公司超募资金账户。2015年6月1 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定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超募资金中的4,11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超募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 资金总额的29.99%。2015年6月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决定使 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1,749万元暂时补充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5月27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6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 1,774.2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9月30日, 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转出资金(含利息)为1776.24万元。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 |||||||||||
|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截止到2012年1月31日,本公司先期已投入资金940.08万元建设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依据京 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京都天华 专字(2012)第0190号,本公司已于2012年4月10日完成资金940.08万元置换工作。 |
|||||||||||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 |||||||||||
| 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 不适用 | ||||||||||
|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 |||||||||||
| 况 |
5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 不适用 |
|---|---|
|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 |
| 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 |
| 截止2017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和活期的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 金用途及去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 |
|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 无 |
| 其他情况 |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公司暂未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未实施现金分红。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5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067,681,576.83 | 1,178,186,924.34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6,969,180.14 | 43,950,332.08 |
| 应收账款 | 1,677,870,944.51 | 1,646,707,598.98 |
| 预付款项 | 164,868,643.59 | 123,776,001.15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1,030,510.68 | 4,687,295.61 |
| 应收股利 | 75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102,520,895.17 | 202,594,282.54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404,033,366.26 | 371,382,902.36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8,336,707.49 | 48,336,707.49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22,239.56 | 7,356,389.87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87,534,064.23 | 3,627,728,434.42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5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8,420,922.40 | 18,420,922.40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135,752,050.23 | 135,752,050.23 |
| 长期股权投资 | 70,870,774.98 | 55,177,468.74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5,606,098.82 | 136,891,441.42 |
| 固定资产 | 203,582,277.07 | 179,947,891.71 |
| 在建工程 | 26,612,902.50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73,770,637.10 | 76,460,591.83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2,399,829,184.57 | 2,399,829,184.57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200,364.50 | 21,125,596.9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170,794.20 | 43,032,286.8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649,853.00 | 21,149,853.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14,852,956.87 | 3,114,400,190.15 |
| 资产总计 | 6,602,387,021.10 | 6,742,128,624.57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50,110,000.00 | 110,01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5,785,023.00 | |
| 应付账款 | 529,376,117.82 | 566,701,218.30 |
| 预收款项 | 38,448,174.66 | 88,913,568.9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881,242.48 | 23,456,158.84 |
| 应交税费 | 156,404,473.25 | 171,239,544.71 |
5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1,307.61 | 1,307.61 |
| 其他应付款 | 99,187,816.19 | 150,774,266.48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920,394,155.01 | 1,130,296,064.92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57,600,000.00 | 57,6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10,271,466.32 | 10,271,466.32 |
| 递延收益 | 2,481,000.00 | 2,481,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137,254.73 | 35,945,459.0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5,489,721.05 | 106,297,925.36 |
| 负债合计 | 1,025,883,876.06 | 1,236,593,990.28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435,273,808.00 | 1,435,273,80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302,560,848.73 | 3,302,560,848.73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6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盈余公积 | 13,830,958.17 | 13,830,958.17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790,961,288.18 | 720,796,405.3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42,626,903.08 | 5,472,462,020.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33,876,241.96 | 33,072,614.0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76,503,145.04 | 5,505,534,634.2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602,387,021.10 | 6,742,128,624.57 |
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世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世光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543,208,743.30 | 536,826,740.1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148,864,273.87 | 126,439,584.48 |
| 预付款项 | 23,433,282.04 | 15,000,171.86 |
| 应收利息 | 3,656,784.93 | |
| 应收股利 | 51,329,208.47 | 51,329,208.47 |
| 其他应收款 | 490,638,986.48 | 551,932,284.11 |
| 存货 | 5,672,044.04 | 2,259,713.04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5,849,342.07 | 25,849,342.07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88,995,880.27 | 1,313,293,829.07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6,281,400.00 | 16,281,4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7,519,471.86 | 7,519,471.86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98,240,337.79 | 3,683,240,337.79 |
| 投资性房地产 |
6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固定资产 | 2,114,698.16 | 2,316,318.68 |
|---|---|---|
|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3,857,221.53 | 1,632,955.09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017,250.69 | 12,490,587.1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83,735.67 | 4,183,735.6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44,214,115.70 | 3,727,664,806.28 |
| 资产总计 | 5,033,209,995.97 | 5,040,958,635.35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0,000.00 | 10,01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38,701,528.46 | 41,710,684.46 |
| 预收款项 | 21,417,389.02 | 15,542,320.2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24,783.17 | 1,785,125.98 |
| 应交税费 | 20,011,772.14 | 19,784,796.01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102,025,636.13 | 102,456,453.96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200,000.00 | 19,2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3,191,108.92 | 210,489,380.68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57,600,000.00 | 57,600,000.00 |
| 应付债券 |
6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48,800.00 | 48,800.00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85,870.54 | 1,385,870.5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034,670.54 | 59,034,670.54 |
| 负债合计 | 262,225,779.46 | 269,524,051.22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435,273,808.00 | 1,435,273,80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300,788,240.65 | 3,300,788,240.65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3,830,958.17 | 13,830,958.17 |
| 未分配利润 | 21,091,209.69 | 21,541,577.3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70,984,216.51 | 4,771,434,584.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033,209,995.97 | 5,040,958,635.35 |
3 、合并利润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营业总收入 | 352,313,544.96 | 314,407,427.23 |
| 其中:营业收入 | 352,313,544.96 | 314,407,427.23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77,579,911.22 | 268,957,959.71 |
6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其中:营业成本 | 193,183,788.88 | 164,648,350.07 |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981,465.51 | 5,042,682.22 |
| 销售费用 | 22,901,400.98 | 23,394,957.12 |
| 管理费用 | 59,175,024.70 | 65,305,026.23 |
| 财务费用 | 994,452.00 | 8,362,591.24 |
| 资产减值损失 | 343,779.15 | 2,204,352.83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733,633.74 | 45,449,467.5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417,982.46 | 7,425,085.96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95,568.43 | 64,893.76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8,056,047.77 | 52,809,659.72 |
| 减:所得税费用 | 7,780,843.26 | 4,349,253.3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275,204.51 | 48,460,406.3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0,164,882.80 | 51,268,411.19 |
| 少数股东损益 | 110,321.71 | -2,808,004.8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6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 ||
|---|---|---|
|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 ||
|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 ||
| 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 ||
|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 ||
| 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 ||
| 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0,275,204.51 | 48,460,406.3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 ||
| 70,164,882.80 | 51,268,411.19 |
|
| 总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0,321.71 | -2,808,004.81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5 | 0.0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5 | 0.0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世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世光
4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收入 | 17,930,602.06 | 26,737,260.29 |
| 减:营业成本 | 7,334,559.01 | 13,308,958.26 |
| 税金及附加 | 7,638.09 | 192,582.21 |
6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销售费用 | 2,111,209.20 | 1,965,990.49 |
|---|---|---|
| 管理费用 | 8,298,646.98 | 8,133,614.41 |
| 财务费用 | 754,971.75 | 2,921,075.50 |
| 资产减值损失 | 489,526.54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6,422.97 | -274,487.1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6,176.68 | 18,349.18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 ||
| -450,246.29 | -256,137.94 |
|
| 列) | ||
| 减:所得税费用 | -38,420.69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0,246.29 | -217,717.25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6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效部分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50,246.29 | -217,717.25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06,081,380.78 | 336,095,117.1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 ||
| 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 ||
| 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 ||
| 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35,711.87 | 5,739,744.6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13,873,439.22 | 94,460,414.26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2,690,531.87 | 436,295,276.0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8,441,123.20 | 333,773,397.4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 ||
| 加额 | ||
6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 ||
|---|---|---|
| 金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
| 58,453,789.29 | 58,647,153.42 |
|
| 现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454,530.81 | 39,407,521.7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62,978,441.27 | 155,379,022.56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4,327,884.57 | 587,207,095.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37,352.70 | -150,911,819.1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0,000.00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85,500.00 | 81,000.00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4,230,188.37 | 8,356.00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65,688.37 | 389,356.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2,255,069.62 | 10,795,436.72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 | -6,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255,069.62 | 4,295,436.7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89,381.25 | -3,906,080.7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1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3,500,000.00 | ||
|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600,000.00 | 97,500,000.00 |
6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0.00 | 0.00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600,000.00 | 87,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9,500,000.00 | 142,70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2,544,796.80 | 9,007,432.42 |
|
| 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044,796.80 | 151,712,432.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444,796.80 | -64,212,432.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6,271,530.75 | -219,030,332.2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6,931,489.20 | 434,221,900.4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0,659,958.45 | 215,191,568.21 |
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27,928.82 | 10,626,128.8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96,624,917.77 | 59,993,497.14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452,846.59 | 70,619,625.9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607,456.46 | 16,456,647.6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
| 7,765,082.38 | 4,671,918.37 |
|
| 现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778.52 | 230,488.1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48,277,959.96 | 73,333,129.98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770,277.32 | 94,692,184.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82,569.27 | -24,072,558.14 |
6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3,906,449.78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6,449.78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40,320.00 | 1,000,000.00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040,320.00 | 1,0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33,870.22 | -1,000,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7,500,000.00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5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52,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1,020,750.02 | 2,911,960.77 |
|
| 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20,750.02 | 55,411,960.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20,750.02 | -7,911,960.7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27,949.03 | -32,984,518.91 |
7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6,680,794.27 | 38,181,879.31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3,208,743.30 | 5,197,360.40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