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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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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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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 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公司将根据后续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3、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科技”或“公司”)的子公司北 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云动力”)与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达云创”)于 2021 年 6 月签订了《光环燕郊云计算基地项目三期 5#楼一 层、四层机电总承包工程合同》;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 信电子”)与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致远”)于 2021 年 12 月 签订了《房山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二期 2#楼机电施工总承包合同》;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盛彩云”)于 2022 年 4 月签订了《新疆乌鲁木齐延安路电信局机房 3#楼机电施工总承包合同》。
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信盛彩 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新网系公司”)均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控制主体,属于统一交易对手方。
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光环新网系公司 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已达 58190.6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上合同的订立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重阳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7-16 营业期限:2019-07-16 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MA0DUC1NX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高新区创意谷街 454 号
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中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系统集成;三维多媒体集成;智能系统集成;网络 建设;网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金融及类金融类);自有商业房屋、厂房、场地 租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航 注册资本:172689.2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3-20 营业期限:2014-03-20 至 2034-03-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06321093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广茂路 37 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信 息咨询;专业承包;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力供应。(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力供应以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航 注册资本:204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11-14 营业期限:2011-11-14 至 2041-11-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585837286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 6 号院 2 号楼 1 至 5 层 经营范围:云计算技术、软件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技术检测;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 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 览展示活动;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通讯 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数据处理中的 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生产联机自动化柔性版 印刷线高档防伪印刷品;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光环新网系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上述合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智达云创(三河)科技有限公司是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北京德信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是北京光环新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光环新网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创业板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0383),在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方面已经积累了二十余年 丰富的经验,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信誉情况良好。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光
环新网系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综上,公司认为光环新网系公司具备良好的履 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约方、合同金额、合同标的及合同签署时间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交易对方名 称(发包人) |
公司名称 (承包人) |
金额 | 合同 标的 |
签署 时间 |
签署 地点 |
资金 来源 |
|---|---|---|---|---|---|---|---|
| 光环燕郊云 计算基地项 目 |
智达云创(三 河)科技有限 公司 |
北京天云动 力科技有限 公司 |
11503.98 | 机电 工程 |
2021.06 | 三河 | 业主 自筹 |
| 房山绿色云 计算数据中 心项目 |
北京德信致 远科技有限 公司 |
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 |
16979.27 | 机电 工程 |
2021.12 | 北京 | 甲方 自筹 |
| 新疆乌鲁木 齐延安路电 信局机房 |
北京科信盛 彩云计算有 限公司 |
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 |
29707.35 | 机电 工程 |
2022.04 | 北京 | 甲方 自筹 |
| 合计 | — | — | 58190.60 | — | — | — | — |
2 、光环燕郊云计算基地项目
(1)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在合同盖章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额 30%的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承包人按月向发包人提交月度施工进度款支付申请,并提供进度款等额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后 10 日内支付审定金额的 70%;工程竣工 结算前,工程进度款最多累计支付至合同额的 80%;工程整体验收经发包方验收合 格且结算后 10 日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5%;余款 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 期叁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承包方。
(3)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向守约方 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3 、房山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1)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提供付款申请及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35%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承包人按月向发包人提交月度施工进度款支付申请,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 后 10 日支付审定金额的 80%;工程竣工结算前,工程进度款最多累计支付至合同 额的 90%;工程整体验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且结算后 10 日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金 额的 95%;余款 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叁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给承包方。
(3)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向守约方 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4 、新疆乌鲁木齐延安路电信局机房
(1)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提供付款申请及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25%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承包人按月向发包人提交月度施工进度款支付申请,并提供进度款等额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后 10 日内支付审定金额的 70%;工程竣工 结算前,工程进度款最多累计支付至合同额的 85%;工程整体验收经发包方验收合 格且结算后 10 日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5%;余款 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 期叁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承包方。
(3)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向守约方 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的顺利
实施也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 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2、以上签订的合同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 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可 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
1 、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
-
变动情况
| 变动情况 | |||||
|---|---|---|---|---|---|
| 控股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 |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 | 披露时间 | 披露网站 |
| 曹忻军 | 2022.1.17 | 集中竞价 | 13,645,690 | 2022.1.18 | www.cninfo.com.cn |
| 杨振华 | 2022.1.18 | 被司法拍 卖后过户 |
27,913,100 | 2022.1.20 | www.cninfo.com.cn |
-
2 、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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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协议签订后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杨振华配偶之兄弟股 东罗伟先生存在已披露但尚未减持的股份减持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可能按照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在合规期限内实施减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减持计划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05)。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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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环燕郊云计算基地项目三期 5#楼一层、四层机电总承包工程合同 》
-
2、《房山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二期 2#楼机电施工总承包合同》
-
3、《新疆乌鲁木齐延安路电信局机房 3#楼机电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