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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n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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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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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8-05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飞 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电子”)近日收到“中卫市重要产品 追溯体系建设第三方技术实施单位项目”【采购文件编号:YHXZ-2018-01-04】的 《中标通知书》,飞利信电子依法成为项目中标人。飞利信近日与采购方中卫市 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签署相应的技术服务合同。
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合同风险提示
-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一年;
-
3、合同存在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合同暂未具体执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 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期、终止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签署情况
根据自治区及中卫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经政府公开招 标采购,确定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卫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中卫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与飞利信电子于近日签署了 相关的技术服务合同。
- 1、采购人:中卫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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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中卫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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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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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肆仟柒佰玖拾贰万零陆佰柒拾陆元捌角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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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小写)¥47920676.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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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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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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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建设内容:中卫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平台搭建、重要产品企业端追 溯体系建设、中药材追溯体系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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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建设期限及目标任务:飞利信电子需于2018 年7 月底前完成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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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任务,并达到项目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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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验收标准:详见本公告第四条“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是中卫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与上市公司未发生购销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飞利信电子与采购人中卫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不存 在关联关系。
中卫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属于政府部门,履约能力有保障。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
(一)中卫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平台搭建
按照标准统一、信息互通的要求,建立涵盖富硒枸杞、硒砂瓜、富硒苹果、 蔬菜、肉类为重点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追溯体系平台,实现行业、企业与重要产 品备案管理、数据传输与质量管理、追溯链条合成与数据统计分析、预警与应急 管理等功能。构建重要产品流通链条各节点、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服务的一 站式公共服务门户,提供简便适用的追溯通道。
主要建设内容为:1.体系建设管理、追溯主体管理、追溯设备管理、数据质 量管理、运行考核管理;2.追溯数据分析、数据分析与挖掘、编码管理、追溯应 急管理、数据交换共享;3.微信公众号、重要产品追溯门户网站、接口对接与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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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迁移;4.追溯体系平台可视化展示。
(二)追溯体系企业端子系统建设
按照自治区追溯体系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支持枸杞、硒砂瓜、果品、肉类、 蔬菜龙头骨干企业构建从种植、加工、流通全链条的追溯体系,对实施企业进行 子系统节点建设,实现全市特色产业、优势产品,骨干企业全覆盖,培育壮大优 势特色产业品牌。
(三)宁夏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升级改造。
继续支持中药材(枸杞)追溯体系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信息系统, 优化追溯流程、统一标准规范,实现与自治区级平台的无缝对接和数据共享。
2、项目实施方案
(一)技术要求
中卫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基于先进的平台化软件技术体系,采用稳定 的核心技术架构,规范应用软件分析、设计、编码、测试、部署各阶段工作流程, 提高代码的正确性,可读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在体系设计方面,总体性能 要求如下:
(1)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系统应能充分满足用户的需求,稳定、可靠、实用。人机界面友好,输入、 输出方便,图表生成美观,检索、查询简单快捷,并具有灵活的可扩充性和高度 的可配置管理性。
(2)并发访问量
在稳定的网络环境、硬件环境及运行环境中,系统同时支持至少200 个并发 用户完成数据采集过程。
(3)系统响应时间
进入系统时间小于2 秒,选择功能后到该窗口完全显示时间小于2 秒。 (4)系统数据性能
支持对大数据量(支持10 万条数据以上)的分析,并且分析时间如果较长, 可以在不影响现有操作的情况下,异步完成。
(5)系统可用性
系统7×24 小时持续可用,可在每日特定时间段内对系统进行维护。确保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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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数据服务准确、及时、完整。
(6)系统可扩展性
充分考虑到系统的通用性、扩展性,在选择技术实现时尽量做到可配性强、 配置灵活,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用户的需求。充分考虑现有应用以及今后业务的可 扩展性,随着数据量的增加和运行节点的扩展,应用系统能够随着硬件和系统软 件的升级或增加,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应用软件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遵循业 界相关标准,支持开放的标准接口,使整个系统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7)系统安全性
项目建设应考虑如下方面安全:①数据存储安全;②数据访问安全;③应用 安全。
(二)开发要求
(1)系统应基于多层体系构架,实现表示层、业务层、数据库访问层分开, 有成熟稳健的基础组建支撑如权限管理系统,报表管理系统等。基于模块化的子 系统开发、部署、集成。
(2)系统采用B/S 应用结构,用户端使用Web 浏览器即可完成各项操作, 无需安装任何客户端软件。Web 服务器通过运行在应用服务器上的中间件实现对 数据库的查询和操作。
(3)以中间件技术,整合共享关系数据、空间数据、文本数据、多媒体数 据等多源异构数据。
(4)由于系统所采集的数据专业性较强,因此数据的有效性需要有较灵活 的纠错机制,必须支持人工纠错和自动纠错方式。
(5)以地理空间信息分析、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支撑手段,为溯源数 据采集与评价分析、管理决策提供高效、准确的专业分析手段。
3、设备采购清单
(一)中药材(枸杞)追溯体系升级改造;(二)云服务租赁费用;(3)硬 件设备配置;(4)其他(系统集成、运行维护等)。
4、项目建设期限及目标任务
飞利信电子需于2018 年7 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达到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实施对象为采购方公开征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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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培训
(一)追溯平台系统操作、运维培训:主要面向市级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平台 操作人员、运维人员及市、县(区)商务、农牧、林业部门追溯系统管理人员的 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系统操作培训及系统维护管理培训等。
(二)追溯企业培训:主要面向企业管理人员、追溯系统操作运维人员的培 训,培训内容包括应用系统、操作系统、硬件系统、数据库及作业流程等。
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资源及其他相关费用)包含在飞利信电子中标总价中, 所需费用由飞利信电子承担。
6、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采购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考核验收细则等相 关配套制度,督导乙方按追溯体系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负责做好项目试点企业的宣传动员、项目征集、项目评审,并下达项 目建设责任书,做好试点企业的协调配合,督促并监督试点企业配合乙方推动项 目实施。
(3)负责项目建设的培训组织、绩效评估及考核验收工作,做好项目的审 计决算,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考核验收、审计决算结果,按期支付项目资金。
(二)乙方(服务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需自治区制定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标准规范,确保项目规范、科 学、严格实施,并自觉接受甲方及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共同合力推动项目 落实。
(2)乙方保证配足、备齐项目所需的技术力量、相关设施设备、确保项目 技术人员及时投入到项目建设中。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明确项目负责人、落实项目 技术团队,并及时做好与甲方的联系对接。
(3)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必须符合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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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标准规范及甲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并出具项目验收证明,验收标准以甲方制定 的项目验收细则为准。
(4)乙方不得单方修改建设方案或技术规范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 整方案及标准时,由乙方提出项目变更建议书,经过甲方同意确认后(签字盖章), 乙方按变更后的方案实施。如因甲方需要变更方案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 据此调整建设方案。若方案修改幅度较大、内容较多、项目资金投入增加,甲乙 双方另行商议签订项目变更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增加的投资部分,由甲方另行支 付。
(5)乙方向甲方提供三年运营技术服务。
7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中标总价:¥47920676.80 元,(大写):肆仟柒佰玖拾贰万零陆佰柒 拾陆元捌角整。其中,国家专项资金为¥29000000.00 元,(大写):贰仟玖佰万 元整,中卫市政府配套投资为¥18920676.80 元,(大写):壹仟捌佰玖拾贰万零 陆佰柒拾陆元捌角整。
(二)付款方式:为支持乙方加快项目建设、减轻乙方垫资压力和项目实施 企业负担,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验收结算。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国家专项资金 的35%作为预付款,即¥10150000.00 元,(大写):壹仟零壹拾伍万元整。支持乙 方先行订购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及相关费用。
(2)中期付款:乙方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70%,经项目监理机构中期评估 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国家专项资金的35%,即¥10150000.00 元,(大写)壹 仟零壹拾伍万元整。
(3)验收结算付款:项目建设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经审计机构审计认 定,甲方按审计决算造价向乙方先行支付国家专项资金的25%,即¥7250000.00 元,(大写)柒佰贰拾五万元整。待中卫市政府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扣减质 保金后的其余项目资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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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保金:甲方预留项目决算总造价5%的运营技术质量保证金,项目 建成运营3 年后,经甲方重新核查和评估,系统运行正常,甲方向乙方付清运营 技术质量保证金。
8、验收标准
(一)验收依据
(1)《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 评估验收指南>的通知》(商办秩函〔2018〕143 号)。
(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 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工作的 通知》(商办秩函〔2016〕884 号)。
(3)《关于开展2016 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 〔2016〕78 号)。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225 号。
(5)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 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商通〔2017〕64 号。
(6)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 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商发〔2017〕92 号)及其他有关 标准、文件要求等。
(7)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 系建设示范工作评估验收办法的通知》宁商发〔2018〕55 号。
(8)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中卫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29 号。
(二)市级追溯平台建设验收标准
与区级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和示范企业或第三方平台实现对接并正常报送数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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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端追溯体系建设验收标准
包括建成并平稳运行的示范企业追溯系统,并与区(市)级重要产品追溯平 台完成对接,正常报送数据。
9、违约责任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条款,即构成违约, 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延误或未达到验收标 准要求,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延误或未达到验收标 准要求,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事项,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善意 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选择合同签订所属地区的仲裁机构仲 裁或申请法院诉讼解决。
11、合同签订日期 :2018 年6 月5 日。
12、其他约定
(一)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有效期:一年。
五、合同对飞利信电子及公司的影响
飞利信电子成功签署本次项目合同,将在飞利信溯源云基础上,借助大数据 技术、数据集成和边缘处理技术、平台使能技术、数据管理技术、区块链技术、 微服务技术、数据建模与分析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可视化技术等,按照商务部 及宁夏自治区商务厅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技术选型,建立中卫市追溯体系私有 云平台,符合公司总体业务发展方向,丰富了公司在云计算业务-溯源云平台和 数字化管理业务的案例,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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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合同的签订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合同金额47920676.80 元,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七、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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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飞利信电子虽成功签署本合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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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期、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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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根据相关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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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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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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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卫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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