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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2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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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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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6-07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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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担保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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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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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担保金额合计6000 万元人民币。
3、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反担 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杰 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东控制”)为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现金, 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向北京银行学知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6000 万 元,期限2 年,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其中总贷子用额度100 万元,具体 使用人为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
经杰东控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公司同意上述 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并拟为杰东控制向北京银行学知支行申请的此笔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6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2 年。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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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类 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青浦区联民路1881 号1 幢3 层B 区311 室 法定代表人:陈建忠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7 年 04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1997 年 04 月 30 日至 202 0 年 04 月 29 日
经营范围:智能建筑的综合布线、计算机软件开发、通信、音视频、安防、 消防、BA、CATV 系统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集成,工程设计、承包和维护为主的 “四技”服务的科技经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智能化系统集 成设计、施工,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国内贸易(除国家专项规定外),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 易。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15 年末(经审计) | 2016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223,914,730.13 | 364,254,458.19 |
| 负债总额 | 75,879,502.26 | 178,812,886.15 |
| 净资产 | 148,035,227.87 | 185,441,572.04 |
| 项目 | 2015 年度(经审计) | 2016 年1-6 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13,819,144.38 | 226,301,09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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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 | 51,503,445.94 | 42,479,484.95 |
|---|---|---|
| 净利润 | 43,183,685.13 | 37,406,168.88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 6 000 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2 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 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学知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同意为杰东控制向北京银行学知支行申请的此笔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 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6 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2 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杰东控制的资金需求。杰东控制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 司、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提供 了担保,包括本次累计担保金额为89,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30.2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9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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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情况。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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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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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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