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y 24, 2013

55289_rns_2013-05-24_dca30468-c54a-4bca-a992-de65398d00e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3-023

关于与丽江市人民政府

签订 平安丽江 综合视频管理系统项目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 2013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下午与丽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平安丽江”综合视频管理 系统项目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或 “ 本合同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181,723,100 元。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合同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

  • 2、合同存在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合同受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存在公司违反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停止结算、终止合作的风险;

(3)本项目采用金融租赁模式,项目前期投入资金较大,合同的履行将占 用公司资金。甲方每半年度向公司支付租赁费用,每期租赁费在考核后 30 个工 作日内,依据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项后由丽江市财政统一支付;存在未能及时通 过考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交易方介绍

本合同交易方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丽江市人民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平安丽江”综合视频管理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租赁。 项目包括:社会治安综合视频管理、城市智能交通管理两个子系统。

1.1 社会治安综合视频管理子系统:本期覆盖市、县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区 域,其平台软件应在国内公安行业具有相应规模成功应用,具备后续开发、改造、 升级能力,满足后续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需要及与 PGIS、警综平台等相关公 安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

1.2 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子系统:本期建设范围包括古城区、玉龙县城区、玉 龙雪山景区三地的核心区域。系统模块包含高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高清电子警 察系统、高清卡口带测速系统、诱导屏系统、信号灯联网控制及路口信息采集系 统、智能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硬件系统、指挥中心软件系统等七个分系统。 2、项目地点:云南省丽江市

3、项目内容:公司负责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平安丽江”综合视频管理系 统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及“会议纪要”确定的系统功能、范围、规 模完成项目建设,并建立专业团队负责建成后系统平台、前端、传输、存储的保 障维护,保证满足甲方的应用需求;甲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向公司支付租 金,租赁使用系统并按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视频信息应用进行管 理。

4、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壹佰柒拾贰万叁仟壹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181,723,100 元。其中,社会治安综合视频管理系统总价为人 民币(小写)¥102,915,100 元;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总价为人民币(小写) ¥78,808,000 元。

合同总价由系统建设费、融资费、网络租用费、税费、运行维护费组成,包 括但不限于合同期内平台软件升级、网络运营商扩容升级本系统相应升级、非正 常设备更换及日常维护等保证系统项目在合同有效期内每天 24 小时全天候正常 运行、满足甲方在本合同框架内应用需要的所有费用。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实施方式:乙方出资建设、甲方租赁使用。

6、租赁期限:8 年。租赁期届满后,项目设备产权仍属乙方所有,但甲方 可继续使用,运行维护等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另行协商确定。

7、支付方式:

7.1 项目价款支付来源:丽江市财政。

7.2 支付方式:甲方每半年度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共分十六期支付完成。 第一期至第十期,每期支付合同总价的 8.15%;第十一期至第十六期,每期支付 合同总价的 3.08%。

四、 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租赁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181,723,100 元,占公司 2012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 44.10%。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如该项目顺 利实施,自 2013 年度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如因不可抗力等 因素导致工期顺延,将对 2013 年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 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丽江市人民政府形成依赖。公司的资金、技术、 人员等能够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合同 的履行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平安丽江”综合视频管理系统项目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