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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an 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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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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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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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2-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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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本保荐机构”、“保荐机 构”)接受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飞利信”)委托, 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 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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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一、保荐机构名称................................................. 4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5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及内核小组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意见.................................... 8 一、保荐结论..................................................... 8 二、飞利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策程序的合规性.......... 8 三、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及其相关规定的说明..................... 8 四、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4 五、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5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专项意见...................... 35 一、重要声明.................................................... 35 二、发行人简介.................................................. 36 三、关于发行人自主创新能力的专项意见............................ 38 四、关于发行人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56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未来发展的影响...................... 71 六、结论性意见..................................................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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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陈金荣先生,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中国神华、四川成渝、中国宝安、淮北矿 业、桂林福达等项目的重组改制承销保荐工作,以及参与凌钢股份、乐凯胶片等多 个项目的财务顾问工作。

张涛先生,为 2004 年注册的首批注册保荐代表人,曾担任洛阳玻璃、安彩高 科、兴业聚酯、中孚实业、平煤股份、亿城股份、鹤壁煤电、方大炭素、重庆水务、 首都机场、淮南矿业、四川成渝、东北证券等境内外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主承 销、上市保荐和上市后的财务顾问等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担任江苏法尔 胜、清华紫光、芜湖港、豫能控股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负责人,并担任过中孚实 业、鹤壁煤电、首都机场等多家公司的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

(二)项目协办人

王海明先生,于 2008 年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曾担任鞍钢新轧收购 集团资产之境内独立财务顾问,参与江西水泥、洪城水业等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和 多家公司的 IPO 和再融资工作。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乔娜、霍岩、王婷、侯滢、周凯。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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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名称: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 曹忻军
成立日期: 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16日,于2008年8月13日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300万元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金唐酒店3层3078
联系方式: 010-62058123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 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的情况;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及内核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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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河证券内部审核程序简介

银河证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建立了证券发行业务内核制度。证券发行内核 小组(简称“内核小组”)由 15 人组成,成员主要包括主管领导、投资银行业务部 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熟悉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或财务、法律的资深专业人员以及根据实 际需要从外部聘请的专家学者,专门负责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的内部核查与风险控制 工作。内核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次会议须有内核小组 8 名以上成员参加。项目 组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将有关材料报送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门(简称“质量控制 部”),并协助内核小组秘书将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及 质量控制部复核意见送达内核小组成员,同时由内核小组秘书以书面方式向拟参加 会议的人员告知该次内核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等。内核小组成员应在参加 内核会议前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内部核查工作底稿。内核会议的基 本程序包括:(1)现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介绍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的基本情况;(2) 质量控制部报告项目复核意见;(3)内核小组成员质询项目组人员并讨论;(4)内 核小组成员独立发表核查意见并表决。证券发行上市项目通过内核会议审核,须经 参加内核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参加内核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独立判断,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内核会议 核查意见,并按要求签署有关文件。

(二)内核意见

2010 年 12 月 6 日,银河证券召开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内核小组会议。经讨论,内核小组认为:飞利信具备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因此,银河证券同意推荐飞利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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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 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通过充分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 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 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 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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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意见

一、保荐结论

飞利信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具 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因此,银河证券同意推荐飞利信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飞利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策程序的合

规性

2010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北京飞 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北京 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制订〈北 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北京 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具 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上述议案 经发行人全部 9 名董事表决全票通过。

2010 年 11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前述 议案。

发行人于2011 年11 月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 年11 月 23 日召开了201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一年。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飞利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履行了《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及其相关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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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依据《证券法》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逐项核查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第十三条关于申请发行新股的条件,对发行人的情 况进行逐项核查,确认:

  • 1、飞利信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 2、飞利信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 3、飞利信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飞利信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二)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对发行人是否 符合发行条件进行逐项核查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依据《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规定的 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1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1)经核查发行人全部工商档案资料,发行人于 2002 年 10 月 16 日成立,设 立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 8 月 13 日,发行人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 11010800492285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且持续经营时间在 3 年以上。

(2)根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都天华”)出具的京都 天华审字[2011]第 1314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09 年度、201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1,652.60 万元、3,323.49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1,000 万元,且持续增 长的条件;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198.66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6,040.82 万元。符合截至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 2,000 万元, 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条件;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6,300 万 元,本次拟公开发行 2,100 万股,预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8,400 万元,符合发行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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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的条件。

2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调阅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资料,查阅发行人自其前身成立以来至今的历次验资 报告及京都天华出具的京都天华专字[2010]第 1746 号《验资复核报告》,本保荐机 构认为,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行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 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资产清单, 确认发行人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 、发行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发行人业务经营场所,分析收入来源,查阅信息技术行业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访谈,确认 发行人现主营业务为向用户提供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相关服务,按其具体 内容可以划分为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筑智能化 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IT 产品销售。

发行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和发行人历次股权演变资料,核查了发行 人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确认发行人最近两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 更。

5 、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 1-6 月(以下简 称“报告期”)内的重大合同、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各项重大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查阅了相关分析报告、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公开信息等资料,实地核查了发行人的 主要经营场所,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访谈,确认发行人不存 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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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飞利信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飞利信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 户存在重大依赖;

(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 6 、发行人依法纳税,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经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纳税申报表、纳税凭证、享有的税收优惠证明文件及相 应的税收法律、法规等资料,结合发行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会 计师的专业意见,并经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 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7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经查阅发行人历年审计报告,核查发行人银行借款合同等相关信息,并与发行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 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8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经调阅发行人的工商档案,核查审计报告、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验资报 告等股权演变资料,对发行人控股股东进行访谈,取得了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声明文 件,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 配的股东所持飞利信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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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行人的独立性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经实地核查发行人主要经营办公场所和主要经营性资产,查阅劳动合同、机构 设置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情况,并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经营相关人 员对发行人的独立性进行访谈,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 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经查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工商资料、财务报告和审计 报告,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查阅重大关联交易协议及其相关决策程序、独立董事意见,获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签署的承诺等方式,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 交易。

10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的规定

经查阅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审计委员 会制度,以及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本保荐机构认 为,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 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11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根据京都天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飞利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 京都天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2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京都天华出具的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 117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 行人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内 部控制流程和运行效果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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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 果,并由京都天华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3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京都天华出具的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 117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 行人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说明,经核查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记录和相关凭 证,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 情形。

14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通过对发行人《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比照,核查京都天华出具的京都天华审字[2011]第 1314 号《审计报告》、发行 人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发行人声明等相关资料,本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15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了上市辅导,取得了良好效果。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16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证明,且经本保荐机构核 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具备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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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7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通过审慎核查,结合发行人律师和发行人会计师的相关专业报告以及工商、税 收、环保等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等资料,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 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 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18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了访谈,核查了发行人本次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了行业信息、研究报告等外部资料,通 过市场价格信息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情况进行了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 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 应。

19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发行人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确认发行人已建立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四、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技术开发与应用风险

会议系统行业是一个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技术、射频识别技术、自动控 制技术、音视频处理技术等多种技术于一身的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属于新一代信息 技术产业范畴。发行人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包括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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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数字混音技术、跳频无线通信技术、选票的图像识别技术、电子投票选举箱传 动结构技术、流程管理软件平台技术、其他专有技术等七大类。基于上述技术,发 行人获得 19 项专利(包括 4 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 7 项专利(包括 5 项发明专利), 拥有 3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获得 21 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能够生产 6 个系列、 100 多种型号的智能会议系统设备。

如果发行人不能准确地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 产品开发和升级,将可能面临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导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 险。

(二)发行人核心业务收入中自产品收入比例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会议产品、软件与服务业务收入分 别为 1,878.18 万元、2,838.40 万元、4,320.48 万元和 1,837.13 万元,占发行人核心业 务收入比例较低,相应为 20.41%、23.16%、20.48%和 16.71%。发行人核心业务收 入中以整合应用第三方品牌的相关产品带来的收入为主,发行人存在核心业务收入 中自产品收入比例较低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基于自主研发的 PRSMBus(流媒 体实时总线)和数字扩声等领先技术,以及发行人与行业研究机构对智能会议系统 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 目。该项目实施后,发行人自有品牌的会议系统产品的型号与种类将有显著增加。 同时,发行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主要包括:与 市场需求相匹配,分步释放产能;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丰富营销模式,深入挖掘潜 在客户资源;加强研发投入,进一步丰富自有品牌智能会议产品种类与型号,适应 市场需求变化;逐步拓展远程视频会议市场等。

虽然发行人对智能会议产品销售的市场前景与产能消化方式进行了充分分析 与论证,但如果投产后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发行人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 新增产能将面临一定程度的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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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智能会议系统行业标准制定风险

智能会议系统行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包括系统规划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制造、 软件开发、工程实施、维修保养、运营管理等多个环节,智能会议系统的复杂性决 定了智能会议系统标准制定的重要性。目前我国智能会议系统行业尚缺乏全面的标 准规范,客观上给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例如,由于数据格式和通信 协议缺乏统一标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不同厂家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不利于资源 节约和信息共享。

在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方面,发行人是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会员,参 与了《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和《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发行人核心技术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已列入 工信部 2010 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号:2010-3166T-SJ)。但如果国家 未来出台强制性标准,或者制定的其他行业标准与现行技术特点存在差异,行业内 的竞争者包括发行人,均面临着对现有产品与业务流程进行更新改造的风险。

(五)规模快速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营销和服务网络将扩展至全国 21 座主 要城市,发行人资产规模、人员数量、下属公司数量的增加,经营管理半径的进一 步扩大,使得发行人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更加趋于复杂化。如果发行人管理水平不 能适应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不能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实施有效管理,将削 弱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发行人生产基地 迁移至湖北孝昌,智能会议产品生产规模将有所扩大,将消除原生产环节对外依存 度高、交货不及时、质量较难控制等不利因素,强化发行人对核心生产环节的控制; 将丰富测试手段、改善测试环境,促使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虽然发行人已就规模 扩大后的工艺流程管理、生产管理、物流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以及管理与技术人 员的储备进行了详细规划,但是,如果发行人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生产规模迅速扩张 的需要,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生产成本提升、产品供应不及时等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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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场竞争的风险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智能化数字会议系统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定位于智能 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发行人已在研发能力、客户资源、业务资质、市场 反应能力和人才队伍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是,随着智能会议系统行业 市场逐渐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可能有更多的企业进入到该行业与发行人产生竞争。 如果发行人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从而面临市场占 有率降低的风险。

(七)发行人经营业绩无法保持持续高速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稳步上升,2008-2010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47.45%,2011 年 1-6 月营业收入达到 2010 年度的 52.47%。2008-2010 年度,受毛利率较高的核心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以及无形资产 摊销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净利润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 83.66%。2011 年 1-6 月,虽然发行人毛利率水平仍保持稳定,但是主要受平均薪酬 水平提升带来的人工费用增加,对外捐赠带来的营业外支出增加,以及发行人、北 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电子”)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处于 复审期间,其原享受的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暂按 25%的法定税率计提,导致 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当期净利润为 2010 年度的 31.84%,低 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实施后,发行人技术优势、成本优势等核心 竞争能力将进一步加强。虽然发行人未来利润仍将保持增长趋势,但随着发行人经 营达到一定规模后,业务结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逐步趋于稳定,同时随着 人工成本与原材料市场价格的上涨,发行人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将会放缓,经营业绩 存在不能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风险。

(八)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自主技术泄密的风险

发行人是人才与技术密集型企业,在核心技术上取得大量自有知识产权,拥有 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目前核心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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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全部持有公司股份,个人利益与发行人利益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发行人与核心 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与《保密承诺书》,详细约定了保密范围及保密责任。

如果出现了上述人员大量外流甚至是核心技术严重泄密,将会对发行人自主创 新能力的保持和竞争优势的延续造成不利的影响。

(九)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助变化的风险

1、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收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的所得税 率情况如下:

率情况如下:
公司 依据 2011
1-6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飞利信
高新技术企业 25% 15% 15% 7.5%
飞利信电子
25% 15% 15% 15%
北京中大华堂科技
有限公司
2008 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
2010年至今为高新技术企业
15% 25% 25% 20%
杭州飞利信至诚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
小型微利企业 20% 20% 20% 20%

注:截至本保荐书签署日,飞利信及飞利信电子正按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复 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4 号文件规定,2011 年 1-6 月飞利信与 飞利信电子适用 15%的优惠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同时,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按 照 25%的法定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及飞利信电子至 2010 年末以前,销售符合条件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 产品,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 2011 年 1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 知》(国发[2011]4 号)规定,发行人享受的上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得以延续。

发行人及飞利信电子符合条件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财政补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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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07 年 5 月 29 日颁布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企 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7)29 号)规定,发行人于 2009 年度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 20 万元补助。根据湖北省孝昌县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关于给予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奖励的通知”(孝 昌开文[2009]10 号)的相关内容,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 信设备”)于 2009 年度收到政府奖励资金 169.51 万元。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0 年省光电子信息专项项目投资 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0]1598 号)精神,飞利信设备于 2011 年 1 月收到湖 北省 2010 年度光电子信息专项项目资金 60 万元,并依据上述通知要求计入资本公 积。

3、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与财政补助对净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助金额及对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优惠税种 20111-6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税收优惠金额合计(万元) 35.24 399.79 218.92 205.81
其中:所得税优惠金额(万元) 16.98 337.55 137.66 131.13
增值税返还金额(万元) 18.26 23.76 63.70 64.33
营业税减免金额(万元) - 38.48 17.56 10.35
财政补助金额(万元) - - 189.51 -
税收优惠与财政补助合计(万元) 35.24 399.79 408.43 205.81
净利润(万元) 1,123.53 3,528.36 1,905.31 1,046.07
占净利润比重(% 3.14 11.33 21.44 19.67

报告期内,扣除 2009 年度因偶发性因素取得的财政补助外,发行人享受的税 收优惠金额均低于净利润的 20%,且比重逐步降低。发行人盈利能力对税收优惠政 策不具有重大依赖。

4、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助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及飞利信电子目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依据的高新技术企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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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证书于 2008 年 12 月 24 日取得,有效期三年,将于 2011 年 12 月到期。截至本保 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及飞利信电子正按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虽然发行 人及飞利信电子分别自 2002 年、2008 年以来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且经发 行人自查,发行人及飞利信电子仍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但是发行人及 飞利信电子仍存在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从而不能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的风险。

如果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能持续具备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或者未 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 惠政策,发行人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此外,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获得的财政补助仅对 2009 年度利润产生 影响,其所依据的政策不具有连续性,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关注报告期内偶发性财政 补助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十)应收账款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应收账款净额较大且持续增长。2008、 2009、2010 年和 2011 年 6 月末(以下简称“报告期期末”)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639.33 万元、3,630.04 万元、7,363.86 万元、10,633.50 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14.55%、18.59%、25.21%、40.27%。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质量良好,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客户资信较高。报 告期期末,发行人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重分别为 62.92%、90.12%、93.92%、 96.40%。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客户分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两大类,国家机关客户 具有政府信用,应收账款的回收有可靠保障。企事业单位客户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等大中型客户为主,该类客户资金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

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提取了坏账准备。但是,随着 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客户基础的扩大,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将持续上升,并存在发生 坏账损失的风险。

(十一)存货减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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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存货金额分别为 4,749.96 万元、6,078.89 万元、7,623.32 万元、6,082.84 万元,扣除已签订合同未完工的工程施工存货,以及为重大产品销 售合同而提前储备的库存后,发行人原材料与库存商品存货金额随着收入规模基本 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期末分别为 2,533.88 万元、3,035.78 万元、3,243.79 万元、 3,918.82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原材料、库存商品既包括自有品牌的 6 个系 列、100 多种型号会议产品及生产原材料,也包括其他品牌的会议产品;既作为工 程施工业务的备品备件,也作为自有品牌会议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储备。随着发行人 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种类与金额仍将呈现上升的趋势。

发行人存货以工业用电子产品为主,该类产品具有兼容性高的特点,在工程施 工与会议相关产品销售业务中均可以有效地使用,存货减值风险较低。但是,如果 未来技术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存货跌价或无法变现,将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十二)采购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德国博世是发行人会议系统硬件产品重要供应商,在国内会议系统相关产品销 售采用经销商分销制度。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与博世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 向博世(上海)安保系统有限公司及其他博世产品经销商采购金额分别为 1,809.01 万元、2,109.45 万元、2,694.85 万元、832.47 万元,占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21.31%、21.42%、15.15%、12.49%。发行人存在博世品牌产品采购集中度较高的风 险。

虽然市场中同类产品供应商较多,发行人与贝拉、宝利通等国际知名会议设备 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行人也逐步加大生产应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会议系统产品,但是,若博世销售政策发生改变,产品供应不及时或价格发生重 大波动,将会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共同控制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等四人,目前合计持 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53.46%,自 2002 年发行人成立至今其合计持股比例始终高于 51%,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对发行人形成了稳定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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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签订《一致行动人确认和承诺函》,进一步承诺未 来将继续采取措施保持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但如果上述承诺不能得到有效执行, 发行人存在因敌意收购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管理稳定的风险。

(十四)母公司现金分红依赖于子公司现金分红的风险

为确保发行人现金分红的能力,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章程中均明确列明如下条 款:“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在公 司盈利年度,公司当年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但是,如果子公司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发行人分配利润,发行人向股东分配现 金股利金额将受到限制。

(十五)主要经营场所为租赁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办公场所及生产场所为租赁取得,发行人经营场所 出租方均拥有出租房产的合法所有权,或出租方出租房屋已取得合法产权人的授权 或同意。

虽然发行人主要办公场所租赁期限较长,发行人成立以来未发生过因租赁房产 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并且,发行人已在湖北孝昌购置土地使 用权,开始投资建设生产场所。但如果租赁的生产经营场所在租赁期内被拆迁或因 租赁合同被第三方主张无效等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出租,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

(十六)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导致发行人利润下滑的风险

发行人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规模相对较小,报告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与无形 资产金额为 2,689.00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 10.18%。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新增固定资产 7,583 万元,无形资产 558 万元,预计相应年新增折旧与摊销合计 862 万元,占 2010 年度 利润总额的 20.81%。

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实施后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发行人存在因新增固定 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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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8.50%、22.55%、32.07%、8.09%。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 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建设期,且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发行人将依据 市场需求情况,分步释放产能,从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至全面达产后才能达到 预计的收益水平。因此,短期内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将有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十八)业务区域集中度持续偏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中,来自含北京在内的华北区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持续较高,分别为 54.60%、57.37%、56.65%、56.73%。现阶段会议系统行业 的客户主要为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发行人总部地处北京,北京是我国政治、 经济和文化中心,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较多,对会议系统有较大的需求。 如发行人未来不能在华北区以外的区域迅速拓展市场,将存在业务区域集中度持续 偏高的风险。

(十九)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家机关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该类客户受政府采购或资金 预算管理影响,通常在年度规划方面倾向于上半年做规划,在下半年进行项目施工 和竣工验收,因而,发行人下半年业绩好于上半年,呈现季节性特征。市场需求的 季节性波动使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也呈现季节性波动特征,2008-2010 年 度,发行人下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比例分别为 56.38%、64.52%、60.84%,其中第 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例为 41.32%、36.34%、38.57%。投资者应充分关注由此 所引致的相关风险。

(二十)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税收补缴风险

2008 年 8 月,发行人以飞利信有限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 司发起人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用于转增股本的未分配利润、盈 余公积金尚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合计约 293 万元。

鉴于该部分个人所得税存在可能被追缴的风险,为此,发行人除江瑞华(因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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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在康复期)之外的 37 名现有自然人股东均出具了相关《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当时为公司发起人的现股东承诺如下:“若税务机关征缴本人在北京飞利 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飞利信股份时以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所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无条件、全额缴纳该等税款,若税务机关因此对本人 罚款,该等罚款亦由本人全额承担;如飞利信股份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上述税款义务 而遭致税务机关罚款,相应的罚款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2)非公司发起人的现股东承诺如下:“若税务机关征缴本人所受让股份原持 有人在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飞利信股份时以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 转增注册资本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无条件、全额缴纳该等税款,若税务 机关因此对本人所受让股份的原持有人罚款,该等罚款亦由本人全额承担;如飞利 信股份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上述税款义务而遭致税务机关罚款,相应的罚款及责任均 由本人承担。”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还进一 步承诺:“若税务机关征缴飞利信股份其他股东在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为飞利信股份时以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 其他股东未能缴纳该等税款,我们四人将无条件、全额垫付该等税款;若税务机关 因此对飞利信股份其他股东罚款,若其他股东未能缴纳该等罚款,该等罚款亦由我 们四人无条件、全额垫付;如飞利信股份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上述税款义务而遭致税 务机关罚款,若其他股东未承担相应的罚款及责任,则均由我们四人全部承担。”

虽然发行人发起人股东、现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已做出相关承诺对发行人整 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税收补缴责任予以承担,发行人仍存在对整体变更时发 起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风险。

(二十一)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生产自有品牌会议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PCB 板、线材、接 插件、电阻电容、结构件、包装材料等。发行人向外部采购的设备主要为扩声设备、 投影机、显示设备、摄像设备和客户指定的其他品牌会议设备等。报告期内,发行 人营业成本中上述材料的比重较高,分别为 93.16%、88.94%、91.76%、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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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材料成本
(万元)
营业成本
(万元)
材料成本占营
业成本的比例
2011年1-6月 7,944.43 8,645.73 91.89%
2010年度 15,199.98 16,565.66 91.76%
2009年度 7,821.81 8,794.22 88.94%
2008年度 7,400.64 7,943.76 93.16%

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材料的供应商众多,市场供应充足,总体 上看其性价比逐年提高。但是,如果未来材料的采购价格上涨,且发行人不能有效 地相应调整销售价格,则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现状、前景和发展趋势

1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现状

会议系统从广义上包括两类,一类是注重高音质低延时的现场会议系统,另一 类是注重音视频异地传输交换的远程会议系统。按照目前业内通常的定义,一般将 现场会议系统称为会议系统,而将远程会议系统称为视频会议系统。本保荐书所阐 述的会议系统是指狭义的会议系统,主要为现场会议系统,非特殊说明不包括视频 会议系统。但会议系统行业随着技术发展与客户需求变化,已经有所涉及音视频传 输交换的视频会议行业。

智能会议系统是指应用了数字技术并且拥有统一的中央控制设备,从而能够对 各种会议设备及会议环境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的一种会议系统。

会议系统为客户提供的功能包括:发言、表决、扩声、同声传译、投票选举、 签到、音视频传输处理、会场设备集中控制管理、会议信息管理等。国内会议系统 行业的主要用户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各级人大、政协、政府部门为代表的国家机关 客户;另一类为企业、会展中心、酒店、学校、媒体等企事业单位客户。

会议系统行业是一个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技术、射频识别技术、自动控 制技术、音视频处理技术等多种技术于一身的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属于新一代信息 技术产业范畴,我国已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列为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 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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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国家级和省级人大、政协、政府部门等国家机关已基本普及数字会议 系统,而广大地市级和县级国家机关的会议系统市场正在逐步启动过程中。根据北 京时代计世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计世资讯”)的研究报告,2010 年中国会议 系统行业市场规模为 19.48 亿元,其中,国家机关客户和企事业单位客户市场规模 分别为 6.30 和 13.18 亿元,目前国内会议系统正处于更新换代时期,具有很大的发 展潜力,会议系统的数字化、智能化时代已经到来。

2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趋势

(1)国内会议系统整体市场将快速增长

受金融危机影响,2007-2009 年会议系统行业市场增长速度有所减缓,在 2010 年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逐渐恢复增长,根据计世资讯的研究,2010 年中国会议系统 行业市场规模为 19.48 亿元,2011 年将增长到 23.02 亿元,增长率为 18.17%。在未 来几年,会议系统行业将会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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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2年中国会议系统行业市场规模及趋势
30 28.01
单位:亿元 市场规模
25 23.02
19.48
20
16.80
15.60
14.15
15
10
5
0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E) 2012年(E)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计世资讯(CCW Research)

(2)国家机关客户市场保持快速增长,企事业单位客户需求逐步加大

国家机关客户近年来对于会议系统的需求量较大,并且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目前,国家级和省级国家机关已基本普及了智能会议系统,市县一级的国家机关市 场正处于逐步启动阶段,国家机关客户的智能会议系统需求使其成为各大会议系统 提供商争夺的焦点。企事业单位客户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较大,近年来随 着我国整体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类企事业单位对会议系统的需求也相应增长,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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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的特点是大中型企业、会展中心、酒店、学校、媒体对智能会议系统的需求非 常旺盛。综合来看,企事业单位客户市场在未来将保持快速增长,市场占比逐步加 大。

(3)智能化的会议系统成为市场需求的主流

目前会议系统的主要功能已实现了从人工到电子智能化的跨越,会议系统也已 从最初的模拟系统发展到现在的全数字会议系统,通过集中的控制器,配合会议需 要对话筒、音响、灯光、投影等设备进行便捷管理,实现对会场各类设备的智能化 控制;通过统一的软件系统,实现对会议流程、信息发布、会务信息的统一管理, 已成为客户需求的主流。

(4)会议系统和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融合度将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通讯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备,原来制约视频会议系统发展的通讯 带宽瓶颈得以突破,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人类作为一种社会化 动物,面对面的讨论交流仍然是最有效率和最为可靠的沟通方式,远程视频会议系 统的发展,并没有限制和阻碍现场会议系统的发展,一方面,未来将会有更多的现 场会议系统通过增加网络通讯模块,将会议的参与范围延伸至外地,拓展了会议系 统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在召开远程视频会议时,客户也希望能尽可能的仿真现 场会议的声场和视觉效果,满足人们面对面交流的愿望,从而对会议系统的产品和 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两者之间融合度的提高,为行业内拥有自主核心技 术的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创造了更多的商机。

(5)会议系统的技术发展趋势在于数字化控制与传输产品

现代会议需要高质量的音频信号、视频画面和实物资料,需要各种性能良好的 会议设备,及能够兼容多种设备并提供高效控制功能的会议控制系统。随着大规模、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投入使用的数字时代的到来,数字会议系统因为其高保真度的语 音、高清晰度的图像受到使用者的青睐,会议系统由模拟时代过渡到全面数字化时 代。

产品的发展趋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要更好的满足客户对会议系统的智能化、 仿真化、多媒体化等需求,就必须通过数字化的音视频数据流处理技术形成新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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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议系统产品。

(6)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化、高端化、综合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外知名企业加快了进入国内市场的步 伐,国内企业也在不断提高研发实力和产品的技术含量,因此未来国内市场的竞争 将会愈加激烈。同时,由于高端市场的技术含量高,利润大,因此高端客户市场将 成为国内外主要厂商展开竞争的主要领域,而竞争的方式集中体现在数字化的会议 系统系列硬件和软件产品上。

由于智能会议系统的功能越来越多,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结构愈加复杂,客户对 运维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因此,客户逐渐趋向于寻求能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 务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以降低整体购置成本。

(二)发行人具备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

发行人始终坚持技术立企的宗旨,高度重视自主研发能力的培育和发展,开发 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在国内会议系统行业具有较强的核 心竞争优势:

1 、发行人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飞利信电子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 拥有 4 项发明专利。发行人自主研发的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作为 第三代全数字会议系统的核心技术,经中国电子学会组织的成果鉴定会鉴定,专家 组认为:应用该总线技术的现场会议系统的总体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同类系统的国际 先进水平。该总线技术在数字音视频领域可广泛应用。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还拥有 5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10 项外观设计专利,拥有 3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 21 项登记软件产品。2009 年 3 月,发行人成为中国电子 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会员。此外,发行人还是《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和《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的参编单位,发行人核心技 术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已列入工信部 2010 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 计划(计划号:2010-3166T-SJ)。

发行人就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提出的 6 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获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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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其中“一种基于局域网的数字语音传输系统”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基于该 技术,发行人开发了一系列全数字智能会议系统硬件产品,并成功应用于为客户提 供的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中,成为国际上少数几家能够推出成熟的第三代全数字 会议系统产品的企业。同时,发行人基于长期服务于国内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部 门等国家机关客户及企事业单位客户过程中不断总结的经验,开发了多系列、多版 本、适合中国国情的智能会议系统管理软件及其配套信息管理软件,大大提高了会 议效率,在国内会议系统软件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作为国内智能会议系统领域的技术领跑者,发行人在智能会议系统方面的技术 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2 、发行人具有显著的客户资源优势

发行人在多年的业务发展过程中确立了自身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发行人的客 户包括国家机关客户和企事业单位客户两大类。在国家机关客户方面,发行人除拥 有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人社部、国家减灾委员会等客户外,还拥有多个省级和市 县级人大、政协和政府部门客户;在企事业单位客户方面,发行人拥有中国电信集 团公司、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会议中心、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等众多优质企事业单位客户。发行人已与上述客 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发行人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发行人拥有业内较为完备的业务资质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 系统集成单项(软件开发)资质等多项资质。成为行业内综合业务资质等级最高、 种类最全的公司之一,上述资质有力地保证了发行人承接相关业务的能力。

4 、发行人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服务方式灵活

随着会议系统设备数量、技术复杂程度的提高,会议系统运维服务水平与市场 反应能力成为客户选择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重要考量因素。目前,发行人在全国 范围内基本建立了服务网络,能够及时发现市场机会,具备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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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重视结合客户需求,采用多种灵活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如发行人自设 立以来,每年均为各级人大、政协会议提供会议期间的运维服务,仅在 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3 月全国各地两会期间,发行人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20 多个省级 和多个市县级人大或政协会议提供了现场运维服务。

5 、发行人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

发行人在经营实践中形成了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优秀的研发团队,人才优势 较为明显。核心管理团队自发行人设立以来一直保持稳定,且均具有丰富的管理经 验;发行人的研发团队逐步壮大,截至 2011 年 6 月末,发行人拥有研发和技术人员 153 人,在员工总数中的比例达到了 45.27%;发行人项目实施团队在长期的项目实 施过程中,累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发行人主要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均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

6 、发行人注重整合上下游资源

发行人通过积极与上下游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使得发行人的产品或服务 无论在技术上还是成本上均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并能够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和全方 位的服务。

发行人显著的竞争优势,为其未来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未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经营 实力,确保其高成长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进行,是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升级和进一步产 业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发行人“研发 + 生产 + 营销和服务”全方位的 业务体系将获得进一步完善,步入高速增长的轨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获得 大幅度提升。

若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将有利于发行人改善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为发行 人迅速做大做强提供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同时有助于提升发行人品牌的市场影响 力,增强发行人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发行人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飞利信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经营

3-1-1-30

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具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因此,银 河证券同意推荐飞利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附件一: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附件二: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报告

3-1-1-31

==> picture [596 x 9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陈金荣 张 涛
项目协办人:
年 月 日
王海明
内核负责人:
年 月 日
李永飞
保荐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顾伟国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顾伟国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1-32

附件一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POWER OF ATTORNEY

==> picture [153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代 理 人:陈金荣 性别:男

证件号码: 110108197308191418 职务:执行总经理

工作单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 6 层

电 话:( 010 ) 66568091

代理权限:作为本公司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58 号)的要求,具体负责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工作。

代理期限:自保荐发行至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picture [198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委托单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1-1-33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POWER OF ATTORNEY

【2010】特授字第_号

==> picture [308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件号码:410723197105070031 职务:执行总经理

工作单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电 话:(010)66568055

代理权限:作为本公司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58 号)的要求,具体负责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工作。

代理期限:自保荐发行至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picture [198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委托单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1-1-34

附件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专项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公司”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关 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等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对飞利信的自主创新能力及成长性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 现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本专项核查意见系本保荐机构以必要尽职调查为基础对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 力和成长性做出的审慎判断,其结论并非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发行人的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可能对发行人未来能否继 续保持成长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构成不利影响。本保荐机构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 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次发行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 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等全部有关文件,并对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事项提示和 风险因素予以重点关注。

发行人股票依法发行并上市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1-1-35

二、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16 日,于 2008 年 8 月 13 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 有限公司。

(二)所处行业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信息技术业。

(三)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向用户提供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相关服务,按其具 体内容可以划分为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筑智能 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IT 产品销售。发行人是国内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最 主要的提供商之一,目前在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智能会议系统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向各级国家机关和 企事业单位客户提供会议智能化和信息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协助客户降低会议成本, 提高会议效率,提供科学、高效的会议决策系统。

(四)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

智能会议系统主要面向各级人大、政协、政府部门等国家机关和企业、会展中 心、酒店、学校、媒体等企事业单位。随着国内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化 水平的普遍提升,以及人们对智能会议系统接受程度的提高,智能会议系统行业的 应用面将日益拓宽,对智能会议系统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将保持增长。

(五)发行人的市场份额

根据北京时代计世资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计世资讯”)关于国内会议系统 行业市场规模的研究数据,结合发行人 2008、2009、2010 年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 方案业务的收入金额测算,发行人 2008、2009、2010 年的国内会议系统市场占有率 分别为 4.65%、5.94%、7.99%,呈稳步提升的态势,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由于近年

3-1-1-36

来公司的业务在全国快速扩张,并自主研发了业内领先的第三代数字会议系统核心 技术,其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将在未来几年内得以继续保持。

(六)主要财务数据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1630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资产 231,491,471.65 271,040,868.67 176,507,334.04 104,302,344.34
非流动资产 32,537,510.55 21,080,567.69 18,810,896.12 8,392,005.57
资产总额 264,028,982.20 292,121,436.36 195,318,230.16 112,694,349.91
流动负债合计 121,107,902.75 161,113,557.12 100,105,116.85 41,178,008.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97,186.78 1,319,296.42 808,148.81 564,444.39
负债合计 122,505,089.53 162,432,853.54 100,913,265.66 41,742,453.01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
131,986,605.17 121,134,333.50 87,659,082.42 69,086,223.80
股东权益合计 141,523,892.67 129,688,582.82 94,404,964.50 70,951,896.90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11-6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131,033,341.02 249,743,522.88 133,422,141.57
114,871,971.21
营业利润 17,419,951.85 41,176,870.22 19,659,236.75
11,246,823.94
利润总额 15,601,188.47 41,418,222.06 22,157,135.42
11,837,950.29
净利润 11,235,309.85 35,283,618.32 19,053,067.60
10,460,740.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0,252,271.67 33,475,251.08 18,572,858.62
10,514,719.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12,070,428.87 33,234,923.24 16,526,025.90 9,919,5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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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单位:元
项 目 20111-6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64,009.24 51,540,986.62 12,362,796.00 14,962,952.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95,051.01 -1,757,807.80 -12,327,473.27 -2,267,634.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05,238.74 -13,443,526.79 32,076,495.00 50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353,821.51 36,339,652.03 32,111,817.73 13,195,317.85

三、关于发行人自主创新能力的专项意见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智能会议系统及相关领域的研发,一方面基于现有成 熟技术进行升级开发,围绕会议系统应用领域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另一方面 不断积极研发行业内的新技术和新算法,并结合相关国际国内公开协议规范,形成 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智能会议系统 领域内拥有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研发和生产一体化的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技 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一)发行人核心技术能力评价

1 、发行人目前所拥有的核心技术

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形成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名称 创新
类型
技术水平 第三方认证 成熟度
1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
技术
原始
创新
国际先进 多项发明专利申
请已获受理
成熟,应用
拓展
2 数字混音技术 原始
创新
国内领先 发明专利申请已
获受理
成熟,应用
拓展
3 跳频无线通信技术 原始
创新
国内领先 发明专利 成熟,广泛
应用
4 选票的图像识别技术 原始
创新
国内领先 发明专利 成熟,广泛
应用

3-1-1-38

5 电子投票选举箱传动结构技术 原始
创新
国内领先 发明专利 成熟,广泛
应用
6 流程管理软件平台技术 集成
创新
国内先进 成熟,广泛
应用
7 VGA信号的远距离传输校准技
原始
创新
国内先进 成熟,应用
拓展
8 区域定位技术 集成
创新
国内先进 较成熟,应
用拓展
9 多协议摄像系统集控技术 原始
创新
国内先进 成熟,应用
拓展
10 2.4G扩频通信技术 原始
创新
国内先进 成熟,应用
拓展
11 会议系统分级热备份技术 集成
创新
国内先进 成熟,广泛
应用

总体而言,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已大大缩小,但 在技术的产品化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国内同类公司相比,发行人的核心技术 和产品处于领先地位。

2 、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

总体上看,发行人早期主要从事单个产品的研发,在发展过程中逐步扩大自主 研发产品的数量,随着发行人业务量的扩大和研发能力的增强,开始了对智能会议 系统核心技术的研发,并取得突破,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 供商。

发行人坚持走从业务中提炼技术、依托技术延伸业务的发展道路,发行人及北 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电子”)的研发历程可归纳为以下三 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7 年-2001 年):这一阶段飞利信电子主要从事智能会议系统集成 服务业务,同时逐渐开始从事会议电子按键表决设备的研发,以及相关控制软件的 开发。

第二阶段(2002 年-2006 年):这一阶段发行人主要从事国外知名品牌会议系统 产品在国内的增值分销业务,并通过逐步加大对会议系统控制软件和其他相关管理

3-1-1-39

软件的研发和投入力度,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会议系统软件、硬件体系,并 在国内市场确立了领先地位,产品应用于多个省市的人大、政协等重要国家机关和 一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同期,飞利信电子逐步建立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硬件基础技术体系,申 请了“电子票箱的选票识别方法”、“电子投票选举箱传动结构”、“利用跳频通信的 无线表决系统”三项发明专利。同时基于这一技术体系,开发了会议讨论设备、有 线表决设备、无线表决设备、电子票箱设备、音视频切换和处理设备、集中控制设 备等多个系列的智能会议系统设备。

第三阶段(2007 年-今):这一阶段发行人进入快速发展期,发行人经过长期研 发的多项核心技术获得突破,其中,在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上的突 破,使发行人能够提供全数字化的第三代智能会议系统产品。发行人在智能会议系 统领域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整套软、硬件体系,可为用户提供全面的智能 会议系统解决方案。同时,基于对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的持续深入 研发,公司提出了“一种基于局域网的数字语音传输系统”、“混音装置、混音方法 及利用该混音装置的会议系统”等 6 项发明专利申请,其中,“一种基于局域网的数 字语音传输系统”已于 2011 年 10 月 19 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 的《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号:ZL 2009 1 0135666.7)。此外,发行人还自主研发了 流程管理软件平台技术、区域定位技术、2.4G 扩频通信技术等多项国内先进技术。

发行人依托现有国家机关客户和企事业单位客户资源,基于自身在会议系统领 域自主研发的基础软件平台,以及相关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音视频信号传输和 处理、网络及安全管理、数据库管理、应用软件调试和部署等技术,将业务延伸至 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领域,为发行人的快速成 长拓展新的空间。

3 、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具体内容和先进性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是发行人自主研发的一项可用于局域网内传 送实时音视频数据流的交换总线技术,其作为第三代智能会议系统的核心技术,相 对于其他竞争对手,具有连接简单、信号延迟小、时钟同步性高、稳定度高、成本 低等特点。

3-1-1-40

传统的基于以太网传输协议的局域网设备通常采用星型网络拓扑结构,这种结 构在工业应用中具有以下技术局限性:

  • 多个终端设备之间通过一个核心的数据交换设备实现基于各种协议的数据 包交换,所有的终端设备都需要分别与核心数据交换设备进行物理连接, 导致了在实际应用场合下布线非常繁琐;

  • 在需要对从多个终端设备采集的数字语音进行混音的情况下,一般采用深 存储的方式来保证对来自各个终端设备的语音数据进行同步,深存储的缓 存区越大,音频数据的连续性就越好,但是延迟也越大,所以这种方案无 法满足同时对连续性和延时性都要求严格的应用场合。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正是为了解决传统局域网系统中存在的上述 局限,针对音视频多媒体数据流的局域网传输而提出的。该项技术将总线协议集成 在一颗硬件芯片中,工作在网络传输的最底层,摒弃了传统的基于 TCP/IP 的流媒 体数据传输方式,有效媒体数据占协议数据总量的比率高达 90%以上,远远大于后 者在低延时传输要求下低于 60%的有效数据率,最大限度的提高了音视频数据的实 时传输效率。

该技术采用一个分布式时钟算法来提供整个系统的时钟同步,所有终端设备通 过串行方式连接,来自各个终端设备的音视频数据被逐级有选择地上行传输至中央 控制设备。

一个典型的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应用如下图所示:

3-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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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自主研发的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作为低延时、高可靠性 的局域网内实时多媒体数据传输技术,目前实现的数据传输速率为 100Mbps。发行 人计划将继续投入研发力量,将数据传输率提升到 1Gbps,以支持更高流量的多媒 体数据传输。

依托该项技术,发行人开发了一系列第三代全数字会议系统产品,包括会议讨 论、选举表决、音视频切换和处理、集中控制等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市场。同 时,发行人基于该技术提出的多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获受理,其中“一种基于局域网 的数字语音传输系统”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中国电子学会于 2010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飞利信流媒体实时总 线技术》成果鉴定会,形成的鉴定意见为:

“一、飞利信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是在分析学习国际上多种实时总线技术的基 础之上,针对数字流媒体的传输应用特点进行了创新,该项成果已经提出 6 项技术 发明专利申请,并已应用于现场会议、专业播录音、数字扩声等。

二、检测和查新报告表明,该技术的主要创新点如下:

1、该总线技术在物理层实现了时钟同步,且总线上各终端具备独立时钟,使 得总线可以精准对时。

  • 2、该总线技术采用终端数据交换式传输,在闭环上形成冗余保护,组网综合

3-1-1-42

能力强,并且具备总线供电功能,可以在总线上串接供电专用中继终端,方便了实 际应用。

3、总线上具有延时预测机制,可以对即将发生的数据传输及控制命令的执行 进行延时估算和测量,保证语音信号质量。

4、终端通过总线支持权限仲裁机制,可以按照权重执行控制命令及采集数据 的传输,无须消耗上位机计算资源。”

专家组认为:应用该总线技术的现场会议系统的总体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同类系 统的国际先进水平。该总线技术在数字音视频领域可广泛应用。

专家建议公司应加快在相关行业内推广应用该技术。

4 、发行人核心技术的未来应用前景

发行人自主研发的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未来主要应用领域包括: (1)智能会议系统领域

随着大规模、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投入使用的数字时代的到来,现代会议需要高 质量的音频信号、高清晰的视频动态画面和实物资料,需要各种性能良好的会议设 备以及能够兼容多种设备并提供高效控制功能的会议控制系统。

发行人基于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已经开发了一系列全数字智 能会议系统硬件产品,并成功应用于为客户提供的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中,成为 国际上少数几家能够推出成熟的第三代全数字会议系统产品的企业,PRSMBus(流 媒体实时总线)技术为促进发行人核心业务的成长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发行人未来 将继续加大对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的深入研发,加大对该技术的产 业化研究,进一步扩大该技术的应用范围,满足客户对智能会议系统的新需求。

(2)视频会议系统领域

近年来随着国内网络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通过视频 会议系统提高办公效率、节约办公费用已逐渐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未来将会有更 多的现场会议系统通过增加网络通讯模块,将会议的参与范围延伸至外地,拓展了 会议系统的市场空间;同时,在召开远程视频会议时,客户也希望能尽可能的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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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的声场和视觉效果,满足人们面对面交流的愿望,从而对会议系统的产品 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两者之间融合度的提高,为行业内拥有自主核心 技术的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创造了更多的商机。

发行人作为国内会议系统领域的领先企业,依托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 技术以及客户资源优势,可逐步进入视频会议市场。目前发行人已积极开展相关研 发和市场拓展工作,并已取得了一些成果。

(3)其他相关领域

由于该技术具有显著的创新性,未来该技术也可拓展应用于以下领域,其核心 部分可进一步丰富发行人自有品牌的产品线:

①家庭、影剧院的数字扩声应用:该技术基于终端可寻址方式实现,每个独立 的终端具有独立的地址,终端在系统工作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获取总线上相应 的数据流,而不影响其它业务,这种特点使扩声系统中分布式音响播放不同的音源 成为可能。

②三网融合应用:该技术针对数字流媒体的传输应用特点进行了创新,具有能 够串行连接组网和网络上所有设备时钟分布同步的特点,且具备总线供电功能,能 够保证音视频等信号在一条线路上同时传输,并提供信号转换所需的电力,可较好 解决三网融合应用中 “ 最后一公里 ” 的信号传输问题。

③工业控制应用:该技术具备的连接简单、信号延迟小、时钟同步性高、稳定 度高、成本低等特点,可作为现场总线协议应用于工业控制领域,特别是在需要同 时精确传输控制数据和音视频信号的场合。

5 、多项专利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体现了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截至本专项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飞利信电子、北京中大华堂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堂科技”)、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 华人信”)已取得 19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4 项,实用新型专利 5 项,外观设计专 利 10 项;正在申请注册的专利 7 项,其中发明专利 5 项。

(1)目前拥有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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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
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申
请日
专利权
期限
1 电子投票选举
箱传动结构
发明 飞利信电子 ZL 2006 1
0065699.5
2006.03.24 20年
2 电子票箱的选
票识别方法
发明 飞利信电子 ZL 2006 1
0000744.9
2006.01.12 20年
3 利用跳频通信
的无线表决系
发明 飞利信电子 ZL 2006 1
0000745.3
2006.01.12 20年
4 一种基于局域
网的数字语音
传输系统
发明 飞利信 ZL 2009 1
0135666.7
2009.04.24 20年
5 电子表决器 实用
新型
飞利信电子 ZL 2006 2
0018171.8
2006.03.24 10年
6 一种电子表决
实用
新型
华堂科技 ZL 2008 2
0123092.2
2008.10.24 10年
7 一种表决发言
代表/主席机
实用
新型
华堂科技 ZL 2008 2
0123093.7
2008.10.24 10年
8 基于流媒体实
时总线的故障
自检系统
实用
新型
飞利信 ZL 2010 2
0550065.0
2010.09.30 10年
9 包含有均衡器
的基于串行总
线的流媒体传
输系统
实用
新型
飞利信 ZL 2010 2
0628641.9
2010.11.29 10年
10 表决器 外观
设计
华堂科技 ZL 2008 3
0132789.1
2008.10.24 10年
11 手持无线会议
装置(五按键)
外观
设计
飞利信 ZL 2009 3
0382562.7
2009.12.07 10年
12 台式会议装置
(五按键)
外观
设计
飞利信 ZL 2009 3
0382563.1
2009.12.07 10年
13 手持无线会议
装置(三按键)
外观
设计
飞利信 ZL 2009 3
0382564.6
2009.12.07 10年
14 无线会议系统
控制基站
外观
设计
飞利信 ZL 2009 3
0382565.0
2009.12.07 10年

3-1-1-45

序号
15
16
17
18
19
专利名称 专利
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申
请日
专利权
期限
会议讨论装置 外观
设计
飞利信 ZL 2009 3
0382566.5
2009.12.07 10年
台式会议装置 外观
设计
飞利信 ZL 2009 3
0235580.2
2009.12.09 10年
话筒拾音器 外观
设计
飞利信 ZL 2010 3
0639788.3
2010.11.29 10年
电子台签器 外观
设计
飞利信 ZL 2010 3
0639798.7
2010.11.29 10年
会议签到装置 外观
设计
飞利信 ZL 2011 3
0194778.8
2011.06.28 10年

(2)正在申请注册的专利

序号 已受理的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人 申请号 申请日
1 混音装置、混音方法及利
用该混音装置的会议系
发明 飞利信 200910170235.4 2009.09.08
2 用于基于串行总线的流
媒体传输系统中终端的
仲裁器
发明 飞利信 201010252729.X 2010.08.13
3 一种串行总线流媒体传
输系统及该系统中的终
端设备
发明 飞利信 201010252727.0 2010.08.13
4 基于串行总线的流媒体
传输系统中的终端设备
发明 飞利信 201010261153.3 2010.08.24
5 一种在基于串行总线的
流媒体传输系统中的主
动延时装置
发明 飞利信 201010278204.3 2010.09.10
6 基于流媒体实时总线的
啸叫抑制系统
实用新型 飞利信 201020550093.2 2010.09.30
7 多媒体会议装置 外观设计 飞利信 201130279949.7 2011.08.19

其中,“混音装置、混音方法及利用该混音装置的会议系统”发明专利申请已 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发行人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研发和生产的产品中绝大部分都应用了自主研发

3-1-1-46

的技术。上述技术为保持发行人的持续竞争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发行 人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扩大市场份额的坚实保障。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专项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3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具体情况如下: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
日期
取得
方式
1 振华办公(OA)管理信息系统
V1.0
软著登字第
0166648号
飞利信 2003.05.31 受让
取得
2 永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V1.0
软著登字第
0166651号
飞利信 2003.05.31 受让
取得
3 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
094467号
飞利信 2006.10.12 原始
取得
4 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
094468号
飞利信 2006.11.12 原始
取得
5 人大机关综合业务应用系统
V1.0
软著登字第
094431号
飞利信 2006.12.12 原始
取得
6 飞利信会议管理系统[简称:
PHLX-会议管理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
BJ27626号
飞利信 2007.01.22 原始
取得
7 政协机关综合业务应用系统
V1.0
软著登字第
094429号
飞利信 2007.05.12 原始
取得
8 信访管理系统V1.0[简称:信访
系统]
软著登字第
094432号
飞利信 2007.05.15 原始
取得
9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简
称:工资管理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
094428号
飞利信 2007.09.01 原始
取得
10 公务员登记信息采集系统[简
称:公务员登记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
094430号
飞利信 2007.09.01 原始
取得
11 飞利信内容管理平台软件[简称
:PHLX-PCM-J 内容管理平台
]V1.0
软著登字第
BJ27630号
飞利信 2008.09.01 原始
取得
12 飞利信WEB通用报表平台软件
[简称:PHLX-通用报表平台
]V2.0
软著登字第
BJ27625号
飞利信 2009.07.10 原始
取得
13 飞利信接待管理系统[简称:
PHLX-接待管理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
BJ27627号
飞利信 2009.08.03 原始
取得

3-1-1-47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
日期
取得
方式
14 飞利信立法管理系统[简称:
PHLX-立法管理系统]V1.0
软著登字第
BJ27629号
飞利信 2009.12.01 原始
取得
15 飞利信安全邮件管理系统[简称
:PHLX-SMAIL安全邮件]V1.0
软著登字第
BJ27624号
飞利信 2010.03.01 原始
取得
16 智能会议信息系统V2.0 软著登字第
0172901号
飞利信电子 2004.07.06 受让
取得
17 飞利信信息管理、发布、信访和
办公(OA)系统V2.0[简称:
FLXOA]
软著登字第
BJ0613号
飞利信
飞利信电子
2004.01.01 原始
取得
18 飞利信人事与人力资源管理系
统V2.0[简称:FLXHR]
软著登字第
BJ0614号
飞利信
飞利信电子
2004.01.01 原始
取得
19 飞利信门户平台系统V1.0[简
称:飞利信门户平台]
软著登字第
BJ3389号
飞利信
飞利信电子
2004.10.15 原始
取得
20 飞利信智能会议系统V3.0[简
称:flxpx]
软著登字第
BJ3390号
飞利信
飞利信电子
2005.07.10 原始
取得
21 人事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V3.0[简称:E-PHR]
软著登字第
BJ7047号
飞利信
飞利信电子
2006.04.10 原始
取得
22 远距离报到管理软件V3.0 软著登字第
BJ22058号
华堂科技 2008.12.18 原始
取得
23 视频管理软件V1.0 软著登字第
BJ22060号
华堂科技 2008.12.18 原始
取得
24 近距离报到管理软件V1.0 软著登字第
BJ22061号
华堂科技 2008.12.18 原始
取得
25 会务管理软件V2.0 软著登字第
BJ22062号
华堂科技 2008.12.18 原始
取得
26 发言表决管理软件V1.0 软著登字第
BJ22063号
华堂科技 2008.12.18 原始
取得
27 数据传送软件V1.0 软著登字第
BJ22059号
华堂科技 2009.01.18 原始
取得
28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简
称:工资管理系统]V2.0
软著登字第
BJ23783号
飞利信、众华
人信、飞利信
电子
2007.04.01 原始
取得

3-1-1-48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
日期
取得
方式
29 中国人事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简称:FLXHR]V3.3
软著登字第
BJ24290号
飞利信、人事
部人事信息中
心、众华人信、
飞利信电子
2009.09.16 原始
取得
30 飞利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简称
:PHLX-HR-J 人力资源管理系
统]V1.0
软著登字第
BJ27623号
飞利信、众华
人信
2007.01.20 原始
取得
31 飞利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系统[简称:PHLX-工资管理系
统]V3.0
软著登字第
BJ27628号
飞利信、众华
人信
2009.02.20 原始
取得

(4)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截至本专项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共有 21 项软件产品取得了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申请企业 发证日期 有效期
1 飞利信智能会议系统软件
V3.0

DGY-2005-1292
飞利信 2010.07.28 5年
2 飞利信门户平台系统软件
V1.0

DGY-2005-1293
飞利信 2010.07.28 5年
3 飞利信人事与人力资源管
理系统软件V3.0

DGY-2007-0707
飞利信 2007.07.02 5年
4 飞利信信访管理系统软件
V1.0

DGY-2008-0482
飞利信 2008.05.09 5年
5 飞利信人大机关综合业务
应用系统软件V1.0

DGY-2008-0483
飞利信 2008.05.09 5年
6 飞利信公务员登记信息采
集系统软件V1.0

DGY-2008-0484
飞利信 2008.05.09 5年
7 飞利信政协机关综合业务
应用系统软件V1.0

DGY-2008-0485
飞利信 2008.05.09 5年
8 飞利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
管理系统软件V1.0

DGY-2008-0486
飞利信 2008.05.09 5年
9 飞利信公务员网上报名系
统软件V1.0

DGY-2008-0487
飞利信 2008.05.09 5年

3-1-1-49

序号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申请企业 发证日期 有效期
10 飞利信政府机关办公自动
化系统软件V1.0

DGY-2008-0488
飞利信 2008.05.09 5年
11 飞利信人事部人事信息中
心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管理信息系统软件V1.0

DGY-2008-0489
飞利信 2008.05.09 5年
12 飞利信信息管理、发布、信
访和办公(OA)系统软件
V2.0

DGY-2010-0981
飞利信 2010.07.28 5年
13 飞利信人事与人力资源管
理系统软件V2.0

DGY-2010-0980
飞利信 2010.07.28 5年
14 飞利信安全邮件管理系统
软件V1.0

DGY-2010-2281
飞利信 2010.12.31 5年
15 飞利信内容管理平台软件
V1.0

DGY-2010-2239
飞利信 2010.12.31 5年
16 飞利信接待管理系统软件
V1.0

DGY-2010-2282
飞利信 2010.12.31 5年
17 飞利信WEB通用报表平台
软件V2.0

DGY-2010-2283
飞利信 2010.12.31 5年
18 飞利信会议管理系统软件
V1.0

DGY-2010-2284
飞利信 2010.12.31 5年
19 飞利信立法管理系统软件
V1.0

DGY-2010-2285
飞利信 2010.12.31 5年
20 飞利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软件V1.0

DGY-2010-2280
飞利信 2010.12.31 5年
21 飞利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
管理系统软件V3.0

DGY-2010-2279
飞利信 2010.12.31 5年

6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多项业务资质,技术先进性得到国家有关主管 部门认定

截至本专项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资质证书情况如 下: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发行人、飞利信电子、华堂科技持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1-1-50

序号 证书名称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飞利信 GR200811001746 2008.12.24 三年
2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飞利信电子 GR200811001745 2008.12.24 三年
3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华堂科技 GR201011000426 2010.12.24 三年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飞利信电子持有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 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名称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
1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飞利信 20092010727401 2009.06.19 三年
2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飞利信电子 20092011125001 2009.06.19 三年

(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序号
1
2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飞利信 京R-2004-0156号 2004.06.23
飞利信电子 京R-2004-0158号 2004.06.23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于 2009 年 2 月 23 日出具了《北京市高新软件出口企业 确认书》,经核准确认发行人(海关编码:1108361123)属《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目录》中软件出口产品生产企业。

(3)安全生产许可证

飞利信电子持有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于 2009 年 3 月 10 日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编号为(京)JZ 安许证字[2009]222862,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从 2009 年 3 月 10 日至 2012 年 3 月 9 日。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飞利信电子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08 年 6 月 16 日核发的《计 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 Z1110020080214,核定飞利信电子 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为壹级,有效期至 2011 年 6 月 15 日。

3-1-1-51

飞利信电子已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取得换发后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 质证书》,证书编号和资质等级不变,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 15 日止。

(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飞利信电子持有国家保密局于 2007 年 9 月 6 日核发的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 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编号为 BM311107090940,资质种类为单项(软件开 发),适用地域为全国,有效期限为三年。

根据北京市国家保密局 2010 年 9 月 8 日下发的《关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保通 [2010]4 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在 2010 年底前到期的单位,由国家保密局组织开展延续工作。延续评估和现场检查均合格 的,经审批后资质方可延续。延续审批结果公布前,原资质证书有效期顺延。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国家保密局正在开展评估和现场核查工作,审批结果尚未 公布,根据京国保通[2010]4 号文的相关规定,飞利信电子现持有的《涉及国家秘密 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有效期顺延。

(6)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飞利信电子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 2010 年 5 月 14 日核发的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 A111000199,资质等级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专项甲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 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有效期至 2015 年 5 月 14 日。

(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飞利信电子持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 2009 年 7 月 8 日核发的《建 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 B1204011010810,资质等级为建筑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壹级。

(8)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书

飞利信电子持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和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 备专业委员会于 2009 年 12 月核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 书》,证书编号为 CETA-PA2009-0039,授予飞利信电子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

3-1-1-52

等级贰级,适用范围为专业音响工程深化设计、安装、调试和服务,证书有效期至 2012 年 12 月。

(9)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资质认证证书

飞利信电子持有中国录音师协会于 2009 年 2 月 15 日核发的《音、视频工程业 企业资质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 A070103,资质等级为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资质特 级,有效期两年。飞利信电子已于 2011 年 4 月 30 日取得中国录音师协会换发的长 期有效证书。

(10)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飞利信电子持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于 2009 年 2 月 2 日核发的《安防 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 ZAX-QZ 01200911010208,资质等级为壹级,有 效期从 2010 年 6 月 17 日至 2011 年 2 月 2 日。该证书经 2011 年 4 月 7 日年审换证 后,有效期至 2012 年 2 月 2 日。

(11)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发行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关村海关核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 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为 1108361123,注册登 记日期为 2008 年 9 月 26 日,有效期至 2014 年 9 月 26 日。

7、发行人产品中自产核心部件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产品中的核心部件包括:流媒体实时总线通信部件、流媒体总线音频处 理部件、电子票箱扫描头及嵌入式数控板、电子票箱传动机构、无线信号发射接收 及编解码部件、集控键盘可编程处理板、音视频矩阵控制器、嵌入式智能终端核心 板等。

发行人主要从事上述核心部件的设计、生产和测试,以及整机的组装测试,其 中部分生产工序根据需要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完成。

发行人结合对行业和客户需求的理解,自主创新,通过采用基本电子元器件、 标准机械构件、基础数学算法等单一功能的元件、构件、公式,完成产品核心功能 部件(如电路板、机械结构、程序)的研发和设计。

发行人在产品研发上注意核心器件的无单一依赖要求,对于所用器件都要求有

3-1-1-53

可替代产品。由于发行人在科研上的核心宗旨是自主研发,因此在具体科研项目上 尽量采用只具备单一基本功能的器件,通过良好的设计来实现相应需求。

(二)发行人创新能力评价

发行人作为国内智能会议系统行业的领先企业,多年来专注于新技术的研发和 产业化工作,坚持以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宗旨。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发行人 已拥有智能会议系统的核心技术,在 PRSMBus (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上的突破, 使发行人能够提供全数字化的第三代智能会议系统产品。

1 、技术创新机制

发行人作为国内会议系统行业内领先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已形成了良性的 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创新机制。

在组织结构方面,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技术创新机制,设立研发中心负责 确定发行人的总体研发方向和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核,并负责发行人总体研发的组织 和管理工作;设立产品研发部、会议软件研发部和软件平台部承担具体的研发工作, 针对具体业务和产品开展技术及产品研发,以及对共性技术和产品进行预研和储备。

在技术管理方面,发行人技术研发管理以 ISO9001 及 CMMI 三级为基础,建 立了《重点项目管理制度》、《产品开发规则》、《项目功能考核管理办法》、《项目组 织办法》等制度,重点提高基础技术和应用技术两方面的研发能力,形成了系统的 技术开发工作体系。

在创新激励方面,发行人注重以优秀的企业文化、广阔发展空间以及灵活的激 励方式吸引并留住核心技术骨干。发行人实行研发人员分级管理制度、技术和管理 级别双轨晋升制度。通过将研发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 给予奖励,有效激发员工的创新积极性。

2 、研发团队建设

多年来,发行人一直把培养、吸引和凝聚人才作为其主要任务之一,制订了一 系列培养、引进和稳定人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支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 水平的研发队伍,保证了自身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发行人研发管理团队一直保

3-1-1-54

持稳定,且具有丰富的技术研发与项目实施经验,自成立以来,技术研发团队逐步 壮大,截止2011 年6 月末,发行人拥有研发和技术人员153 人,占员工总数的45.27%, 目前发行人主要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均持有公司的股份。

3 、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除继续对现有核心技术深入研发外,发行人目前正在研发的其他主要技术包 括:


名称 应用
领域
主要工作和功能 创新
类型
进展
情况
1 数字扩声技术 多媒体会
数字扩声卡;数字音箱;数控云台;
基本型扩声系统控制器;增强型扩
声系统控制器;音频处理器
原始
创新
取得阶
段性成
2 红外同声传译技术 多语种会
数字会议系统数字音频接入;数字
会议系统同传语音接入;模拟音频
接入;多通道复合调制;红外发送
驱动;接收解调;语音通道选择播
原始
创新
取得阶
段性成
3 无线中央集中控制
系统
多媒体会
无线触摸屏;集控界面编辑器;双
向传输协议设计;可配置设备接口;
无线动态信息交互;可编程协议接
原始
创新
研发
后期
4 无线数字语音传输
系统
多媒体会
模拟语音接入;无线数字音频双向
传输;数据信息双向传输;数据重
建与纠错
原始
创新
方案设
计,元器
件选型
5 视频网络传输技术 多媒体会
视频图像采集;网络视频的硬件压
缩解压缩;动态高清图像的采集和
压缩;局域网内多点分布式视频双
向传输;数据信息双向融合
集成
创新
方案设
计,元器
件选型

同时发行人与中国传媒大学数据广播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 院、清华大学煤燃烧工程研究中心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发行人进 行相关技术的创新性研究时,上述机构起到了积极的帮助作用。

4 、研发投入为发行人不断自主创新提供了基础保障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通过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为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巩固和 提高技术竞争优势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发行人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 1-6 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的研发经费投入情况如下:

3-1-1-5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6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研发费用 691.27 1,303.10 805.84 739.87
其中:人员工资 562.64 936.92 704.53 432.98
材料费 8.96 129.09 8.40 7.83
其他 119.67 237.09 92.91 299.06
营业收入 13,103.33 24,974.35 13,342.21
11,487.2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28% 5.22% 6.04% 6.44%

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中,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收入、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 统收入、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收入属于发行人应用核心技术和产品带来 的收入,发行人报告期内上述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09%、91.85%、 84.48%、83.91%。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其发展历程中,坚持自主创新的企业发 展宗旨,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研发创新机制,注重研发经费的投入,具备了较为雄厚 的研发创新实力和突出的研发优势。通过自主研发,拥有了智能会议系统的关键核 心技术。作为发行人未来的技术研发方向,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功实施,则 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可望跨上一个新台阶。

四、关于发行人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概况、前景及进入壁垒

1 、行业发展概况及前景

会议系统从广义上包括两类,一类是注重高音质低延时的现场会议系统,另一 类是注重音视频异地传输交换的远程会议系统。按照目前业内通常的定义,一般将 现场会议系统称为会议系统,而将远程会议系统称为视频会议系统。会议系统行业 随着技术发展与客户需求变化,已经有所涉及音视频传输交换的视频会议行业。会

3-1-1-56

议系统为客户提供的功能包括:发言、表决、扩声、同声传译、投票选举、签到、 音视频传输处理、会场设备集中控制管理、会议信息管理等。

智能会议系统是指应用了数字技术并且拥有统一的中央控制设备,从而能够对 各种会议设备及会议环境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的一种会议系统。

从技术发展的进程来看,会议系统的发展已经历了三代。第一代会议系统采用 全模拟技术;第二代会议系统在原有模拟技术的基础上,引入了数字控制技术,即 “ 模 拟音频传输 + 数字控制技术 ” ;第三代则采用全数字技术,即 “ 数字音频传输 + 数字控 制技术 ” 。目前已有多家国内外公司研发了第三代全数字会议技术,并推出了相关产 品,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外公司有德国博世、德国贝拉和丹麦 DIS。在国内企业中, 发行人自主研发的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是具有代表性的第三代全数 字会议技术。

国内会议系统行业的主要用户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各级人大、政协、政府部门 为代表的国家机关客户;另一类为企业、会展中心、酒店、学校、媒体等企事业单 位客户。在过去的几年,国内各行业在日常办公、财务等 IT 信息化方面的投入都有 较大幅度增长,目前信息化水平已经较高,处于相对较为成熟的阶段。而用于现场 会议的会议系统却仍处于模拟音频信号产品占主流的状况,在过去几年行业整体增 长速度相对较慢。

受金融危机影响,2007-2009 年会议系统行业市场增长速度有所减缓,在 2010 年将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逐渐恢复增长,根据计世资讯的研究,2010 年中国会议系 统行业市场规模为 19.48 亿元,2011 年将增长到 23.02 亿元,增长率为 18.17%。在 未来几年,会议系统行业将会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态势。

2 、行业进入壁垒

(1)产品和技术壁垒

智能会议系统产品的设计与开发,涉及到多个门类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是多种 学科的综合应用。研发人员除需要具备通信技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电子声学技 术、图像识别技术、射频技术等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拥有较强的底层协议、实时控 制系统和应用软件开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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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对于会议系统的需求在不断变化,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在功能上要求实现 智能化、数字化,还要求根据自身情况对产品功能和外观进行个性化定制。因此, 对于厂商来说,需要充分理解客户需求,依靠丰富的研发经验和强大的技术能力, 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目前行业内只有发行人、博世、贝拉、DIS、台电等少数公司成功研发了成熟 的第三代数字会议系统核心技术,并推出相关产品。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取得相 关核心技术,此外,多种技术的综合应用,也使得新进入者面临较大的产品开发困 难。

(2)业务资质壁垒

在会议系统项目招标中,招标方一般会要求投标方拥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 业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资质等资质,要取得 上述资质,必须符合相关文件对企业注册资本、经营业绩、技术实力和从业年限等 方面的要求,这是限制其他企业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之一。

(3)行业经验和知识积累壁垒

会议系统行业参与者除需要深入了解相关技术,并灵活运用到业务工作中外, 还需要对产品的应用领域、客户的决策流程、行业发展趋势有较深入的理解。目前, 会议系统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均已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具备较深厚的知识积累。随 着会议系统与用户信息系统结合程度的不断加深,相关行业经验和知识积累显得更 为重要。

(4)市场及客户壁垒

现阶段我国智能会议系统的主要用户为各级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 事业单位,他们除对会议系统的功能有较高要求外,还特别重视会议系统的稳定性 和保密性,因此在选择解决方案提供商时,经营业绩、技术实力、成功范例和市场 形象均是其重要的考量标准。

会议系统行业内的主要企业通过多年的市场拓展,已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产品 和业务特点,并拥有一批相对稳定的客户群。通过向客户提供长期服务,与客户建 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相互之间存在较强的依存度,新进入者在短期内较难获得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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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客户资源。

3、发行人在智能会议系统相关业务链条中的角色与地位、核心技术和核心竞 争力的具体体现形式

发行人作为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会议系统相关业务链条中,一方 面是会议系统相关软硬件资源的整合者,发行人直接面对最终客户,主要通过参与 项目招投标的方式赢得业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会议系统解决方案,包括会议 系统的设计、实施和维护工作。发行人在这方面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集中体现 在发行人有能力提供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创新性的系统方案设计服务,以及优质、 高效的工程实施与安装服务,通过自主研发的会议系统软件,配合较强的硬件定制 化研发和生产能力,帮助用户在充分整合现有市场第三方品牌会议系统相关产品的 基础上,构建满足业务需求的智能会议系统,并能长期为客户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另一方面,公司也是会议系统软硬件产品的生产商,在硬件产品方面,公司坚 持走自主研发的发展道路,基于自主研发的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 发行人开发了一系列全数字智能会议系统硬件产品,并成功应用于为客户提供的会 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中;在软件产品方面,经过多年持续不断地研发,公司形成了 一整套以智能会议系统管理软件为核心的软件体系。公司的会议系统软件集中了多 年来服务于人大、政协、政府部门等国家机关客户和企事业单位客户的丰富经验, 在软件功能设计上充分考虑到国内客户的需求,符合国内会议运作的实际情况,处 于市场领导者地位,具有显著的技术和市场优势。

(二)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竞争优势

1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采购制度,包括《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控制制度》, 设立采购部,具体负责采购工作。发行人将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设备、原材料、备 品备件、外包项目均列入统一采购范畴。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 购申请单报公司审批。采购部接到采购申请单后,组织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 和议价,选定最终供应商。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已经拥有比较完善的供应商和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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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渠道管理体系,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2)生产、服务模式

  • ① 智能会议系统工程业务模式

发行人的智能会议系统工程合同签订后,相关资料移交至工程运维中心,由其 指定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该技术负责人针对前期的技术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制定 出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相关部门发送工程项目执行单。该执行单依据项目的具 体内容,并根据发行人内部的具体职能划分,将项目任务分解,由相应的部门落实, 具体包括:

① 需要外购的设备:目前发行人承接的智能会议系统项目中,占合同总金额 大部分的设备为外购,由采购部门安排购买。发行人对外购买的设备主要有:A、 博世、贝拉等国际知名品牌的会议系统硬件产品;B、投影机、显示设备、摄像设 备、扩声设备、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

  • ② 自产硬件产品:由库房提供,如无库存则由产品部负责安排生产。

③ 项目中的定制软件:由研发中心安排研发人员与客户就技术细节进行沟通, 并安排组织研发工作。

发行人根据深化设计的技术方案,指派项目经理与用户沟通,组建项目组并落 实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及人员安排。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现场的工程组织,根据 工程进度计划陆续派驻资料员、安全员、工程人员等项目组成员,完成现场声学装 修、管线预埋、基础布线、设备安装调试、整体联合调试、系统试运行、整体验收、 培训组织等工作。

会议系统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的所有过程资料及验收材料提交至工程运 维中心存档,项目的后续系统维护、硬件维修等工作转移至售后服务部门,售后服 务人员定期对客户进行电话或现场回访,并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组织每年的上会服 务工作。对于超出保修期的项目补充签订运维服务合同,对于涉及到原有系统整体 性能优化和功能升级的项目,将项目信息转移至营销中心,营销中心组织销售及售 前技术人员与用户进行新项目的前期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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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智能会议系统产品的生产模式

发行人智能会议系统设备的生产在现阶段主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安排生产。在 具体的生产过程中,根据市场和用户的需求,确定完整的生产工艺方案。发行人主 要进行核心部件的生产和整机的组装测试,其他零部件采用外购或外协加工的方式 完成。发行人的产品生产从焊接、外壳喷漆、结构件加工、裸板测试、裸板老化到 成品测试,已经建立了一套成熟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外协加工单位的质 量控制和对产品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控制,做到一切质量问题可追溯,最大程度的保 障了产品的质量。

③ 软件开发模式

发行人依照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和 CMMI 三级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 严格的开发管理流程,确保对项目开发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基础软件平台开发:发行人根据对技术、市场和用户应用需求的理解,提出初 步的软件平台产品开发计划,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和需求论证,并开展 相关开发工作,形成发行人的基础软件平台产品。

按需深入开发:发行人在与客户商定其软件系统整体方案后,根据项目方案设 计的具体要求,在基础软件平台产品的基础上按需进行再开发,配合硬件系统进行 测试和交付,同时对用户进行使用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后正式开通。

(3)销售模式

发行人以营销中心为营销业务平台,负责营销策略的制定、营销网络的建设及 市场宣传工作。根据主营业务分类的销售模式如下:

① 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在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领域,发行人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辅以渠道销售 方式。取得业务合同的方式有:发行人主要通过参与目标客户的项目招投标活动, 在竞标中胜出赢得业务合同;基于与原有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在客户的会议系统 扩容和升级改造时,直接获得业务合同;随着发行人行业知名度的逐步提高,客户 直接上门要求与发行人进行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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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发行人的部分会议系统产品还通过渠道商向客户销售。

发行人坚持走专业化服务的道路,重视样板案例的推广营销,在部分主要客户 的业务需求具有较大相似性的前提下,通过典型案例成功实施带来的样板效应,为 发行人获得此类项目合同提供了先机。

在会议系统运维服务领域,发行人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现阶段取得业务合同 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发行人建设的智能会议系统售后服务期过后,接受客户 委托继续提供运营维护服务;二是接受客户委托,或在客户公开聘请会议系统运维 服务商的项目中中标,为其提供合同约定的会议系统运维服务;三是随着发行人知 名度的提高,客户主动上门要求发行人提供运维服务。

② 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

在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业务领域,发行人主要通过参与客户的招投标活动, 中标后获得项目合同。此外,随着发行人与客户逐步建立起相互信任和长期的合作 关系,部分客户在原有信息系统需要升级改造和运维服务时,直接与发行人签订业 务合同。

③ 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

在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发行人主要通过参与客户的招投 标活动或直接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的方式获得业务合同。

④ IT 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 2008 年的 IT 产品销售业务主要为直接与客户通过商务谈判 实现销售;2009、2010 和 2011 年上半年发行人主要通过参加客户 IT 产品集中采购 项目招标活动,在竞标中胜出赢得业务合同。

2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行人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

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飞利信电子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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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电子投票选举箱传动结构”、“电子票箱的选票识别方法”、“利用跳频通信的 无线表决系统”、“一种基于局域网的数字语音传输系统”4 项发明专利。发行人自 主研发的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作为第三代全数字会议系统的核心 技术,经中国电子学会组织的成果鉴定会鉴定,专家组认为:应用该总线技术的现 场会议系统的总体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同类系统的国际先进水平。该总线技术在数字 音视频领域可广泛应用。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还拥有“电子表决器”、“一种电子表决器”、“一种表决 发言代表 / 主席机”等 5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10 项外观设计专利,拥有 31 项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和 21 项登记软件产品。2009 年 3 月,发行人成为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 术协会会员。此外,发行人还是《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和《会议电视 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的参编单位,发行人核心技术 PRSMBus (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已列入工信部 2010 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号: 2010-3166T-SJ)。

发行人就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提出的 6 项发明专利申请已获受 理,其中“一种基于局域网的数字语音传输系统”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基于 该技术,发行人开发了一系列全数字智能会议系统硬件产品,并成功应用于为客户 提供的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中,成为国际上少数几家能够推出成熟的第三代全数 字会议系统产品的企业。同时,发行人基于长期服务于国内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 部门等国家机关客户及企事业单位客户过程中不断总结的经验,开发了多系列、多 版本、适合中国国情的智能会议系统管理软件及其配套信息管理软件,大大提高了 会议效率,在国内会议系统软件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作为国内智能会议系统领域的技术领跑者,发行人在智能会议系统方面的技术 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2)发行人具有显著的客户资源优势

发行人在多年的业务发展过程中确立了自身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发行人的客 户包括国家机关客户和企事业单位客户两大类,在国家机关客户方面,发行人除拥 有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减灾委员会等客户外,还拥 有多个省级和市县级人大、政协和政府部门客户;在企事业单位客户方面,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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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会议中心、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等众多优质企事业单位客户。发 行人已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发行人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

(3)发行人拥有业内较为完备的业务资质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 系统集成单项(软件开发)资质等多项资质。成为行业内综合业务资质等级最高、 种类最全的公司之一,上述资质有力地保证了发行人承接相关业务的能力。

(4)发行人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服务方式灵活

随着会议系统设备数量、技术复杂程度的提高,会议系统运维服务水平与市场 反应能力成为客户选择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重要考量因素。目前,发行人在全国 范围内基本建立了服务网络,能够及时发现市场机会,具备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

发行人重视结合客户需求,采用多种灵活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如发行人自设 立以来,每年均为各级人大、政协会议提供会议期间的运维服务,仅在 201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3 月全国各地两会期间,发行人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20 多个省级 和多个市县级人大或政协会议提供了现场运维服务。

(5)发行人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

发行人在经营实践中形成了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优秀的研发团队,人才优势 突出。核心管理团队自发行人设立以来一直保持稳定,且均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发行人的研发团队逐步壮大,截至 2011 年 6 月末,发行人拥有研发和技术人员 153 人,在员工总数中的比例达到了 45.27%;发行人项目实施团队在长期的项目实施过 程中,累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发行人主要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均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

(6)发行人注重整合上下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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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通过积极与上下游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使得发行人的产品或服务 无论在技术上还是成本上均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并能够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和全方 位的服务。

发行人显著的竞争优势,为其未来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成长性分析

  • 1 、发行人资产、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持续增长

(1)总资产增长情况

发行人是国内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最主要的提供商之一。报告期内,发 行人逐步确立领先的市场地位,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带动发行 人资产规模迅速扩张,2008-2010 年度,发行人资产复合增长率达到 61.00%。受 2011 年上半年现金支付应付款项较多的影响,2011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较 2010 年末略有 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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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20,000.00
10,000.00
0.00
2008年末 2009年末 2010年末 2011年6月末
资产总额(万元) 11,269.43 19,531.82 29,212.14 26,4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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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向用户提供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相关服务,具体业 务划分为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筑智能化工程和 信息系统集成、IT 产品销售。2008-2010 年,发行人在技术水平与市场占有率方面 逐步确立了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持续增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 率达到 47.45%,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 83.66%。其中,2008-2010 年度核心业务(智 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 成)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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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因发行人经营业绩呈现季节性波动,且下半年的业绩优于上半年,但发行 人 2011 年 1-6 月营业收入仍达到 2010 年度的 52.47%。虽然发行人毛利率水平仍保 持稳定,但是主要受平均薪酬水平提升带来的人工费用增加,对外捐赠带来的营业 外支出增加,以及发行人、飞利信电子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处于复审期间,其原 享受的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暂按 25%的法定税率计提,导致企业所得税费用 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当期净利润为 2010 年度的 31.84%,低于营业收入的增 长幅度。

2 、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总体保持增长趋势

随着发行人市场竞争优势的逐步显现,国内智能会议整体解决方案市场领先者 地位的进一步确立,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基本保持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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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34
33
32
31
30
29
2008年 2009年 2010年度 2011年1-6月
综合毛利率(%) 30.85 34.09 33.67 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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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会议产品、软件与服务是综合毛利率提升的核心 因素

凭借发行人领先的技术优势,发行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会议产品、软件 与服务业务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自有品牌会议产品平均毛利率为 60.80%,软件与服务的平均毛利率为 74.50%,且该类业务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是 综合毛利率提升的核心因素。

综合毛利率提升的核心因素。
项目 平均 2011
1-6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会议产品% 60.80 64.11 62.25 60.38
56.45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与服务% 74.50 74.09 73.50 67.81
82.59

报告期内,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毛利率波动主要原因是客户个性化需求提升 的客观因素影响,IT 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原因是受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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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侧重行业重点优质客户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发行人经营实力的加强,2009 年 以来,上述业务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4 、发行人业务间协同效应逐渐显现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注重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会议系统硬件和软 件,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发行人已能生产 6 个系列、100 多种型号的智能会议硬 件产品和一整套较为完备的会议系统软件,向客户提供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相比,发行人的产品性价比较高的特点较为突出。发行人通 过在智能会议系统工程中逐步推广使用自产会议产品,逐步树立了飞利信品牌的知 名度,报告期内,客户对发行人自产会议产品的认可度得到快速提升。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充分利用综合业 务资质等级高、种类全的优势,在不断扩大客户资源共享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技术 优势,使智能会议系统工程、会议系统产品、软件与服务、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 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等业务之间协同效应逐渐显现,有效降低了整体经 营成本,促进了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5 、客户区域逐步向全国扩展

发行人总部地处北京,北京地区国家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较多,具有一定的 区位优势。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以北京为主的华北地区客户,但随着 营销网络的扩展,业务逐步向全国拓展,中南、西北等区域的客户收入比重有所上 升。

升。
地区
名称
20111-6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金额
(万元)
比例
%
华北 7,434.02 56.73 14,146.81 56.65 7,654.40 57.37 6,272.05 54.60
中南 1,150.57 8.78 3,415.55 13.68 1,415.13 10.61 822.25 7.16
西南 422.07 3.22 2,161.63 8.66 1,311.09 9.83 212.18 1.85
华东 932.79 7.12 2,902.82 11.62 1,315.88 9.86 1,200.75 10.45
东北 655.72 5.00 1,178.87 4.72 840.77 6.30 1,964.02 17.10
西北 2,508.16 19.14 1,168.68 4.68 804.94 6.03 1,015.94 8.84
合计 13,103.33 100.00 24,974.35 100.00 13,342.21 100.00 11,487.2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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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持续督导期的成长性分析

目前阶段支持发行人持续成长的主要因素将在发行人持续督导期内仍然发挥 作用,具体因素分析如下:

1 、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国已经将电子信息产业列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 认为其对于促进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维护国 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2010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 业的决定》(国发[2010]32 号),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列为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 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并指出要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 络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 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着力发展集成 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 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加快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数字虚拟等技术, 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要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发展信息服务业,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 调整。深化应用信息技术,努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加大对环境污染的监控 和治理,服务循环经济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主要依 靠资本和资源投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 量和效益。

《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同时指出,电子政务的稳步展开,成为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务部门利用信息 技术,扩大信息公开,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政务协同,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 了公共服务,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

2009 年 4 月发布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要求坚持自主创新与国际 合作相结合。加快自主创新步伐,以系统应用为牵引,加速技术自主开发;加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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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技术融合应用,以研发设计、流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为突破 口,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工业结合,提高工业自动化、智能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 加速行业解决方案的开发和推广,组织开展行业应用试点示范工程;推进视听产业 数字化转型。

2011 年 1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 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 指出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 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将继续完善激励措 施,明确政策导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采取发行股票、 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目前,会议系统行业的相关行业标准正在积极制订过程中,将有利于促进行业 的有序竞争和规范化发展。

上述产业政策支持为会议系统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 、客户群的逐步延伸和扩展

(1)优质的客户群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智能会议系统是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智能会议 系统的客户主要为国家级和省级人大、政协和政府部门等国家机关,以及部分大中 型企事业单位,这些客户在应用智能会议系统之后进一步提高了对会议系统的认可 程度,同时,这些率先普及智能会议系统的用户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增强了人 们对于应用智能会议系统提高会议效率的认识,将进一步促进智能会议系统的普及。

(2)市场潜力巨大

目前国家级和省级人大、政协、政府部门等国家机关已基本普及智能会议系统, 而广大地市级和县级国家机关的会议系统市场正在逐步启动过程中。根据《2009 年 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截止 2008 年末,我国有 333 个地级区划,2,859 个县级区 划,40,828 个乡镇级区划,因此相对于国家级和省级国家机关市场来说,市、县、 乡镇一级的国家机关在会议系统领域的需求潜力巨大。未来几年,随着传统模拟会 议系统向智能化、数字化的会议系统逐步转换,全社会民主化决策进程的加快,未 来国家机关客户市场的需求将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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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我国经济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国内众多企业、会展中心、酒店、学 校、媒体等单位在未来的会议室、礼堂等设施建设中,也都迫切需要应用智能会议 系统。在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未来一段时期仍将是我国企事业单位信 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期,随着人们对智能会议系统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不断提高,各 类型企事业单位对于智能会议系统的需求也将逐步提高。

3 、领先的核心技术是发行人竞争优势的保证

发行人在长期研发的多项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特别是在 PRSMBus(流媒体 实时总线)技术上的突破,使发行人能够提供全数字化的第三代智能会议系统产品, 具备了与国际知名企业展开竞争的能力,成为国内会议系统行业的技术领跑者。

总体而言,发行人的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已大大缩小,与国内 同类公司相比,已处于领先地位,为促进发行人业务的成长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依托 PRSMBus(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和客户资源优势,发行人未来可将产品线 逐步延伸到视频会议、数字扩声、三网融合和工业控制等领域。

4 、可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

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是发行人自主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多年来发行 人一直以创新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 道路。作为国内会议系统行业领先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发行人通过持续的研发 投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已形成了良性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创 新机制。

5 、称职、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为发行人保持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发行人成立以来,发行人战略部署、经营目标能得以有效地贯彻执行依赖于 称职、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发行人通过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给予员工广阔的发 展空间,以及多样化的激励的方式吸引并留住核心骨干。

6 、有效的保密措施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发行人的技术优势

智能会议系统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是发行人宝贵的无 形资产。为了防止专有技术的流失或泄密,发行人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制定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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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防范核心技术在传递过程中流失或泄密的风险。第二,从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着手,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完备的《劳动合同书》和《保密 协议》,明确发行人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防止核心技术的流失或泄密。

此外,发行人主要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持有公司股份,个人利益与发行人利益 保持一致,有助于防止专有技术的流失或泄密。

(五)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发展面临广阔的市场前景,所处行业规 模不断扩大并得到国家相关产业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大力扶持,发行人本身处于行业 领先地位,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了领先行业的不俗经营业 绩,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成功实施,将为发行人未来的持续成长提供进一 步的推动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 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涵盖发行人的研发、生 产、营销和服务等环节。在把握智能会议系统行业发展趋势的前提下,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进行,有利于提升发行人的技术水平,迅速 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实现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地发展。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进行,一方面可以 提升发行人主导产品的生产能力,巩固发行人在智能会议系统行业的领先地位;另 一方面通过增加研发投入来提高发行人的自主研发能力;同时,加大营销和服务网 络建设,扩大发行人产品的覆盖面,深入挖掘新的客户资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成后,发行人将形成“研发 + 生产 + 营销和服务”全方位的业务体系,步入高速 增长的轨道。

六、结论性意见

综上分析,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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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智能会议系统行业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的要求。若发行人成功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在 各项假设条件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其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持续技术创 新的能力将有力促进发行人的未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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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金荣 张 涛 公司法定代表人:

顾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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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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