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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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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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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2 层会议室召 开。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人, 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原有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因原董事刘萧先生辞去公 司董事职务,董事会现有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至最低法定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 于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提名,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田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董事候选 人田浩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对应修改。《章程修 订对照表》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基于杭州清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新颐 华卓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 全民事裁定,冻结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以名下房产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金额以杭州清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冻结的 金额为限,申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名下银 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关于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北京飞利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119

附件

1 、董事候选人田浩先生简历

田浩,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 年出生,2015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 大学机械工程专业,获得工学博士学位。2015 年 7 月-2016 年 7 月,就职于北京 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创新发展中心研究员,2016 年 7 月-2017 年 8 月任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创新发展中心主管,2017 年 8 月-2019 年 5 月 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研究院副院长,2019 年 5 月至今任北 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研究院院长,飞利信雄安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田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年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田浩先生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在中国证监会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 ” 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