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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8, 2021
55289_rns_2021-11-08_ffc1409c-cd58-4c37-a846-0aeef2738cf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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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田浩先生具备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经审阅田浩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技 能和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二、关于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问题。北 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 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李荣、王汉坡、张明照 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