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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0, 2021
55289_rns_2021-08-20_c2f586a0-24e6-4e79-8952-15681e39dde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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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除为子公司担保外,没有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以前期间发 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 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占用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荣、王汉坡、张明照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