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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r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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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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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电 子”)为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向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具体业务品种为流动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直贴)、 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

公司同意上述综合授信事项并拟为飞利信电子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申请的此笔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华先生、董事曹忻军先生、董事陈洪顺先生个人无限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二年。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飞利信电子的资金需求。 飞利信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 制。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石慧斌、王慧、刘俊彦 2020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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