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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1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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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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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邓世光先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相关程序规范,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聘任吴俊楠女士为财务总监,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吴俊楠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经审阅吴俊楠女士的个人履历,认为其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需的相 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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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石慧斌、王慧、刘俊彦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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