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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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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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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转让苏州天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变更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审阅及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审 慎核查,询问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变更的 具体情况,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飞利 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苏州天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剩余股 权转让款支付方式变更的事项,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变更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石慧斌、王慧、刘俊彦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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