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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r 7, 2019
55289_rns_2019-03-07_c8ad9177-93f9-4dc5-8b67-8007d190de8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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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增补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中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本次公司增补岳路先生、石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查,岳路先生、石权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经审阅岳路先生、石权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 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岳路先生、石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慧斌、王慧、刘俊彦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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