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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Oct 25, 2018
55289_rns_2018-10-25_176da772-714d-4f99-90a6-fef7f933b64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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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增补董事提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马万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 司事务,无法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6)与持有公 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增补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推举马万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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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石慧斌 王 慧 刘俊彦 2018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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