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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Sep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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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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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科技保险公司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发起设立“科创科技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相关的议案、可行性报 告,并向负责本次投资的公司高管详细了解具体情况,经审慎研究,我们认为:
1、本次参与发起设立科技保险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投资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长期投资,旨在把握中关村、京津冀金融 产业投资发展和中国保监会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投资科技保险公司的 机遇,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分散经营风险,同时培育未来的业绩增长点。本次发 起设立科技保险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起设立科技保险公司事项。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高波先生、 于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石慧斌先生、王慧女士、 刘俊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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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至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石慧斌、王慧、刘俊彦 2017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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