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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pr 2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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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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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5-03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2015 年04 月23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 号飞利信大厦9 层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 年04 月1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赞成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乔先生转让北京

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2014 年05 月0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2,000 万元参股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清洁能源 公司”),增资完成后将持有清洁能源公司2000 万股份,占清洁能源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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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40%。清洁能源公司于2014 年12 月15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为减轻新能源行业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及不利影响,进一步突出公司主 业、增强核心竞争能力、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经与自然人万 乔先生(身份证号:330102197201080016)协商,公司拟将目前持有的清洁能源 公司1500 万股份(占清洁能源公司总股份的30%)转让给万乔,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2,250 万元(大写:贰仟贰佰伍拾万圆整),转让方式为现金。本次转让完 成后,公司所持有的清洁能源公司股份由40%减至10%。本次转让的具体方案由 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银行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电子”) 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飞利信电子计划向北京银行 中关村海 淀园 支行申请授信3000 万元人民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保函),期限2 年。公司同意上述授信事项并拟为飞利信电子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飞利信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飞利信电子的 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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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提 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申请融资(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保函)壹亿元人 民币,期限3 年(提款期2 年),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该笔 融资进行保证担保。公司同意上述融资事项,拟为上述融资提供反担保,向北京 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飞利信电子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0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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