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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Feb 1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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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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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有关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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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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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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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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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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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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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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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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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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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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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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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情况。
- 4、同意提名熊长艳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聘任朱召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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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 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 了东蓝数码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4年12月23日,东蓝数码有限公司完成工商 变更,公司性质由股份公司变为有限公司,公司成为其唯一股东。
现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以东蓝数码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 [2014]第 0860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东蓝数 码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60,228.45万元。本次增资之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73,828.45万元。本次增资不会对东蓝数码有限公司的 业绩承诺产生影响;增资完成后,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整合,同时利于充分发挥北 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资质、案例、集中优势拓展业务。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东蓝数码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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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石慧斌 王慧 刘俊彦
2015 年 0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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