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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Feb 1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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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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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5-00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2015 年02 月11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 号飞利信大厦公司九层大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研究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熊长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杨振华先生提 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熊长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朱召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振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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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聘任朱召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刘延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振华先生 提名,拟聘任刘延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审议结果:赞成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国家信息中心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
蓝数码有限公司、北京知微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数据公司的议案》
为更好地发挥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多年来在 政府行业信息化方面积累的经验以及公司在大数据应用研究方面的优势,国家信 息中心拟以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国信新创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北京知微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数 据公司,大数据公司暂定名为国信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金合计10,000 万元。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共占55%的股权。
大数据公司成立后,将为政府行业提供大数据分析相关业务,未来将利用自身 优势将互联网相关数据与政府数据相结合,为政府和公众提供全面的数据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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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飞
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于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了东蓝数码有限公司100%股权,2014 年12 月 23 日,东蓝数码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公司性质由股份公司变为有限公司, 公司成为其唯一股东。
现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以东蓝数码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 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 字[2014]第 0860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4 年6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东 蓝数码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60,228.45 万元。本次增资之后,北京飞利信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73,828.45 万元。
本次增资不会对东蓝数码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产生影响;增资完成后,有利 于公司的业务整合,同时利于充分发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资质、案 例、集中优势拓展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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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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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会议拟定于2015 年03 月10 日(星期二)下午14:30 以现场投票及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关于召开北 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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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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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长艳,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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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硕士学位。1991 年至1994 年,就职于襄阳轴承厂任技术员;1997 年至2002 年,就职于上海通毕自动化公司任市场总监;2002 年至2014 年,就职于同方股 份有限公司任事业部总经理;2014 年9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任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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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熊长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25 股,不存在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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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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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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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员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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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副总经理候选人简历
朱召法,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出生,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 (现四川大学),获得学士学位。1987 年7 月—1999 年1 月,就职于国家经济信 息中心综合部规划处、国家信息中心计划处、国家信息中心技术处,历任助理工 程师、工程师、处长、高级工程师。1999 年1 月—2001 年9 月,就职于北京蓝 帆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0 年9 月—2004 年10 月,就职于(香港)蓝帆 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任总裁;2003 年8 月—至今,就职于宁波东海蓝帆科技有 限公司,任董事长;2004 年10 月—至今,就职于东蓝数码限公司,任董事长; 2005 年9 月—2010 年4 月,就职于中国东海商业软件有限公司(英国伦敦),任 董事长;2006 年8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0 年6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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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朱召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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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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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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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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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员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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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简历
刘延娜,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 年出生,2011 年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11 年,就职于昆仑华阳(北京) 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2012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高管助理;2013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与 行政管理部主管、综合办公室主管、法务、工会委员;2014 年12 月获得由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刘延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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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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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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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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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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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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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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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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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
刘延娜女士通讯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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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电话:010-60958365 010-6205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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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010-6095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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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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