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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Sep 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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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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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4-05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2014 年9 月10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 号飞利信大厦公司九层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由曹忻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研究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杨振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其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现提请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刘俊彦先生、王慧女士、陈洪顺先生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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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石慧斌先生组成,其中董事长杨振
华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石慧斌先生、刘俊彦先生、曹忻军先生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石慧斌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杨振华先生、石慧斌先生、王慧女士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王慧 女士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续聘杨振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曹忻军先生、王守言先生、岳路先生、许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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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长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邓世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续聘许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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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杨振华,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1990 年毕业于中国传 媒大学电视与工程系信号与系统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7 年至2002 年就职于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02 年至2007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 博世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7 年至2008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2008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杨振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7%(50,070,000 股),是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华先生与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为一 致行动人。杨振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
(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
曹忻军,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出生,1993 年毕业于北京工 商大学电气技术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7 年至2001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1 年至2008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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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总经理,2008 年至2014 年9 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长;2014 年9 月10 日起,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
截止公告日,曹忻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9%(23,160,000 股),是公
-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忻军先生与杨振华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为一致 行动人。曹忻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
(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员存在关联关系。
陈洪顺,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 年出生,1983 年毕业于北京机 械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专业。1997 年至2008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任副总经理,2008 年至2009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 理,2009 年至今就职于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陈洪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1(16,410,000 股),是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洪顺先生与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王守言先生为一致 行动人。陈洪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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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
(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员存在关联关系。
王守言,男,中国籍,2010 年9 月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 1994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7 年至2001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1 年1 月至2001 年12 月 就职于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公司任部门技术总监,2002 年1 月至2002 年9 月 就职于宇电威达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2002 年9 月至2008 年8 月就职于北 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 年8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王守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2%(11,400,000 股),是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守言先生与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为一致 行动人。王守言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
(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员存在关联关系。
岳路,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出生,1999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 大学机械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9 年7 月至1999 年11 月,就职于北京明达 影视科技公司任程序员;1999 年12 月至2003 年7 月,就职于北京医商网任技 术总监,2003 年8 月至2006 年5 月就职于华美博弈公司任项目总监,2006 年6 月至2008 年8 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 年8 月至今 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
截止公告日,岳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52%(1,305,000 股),不存在
-
以下情形:
-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
(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
许莉,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2005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 大学工业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9-2002 年,就职于北京金益康新技术有 限公司任大客户经理;2003-2008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市场部 经理;2008 年至2010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 年至2014 年9 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截止公告日,许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56%(1,420,000 股),许莉女士不 存在以下情形:
-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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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员存在关联关系。
熊长艳,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出生,1997 年毕业于上海交 通大学自动化专业与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1 年至1994 年,就职于 襄阳轴承厂任技术员;1997 年至2002 年,就职于上海通华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任部门经理;2002 年至2014 年,就职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任事业部总经理;2014 年9 月入职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熊长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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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
(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
邓世光,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出生,2007 年毕业于北京工 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7 年至1999 年,在浙江省温 州军分区服役;2000 年至2002 年,就职于北京车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会计; 2002 年至2005 年,就职于德国美沙公司任往来会计;2005 年至2006 年,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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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北京纽斯特秘书财务有限公司任主管会计;2006 年至2009 年,就职于北京五 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9 年至2011 年,就职于北京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任项目经理;2011 年至2013 年,就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 2013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
-
邓世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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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
(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
石慧斌,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 年出生,1996 年毕业于中国社 会科学院商业经济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7 年至2001 年,就职于湖南中医药 大学任讲师;2001 年至2011 年,就职于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声学设计 研究所任所长;2001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筑声学与室 内设计研究所任所长。
石慧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
-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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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
(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
王慧,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8 年出生,1992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 国际经济法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2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任
副教授。
王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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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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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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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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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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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
-
刘俊彦,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出生,2001 年毕业于中国人
-
民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1997 年至今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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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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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6)《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
(7)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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