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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Jul 17, 2013
55289_rns_2013-07-17_05655904-a918-4cbe-81b5-f13b59d5ac4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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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
二、关于提名孔祥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能力等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 力。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所规 定的情形。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孔祥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字 :
顾克明 王汉坡 李 荣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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