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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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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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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1]007050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募集 | 1-6 |
|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7050 号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 信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飞利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飞利信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飞利信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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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1]007050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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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飞利信公司2018 年4 月10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拟投入2.43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丽 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丽水项目”)。2018 年5 月22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云动力”)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天云动力作为总包 商,全程参与丽水项目的施工和管理工作,合同总额1.97 亿元。2018 年5 月28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向天云动力预付工程款1.18 亿元。
2018 年5 月至6 月,天云动力与中泰航(北京)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航”)就丽水项目建设签署了四份《劳务分包 合同》,合同总额1.25 亿元。2018 年5 月28 日,天云动力与中泰航 签署《借款协议书》,约定天云动力向中泰航拆借资金1.05 亿元。2018 年5 月29 日至6 月19 日,天云动力依据合同约定累计向中泰航支付 预付款1.05 亿元,并于预付款支付当天从中泰航拆回资金。2018 年 6 月25 日,天云动力与中泰航约定终止前述《劳务分包合同》。
天云动力在收到工程预付款项后,未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相关 资金;天云动力向中泰航拆回资金后,将相关款项按照日常流动资金 管理,用于项目备货、日常经营以及偿还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未能做 到专款专用。前述行为未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第四条开立专户相关规 定。
我们认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除上述事项外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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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飞利信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飞利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飞利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丛存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曹静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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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才泓冰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1 号)核准,本公司向才泓冰等 交易对方发行90,396,398 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2,245,000,000 元。
本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龙萍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462,600 股, 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98 元。本次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4,999,34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0,4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2,214,599,348.00 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204,462,6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010,136,748.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 年4 月12 日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666 号《验资报告》 。
截止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3,829.18 万元,本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2,805.7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 万元。
2018 年5 月28日,公司自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天云动力丽水项目预付款11,793.69万元, 2019 年11 月26 日公司自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天云动力丽水项目500.70 万元,2020 年度公司 自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天云动力丽水项目2,352.36 万元, 共计14,646.75 万元。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上述款项累计全部使用完毕,尚未使用资金金额为0.00 万元。2020 年度募集 资金专户中将已预付天云动力项目款用于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合并计算, 总计使用金额为6,108.0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飞利信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独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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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务顾问”)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 部分别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1)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20000000920100010352286,截止2016 年4 月12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96,049,348.00 元(包含应付给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合计人民币3,950,000.00 元)。该 专户仅用于公司云计算平台项目、大数据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610999662,截止2016 年04 月12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22,50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 于公司支付飞利信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对价,具体用以支付购买精图信息100%股权、 杰东控制100%股权、欧飞凌通讯100%股权的现金对价部分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由本公司财务部分项目设立募集资金台账,对报告期募集资金支 出情况分项目记录台账,账目清晰、完整。本公司对超募资金的审批和支取严格监督管理, 其审批、支取符合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01090879400120109098910 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 0121014170019060 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610999662 已销户 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 20000000920100010352286 0.00 合 计 0.00 |
存储方式 活期 活期 活期 活期 |
|---|---|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4 月10 日,本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变化,将原募投“云计算平台项目”、“大数据 项目”变更为“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信IDC 机房改 造建设项目”。
2019 年9 月23 日,本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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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将“云计算平台项目”、“大数据项
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10,804.38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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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编制单位: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21,459.9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05.7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3,999.7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3,829.1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87%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收购厦门精图、上海杰东、欧 飞凌 |
否 | 92,250.00 | 92,250.00 | 92,250.00 | 100.00 | 承诺期 业绩已 经完成 |
否 | |||
| 2、流动资金 | 是 | 79,209.93 | 90,014.31 | 90,234.59 | 100.24 | 不适用 | 否 | |||
| 3、大数据云平台项目 | 是 | 50,000.00 | 8,375.10 | 8,363.18 | 99.86 | 不适用 | 否 | |||
| 4、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 (一期) |
是 | 24,336.15 | 2,805.70(注2) | 24,122.17 | 99.12 | 2020.12.31 | 不适用 | 否 | ||
| 5、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信IDC 机 房改造建设项目 |
是 | 8,859.24 | 8,859.24 | 100.00 | 2019.12.31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1,459.93 | 223,834.80 | 2,805.70(注2) | 223,829.18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 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进度较预期延缓,系因建设初期土地价格、能耗、更换供应商情况导致项目建设延期,另外因为2019 | |||||||||
|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年雨季因素及2020年疫情原因使得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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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不适用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题或其他情况
注1: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24%,超过100.00%部分为流动资金在银行存放时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2:经计算,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用于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金额为2,805.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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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 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 设项目(一期) |
云计算平台项目 | 24,336.15 | 2,805.70(注1) | 24,122.17 | 99.12 |
2020.12.31 | -- | 不适用 | 否 |
|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信 IDC机房改造建设项目 |
大数据项目 | 8,859.24 | 8,859.24 | 100 |
2019.12.31 | - | 不适用 | 否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云计算平台项目、大数 据项目 |
10,804.38 | 10,804.38 | 100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43,999.77 | 2,805.70(注1) | 43,785.79 | - |
- | - | - | |
| 2018年4月10 | 日,本公司2018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 |||||||
| 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变化,将原募投“云计算平台项目”、“大数据项目”变更为“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2018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 ” “ ” “ 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变化,将原募投 云计算平台项目 、大数据项目 变更为 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电信 IDC 机房改造建设项目 。 2019 年 9 月 23 日,本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 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募投 云计算平台项目 、大 ” “ ” 数据项目 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1:经计算,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用于丽水市大数据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金额为2,805.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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