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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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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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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发展项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04.15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04.23
3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06.28
4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0.08.13
5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09.16
6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10.09
7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10.22
8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12.9

监事会的运行逐步规范,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重大项目的投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对 2020 年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

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三、监事会工作情况

  • (一)2020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14 次董事会会议。

    • (二)2020 年度,4 次股东大会均有股东监事出席、职工监事列席。

    •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16日,第四届监事会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 值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2、2020年4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年6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0年8月13日,第四届监事会召开了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0年9月16日,第四届监事会召开了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2020年10月9日,第五届监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0年10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0年12月9日,第五届监事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 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 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意见:公司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 作用。公司“三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控制机制能够

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 全、有效。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 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 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执行良好。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 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2021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一)狠抓监事的学习工作。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公司面临着更加有利的 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监管和更大的挑战,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 身的学习,适应形势需要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 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加强对财务管理、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 事项的监督。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 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 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 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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