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Dec 9, 2020
55289_rns_2020-12-09_d16a49d0-cf1c-451d-8040-6bbd17971a0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从业资格和其曾为上 市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并 取得了对方同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保证公司各项工 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本次变更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picture [187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