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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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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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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4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 2014 年度有关事 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4 年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 定,年报编制期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所述内容充分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以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对纳入审核 范围的各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达到了预期管理目标,为公司经营以及 财务报表数据提供了有利的支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运行。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实地保护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监事 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结论客观公 正。公司将继续完善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
三、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2,584,621.6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373,096.79 元, 扣除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3,337,309.6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3,710,5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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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扣除 2014 年已分配利润 13,230,000.00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0,516,322.85 元。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70 元现金 (含税)。例如: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登记日股本数等同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即 274,408,517.00 股,则以此为基础,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 民币 0.70 元现金(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274,408,517.00 股,转增以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48,817,034.00 股。
监事会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并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同意上述利 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 201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4 年 7 月 1 日执行的新版会计准则可以公允地反映 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的会计政策 变更。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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