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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Sep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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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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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14]21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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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审计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一、
二、
目 录
备考审计报告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备考合并利润表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页 次
1-2
1-2
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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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考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 211262 号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 财务报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6 月 30 日的备考合并 资产负债表, 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财 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备考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备考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 包括:(1)按照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备考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财务报表发表审 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备考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备考财务报表金额和披 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备考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 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 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 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备考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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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备考财务报 表附注三所述的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6 月的备考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2014 年度 1-6 月的备考经营成果。

四、其他事项

本审计报告仅供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和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目的而 向其报送申请文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O 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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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第 2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七 2014.06.30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一) 150,354,368.93 248,204,455.3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二) 7,021,471.99 3,460,699.79
应收账款 (四) 765,731,976.19 589,603,336.75
预付款项 (六) 113,973,258.88 68,912,922.6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三) 470,992.57 976,929.56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五) 239,408,110.19 148,220,923.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 183,943,022.21 193,851,185.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八) 12,151,900.21 -
其他流动资产 (九) 88,637,643.27 188,706,286.66
流动资产合计 1,561,692,744.44 1,441,936,740.32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十) 17,364,440.29 3,804,602.50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一) 21,788,258.0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十二) 112,478,138.17 114,850,127.84
在建工程 (十三) 2,836,633.73 1,324,553.3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十四) 24,435,603.98 28,726,262.62
开发支出
商誉 (十五) 593,291,754.09 593,291,754.09
长期待摊费用 (十六) 19,472,023.84 20,011,851.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七) 14,140,113.65 12,951,499.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十九) 2,5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8,306,965.83 774,960,651.63
资产总计 2,369,999,710.27 2,216,897,391.9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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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 第 1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七 2014.06.30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二十) 422,183,675.13 361,024,298.3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二十一) 27,808,277.11 24,634,297.87
应付账款 (二十二) 212,874,845.43 212,174,340.99
预收款项 (二十三) 89,846,135.25 79,878,439.7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二十四) 7,855,488.53 9,306,115.96
应交税费 (二十五) 57,353,217.66 52,136,609.46
应付利息 (二十六) 956,576.66
应付股利 (二十七) 2,123,519.88 1,307.61
其他应付款 (二十八) 68,291,329.11 21,041,420.6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89,293,064.76 760,196,830.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二十九) 979,166.8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三十) 3,477,430.75 3,006,939.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十七) 70,648.88 146,539.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三十一) 317,250.00 458,589.4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65,329.63 4,591,235.14
负债合计 893,158,394.39 764,788,065.74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三十二) 1,464,148,793.89 1,437,096,817.30
少数股东权益 (三十三) 12,692,521.99 15,012,508.91
股东权益合计 1,476,841,315.88 1,452,109,326.2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369,999,710.27 2,216,897,391.9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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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 第 2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七 2014.6.30 2013.12.31
一、营业总收入 (三十四) 505,580,390.95 1,004,303,397.62
其中:营业收入 (三十四) 505,580,390.95 1,004,303,397.6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64,209,147.86 919,367,096.19
其中:营业成本 (三十四) 325,078,348.58 665,750,928.6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十五) 7,950,222.78 14,175,255.23
销售费用 (三十六) 37,304,581.13 84,990,928.44
管理费用 (三十七) 64,626,367.78 126,678,223.85
财务费用 (三十八) 11,305,937.83 7,458,775.92
资产减值损失 (三十九) 17,943,689.76 20,312,984.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四十) -211,741.92 35,796.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1,159,501.17 84,972,098.42
加:营业外收入 (四十一) 4,817,389.57 24,607,575.61
减:营业外支出 (四十二) 129,408.18 211,981.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7,940.41 7,018.5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5,847,482.56 109,367,692.1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十三) 5,759,753.83 14,674,411.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087,728.73 94,693,281.10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285,503.38 94,542,997.11
少数股东损益 -2,197,774.65 150,283.99
六、其他综合收益 37,139.54 12,458.04
七、综合收益总额 40,124,868.27 94,705,739.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2,322,642.92 94,555,455.1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197,774.65 150,283.9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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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 第 3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或“本公司”)由自然人杨振华、 陈洪顺、曹忻军、王守言、赵经纬于 2002 年 10 月 16 日在北京共同出资设立。设立 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杨振华出资 74 万元, 陈洪顺出资 44 万元,曹忻军出资 42 万元,王守言出资 20 万元,赵经纬出资 20 万 元。上述出资业经中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该所出具了(2002) 中务验字 10-015 号验资报告。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4922853。 2012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87。所属行 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类。

本公司前身为北京飞利信博世科技有限公司,2008 年 8 月在该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 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4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15 元,2012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87。本公司 2012 年增资 2,100.00 万元,并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 00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2 年 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00.00 万元, 股本总数 8,400.00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持有 2,100.00 万股。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 民币 1 元。

根据本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84,000,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42,000,000.00 股,并于 2013 年 6 月实施。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26,000,000.00 元。本次变更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8 月 13 日信会师报字[2013]第 210809 号予 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126,000,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126,000,000.00 股,并于 2014 年 6 月实施。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252,000,000.00 元。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尚未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股本总数为 252,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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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134,805, 000 股,占股份总数的 53.49%,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117,195,000 股,占股份 总数的 46.51%。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数 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 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 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业务、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筑 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IT 产品销售。公司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金唐酒店 3 层 3078,总部办公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金唐酒店 3 层 3078。

二、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概述

根据飞利信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向东蓝商贸等 18 名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蓝数 码”)100%股权和通过向张俊峰等 36 名自然人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买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云科技”)100%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东蓝数码 7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东蓝数码 30%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天云科技 7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天云科技 30%股权。

同时,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和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本次交易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25%,其中 25,2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其余部分用于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不构 成本次交易的实施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视为一次发行,发行价格相同。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 0860 号《资产评估 报告》,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东蓝数码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60,228.45 万元。经协商收购价格为 60,000.00 万元。本次交易的对价已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支 付,其中交易对价的 70%,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30%采取现金支付,股份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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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2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付和现金支付的金额分别为 42,000.00 万元和 18,000.00 万元。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 0818 号《资产评估 报告》,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天云科技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24,267.46 万元。经协商收购价格为 24,000.00 万元。本次交易的对价已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支 付,其中交易对价的 70%,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30%采取现金支付,股份支 付和现金支付的金额分别为 16,800.00 万元和 7,200.00 万元。

本公司以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 26.24 元/股为发行价格向东蓝数码、天云科技全体股东定向发行股份,其中, 东蓝数码 16,006,087 股,天云科技 6,402,430 股,合计 22,408,517 股(即标的股份, 但标的股份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另外,本公司拟以 26.24 元/ 股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和光大永 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10,670,731 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8,000 万元, 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根据上述事项据此增加了本公司的股本和资本 公积。同时,对于募集配套资金和现金支付的差额部分, 也增加了本公司的其他流 动资产。

若前述定向增发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将由目前的 252,000,000 股增加至 285,079,248 股。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蓝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23 日,由北京蓝帆银软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市科技园区海马科技有限公司出共同资组 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北京蓝帆银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450.00 万元,占 90.00%;宁波市科技园区海马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占 10.00%。 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蓝强网(注1) 450.00 90.00
浙江东蓝科技(注2)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注 1:此时东蓝强网的公司名称为“北京蓝帆银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9 月 14 日,名称变更 为“北京东海互众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14 日名称变更为“北京东蓝强网信息技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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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3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

注 2:此时浙江东蓝科技的公司名称为“宁波市科技园区海马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9 月,名 称变更为“杭州东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9 月,名称变更为“浙江东蓝科技有限公司”。已 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予以注销。

2004 年 11 月 2 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并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4 年 11 月 8 日以(甬工商)名称变核内[2004]第 057396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公 司名称由“浙江蓝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东控数码有限公司”。 2004 年 11 月 1 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北京东海互众科技有限公司(原北京蓝帆银 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51.00%的股权以 25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薛万娟,将 其持有的 28.00%的股权以 14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姚磊,将其持有的 11.00%的股权以 5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陆卫韶;并同意宁波科技园区海马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0%的股权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陆卫韶。于 2004 年 11 月 18 日办理了相应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薛万娟 255.00 51.00
姚磊 140.00 28.00
陆卫韶 105.00 21.00
合计 500.00 100.00

2005 年 1 月 8 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薛万娟将其持有的公司 51.00%的股权以 25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东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控股”), 姚磊将其持有的公司 28.00%的股权以 14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海控股,陆卫韶将其持 有的公司 21.00%的股权以 10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海控股。同日,薛万娟、姚磊、陆 卫韶分别与东海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5 年 3 月 9 日,公司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甬外字[2005]0082 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海控股(注)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100.00

注:

东海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EastSea Group Holding Limited)于 2004 年 9 月 24 日在英属维京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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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依据其法律注册成立,系中国东海商业软件有限公司(英文名:CHINA EASTSEA BUSINESS SOFTWARE LIMITED,以下简称“东海软件”)持股 100%的子公司。薛万娟、朱召法夫妻系东海 软件的实际控制人。

东海软件普通股于 2005 年 10 月 17 日以介绍方式在英国 Plus Market Group(其前身为未上市证券市 场 Off-Exchange(以下简称“OFEX”),该市场类似于中国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 行交易;于 2008 年 1 月 24 日从 OFEX 登陆英国伦敦交易所(AIM)上市交易。

2010 年 2 月 23 日,东海软件发布收购要约,回购公司股票。

2010 年 3 月 24 日,东海软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东海软件退市的相关议案。

2010 年 4 月 1 日,东海软件发布公告,正式宣告其于当日上午 7 时始退出交易。

2010 年 5 月 24 日,东海软件律师 DLA PIPER 对公司退市程序实施复核,其认为退市程序符合英国 伦敦交易所上市条例相关规定。

东海软件已于 2010 年 7 月 16 日办理了注销手续。

东海控股已于 2011 年 4 月 12 日办理了注销手续。

2006 年 8 月 8 日,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2,500 万元人民币,增资 资金由东海控股以美元认缴。2006 年 9 月 13 日,浙江永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了永德会验报字[2006]116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6 年 9 月 8 日止,公司已收到 股东缴纳的 2,519,942.96 美元(折合人民币 20,029,010.63 元),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其余计入资本公积。2006 年 9 月 15 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海控股 2,500.00 100.00

2006 年 12 月 12 日,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5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5,100 万元人民币,增加的 2,6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新股东浙江东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江东蓝科技”)出资。

2007 年 3 月 7 日,浙江永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永德验报字[2007]第 1047 号《验资 报告》,截至 2007 年 3 月 6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600 万 元,均以货币出资。2007 年 3 月 12 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海控股 2,500.00 49.02
浙江东蓝科技 2,600.00 50.98
合计 5,100.00 100.00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07 年 5 月 14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国)名称变核外字[2007]第 61 号《外 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公司名称由“宁波东控数码有限公司” 变更为“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2009 年 8 月 15 日,经董事会决议同意,东海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 49.02%股权以 3,19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浙江东蓝科技,企业类型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公 司。

2009 年 9 月 9 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毕后,公司由中 外合资企业变为内资企业,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东蓝科技 5,100.00 100.00

2010 年 5 月 20 日,公司股东决议同意,浙江东蓝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分别 转让给 13 名新股东。2010 年 5 月 20 日-25 日,东蓝科技与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东蓝商贸”)等 8 家法人单位和朱豪轲等 5 名自然人分别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以每份出资额 1.44 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出资额分别转让给 13 名新 股东。2010 年 5 月 27 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1
宁波东蓝商贸
2
宁波海宇
3
宁波乾元
4
宁波众元
5
宁波博润
6
宁波桑德兹
7
上海萨洛芬
8
上海敏政
9
朱豪轲
10
姚纳新
11
高韵冽
12
史伏
13
李意芬
-
合计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766.91
34.65
300.00
5.88
550.00
10.78
600.00
11.76
204.00
4.00
670.50
13.15
95.02
1.86
191.57
3.76
306.00
6.00
28.74
0.56
57.47
1.13
125.79
2.47
204.00
4.00
5,100.00
100.00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0 年 6 月 15 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史伏将其持有的公司 125.79 万元出资额(占 公司 2.47%的股权),以 656.623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帅兵,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 权。201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1
宁波东蓝商贸
2
宁波海宇
3
宁波乾元
4
宁波众元
5
宁波博润
6
宁波桑德兹
7
上海萨洛芬
8
上海敏政
9
朱豪轲
10
姚纳新
11
高韵冽
12
李意芬
13
李帅兵
-
合 计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766.91
34.65
300.00
5.88
550.00
10.78
600.00
11.76
204.00
4.00
670.50
13.15
95.02
1.86
191.57
3.76
306.00
6.00
28.74
0.56
57.47
1.13
204.00
4.00
125.79
2.47
5,100.00
100.00

2010 年 6 月 23 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增资 1,275 万元,新增股东深圳创投认缴注 册资本 383.14 万元,浙江红土认缴注册资本 383.14 万元,南昌红土认缴注册资本 191.57 万元,香溢融通认缴注册资本 103 万元,吴小方认缴注册资本 80.05 万元,澜 海投资认缴注册资本 134.1 万元。

2010 年 8 月 12 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科信验报字[2010]第 13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8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275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深圳创投投入资金 2,000 万元,浙江红土投 入资金 2,000 万元,南昌红土投入资金 1,000 万元,香溢融通投入资金 537.66 万元, 吴小方投入资金 417.861 万元,澜海投资投入资金 700 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 资本公积。

2010 年 8 月 30 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1
宁波东蓝商贸
2
宁波海宇
3
宁波乾元
4
宁波众元
5
宁波博润
6
宁波桑德兹
7
上海萨洛芬
8
上海敏政
9
朱豪轲
10
姚纳新
11
高韵冽
12
李意芬
13
李帅兵
14
深圳创投
15
浙江红土
16
南昌红土
17
香溢融通
18
吴小方
19
澜海投资
--
合计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766.91
27.72
300.00
4.71
550.00
8.63
600.00
9.41
204.00
3.20
670.50
10.52
95.02
1.49
191.57
3.01
306.00
4.80
28.74
0.45
57.47
0.90
204.00
3.20
125.79
1.97
383.14
6.01
383.14
6.01
191.57
3.01
103.00
1.62
80.05
1.26
134.10
2.10
6,375.00
100.00

2011 年 12 月 19 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高韵冽将其持有的公司 57.47 万元出资额(占 公司 0.9%的股权),以 304.016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浙科汇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浙科),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201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办理了相应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1
宁波东蓝商贸
2
宁波海宇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766.91
27.72
300.00
4.71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8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3
宁波乾元
4
宁波众元
5
宁波博润
6
宁波桑德兹
7
上海萨洛芬
8
上海敏政
9
朱豪轲
10
姚纳新
11
浙江浙科
12
李意芬
13
李帅兵
14
深圳创投
15
浙江红土
16
南昌红土
17
香溢融通
18
吴小方
19
澜海投资
--
合计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550.00
8.63
600.00
9.41
204.00
3.20
670.50
10.52
95.02
1.49
191.57
3.01
306.00
4.80
28.74
0.45
57.47
0.90
204.00
3.20
125.79
1.97
383.14
6.01
383.14
6.01
191.57
3.01
103.00
1.62
80.05
1.26
134.10
2.10
6,375.00
100.00

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资 1,275 万元,其中原股东宁波海宇 认缴 250 万元,原股东宁波众元认缴 573 万元,新股东宁波海邦认缴 300 万元,新股 东浙江海邦认缴 152 万元。

2011 年 12 月 28 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科信验报字[2011]第 25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275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宁波海宇投入资金 1,322.5 万元,宁波众元 投入资金 3,031.17 万元,宁波海邦投入资金 1,587 万元,浙江海邦投入资金 804.08 万 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1
宁波东蓝商贸
2
宁波海宇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766.91
23.10
550.00
7.19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9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3
宁波乾元
4
宁波众元
5
宁波博润
6
宁波桑德兹
7
上海萨洛芬
8
上海敏政
9
朱豪轲
10
姚纳新
11
浙江浙科
12
李意芬
13
李帅兵
14
深圳创投
15
浙江红土
16
南昌红土
17
香溢融通
18
吴小方
19
澜海投资
20
宁波海邦
21
浙江海邦
--
合计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550.00
7.19
1,173.00
15.33
204.00
2.67
670.50
8.76
95.02
1.24
191.57
2.50
306.00
4.00
28.74
0.38
57.47
0.75
204.00
2.67
125.79
1.64
383.14
5.01
383.14
5.01
191.57
2.50
103.00
1.35
80.05
1.05
134.10
1.75
300.00
3.92
152.00
1.99
7,650.00
100.00

2012 年 3 月 27 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李帅兵将其持有的东公司 125.79 万元出资额 (占公司 1.64%的股权),以 665.429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信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信海),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2012 年 4 月 18 日, 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1
宁波东蓝商贸
2
宁波海宇
3
宁波乾元
4
宁波众元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766.91
23.10
550.00
7.19
550.00
7.19
1,173.00
15.33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0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5
宁波博润
6
宁波桑德兹
7
上海萨洛芬
8
上海敏政
9
朱豪轲
10
姚纳新
11
浙江浙科
12
李意芬
13
浙江信海
14
深圳创投
15
浙江红土
16
南昌红土
17
香溢融通
18
吴小方
19
澜海投资
20
宁波海邦
21
浙江海邦
--
合计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204.00
2.67
670.50
8.76
95.02
1.24
191.57
2.50
306.00
4.00
28.74
0.38
57.47
0.75
204.00
2.67
125.79
1.64
383.14
5.01
383.14
5.01
191.57
2.50
103.00
1.35
80.05
1.05
134.10
1.75
300.00
3.92
152.00
1.99
7,650.00
100.00

2012 年 3 月 21 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 15,300.00 万元。全体发起人同意以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母公 司净资产 244,870,327.67 元按 1.6004∶1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每股 1 元,折 股溢价 91,870,327.67 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1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办理了相 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1
宁波东蓝商贸
2
宁波海宇
3
宁波乾元
4
宁波众元
5
宁波博润
股份数(万元)
持股比例(%
3,533.82
23.10
1,100.00
7.19
1,100.00
7.19
2,346.00
15.33
408.00
2.67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1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6
宁波桑德兹
7
上海萨洛芬
8
上海敏政
9
朱豪轲
10
姚纳新
11
浙江浙科
12
李意芬
13
浙江信海
14
深圳创投
15
浙江红土
16
南昌红土
17
香溢融通
18
吴小方
19
澜海投资
20
宁波海邦
21
浙江海邦
--
合计
股份数(万元)
持股比例(%
1,341.00
8.76
190.04
1.24
383.14
2.50
612.00
4.00
57.48
0.38
114.94
0.75
408.00
2.67
251.58
1.64
766.28
5.01
766.28
5.01
383.14
2.50
206.00
1.35
160.10
1.05
268.20
1.75
600.00
3.92
304.00
1.99
15,300.00
100.00

2013 年 4 月、6 月,香溢融通、吴小方、李意芬分别将所持公司的 206 万股股份、160.1

万股股份、408 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宁波东蓝商贸,转让价款分别为单价每股 3.215 元、总价 6,623,825.50 元,单价每股 3.093 元、总价 4,951,399.52 元,单价每股 3.294 元、总价 13,441,100 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次股权转让未办理完毕工商变更, 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宁波东蓝 4,307.92 28.17
2 宁波海宇 1,100.00 7.19
3 宁波乾元 1,100.00 7.19
4 宁波众元 2, 346.00 15.33
5 宁波博润 408.00 2.67
6 宁波桑德兹 1,341.00 8.76
7 上海萨洛芬 190.04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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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2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8 上海敏政 383.14 2.50
9 朱豪轲 612.00 4.00
10 姚纳新 57.48 0.38
11 浙江浙科 114.94 0.75
12 浙江信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1.58 1.64
13 深圳创投 766.28 5.01
14 浙江红土 766.28 5.01
15 南昌红土 383.14 2.50
16 澜海投资 268.20 1.75
17 宁波海邦 600.00 3.92
18 浙江海邦 304.00 1.99
- 合计 15,300.00 100.00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施工;自 动化仪器仪表工程施工;信息化规划设计与咨询;智能卡的开发及应用服务管理;自 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公司的母公司为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召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召法,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启明路 818 号 14 幢 108 号 303 室。

(2)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6 日,由张俊峰等四位自然人共同出 资组建,领取注册号为 11011500197821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张俊峰,注 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张俊峰出资人民币 34 万元,占注册资本 34%;郎福志出 资人民币 24 万元,占注册资本 24%;马卫东出资人民币 24 万元,占注册资本 24%; 罗运波出资人民币 18 万元,占注册资本 18%。业经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验,并出具【2001】京凌验字 3-1-4 号验资报告。

2006 年 4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400 万元,新 增注册资本由股东按原持股比例缴纳。业经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 京润验字【2006】6-0627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4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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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3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增注册资本由股东按原持股比例缴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业经北京捷 勤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汇验字【2008】383 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12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 币 281 万元,由石权、王国忠等 32 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1,281 万元。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 000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1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281 万元。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1
张俊峰
2
郎福志
3
马卫东
4
罗运波
5
王国忠
6
石权
7
徐洪涛
8
侯曙光
9
李世雄
10
杨斌
11
李敬华
12
张慨
13
周天宁
14
任飞澜
15
陈卫国
16
陈超
17
陈玉敏
18
王勋周
19
王猛
20
高德喜
21
胡继文
22
杨英杰
23
于洪伟
24
戚永君
25
刘孔泉
26
鄂俊超
27
马珍
28
黄海占
29
李宗香
30
黄延明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340.00
26.54
240.00
18.74
240.00
18.74
180.00
14.05
89.20
6.91
64.00
5.00
25.20
1.97
12.60
0.98
12.60
0.98
12.60
0.98
6.60
0.52
6.60
0.52
5.00
0.39
4.00
0.31
3.00
0.23
3.00
0.23
3.00
0.23
2.00
0.16
2.00
0.16
2.00
0.16
2.00
0.16
2.00
0.16
2.00
0.16
2.00
0.16
2.00
0.16
2.00
0.16
2.00
0.16
2.00
0.16
2.00
0.16
2.00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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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4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31
逄锦波
32
杨文华
33
王智
34
任杰
35
吴钧
36
张巧宁
-
合计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2.00
0.16
1.60
0.12
1.00
0.08
1.00
0.08
1.00
0.08
1.00
0.08
1,281.00
100.0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销售、安装;安装、调试;网络 系统;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信 息咨询(中介除外);维修空调;调试、维修环境监控设备;技术服务;专业承包。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雁南鹿鸣春大酒店 441 室。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假设

本公司模拟购买东蓝数码和天云科技100%股权交易实施完成后的公司架构,编制了 2014 年1-6月和2013年度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2014 年1-6月和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于2014年9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2112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东蓝数码、天云科技2014 年1-6月和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分别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于2014年8月20日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 第250258号、信会师报字[2014]第2502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东蓝数码、 天云科技分别在编制2014年1-6月和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时,分别对东蓝数码、天云 科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中与本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有重大差异的部分,已 经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调整。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假定本次交易于2013年1月1日已经完成,收购合并后的架构 于2013年1月1日已经形成并独立存在的基础上编制的。考虑到本备考财务报表的编 制基础和特殊目的,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只编制了本报告期间的备考合并资产负 债表和备考合并利润表,而未编制备考母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亦未编制备考合并 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假设

因本次重组事项构成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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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需对本公司重组后业务的财 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本备考财务报表期初(2013 年1月1 日)已经完成,并且下列事项均已获通过:

  • 1、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决议;

  •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本备考财务报表假设2013年1月1日公司已经持有东蓝数码和天云科技100%股权 且在一个独立报告主体的基础上编制的,基于简单考虑,本备考财务报表净资产按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和 少数股东净资产 列报,不再细分 股本 、 资本 ” “ ” “ ” 公积 、 盈余公积 和 未分配利润 等明细项目。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基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所披露的各项重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而编制。

  •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收购股权和投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等费用和支 出;未考虑执行资产重组计划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4、由于备考财务报表确定商誉的基准日和实际购买日不一致,因此备考财务报表中 的商誉(基于2014年6月30日的状况测算)和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商誉 (基于实际购买日的状况计算)会存在一定差异。

5、由于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所并入东蓝数码、天云科技的各项资产、负债、 损益均按历史财务记录为基础计量,故可能与收购交易实际完成后基于以购买日为 基准日的购买对价分摊结果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和商誉价值之间 存在重大差异,相应导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列示的报告期内损益状况与假设在报 告期最早期初(2013年1月1日)即按照该日的公允价值调整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 情况下可能求得的损益金额产生重大差异;同时由于假设购买日的确定与实际购买 日不同,被购买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也存在上述差异,故与将来的收购完成后 的法定合并财务报表也是不衔接的。本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2013年1月1日东蓝 数码、天云科技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为公允价值,对于因发行股份增加的净资产及 支付的现金与东蓝数码、天云科技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本公司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确认为商誉。

另外,由于前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与实际收购交易完成后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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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6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存在差异,因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供本次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方案之参 考,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 6、实际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应用 指南的要求,合理确定股权交易的购买日,以该购买日为基准日,进行以购买对价 分摊为目的的评估,据以确定被购买方东蓝数码、天云科技的各项资产、负债的购 买日公允价值,以及相关的商誉金额,作为今后纳入法定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起点和 基础。

7、在上述假设的经营框架下,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依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东蓝数码、天云科技2013年度、 2014年1-6月财务报表基础上,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四所述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 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 备考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 )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 公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及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 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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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7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 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 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 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 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 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 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 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 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 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 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 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 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 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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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8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1 、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 务报表。

2 、 合并程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 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 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 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 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 数股东权益。

1 )增加子公司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 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 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 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 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 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 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 )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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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9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 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 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 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 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按附注四(五)2、(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附注四(五) 2、(2)①“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 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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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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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 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等。

2 、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 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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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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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3 、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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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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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 报价 。

6 、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 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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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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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并范围以外的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金额重大
账龄组合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往来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2-3年 20.00 20.00
3-4年 30.00 30.00
4-5年 50.00 5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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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信用风险较高。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其他单 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存货

1 、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工程施工和低值易耗品。

2 、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 3 、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 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 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 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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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 长期股权投资

1 、 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 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 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 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 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 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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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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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 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 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2 、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 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 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 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 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 利润的影响;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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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等事项的适当调整后,确认应享有或应负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 损。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 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 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 时确认投资收益。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 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 例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 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首先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 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 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因 处置投资导致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 一方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 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 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 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 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计入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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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 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 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 、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 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 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 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 十一 ) 固定资产

1 、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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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 5 3.17
机器设备 5 5 19.00
运输设备 5 5 19.00
其他设备 5 5 19.00

3 、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 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 十二 ) 在建工程

1 、 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 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 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 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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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 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 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 十三 ) 借款费用

1 、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 、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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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 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 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 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 十四 ) 无形资产

1 、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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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 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 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 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 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不予摊销。

2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2、 使用寿 有限的无形 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软件使用权 5年 经济寿命
土地使用权 50年 可供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 3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 4 、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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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 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 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 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 、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 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6 、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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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十五 ) 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商誉不摊销,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 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 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 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 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 十六 )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十七 ) 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 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 、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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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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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 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 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 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 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 十八 ) 收入

1 、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目前的收入由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收入、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收 入、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IT 产品销售收入四大类组成。

  • 1)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收入确认原则

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收入包括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智能会议产品销 售收入、软件和服务收入。

①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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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是指各种类型智能会议系统的规划、设计和施工,以及 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所取得的收入。

该类业务的实质是提供工程建设劳务,公司按提供劳务收入原则按照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收入。公司实际操作中按如下标准确认收入:

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能够取得可靠的外部证据(指客户等独立外部第三 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表)支持完工进度,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如果不能够取 得可靠的外部证据支持完工进度,采取简化的完工百分比法,在取得客户的最 终验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终验收报告、完工证明或交付使用证明)时确认 收入,核算结果相当于终验法。

Ⅱ.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工程项目劳务成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工程项目,如果已经 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 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 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 小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到 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②智能会议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对于单独销售的智能会议系统工程中的相关产品,由于仅需要客户验收质量是 否合格,

故按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在客户验收合格后即确认收入。 对于智能会议系统工程中的商品销售收入,由于需要一定时间的安装过程并且 需要经过客户的验收,故按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确认的原则按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收入。

③软件和服务收入确认原则

Ⅰ.软件收入确认原则

软件收入包括自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收入和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收入。 自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收入是指公司拥有著作权,无差异化、可批量复制的软件 产品,无需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定制。本公司销售的自制开发软件产品实质上是 销售不转让所有权的商品,公司在将软件产品移交给买方时,在会计上按照销 售商品收入确认标准确认本业务的收入:公司在已将自制开发软件产品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使用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 有对已售出的软件产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 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定制开发软件是指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对用户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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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37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进行充分的实地调查,并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专门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由 此开发出来的软件不具有通用性。定制开发软件业务实质上是提供劳务,公司 按照提供劳务收入原则确认收入:

a、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能够取得可靠的外部证据(指客户等独立外部第三 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表)支持完工进度,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如果不能够取 得可靠的外部证据支持完工进度,采取简化的完工百分比法,在取得客户的最 终验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终验收报告、完工证明或交付使用证明)时确认 收入,核算结果相当于终验法。

b、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工程项目劳务成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工程项目,如果已经 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 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 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 小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到 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对于智能会议系统工程中的自行开发软件收入,按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确认 的原则确认。

Ⅱ.服务收入确认原则

服务包括会议系统运维服务,指会议系统设备和软件的日常维护保养、技术支 持、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议中的设备操作管理等。此外,还包括公司一些自产会 议设备的租赁服务。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的合同总额与服务期间,按提供劳务的进 度确认收入。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成果需经客户验收确认的,根据取得的客户验 收单据确认收入。

对于智能会议系统工程中的服务收入,按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确认的原则确 认。

2)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收入确认原则

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系基于智能会议系统基础软件平台开发的电子政务信 息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服务,对于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开发服务收入, 按软件收入确认原则确认。

  • 3)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

公司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务主要为智能化系统机房、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 统、安防监控系统等弱电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务实质是提供工程劳 务,按照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中适用的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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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38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主要为计算机网络及安全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及存储 系统、应用软件系统的集成。按照销售商品进行收入确认。

4)IT 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所有权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 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2 、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 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 、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 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 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 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 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本公司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是指各种类型智能会议系统的规划、设计 和施工,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所取得的收入。

该类业务的实质是提供工程建设劳务,公司按提供劳务收入原则按照完工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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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39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比法确认收入。

( 十九 ) 政府补助

1 、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 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 政府补助。

2 、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 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 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3 、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 二十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 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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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0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 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 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 二十一 )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 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 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 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 二十二 )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 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 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 (2)本公司的子公司;

  •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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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1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 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二十三 )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 1 、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 、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 二十四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 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 、 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 税项

( )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增值税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6%、17%
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5%、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20%、25%

说明:

(1)增值税

本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大华堂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众华人 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及 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销售额的 17%计算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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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2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税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文件,本公司 2012 年 9 月 1 日起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按销售额的 6%计算销项税额。

东蓝数码硬件及软件销售执行 17%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 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 税〔2012〕71 号)文件,东蓝数码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按销售 额的 6%计算销项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 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 号)文件,本公司符合文件要求的技术开发执行 零税率增值税。

东蓝数码 2012 年 12 月 1 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营业税

建筑工程业务按营业收入额的 3%缴纳营业税,天云科技技术服务业务按营业收入额 的 5%缴纳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流转税额的 5%或者 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费,按应交流转税额的 3%缴纳教 育费附加。

() 税收优惠及批文

(1)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1 年 10 月 11 日,本公司及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有效期三年。自 2011 年度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 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F201311000045,有效期三年。自 2013 年度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3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被湖北省科学 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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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3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术企业,有效期三年。自 2013 年度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 局下发的《关于公示北京市 2011 年度第一批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北京 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 2011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认定有效期 3 年。 根据国税函[2009]20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 的通知》,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税率计缴。

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公示宁波市 2011 年第 二批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办[2011]17 号),东蓝数码申 请 2011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认定有效期 3 年。根据国税函[2009]20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蓝数码 2011-2013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税率计缴。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 局京科发〔2012〕593 号文件,天云科技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有效期 3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 2012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自 2012 年度起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税务机关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2013 年度执行 20%的所得税税率,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 税率 备注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优惠税率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5% 优惠税率
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 25%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25%
北京中大华堂科技有限公司 15% 优惠税率
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15% 优惠税率
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 优惠税率
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15% 优惠税率
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5% 优惠税率
浙江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25%
温州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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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4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名称 税率 备注
香港东南数码有限公司 16.5% 香港地区税率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5% 优惠税率
天津艾赛尔机房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25%
重庆同创华同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25%
北京艾赛尔机房设备有限公司 25%

(2)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 [2000]18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规定,“自 2000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10 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 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 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 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 2011 年 1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 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规定,本公司及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所享受的上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得以延续。东蓝数码也执行该增值税税收 优惠政策。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文 件,本公司及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 1 日以后符合条件的从事技 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 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11 号文、财税[2011]131 号文的相关规定, 东蓝数码部分技术合同免征增值税。

()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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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5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六、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本节下列表式数据中的金额单位,除非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万元。)

( ) 子公司情况

1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2013 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3 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北京中大华堂
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
北京
信息技术

湖北飞利信电
子设备有限公

全资
湖北孝

信息设备
制造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
子公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目余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1,000.00
建筑智能化工
程、技术开发、
服务、设备销售

510.00
51.00
51.00

1,275.77
7,064.00
电子设备研发、
制造、测试等
7,064.00
100.00
100.00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2014年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北京中大华堂
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
北京
信息技术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
子公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目余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1,000.00
建筑智能化工
程、技术开发、
服务、设备销售

510.00
51.00
51.00

1,306.05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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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6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湖北飞利信电
子设备有限公

全资
湖北孝

信息设备
制造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
子公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目余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7,064.00
电子设备研发、
制造、测试等
7,064.00
100.00
100.00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2 、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2013 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
全资
北京
信息
技术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
成对子公
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
目余额
持股比
例(%)
表决权
比例
(%)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
股东
权益
10,900.00
建筑智能化工程、
技术开发、服务、
设备销售等
10,900.00
100.00
100.00
少数股东
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2014 年 6 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
全资
北京
信息
技术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
成对子公
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
目余额
持股比
例(%)
表决权
比例
(%)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
股东
权益
10,900.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
术开发、服务、设备
销售等
10,900.00
100.00
100.00
少数股东
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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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7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3 、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2013 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3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北京众华人信
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
北京
信息技术

北京众华创信
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
北京
信息技术

东蓝数码股份
有限公司
全资
宁波
软件行业
北京天云动力
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
北京
信息服务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
子公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目余

持股
比例(%)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300.00
人事管理系统软
件的研发、销售
300.00
51.00
51.00

167.77
100.00
技术推广、技术服
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数据处理等
238.00
51.00
51.00

57.71
15,300.00
计算机软硬件开
发及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集成及
网络工程施工等
15,300.00
100.00
100.00

1,281.00
技术开发、转让、
咨询;销售、安装
1,281.00
100.00
100.00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2014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北京众华人信
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
北京
信息技术

北京众华创信
控股
北京
信息技术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300.00
人事管理系统软件
的研发、销售
300.00
51.00
51.00

170.90
100.00
技术推广、技术服
238.00
51.00
51.00

-7.70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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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8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科技有限公司

东蓝数码股份
有限公司
全资
宁波
软件行业
北京天云动力
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
北京
信息服务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数据处理等
15,300.00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及技术服务;计算机
系统集成及网络工
程施工等
15,300.00
100.00
100.00

1,281.00
技术开发、转让、咨
询;销售、安装
1,281.00
100.00
100.00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4 、 子公司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二级子公司

2013 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杭州飞利信至诚
信息技术有限公

全资
杭州
信息技术
温州东蓝数码
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
温州
软件行业
北京东蓝数码
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
北京
软件行业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100.00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100.00
100.00
100.00

300.00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及技术服务;计算
机系统集成等
300.00
100.00
100.00

5000.00
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等
5000.00
100.00
100.00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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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49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浙江东蓝数码
有限公司
全资
嘉兴
软件行业
香港东蓝数码
有限公司
全资
香港
软件行业
天津艾赛尔机
房设备技术有
限公司
全资
天津
设备制造
北京艾赛尔机
房设备有限公

全资
北京
设备制造
重庆同创华同动
力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
重庆
信息服务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1000.00
计算机硬件的开
发、生产、销售;
计算机系统服务等
1000.00
100.00
100.00

1万港币
计算机软硬件采购
及技术服务等
1万港

100.00
100.00

1,000.00
机房设备、空调产
品及配件的研发、
生产、销售;承接
空调安装工程等
1,000.00
100.00
100.00

1,000.00
销售机械设备、五
金交电、电子产品

1,000.00
100.00
100.00

100.00
机电一体化、计算机
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
技术咨询等
100.00
100.00
100.00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2014 年 1-6 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杭州飞利信至诚
信息技术有限公
全资
杭州
信息技术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100.00
计算机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
100.00
100.00
100.00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0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温州东蓝数码
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
温州
软件行业
北京东蓝数码
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
北京
软件行业
浙江东蓝数码
有限公司
全资
嘉兴
软件行业
香港东蓝数码
有限公司
全资
香港
软件行业
天津艾赛尔机
房设备技术有
限公司
全资
天津
设备制造
北京艾赛尔机
房设备有限公

全资
北京
设备制造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务等
300.00
计算机软硬件开
发及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集成等
300.00
100.00
100.00

5000.00
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等
5000.00
100.00
100.00

1000.00
计算机硬件的开
发、生产、销售;
计算机系统服务

1000.00
100.00
100.00

1万港币
计算机软硬件采
购及技术服务等
1万港币
100.00
100.00

1,000.00
机房设备、空调产
品及配件的研发、
生产、销售;承接
空调安装工程等
1,000.00
100.00
100.00

1,000.00
销售机械设备、五
金交电、电子产品

1,000.00
100.00
100.00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1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2014 年6 月30 日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重庆同创华同动
力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
重庆
信息服务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100.00
机电一体化、计算
机软硬件的技术开
发及技术咨询等
100.00
100.00
100.00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2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 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无。

  • () 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2013 年:

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 1 家,原因为:新增 1 家控股子公司。

  • ()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 2013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

制权的经营实体

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期末净资产 本期净利润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117.78 42.98
  • 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 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无。
  • () 报告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 () 报告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2013 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1 )北京汉威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 2013 年 3 月 4 日为购买日,支付现金人民币 2,380,000.00 元作为合并成本 购买了北京汉威创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创信”)51%的股权。合并成本 在购买日的总额为人民币 2,380,000.00 元。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

北京汉威创信科技有限公司是于 2003 年 8 月 13 日在北京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信 息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等。在被合并之前,汉威创信 的母公司为上海锦镍实业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上海锦镍实业有限公司。

本期收购定价依据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2)第 770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收益法评估,汉威创信 100%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 值为 367 万元。”评估增值主要系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等因素影响,公司账面 无其他按资产成本法可能影响公允价值的重大项目。故购买日以公司账面价值为基 础确定相应的公允价值并计算商誉。本公司的合并成本为人民币 2,38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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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53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在合并中取得汉威创信 51%股权对应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58,447.29 元,两者的差额人民币 1,621,552.71 元确认为商誉。

2013 年 6 月 4 日,北京汉威创信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名称变更,更名为“北京众 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2 、 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情况

2、 被购买方可 辨认资产和负债的情
购买日 上一资产负债表日
项 目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货币资金 283.95 283.95 238.68 238.68
应收款项 558.58 558.58 463.62 463.62
存货 2.02 2.02 2.02 2.02
固定资产 25.69 25.69 25.74 25.74
资产总计 870.24 870.24 730.06 730.06
应付款项 378.73 378.73 310.50 310.50
应付职工薪酬 38.80 38.80 39.11 39.11
应交税费 5.77 5.77 7.43 7.43
应付股利 298.23 298.23 298.22 298.22
负债合计 721.53 721.53 655.26 655.26
自购买日至本期 自购买日至本期 自购买日至本期期末的
被购买方
期末的收入 期末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北京汉威创信科
技有限公司 749.21 -30.94 83.61

2 )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东蓝数码 100%股权,拟定的交易价格 600,000,000 元,拟发行 股份数为 16,006,087 股,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时报表以假设该交易在 2013 年 1 月 1 日 已经完成为基础,假设购买日为 2013 年 1 月 1 日。假设东蓝数码的净资产在 2013 年 1 月 1 日没有增减值,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作为 2013 年 1 月 1 日的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在此基础上,以合并成本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购买日东蓝数码可辨认 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项目 2014年6月30日
合并成本 6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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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54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至2014年6月
报表附注
项目 2014年6月30日
购买日东蓝数码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222,485,446.03
收购的股权比例 100.00%
商誉 377,514,553.97

3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天云科技 100%股权,拟定的交易价格 240,000,000 元,拟发行 股份数为 6,402,430 股,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时报表以假设该交易在 2013 年 1 月 1 日 已经完成为基础,假设购买日为 2013 年 1 月 1 日。假设天云科技的净资产在 2013 年 1 月 1 日没有增减值,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作为 2013 年 1 月 1 日的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在此基础上,以合并成本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购买日天云科技可辨认 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项目 2014年6月30日
合并成本 240,000,000.00
购买日天云科技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27,863,664.52
收购的股权比例 100.00%
商誉 212,136,335.48

说明:购买日天云科技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2013 年 1 月 1 日经审计的账面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报告期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子公司

  • 1 、 非分步处置子公司:无。

  • 2 、 分步处置子公司:无。

  • () 报告期发生的反向购买

  • 无。

  • () 报告期发生的吸收合并

无。

七、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 ( ) 货币资金

项 目
外币金额
现金
2014.06.30
2013.12.31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2,696,614.92
535,821.26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5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项 目
外币金额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
资金
合 计
2014.06.30
2013.12.31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92,354,440.73
188,677,540.18
55,303,313.28
58,991,093.93
150,354,368.93
248,204,455.37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8,089,380.19 6,450,289.36
履约保证金 6,513,933.09 11,840,804.57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40,700,000.00 40,700,000.00
55,303,313.28 58,991,093.93
  • () 应收票据

1 、 应收票据的分类

1、 应收票 据的 分类
2014.06.30 2013.12.31
银行承兑汇票 540,000.00 3,460,699.79
商业承兑汇票 6,481,471.99
7,021,471.99 3,460,699.79
  • 2 、 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无。

  • 3 、 期末公司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情况

  • 2014630

公司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金额: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 额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4日
2014年7月24日
200,000.00
襄阳五洲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1日
2014年7月11日
700,000.00
合 计

900,000.00
备注

20131231

公司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金额最大的前五项: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 额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4日
2014年6月4日
600,000.00
上海威含德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
2014年6月11日
500,000.00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3日
2014年1月6日
237,788.00
郑州供销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4日
2014年5月14日
175,652.00
南通天恒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9日
2014年3月29日
150,000.00
合 计

1,663,440.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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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56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4 、 期末已贴现或质押的商业承兑票据的说明:

4、 期末已贴现 或质押的商业承兑票 据的说明: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连云港源运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0日 2014年9月10日 6,192,000.00 大金中国

说明:天云科技将出票单位为连云港源运实业有限公司,票号为20101533的商业承 兑汇票质押给了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5 、 本报告期应收票据中无持本公司 5 %以上(含 5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 款。

() 应收利息

1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
项 目 201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3.12.31
定期存款利息 3,352,055.87 3,382,018.75 5,757,145.06 976,929.56
项 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06.30
定期存款利息 976,929.56 505,936.99 470,992.57

2 、 逾期利息:无。

  • 3 、 本报告期应收利息中无持本公司 5 %以上(含 5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

款。

() 应收账款

账 龄
20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640,367,012.29
76.84
1-2年
132,987,378.12
15.96
2-3年
35,999,551.72
4.32
3-4年
13,168,911.12
1.58
4-5年
2,917,296.87
0.35
5年以上
7,935,213.64
0.95
合 计
833,375,363.76
100.00
14.06.30
2013.12.31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32,018,350.61
5.00
482,218,517.94
74.92
24,110,925.90
5.00

13,298,737.65
10.00
117,524,395.56
18.26
13,702,994.91
11.66

8,981,763.89
24.95
27,083,726.40
4.21
5,416,745.28
20.00

3,950,673.34
30.00
7,589,343.08
1.18
2,276,802.93
30.00

1,458,648.44
50.00
1,389,645.57
0.22
694,822.79
50.00

7,935,213.64
100.00
7,863,513.64
1.22
7,863,513.63
100.00
67,643,387.57
8.12
643,669,142.19
100.00
54,065,805.44
8.40
  • 1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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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57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说明:2013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项账龄对 整体账龄逻辑关系存在一定影响。

2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应 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4.06.30 2013.12.31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2,227,316.94
0.27
2,227,316.94
100.00
2,227,316.94
0.35
2,227,316.94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账龄分析法组合 831,148,046.82
99.73
65,416,070.63
7.87
641,441,825.25
99.65
51,838,488.50
8.08
关联方应收款项
831,148,046.82
99.73
65,416,070.63
8.12
641,441,825.25
99.65
51,838,488.50
8.08
组合小计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合计 833,375,363.76
100.00
67,643,387.57
8.12
643,669,142.19
100.00
54,065,805.44
8.40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4 年 6 月 31 日

2014年6月31日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拟注销子公司,预
天云科技(北京)机房设备有限公司 2,227,316.94 2,227,316.94 100.00%
计不能收回。
2013年12月31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天云动力(北京)机房设备有限公司 2,227,316.94 2,227,316.94 100.00% 拟注销子公司,预
计不能收回。

(2)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4.06.30 2013.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634,193,012.29
76.30
32,018,350.61
482,218,517.94
75.18
24,110,925.90
1-2年 139,161,378.12
16.74
13,298,737.65
115,297,078.62
17.97
11,475,677.97
2-3年 33,772,234.78
4.06
6,754,446.95
27,083,726.40
4.22
5,416,745.28
3-4年 13,168,911.12
1.58
3,950,673.34
7,589,343.08
1.18
2,276,802.93
4-5年 2,917,296.87
0.35
1,458,648.44
1,389,645.57
0.22
694,822.79
5年以上 7,935,213.64
0.97
7,935,213.64
7,863,513.64
1.23
7,863,513.63
合计 831,148,046.82
100.00
65,416,070.63
641,441,825.25
100.00
51,838,488.50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8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3)期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 、 本报告期未发生转回或收回应收账款情况。

  • 4 、 本报告期未发生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 5 、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 5 %以上(含 5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 款。

  • 6 、 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2014630

2014630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非关联方 65,671,604.39 1 年以内、2-3年 7.88
丽江市人民政府 非关联方 35,577,980.00 1年以内 4.27
大庆市国际会展中心 非关联方 30,354,246.00 1年以内 3.64
安徽省合肥监狱 非关联方 30,001,000.00 1年以内 3.6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9,441,921.31 1 年以内、1-2年 3.53
合计 191,046,751.70 22.92

20131231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非关联方
85,438,638.80
1年以内、1-2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9,827,010.05
1年以内、1-2年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8,296,731.86
1年以内
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5,950,000.00
1年以内
广德广金投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650,000.00
1年以内
合计
210,162,380.71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13.27
7.74
4.40
4.03
3.21
32.65

7 、 本报告期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2014630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比例(%)
宁波市镇海智慧城市运营科技 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
4,200,000.00 0.50
有限公司 定代表人朱召法

)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9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其他应 收款按种类披露: 收款按种类披露: 收款按种类披露: 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4.06.30 2013.1 2.31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1,135,008.50
100.00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比例
(%)
金额 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935,008.50 0.37
935,008.50
100.00
1,135,008.50 0.7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账 龄
2014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97,966,395.04
79.11
1-2年
43,326,864.00
17.31
2-3年
4,861,766.50
1.94
3-4年
2,638,687.90
1.05
4-5年
1,050,628.90
0.42
5年以上
408,526.65
0.17
合 计
250,252,868.99
100.00
.06.30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3,255,427.87
1.64
3,664,484.12
8.46
1,865,793.92
38.38
1,125,211.79
42.64
525,314.45
50.00
408,526.65
100.00
10,844,758.80
4.33
账面余额
金额
133,671,199.65
14,614,179.81
3,141,806.06
1,991,385.16
950,969.40
330,034.65
154,699,574.73
2013.12
比例
(%)
86.41
9.45
2.03
1.29
0.61
0.21
100.00
.31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1,964,429.43
1.47
2,482,925.63
16.99
628,361.21
20.00
597,415.55
30.00
475,484.70
50.00
330,034.65
100.00
6,478,651.17
4.19
106,933,587.48 42.73 9,078,989.40 8.49 59,183,588.49 38.26 5,343,642.67 9.03
4.19
4.19
账龄组合
141,553,512.11 56.56 94,380,977.74 61.01
关联方应收款项
组合小计 248,487,099.59 99.29 10,013,997.90 4.03 153,564,566.23 99.27 6,478,651.1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830,760.90 0.33 830,760.90 100.00
合计 250,252,868.99 100.00 10,844,758.80 4.33 154,699,574.73 100.00 6,478,651.17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6月 30日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拟注销子公司,
天云动力(北京)机房设备有限公司 935,008.50 935,008.50 100%
预计不能收回。
2013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拟注销子公司,
天云动力(北京)机房设备有限公司 1,135,008.50 1,135,008.50 100%
预计不能收回。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0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4.06.30 2014.06.30 2013.12.31 2013.12.31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64,227,600.92 60.06
3,212,186.88
39,395,855.28 66.57 1,974,792.78
1-2年 35,336,356.55 33.05
3,533,635.65
13,372,537.94 22.60 1,337,253.78
2-3年 3,744,965.73 3.50
748,993.15
3,141,806.06 5.31 628,361.21
3-4年 2,162,108.73 2.02
648,632.62
1,992,385.16 3.37 597,715.55
4-5年 1,054,028.90 0.99
527,014.45
950,969.40 1.61 475,484.70
5年以上 408,526.65 0.38
408,526.65
330,034.65 0.56 330,034.65
合计 106,933,587.48
100.00

9,078,989.40

59,183,588.49

100.00
5,343,642.67

(3)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2014.06.30
2013.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上海艺佳电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57,845.35
157,845.35
100.00
深圳华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15,784.40
115,784.40
100.00
邱燕波
283,119.00
283,119.00
100.00
杭州海日涵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0
60,000.00
100.00
宁波大维理文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30,000.00
30,000.00
100.00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5,740.00
25,740.00
100.00
北京兴彩虹科技有限公司
8,640.00
8,640.00
100.00
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91.40
8,391.40
100.00
宁波市海曙远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677.50
5,677.50
100.00
浙江物产港洲石化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100.00
北京康拓科技有限公司
5.23
5.23
100.00
宜昌艾玛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2,450.00
2,450.00
100.00
北京晶彩未来公司
180.00
180.00
100.00
广州市信景技术公司
17,500.00
17,500.00
100.00
北京北计三公司
1,200.00
1,200.00
100.00
北京东方文辉公司
0.02
0.02
100.00
北京CA公司
30,000.00
30,000.00
100.00
杭州志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
25,000.00
100.00
计提理由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1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应收款内容
2014.06.30
2013.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北京亿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7,528.00
37,528.00
100.00
上海卓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4,100.00
14,100.00
100.00
北京文论星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600.00
6,600.00
100.00
合计
830,760.90
830,760.90
100.00
计提理由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预计无法收回
  • 3 、 本报告期未发生转回或收回其他应收款情况。

  • 4 、 本报告期未发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5 、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持本公司 5 %以上(含 5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 况

2014.06.30 2013.12.31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金额 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金额
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
37,037,604.10 27,829,569.74
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870,000.00 2,750,000.00
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
合计
40,107,604.10 30,579,569.74

6 、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2014630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
款总额的比
例(%)
浙江龙云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关联方
47,780,000.00
1年以内
19.09
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

关联方
37,037,604.11
1年以内
14.80
浙江海拓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关联方
29,280,000.00
1年以内
11.70
北京新颐花卓投资有
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000,000.00
1年以内
8.79
朱召法
关联方
13,277,408.00
1年以内,
1-2年
5.31
合计
149,375,012.11
59.69
性质或内容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履约保证金
往来款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31231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2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
款总额的比
例(%)
宁波东蓝商贸有限
公司
关联方
27,829,569.74
1年以内
17.99
浙江海拓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关联方
24,780,000.00
1年以内
16.02
朱召法
关联方
12,481,408.00
1年以内
8.07
浙江龙云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关联方
12,280,000.00
1年以内
7.94
宁波市鄞州区东蓝
网络软件研究院
关联方
10,650,000.00
1年以内
6.88
合计

88,020,977.74

56.90
性质或内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7 、本报告期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2014630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东蓝数码
浙江龙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47,780,000.00
1年以内
19.09
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方
37,037,604.11
1年以内
14.80
浙江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29,280,000.00
1年以内
11.70
朱召法
关联方
13,277,408.00
1年以内,1-2年
5.31
宁波市鄞州区东蓝网络软件研究院
关联方
9,250,000.00
1年以内
3.70
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关联方
2,870,000.00
1年以内,1-2年
1.15
浙江挥客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方
1,400,000.00
1年以内
0.56
北京东蓝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方
458,500.00
1年以内
0.18
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方
200,000.00
1年以内
0.07
小计

141,553,512.11
56.56
天云动力
-
张俊峰
关联方
749,269.00
1年以内
0.30
小计
749,269.00
0.30
合计
142,302,781.11
56.86
性质或内容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备用金

20131231

20131231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性质或内容
东蓝数码
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方 27,829,569.74 1 年以内 17.99 往来款
浙江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26,380,000.00 1 年以内 17.05 往来款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3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朱召法
关联方
12,481,408.00
1年以内
8.07
浙江龙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12,280,000.00
1年以内
7.94
宁波市鄞州区东蓝网络软件研究院
关联方
10,650,000.00
1年以内
6.88
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关联方
2,750,000.00
1年以内
1.78
浙江挥客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方
2,000,000.00
1年以内
1.29
小计
94,370,977.74
61.00
天云动力
-
北京天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513,770.24
1年以内
0.33
小计
513,770.24
0.33
合计
94,884,747.98
61.33
性质或内容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往来款

() 预付款项

1 、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1、 预付 款项按账龄列示 款项按账龄列示
2014.06.30 2013.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86,252,472.98 75.68
63,733,450.29
92.48
1至2年 23,552,041.76 20.66
2,445,278.53
3.55
2至3年 1,948,707.59 1.71
2,023,755.04
2.94
3年以上 2,220,036.55 1.95
710,438.82
1.03
合计 113,973,258.88 100.00 68,912,922.68 100.00

2 、 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2014630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时间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138,507.24
1年以内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410,000.00
1年以内、1-2年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000,467.35
1年以内
安徽力瀚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374,542.59
1年以内、1-2年
北京诺正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403,983.18
1年以内、1-2年、2-3年
合计
23,327,500.36
未结算原因
尚未结算
尚未结算
尚未结算
尚未结算
尚未结算

20131231

20131231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安徽力瀚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386,400.35 1 年以内 尚未结算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4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时间
麦克维尔中央空调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非关联方
3,073,392.14
1年以内
宁波东蓝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方
2,892,704.39
1年以内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非关联方
2,200,000.00
1年以内
成都佳易兴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117,178.00
1年以内
合计

19,669,674.88
未结算原因
尚未结算
尚未结算
尚未结算
尚未结算

3 、 本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无持本公司 5 %以上(含 5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 款。

4 、 预付款项的其他说明:无。

() 存货

1 、 存货分类

项目
账面余额
原材料
4,462,094.93
在产品
8,199,802.86
库存商品
51,627,747.40
发出商品
87,794,240.75
工程施工
31,859,136.27
合计
183,943,022.21
2014.06.30
2013.12.31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4,462,094.93
3,099,479.31
8,199,802.86
4,202,549.01
51,627,747.40
41,037,939.74
87,794,240.75
100,110,955.66
31,859,136.27
45,400,262.23
183,943,022.21
193,851,185.95
账面价值
3,099,479.31
4,202,549.01
41,037,939.74
100,110,955.66
45,400,262.23
193,851,185.95

2 、 存货跌价准备

  •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 3 、 计入期末存货余额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12,151,900.21

说明: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金额 14,710,286.00 元,未确认融资费用 2,558,385.79 元。

()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定期存款 42,357,011.22 139,221,755.61
租赁费 6,874,262.43 6,178,728.42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5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待抵扣税金 6,526,167.08 9,940,824.00
预缴的税金 4,880,221.10 5,364,997.19
募集配套资金 27,999,981.44 27,999,981.44
合计 88,637,643.27 188,706,286.66

说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说明见附注二、1。

说明: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说明见附注二、1。
() 长期应收款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17,364,440.29
3,804,602.50

说明:本公司本期采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形成长期应收款金额为 4,171,689.60 元,其 中未实现融资收益为 367,087.10 元。

东蓝数码本期采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形成长期应收款金额为 29,420,572.00 元,其中未 实现融资收益为 3,708,834.00 元。

( 十一 ) 长期股权投资

1 、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1、 长期股权投资分 类如下: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联营企业 1,788,258.08
其他股权投资 22,435,000.00 2,435,000.00
减:减值准备 2,435,000.00 2,435,000.00
合计 21,788,258.08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6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 、联营企业相关信息

本企业持股 本企业在被投资 2014 年06月30日资 2014年06月30日负 2014年06月30日净 2014年1-6月 2014年1-6月
被投资单位名称
比例(%) 单位表决权比例(%) 产总额 债总额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 净利润
浙江龙云信息科技
20.00 20.00 71,849,407.72 67,184,619.70 4,664,788.02 113,207.54 -1,058,709.60
有限公司

3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核算
方法
投资成本
双赢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本法
225,000.00
天云动力(北京)机房
设备有限公司
成本法
2,210,000.00
合计
2,435,000.00
2012.12.31
增减变动
其中:联营
及合营企业
其他综合收
益变动中享
有的份额
2013.12.31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
权比例
(%)
在被投资单
位持股比例
与表决权比
例不一致的
说明
减值准备
225,000.00
225,000.00
45.00
45.00
225,000.00
2,210,000.00
2,210,000.00
65.00
65.00
-
2,210,000.00
2,435,000.00
2,435,000.00
2,435,000.00
2012.12.31
增减变动
其中:联营
及合营企业
其他综合收
益变动中享
有的份额
2013.12.31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
权比例
(%)
在被投资单
位持股比例
与表决权比
例不一致的
说明
减值准备
225,000.00
225,000.00
45.00
45.00
225,000.00
2,210,000.00
2,210,000.00
65.00
65.00
-
2,210,000.00
2,435,000.00
2,435,000.00
2,435,000.00
本年计
提减值
准备
本年现金红利
被投资单位
核算
方法
投资成本
浙江龙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权益法
2,000,000.00
2013.12.31
增减变动
其中:联营
及合营企业
其他综合收
益变动中享
有的份额
2014.06.30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
资单位
表决权
比例
(%)
在被投资单
位持股比例
与表决权比
例不一致的
说明
减值准备
1,788,258.08
-211,741.92
1,788,258.08
20
20
本年计
提减值
准备
本年现金红利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7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被投资单位
核算
方法
投资成本
权益法小计
2,000,000.00
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

成本法
20,000,000.00
双赢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本法
225,000.00
天云动力(北京)机房设备
有限公司
成本法
2,210,000.00
成本法小计
22,435,000.00
合计
24,435,000.00
2013.12.31
增减变动
其中:联营
及合营企业
其他综合收
益变动中享
有的份额
2014.06.30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
资单位
表决权
比例
(%)
在被投资单
位持股比例
与表决权比
例不一致的
说明
减值准备
1,788,258.08
-211,741.92
1,788,258.08
20
20
20,000,000.00
20,000,000.00
40
40
225,000.00
225,000.00
45
45
225,000.00
2,210,000.00
2,210,000.00
65
65
-
2,210,000.00
2,435,000.00
20,000,000.00
22,435,000.00
2,435,000.00
2,435,000.00
21,788,258.08
-211,741.92
24,223,258.08
2,435,000.00
本年计
提减值
准备
本年现金红利

说明: 2014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参股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 本公司、茆诚、杨惠超、左德荣与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本公司与自然人茆诚、杨惠超、左德荣共同增资参股北京 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智慧城市清洁能源应用的相关业务,增资后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元,本公司出资 2,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014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支付了投资款。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8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十二 ) 固定资产

1 、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201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一、账面原值合计:
141,244,172.99
11,387,253.48
316,470.47
房屋及建筑物
98,846,429.02
-
-
机器设备
5,504,151.85
3,755,246.31
-
运输设备
10,785,569.65
4,738,622.04
265,314.22
其他设备
26,108,022.47
2,893,385.13
51,156.25

本期新增
本期计提
二、累计折旧合计:
25,267,757.18
12,411,160.80
214,089.8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7,198,956.76
2,915,161.23
机器设备
2,993,901.03
1,326,031.29
运输工具
6,041,950.32
2,189,209.42
214,089.82
其他设备
9,032,949.07
5,980,758.86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115,976,415.8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91,647,472.26
机器设备
2,510,250.82
运输工具
4,743,619.33
其他设备
17,075,073.40
四、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15,976,415.8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91,647,472.26
机器设备
2,510,250.82
运输工具
4,743,619.33
其他设备
17,075,073.40
2013.12.31
152,314,956.00
98,846,429.02
9,259,398.16
15,258,877.47
28,950,251.35
37,464,828.16
10,114,117.99
4,319,932.32
8,017,069.92
15,013,707.93
114,850,127.84
88,732,311.03
4,939,465.84
7,241,807.55
13,936,543.42
114,850,127.84
88,732,311.03
4,939,465.84
7,241,807.55
13,936,543.42

2013 年折旧额 12,411,160.80 元;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 0.00 元。

本期新增折旧主要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折旧所致。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9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一、账面原值合计:
152,314,956.00
3,964,471.37
825,545.00
房屋及建筑物
98,846,429.02
机器设备
9,259,398.16
3,054,811.98
运输设备
15,258,877.47
573,636.06
822,895.00
其他设备
28,950,251.35
336,023.33
2,650.00

本期新增
本期计提
二、累计折旧合计:
37,464,828.16
5,787,295.43
276,379.3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0,114,117.99
1,457,580.63
机器设备
4,319,932.32
1,033,083.30
运输工具
8,017,069.92
917,196.77
276,379.39
其他设备
15,013,707.93
2,379,434.73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114,850,127.8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8,732,311.03
机器设备
4,939,465.84
运输工具
7,241,807.55
其他设备
13,936,543.42
四、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14,850,127.8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8,732,311.03
机器设备
4,939,465.84
运输工具
7,241,807.55
其他设备
13,936,543.42
2014.06.30
155,453,882.37
98,846,429.02
12,314,210.14
15,009,618.53
29,283,624.68
42,975,744.20
11,571,698.62
5,353,015.62
8,657,887.30
17,393,142.66
112,478,138.17
87,274,730.40
6,961,194.52
6,351,731.23
11,890,482.02
112,478,138.17
87,274,730.40
6,961,194.52
6,351,731.23
11,890,482.02

2014 年 1-6 月折旧额 5,787,295.43 元;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 0.00 元。 用于抵押或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4,308,011.00 元、账面净值 59,044,428.84 元。

  • 2 、截至 2014630 日,无暂时闲置、融资租赁租入、经营租赁租出、期末持

  • 有待售以及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 3 、截至 2014630 日,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0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十三 ) 在建工程

1 、 在建工程情况

1
在建工程情况
2014.06.30 2013.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836,633.73 2,836,633.73 1,324,553.33 1,324,553.33
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厂区建设项目

2 、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项目
名称
预算数
2012.12.31
本期增加
湖北飞利信电子
设备有限公司厂
区建设项目
11,700,000.00
1,324,553.33
转入
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工程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
进度
利息资本化
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
息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息资
本化率
(%)
11.32 10.00%
资金来源
2013.12.31
自筹
1,324,553.33
工程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13.12.31
湖北飞利信电子
设备有限公司厂
区建设项目
11,700,000.00
1,324,553.33
本期增加
转入
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工程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利息资本化
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
息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息
资本化率
(%)
1,512,080.40
24.24
20.00%
资金来源
2014.06.30
自筹
2,836,633.73

3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1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十四 ) 无形资产

1 、 无形资产情况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201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3.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
44,534,116.34 5,038,094.02 49,572,210.36
其中:土地使用权 7,492,732.50 7,492,732.50
软件使用权
37,041,383.84 5,038,094.02 42,079,477.86
二、累计摊销合计
13,185,473.93 7,660,473.81 20,845,947.74
其中:土地使用权 487,032.00 149,856.00 636,888.00
软件使用权
12,698,441.93 7,510,617.81 20,209,059.74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31,348,642.41 28,726,262.62
其中:土地使用权 7,005,700.50 6,855,844.50
软件使用权
24,342,941.91 21,870,418.12
四、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土地使用权
软件使用权
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31,348,642.41 28,726,262.62
其中:土地使用权 7,005,700.50 6,855,844.50
软件使用权
24,342,941.91 21,870,418.12
2013年摊销额7,660,473.81 元。
项 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06.30
一、账面原值合计 49,572,210.36 49,572,210.36
其中:土地使用权 7,492,732.50 7,492,732.50
软件使用权 42,079,477.86 42,079,477.86
二、累计摊销合计 20,845,947.74 4,290,658.64 25,136,606.38
其中:土地使用权 636,888.00 74,928.00 711,816.00
软件使用权 20,209,059.74 4,215,730.64 24,424,790.38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28,726,262.62 24,435,603.98
其中:土地使用权 6,855,844.50 6,780,916.50
软件使用权 21,870,418.12 17,654,687.48
四、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土地使用权
软件使用权
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8,726,262.62 24,435,603.98
其中:土地使用权 6,855,844.50 6,780,916.50
软件使用权 21,870,418.12 17,654,687.48

2014 年 1-6 月摊销额 4,290,658.6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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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72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2 、截至 2014630 日,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 十五 ) 商誉

1 、 商誉账面价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
1,999,891.33
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420.60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1,621,552.71
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377,514,553.97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12,136,335.48

合 计
591,670,201.38
1,621,552.71
2013.12.31
1,999,891.33
19,420.60
1,621,552.71
377,514,553.97
212,136,335.48
593,291,754.09

说明:本期新增的商誉说明详见附注六(六)。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
1,999,891.33
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420.60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1,621,552.71
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377,514,553.97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12,136,335.48

合 计
593,291,754.09
2014.06.30
1,999,891.33
19,420.60
1,621,552.71
377,514,553.97
212,136,335.48
593,291,754.09

2、经测试,报告期末对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 限公司确认的商誉均未发生减值。

( 十六 )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2012.12.31
装修费
8,624,729.19
租赁权转让费

合计
8,624,729.19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2013.12.31
525,702.00 1,783,741.16
7,366,690.03
14,000,000.00 1,354,838.76
12,645,161.24
14,525,702.00 3,138,579.92
20,011,851.27
其他减少
的原因
项目
2013.12.31
装修费
7,366,690.03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2014.06.30
625,665.00
488,073.05
7,504,281.98
其他减少
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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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73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度至2014年6
务报表附注
其他减少
项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2014.06.30
的原因
租赁权转让费 12,645,161.24 677,419.38 11,967,741.86
合计 20,011,851.27 625,665.00 1,165,492.43 19,472,023.84

长期待摊费用的说明:

  • (1)2012 年 12 月新增新办公楼飞利信大厦 B 座装修费 3,111,572.00 元,摊销期 142 个月;

  • (2)2013 年 1 月新增办公楼飞利信大厦 B 座装修费 214,560.00 元,摊销期 141 个 月;

  • (3)2013 年 4 月新增办公楼飞利信大厦 B 座装修费 6,240.00 元,摊销期 138 个月;

  • (4)2013 年 6 月新增办公楼飞利信大厦 B 座装修费 90,000.00 元,摊销期 136 个月; (5)2013 年 9 月新增办公楼飞利信大厦 B 座装修费 150,000.00 元,摊销期 133 个 月;

  • (6)2013 年 1 月新增办公楼飞利信大厦 A 座整体转让费 14,000,000.00 元,摊销期 124 个月。

(7)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09 年 12 月发生装修费 1,083,384.82 元,摊销 年限 5 年;2012 年 12 月新增新办公楼飞利信大厦 B 座装修费 3,520,157.99 元,摊销 期 142 个月;2013 年 1 月新增装修费 45,202.00 元,摊销期 60 个月;2013 年 2 月新 增装修费 19,700.00 元,摊销期 60 个月。

( 十七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2014.06.30 2013.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1,226,015.43 8,520,982.43
可抵扣亏损 2,000,024.30 3,565,816.40
预计负债 521,614.62 451,040.94
未实现内部利润 344,871.80 344,871.80
递延收益 47,587.50 68,788.41
小 计 14,140,113.65 12,951,499.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70,648.88 146,539.43
小计 70,648.88 146,5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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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74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明细
项 目 2014.06.30 2013.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 6,843,724.11 6,843,724.11
可抵扣亏损 687,042.26 687,042.26
合计 7,530,766.37 7,530,766.37

注: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及可抵扣亏损为当期新增控股子公司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近三年财务账面累 计未抵扣亏损金额为 687,042.26 元。

(3) 应纳税差异和可抵扣差异项目明细

(3)应纳税差异和可抵扣 差异项目明细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应纳税差异项目
应收利息 470,922.53 976,929.56
小计 470,922.53 976,929.56
可抵扣差异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 74,211,304.80 56,348,092.57
可抵扣亏损 11,009,889.23 23,809,526.98
预计负债 3,447,430.82 3,006,939.50
未实现内部利润 170,940.18 2,299,145.28
递延收益 317,250.00 458,589.41
小计 89,156,815.03 85,922,293.74

(十八) 资产减值准备

项 目
201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转 回
转 销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准备
2,435,000.00
坏账准备
33,358,225.91
27,211,345.39
25,114.69
2013.12.31
2,435,000.00
60,544,456.61
说明:本期增加中包含因合并范围变动增加金额6,869,586.62元。
项 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转 回
转 销
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
2,435,000.00
坏账准备
60,544,456.61
18,037,556.99
93,867.23
2014.06.30
2,435,000.00
78,488,1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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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75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十九 ) 其他非流动资产

类别及内容 2014.06.30 2013.12.31
无形资产—软件购置款 2,500,000.00

(二十) 短期借款

1 、 短期借款分类

1、 短期 借款分类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质押借款 40,000,000.00 40,000,000.00
抵押借款 109,683,675.13 111,124,298.30
保证借款 272,500,000.00 209,900,000.00
合计 422,183,675.13 361,024,298.3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13 年 3 月 15 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014959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990.0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 6.6%,借款期限 1 年。 该项借款合同系授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与受信人北京飞利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的编号为【0149512】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 本合同由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归还该项借款。

(2)2013 年 11 月 8 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了【0188195】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0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 6.90%,借款期限 1 年,该项借款合同系授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与受信人北京飞利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的编号为【0149512】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 同,本合同由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3)2014 年 2 月 26 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了【0204226】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700.0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 7.2%,借款期限 1 年。 2014 年 3 月 5 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分别签订了【0205769】 号、【020692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 950.00 万元、1,600.00 万元, 利率为年利率 7.2%,借款期限 1 年。该项下借款合同系授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学院路支行与受信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订立的编 号为【0149512】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本合同由北京飞利信电 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4)2013 年 11 月 8 日、2014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外支 行分别签订了【0713CF020-001DK】号、【0713CF020-002DK】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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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76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借款金额分别为 2,700.00 万元、1,300.00 万元,利率分别为年利率 7.2%、7.8%,借 款期限都为 1 年,本合同担保人杨振华、曹忻军与甲方 2013 年 11 月 21 日签订合同 编号为【0713CF020-001BZ】【0713CF020-002BZ】《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主合同, 由其提供最高额担保。

(5)2014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公 借贷字第 140000005787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900.00 万元,利率为 年利率 7.00 % ,借款期限 1 年,本合同有如下担保:编号为个高保字第 【1300000074309-1】号,个高保字第【1300000074309-2】号。

(6)2014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签订【平 银京花园路贷字 20140422 第 000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00 万元, 利率为年利率 7.50 %,借款期限 1 年。本合同担保人杨振华、曹忻军、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 2014 年 4 月 24 日签订 合同编号为【平银京花园路额保字 20140422 第 0002】号、【平银京花园路额保字 20140422 第 0003】号、【平银京花园路额保字 20140422 第 0004】号《最高额保证 担保合同》,由其提供最高额担保。

(7)2014 年 6 月 19 日、2014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中关村支行分别签订了【BJZX3010120140077】号、【BJZX3010120140095】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 1,000.0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 7.8%,借款期限 1 年。 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于 2014 年 6 月 6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YYB27(融资)20140027】《最高额融资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可向其 申请使用的最高额度为 2,000.00 万元。本合同担保人杨振华、曹忻军与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2014 年 6 月 6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YYB27(高 保)20140033】【YYB27(高保)20140032】《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主合同,由 其提供最高额担保。

(8)2013 年 4 月 27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公借贷字第【130000008920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0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 7.50%。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 1300000074309 】号、个高保字第【 1300000074309-1 】号、个高保字第 【1300000074309-2】号。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归还 该项借款。

(9)2013 年 4 月 23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公借贷字第【130000008343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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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77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1,800.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利率为年利率 7.50%, 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编号 为公高保字第【1300000074309】号、个高保字第【1300000074309-1】号、个高保 字第【1300000074309-3】号。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 归还该项借款。

(10)2013 年 3 月 21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014932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00 万元, 借款期限 1 年,利率为年利率 6.00%,本合同系授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 村海淀园支行与受信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订立编号为【0135466】的《综 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本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归还该项借款。

(11)2013 年 3 月 21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014920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00 万元, 借款期限 1 年,利率为年利率 6.00%,本合同系授信人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与受信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订立编号为【0135466】的《综合授信合同》 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本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飞利 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归还该项借款。

(12)2013 年 05 月 17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016129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1 年,利率为年利率 6.00%,本合同系授信人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 行与受信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订立编号为【0135466】的《综合授信合同》 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本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飞利 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归还该项借款。

(13)2013 年 05 月 15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016079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60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1 年,利率为年利率 6.00%,本合同系授信人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 行与受信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订立编号为【0135466】的《综合授信合同》 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本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飞利 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归还该项借款。

(14)2013 年 05 月 14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016078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60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1 年,利率为年利率 6.00%,本合同系授信人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 行与受信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订立编号为【0135466】的《综合授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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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78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本合同保证人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飞利 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归还该项借款。

(15)2014 年 3 月 14 日、2014 年 4 月 18 日、2014 年 5 月 7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分别签订【0206869】 号、【0213252】号、【021711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 800.00 万元、 1,000.00 万元、1,200.00 万元,利率都为年利率 6.00%,借款期限 1 年。该项借款合 同系授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与受信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订立编号为【0135466】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本合同 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16)2014 年 4 月 3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公借贷字第 140000005458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100.0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 7.00 %,借款期限 6 个月,本合同有如下担保:编号 为个高保字第【1300000074309-1】号,个高保字第【1300000074309-2】号,公高保 字第【1300000074309】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7)2013 年 12 月 11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签订借款合同编号:2013 北京信托信托贷款字第【022-28】号,借款金额 3,000.0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 7.20%,借款期限 1 年。本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该笔贷款债权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 转让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区支行。

(18)2014 年 5 月 20 日,东蓝数码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新区支 行签订编号为【82010120140004249】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借款 4,000 万元, 期限 6 个月,东蓝数码以 4,070 万元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 (19)东蓝数码经子公司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薛万娟提供保证担保,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签订编号为【6801140601】号、【6801140606】号、 【1801140608】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分别取得借款 1,200 万元、2,800 万元、2,000 万元,合计 6,000 万元,期限均为 6 个月。

(20)东蓝数码经子公司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新区支行签订编号为【82010120130008413】 号、【82010120130008763】号、【82010120130010143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分 别取得借款 500 万元、3,500 万元、4,000 万元,合计 8,000 万元,期限均为 1 年。

(21)东蓝数码经薛万娟、朱召法提供保证担保,与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签订编号为 【0210399】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借款 1,00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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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2)2011 年 3 月,天云科技股东张俊峰之妻佟丽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广安门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2011 年广安(抵)字 0009 号),佟 丽敏以其约定并所属房产为天云科技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下的最高借款余额 480 万元 以内的借款提供抵押,抵押担保期限自 2011 年 3 月 15 日至 2014 年 3 月 14 日;截 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抵押担保下的借款余额为 480 万元,此笔借款已于 2013 年 3 月 31 日前还清。

(23)2011 年 9 月,天云科技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基于已签订的 编号为 SMEBJAIRM1《信贷融资合同》及编号为 SMEBJAIRM2《信贷融资合同补 充合同》的主合同前提下签订产品信息合同,买方发票融资额度为 1800 万元,合同 期限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合同由天云科技股东张俊峰、朗福志、马卫东 及罗运波分别提供保证;同时,由天云科技股东马卫东和罗运波分别以其约定并所 属房产提供抵押,天云科技另以 100 万元银行存款作质押,即保证其在借款期限内 天云科技的开具的渣打银行账户内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 100 万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担保下的借款余额为 1,916.69 万元。

(24)2012 年 10 月,天云科技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基于已签订 的编号为 SMEBJAIRWORLDMCT1 的《主信贷条款(非承诺)》主合同前提下签订 产品信息合同,总融资额度为 3,089.64 万元,合同期限截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止。 上述合同由天云科技股东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及罗运波分别签订《房地产抵押 合同》以其约定并所属的房产提供抵押,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担保下的借款 余额为 14,603,465.10 元。

(25)2013 年 2 月,天云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签订编 号为 2013 年(广安)字第 0016 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2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 月,上述合同由天云科技股东张俊峰夫妇、郎福志夫妇、马卫东夫妇、罗运波分别 提供保证,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担保下的借款余额为 200 万元,此笔借款已 于 2014 年 1 月 31 日前还清。

(26)2013 年 3 月,天云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签订编 号为 2013 年(广安)字第 0039 号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循环借款额度 550 万元, 借款期间自杀 2013 年 3 月 21 日至 2014 年 3 月 20 日,同时天云科技股东张俊峰之 妻佟丽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 号:2013 年广安(抵)字 0010 号),佟丽敏以其约定并所属房产为天云科技在最高 额抵押合同下的最高借款余额 814 万元以内的借款提供抵押,抵押担保期限自 2013 年 3 月 21 日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并由天云科技股东张俊峰夫妇提供保证,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担保下的借款余额为 5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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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7)2013 年 9 月,天云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签订 2013 年直信字第 072 号授信协议,授信额度 2,000 万元,授信期间从 2013 年 9 月 12 日 至 2014 年 9 月 11 日止。天云科技股东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罗运波分别提供 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担保,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授信协议及担保下的借款余 额为 1,000 万元。

(28)2014 年 3 月,天云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签订编 号为 2014 年(广安)字第 0042 号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循环借款额度为 550 万元, 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23 日止。同时天云科技股东 张俊峰之妻佟丽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合同号:2013 年广安(抵)字 0010 号),佟丽敏以其约定并所属房产为天云科 技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下的最高借款余额 814 万元以内的借款提供抵押,抵押担保期 限自 2013 年 3 月 21 日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并由天云科技股东张俊峰夫妇提供保 证,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担保下的借款余额为 5,471,514.33 元。

(29)2014 年 4 月,天云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签订编 号为 2014 年(广安)字第 0062 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 上述合同由天云科技股东张俊峰夫妇、郎福志夫妇、马卫东夫妇、罗运波分别提供 保证,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担保下的借款余额为 500 万元。

(30)2013 年 12 月,天云科技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基于已签订 的编号为 SMEBJAIRWORLDMCT1、SMEBJAIRWORLDMCT2 的《主信贷条款(非 承诺)》主合同前提下签订产品信息合同,总融资额度为 31,359,556.56 元,合同期 限截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止。上述合同由天云科技股东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及 罗运波分别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其约定并所属的房产提供抵押,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担保下的借款余额为 9,212,160.80 元。

2 、 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无。

( 二十一 )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
种 类 2014.06.30 2013.12.31
银行承兑汇票 26,268,733.11
22,234,297.87
商业承兑汇票 1,539,544.00 2,400,000.00
合计 27,808,277.11
24,634,297.87

注:下一会计期间将到期的票据金额 27,808,277.11 元。 应付票据的说明:

  • (1)2014 年 2 月 20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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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202802】的《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 3,000.00 万元;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编号 为【0202802】的银行承兑协议,承兑保证金比例为票面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协议项下出票人为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承兑人为 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如下:

票据号 出票日 到期日 面值
3130 0051 3351 9747 2014.04.11 2014.07.11 242,811.20
3130 0051 3352 9966 2014.06.10 2014.07.30 3,191,099.10
3130 0051 3352 9965 2014.06.10 2014.08.10 3,477,200.00
3130 0051 3352 9996 2014.06.26 2014.08.15 1,995,647.00
3131 0051 3352 9997 2014.06.26 2014.08.15 4,764,250.00
3131 0051 3352 9995 2014.06.26 2014.08.15 310,582.00
3130 0051 3352 9994 2014.06.26 2014.09.26 200,000.00
3130 0051 3352 9981 2014.06.13 2014.09.13 996,624.00
3130 0051 3352 9982 2014.06.13 2014.12.13 850,000.00
3130 0051 3352 9986 2014.06.19 2014.08.08 2,003,921.00
3130 0051 3352 0007 2014.05.20 2014.07.09 7,852,160.81
3130 0051 3352 9962 2014.06.06 2014.07.26 384,438.00
合 计 26,268,733.11
(2)天云科技
票据号 出票日 到期日 面值
20014849 2014.5.29 2014.7.26 1,539,544.00

( 二十二 ) 应付账款

1 、 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1、 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货款(材料款等) 209,399,255.44 210,118,353.49
工程款 1,325,231.87 1,574,085.38
其他 2,150,358.12 481,902.12
合 计 212,874,845.43 212,174,340.99
  • 2 、 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无欠持本公司 5 %以上(含 5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款项。

  • 3 、 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无欠关联方款项。

  • 4 、 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 20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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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结转原因 备注
北京天云融创科技有限公司 11,524,894.12 尚未结算
北京有生博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094,000.00 尚未结算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7,715,379.96 尚未结算
北京骏马佳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5,525,769.37 尚未结算
北京华星诚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4,981,776.29 尚未结算
张德才 1,347,000.00 尚未结算
益冷和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025,742.05 尚未结算
合 计 33,214,561.79
20131231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结转原因 备注
北京天云融创科技有限公司 11,524,894.12 尚未结算
北京有生博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094,000.00 尚未结算
王红军 490,278.00 尚未结算
张喜兵 158,400.00 尚未结算
北京骏马佳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150,000.00 尚未结算
鑫叶同创机电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114,070.80 尚未结算
合 计 13,531,642.92

( 二十三 ) 预收款项

1 、 预收款项情况:

1
预收款项情况: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货款 80,499,718.58 72,109,656.77
工程款 935,723.93 777,564.87
房租款 108,904.00 2,482,000.00
技术服务费 8,301,788.74 4,509,218.12
合 计 89,846,135.25 79,878,439.76
  • 2 、 本报告期预收账款中无预收持本公司 5 %以上(含 5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款项。

  • 3 、 本报告期预收账款中无预收关联方款项。

  • 4 、 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预收款项情况的说明 20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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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未结转原因 备注
公安海警学院院务部 1,597,892.40 项目尚未结束

( 二十四 )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1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818,988.00
100,956,274.27
101,162,426.68
(2)职工福利费
2,152,337.68
2,152,337.68
(3)社会保险费
175,601.04
11,970,963.31
11,955,254.58
其中:医疗保险费
43,885.65
3,905,120.96
3,911,345.52
基本养老保险费
107,690.61
7,244,855.58
7,210,537.98
年金缴费
1,708.00
失业保险费
8924.55
392,531.53
396,679.61
工伤保险费
10424.75
154,811.65
162,312.42
生育保险费
4675.48
271,935.59
274,379.05
(4)住房公积金
148,150.00
4,527,755.30
4,543,124.20
(5)辞退福利
44,590.00
44,590.00
(6)其他
733,950.81
2,280,860.21
1,645,621.52
合计
8,876,689.85
121,932,780.77
121,503,354.66
2013.12.31
7,612,835.59
191,309.77
37,661.09
142,008.21
1,708.00
4,776.47
2,923.98
2,232.02
132,781.10
-
1,369,189.50
9,306,115.96
项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8,019,394.13
52,051,948.98
53,504,857.21
(2)职工福利费
1,311,655.83
1,311,655.83
(3)社会保险费
123,607.23
6,923,717.29
6,846,574.34
其中:医疗保险费
40444.68
2,723,191.86
2,699,813.97
基本养老保险费
73241.25
3,710,564.35
3,663,183.26
年金缴费
1,708.00
9,010.58
9,010.58
失业保险费
3057.3
226,588.74
222,514.41
工伤保险费
2923.98
98,344.11
98,657.94
生育保险费
2232.02
156,017.65
153,394.18
(4)住房公积金
34247.6
2,427,889.10
2,421,736.10
2014.06.30
6,566,485.90
200,750.18
63,822.57
120,622.34
1,708.00
7,131.63
2,610.15
4,855.49
40,4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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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84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06.30
(5)辞退福利 51,609.84 51,609.84
(6)其他 1,128,867.00 412,320.33 493,335.48 1,047,851.85
合计 9,306,115.96 63,179,141.37 64,629,768.80 7,855,488.53

说明:(1)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

(2)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计提的 2014 年 6 月份工资已于 2014 年 7 月份 发放完毕。

( 二十五 )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增值税 23,560,462.86 23,862,833.29
营业税 16,274,400.14 12,331,943.10
企业所得税 7,571,570.76 7,801,624.8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694,904.63 1,258,442.06
教育费附加 912,370.03 755,508.62
其他 7,339,509.24 6,126,257.52
合计 57,353,217.66 52,136,609.46

( 二十六 ) 应付利息

2014.06.30 2013.12.31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956,576.66

( 二十七 ) 应付股利

单位名称 2014.06.30 2013.12.31 超过一年未支付原因
北京宝马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22,447.15
华堂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99,765.12
朱豪柯 741.91 741.91
姚纳新 70.48 70.48
李意芬 495.22 495.22
张俊峰 530,835.29
郎福志 374,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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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85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单位名称 2014.06.30 2013.12.31 超过一年未支付原因
马卫东 374,707.26
罗运波 281,030.45
王国忠 139,266.20
石权 99,921.94
徐洪涛 39,344.26
侯曙光 19,672.13
李世雄 19,672.13
杨斌 19,672.13
李敬华 10,304.45
张慨 10,304.45
周天宁 7,806.40
任飞澜 6,245.12
陈卫国 4,683.84
陈超 4,683.84
陈玉敏 4,683.84
王勋周 3,122.56
王猛 3,122.56
高德喜 3,122.56
胡继文 3,122.56
杨英杰 3,122.56
于洪伟 3,122.56
戚永君 3,122.56
刘孔泉 3,122.56
鄂俊超 3,122.56
马珍 3,122.56
黄海占 3,122.56
李宗香 3,122.56
黄延明 3,122.56
逄锦波 3,1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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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86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单位名称 2014.06.30 2013.12.31 超过一年未支付原因
杨文华 2,498.05
王智 1,561.28
任杰 1,561.28
吴钧 1,561.28
张巧宁 1,561.28
合计 2,123,519.88 1,307.61

说明:2014 年 4 月 17 日,根据天云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将 2013 年可分配利润中 200 万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2014 年 5 月 10 日 天云科技股东大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决议》。2014 年 8 月 26 日分红完毕。

( 二十八 ) 其他应付款

1 、 其他应付款情况:

1、 其他应付款情况: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押金 4,910,669.08 3,112,047.29
保证金 2,604,732.20 4,817,628.16
长期未付款 2,982,257.12 2,982,257.12
职工报销款 475,407.77 569,574.16
借款 13,000,000.00 0
往来款 38,925,393.99 3128580.97
其他 5,392,868.95 6,431,332.95
合 计 68,291,329.11 21,041,420.65

2 、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无欠持本公司 5 %以上(含 5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情况

3 、 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关联方情况

3
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应付
关联方情况
单位名称 2014.06.30 2013.12.31
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9,000,000.00
北京东蓝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653,316.00
宁波东蓝控股有限公司 7,110,070.61
北京天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2,232,374.76
北京华夏大禹科技有限公司 839,829.00 839,829.00
合计 29,182,274.37 2,493,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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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87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4 、 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2014630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性质或内容
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9,000,000.00 往来款
郭曼 13,000,000.00 借款
宁波东蓝控股有限公司 7,110,070.61 往来款
北京天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2,232,374.76 往来款
北京华夏大禹科技有限公司 839,829.00 往来款
合 计 42,182,274.37

20131231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性质或内容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00 投标保证金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62,591.86 长期未付款
北京东蓝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653,316.00 往来款
北京怡江海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0 房租保证金
北京华夏大禹科技有限公司 839,829.00 往来款
合 计 8,455,736.86

( 二十九 ) 长期借款

1 、 长期借款分类

1、 长 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2014.06.30 2013.12.31
保证借款 979,166.80

说明:长期借款情况详见本报告附注七、(二十)。

( 三十 )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
项目 2012.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3.12.31
产品质量保证 2,317,095.00 1,724,462.10 1,034,617.60 3,006,939.50
合计 2,317,095.00 1,724,462.10 1,034,617.60 3,006,9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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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88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13.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产品质量保证
3,006,939.50
1,045,536.11
575,044.86
合计
3,006,939.50
1,045,536.11
575,044.86
2014.06.30
3,477,430.75
3,477,430.75

( 三十一 )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递延收益 317,250.00 458,589.41
其他非流动负债说明:
2014年6月30日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政府奖励汽车款
35,589.41
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
发展基金项目补贴
423,000.00
合计
458,589.41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政府奖励汽车款
35,589.41
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
发展基金项目补贴
423,000.00
合计
458,589.41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
外收入金额
其他变

期末余额

35,589.41

105,750.00
317,250.00
141,339.41
317,250.00
与资产相关
相关
与收益相关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12月31日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政府奖励汽车款
142,356.09
工信部电子信息产
业发展基金项目补

1,054,776.00
合计
1,197,132.09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
外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106,766.68
35,589.41

631,776.00
423,000.00

738,542.68

458,589.41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与收益相关
与收益相关

三十二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 目 2014.06.30 2013.12.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464,148,793.89 1,437,096,817.30

( 三十三 ) 少数股东权益

2014.06.30 2013.12.31
少数股东权益 12,692,521.99 15,012,508.91

( 三十四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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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89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497,414,969.19 981,718,781.86
其他业务收入 8,165,421.76 22,584,615.76
营业成本 325,078,348.58 665,750,928.67

2 、 主营业务(分产品)

2
主营业务(分产
品)
产品名称 2014年1-6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1、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225,985,142.28 138,671,826.14 320,818,110.14 184,074,269.08
(1)智能会议系统工程 121,526,554.74 69,035,119.09 150,587,385.11 80,392,633.38
(2)智能会议产品销售 95,375,594.83 66,514,127.50 143,838,467.63 95,360,853.53
(3)软件和服务 9,082,992.71 3,122,579.55 26,392,257.40 8,320,782.17
2、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 1,464,915.09 551,087.41 17,670,891.34 5,653,445.24
3、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 97,974,532.42 76,887,940.23 224,370,624.05 174,549,424.59
(1)建筑智能化工程 18,222,149.38 12,308,731.25 41,928,495.86 25,914,124.64
(2)信息系统集成 79,752,383.04 64,579,208.98 182,442,128.19 148,635,299.95
4、IT 产品销售 6,613,600.05 6,373,920.00 97,022,265.80 89,366,218.66
5、动力及坏境系统解决方案 42,342,373.04 32,103,687.53 76,542,187.17 52,151,404.02
6、技术与服务 28,394,260.33 14,463,298.81 61,748,942.29 31,955,953.23
7、销售设备 39,574,802.58 31,671,977.54 113,117,609.47 88,108,197.74
8、软件销售-自制开发 337,606.83 12,784,401.68
9、定制软件开发 54,727,736.57 16,887,276.98 57,643,749.92 24,174,291.04
合 计 497,414,969.19 317,611,014.64 981,718,781.86 650,033,203.60

3 、 主营业务(分地区)

3
主营
业务(分地区)
2014年1-6 2013年度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华北 168,982,596.36 119,544,514.19 604,432,963.33 401,579,917.08
中南 66,484,488.22 44,241,095.96 30,742,001.38 19,795,699.50
西南 88,668,676.40 56,337,700.83 91,377,118.15 72,007,294.71
华东 108,850,201.33 59,703,035.30 194,052,589.50 116,876,652.42
东北 36,090,489.55 20,614,073.21 14,276,203.88 8,456,270.87
西北 28,338,517.33 17,170,595.15 46,837,905.62 31,317,369.02
合计 497,414,969.19 317,611,014.64 981,718,781.86 650,033,203.60

4 、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20141-6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30,408,529.91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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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90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二名 30,354,246.00 6.00
第三名 30,001,000.00 5.93
第四名 24,115,491.04 4.77
第五名 17,808,989.45 3.53
合计 132,688,256.40 26.24

2013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107,003,929.41 10.65
第二名 47,800,716.21 4.76
第三名 40,781,712.05 4.06
第四名 26,931,394.80 2.68
第五名 25,950,000.00 2.59
合 计 248,467,752.47 24.74

三十五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营业税金及附
项目 2014 年1-6月 2013年度 计缴标准
营业税 6,229,273.58 11,334,862.01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874,691.36 1,518,950.45 5%、7%
教育费附加 736,668.77 1,249,174.76 3%、2%
其他 109,589.07 72,268.01
合计 7,950,222.78 14,175,255.23

( 三十六 )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项目 2014 年1-6 2013 年度
工资福利费 19,224,277.73 34,286,272.73
招待费 3,273,641.42 10,665,471.66
房租 1,682,956.45 4,043,483.79
差旅费 3,660,089.88 9,409,337.20
广告费 39106.71 1,610,291.05
项目前期费用 896,787.60 1,156,691.47
维修费 541,478.45 943,796.04
办公费 2,068,560.37 7,203,382.86
服务费 978,631.66 2,879,5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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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91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项目 2014年1-6月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其他 4,939,050.86 12,792,694.77
合计 37,304,581.13 84,990,928.44
十七) 管理费用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研发费用 17,925,733.93 44,622,520.63
工资福利费 15,244,473.25 25,125,435.95
房租 3,917,110.73 8,613,903.21
社会保险费 5,673,392.20 6,870,934.62
中介服务费 2,153,114.33 3,702,030.83
办公费 1,764,731.90 6,213,287.56
折旧 3,885,735.10 8,176,451.74
招待费 690,544.30 1,937,836.99
汽车费 2,028,684.74 3,524,200.29
其他 11,342,847.30 17,891,622.03
合计 64,626,367.78 126,678,223.85
)财务费用
类别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利息支出 12,770,687.55 11,954,347.06
减:利息收入 1,701,861.15 5,490,140.13
汇兑损益 -538.50 13,004.29
其他 237,649.93 981,564.70
合计 11,305,937.83 7,458,775.92
十九)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4 年1-6月 2013年度
坏账损失 17,943,689.76 20,312,984.08

(三十七) 管理费用

( 三十八 ) 财务费用

( 三十九 ) 资产减值损失

( 四十 )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11,741.92
其他 35,796.99
合 计 -211,741.92 35,7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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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92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四十一 ) 营业外收入

1 、 营业外收入分项目情况

1
营业外收入分项
目情况
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3,424.80 794.16 33,424.80 794.16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33,424.80 794.16 33,424.80 794.16
处置无形资产利得
政府补助 4,558,214.32 24,460,403.05 4,558,214.32 24,460,403.05
其他 225,750.45 146,378.40 225,750.45 146,378.40
合计 4,817,389.57 24,607,575.61 4,817,389.57 24,607,575.61

2 、 政府补助明细

2、 政府补助明细
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与收益相关
政府税收返还 9,570.13 787,374.40 与收益相关
贷款贴息 59,842.75 137,533.00 与收益相关
上市资助资金注 136,000.00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发展奖励资金 1,100,000.00 278,408.43 与收益相关
信用促进会奖金 16,000.00 与收益相关
天津市辛庄经济发展中心 8,142,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财政所 280,000.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财政所 与收益相关
政府奖励汽车款递延收益摊销 35,589.41 106,766.68 与资产相关
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补贴 105,750.00 631,776.00 与收益相关
2011年度服务区二十佳奖励 8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2年度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 155,000.00 与收益相关
政策兑现款 514,100.00 与收益相关
市2012年度第二批企业上市补贴资金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2年度人才专项经费赴国外人才招聘补助 10,000.00 与收益相关
311工程2012年市重大工业择优 394,000.00 与资产相关
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24,000.00 与收益相关
12年区第三批授权专利奖励 8,400.00 与收益相关
12年区第四批授权专利奖励 6,000.00 与收益相关
储才计划赴甬工作补贴 12,000.00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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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93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至2014年6月
财务报表附注
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与收益相关
科技品牌奖等 190,000.00 与收益相关
13年区第一批科技项目补助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智慧城市建设展会补助 62,000.00 与收益相关
软件产品资金补助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省级工程技术中心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13年区第一批授权专利奖励 1,700.00 与收益相关
2012年度中小型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29,580.00 与收益相关
省级院士工作站补助经费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2年度服务业双十企业奖励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13年区第二批授权专利奖励 1,200.00 与收益相关
展会补助 12,000.00 与收益相关
12年创新128企业政策兑现 2,416,400.00 与收益相关
2012年度区优势总部企业奖励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3年度鄞州区第二批软件专项资金和智慧技术产用项目补助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市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补助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3年水利基金返还 68,922.60 与收益相关
2013年度优势总部企业奖励基金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投创中心科技品牌奖励 221,400.00 与收益相关
2013年市创新型试点企业奖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数字2012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基金 3,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退税收入 1,396,997.43 2,787,864.54 与收益相关
2013年度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4,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研究补助 4,824,300.00 与收益相关
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研发投入补贴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3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18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4,558,214.32 24,460,403.05

( 四十二 ) 营业外支出

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7,940.41 7,018.56 107,940.41 7,0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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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94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7,940.41 7,018.56 107,940.41 7,018.56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对外捐赠 1,000.00 100,000.00 1,000.00 100,000.00
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 1,000.00 100,000.00 1,000.00 100,000.00
其他 20,467.77 104,963.37 7,481.74 104,963.37
合计 129,408.18 211,981.93 116,422.15 211,981.93

( 四十三 ) 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7,024,258.05 18,624,788.21
递延所得税调整 -1,264,504.22 -3,950,377.21
合 计 5,759,753.83 14,674,411.00

八、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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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95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情况

2013.12.31 2014.06.30
关联方名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杨振华 28,535,000.00 17.94 25,035,000.00 53,570,000.00 18.79
曹忻军 11,700,000.00 7.35 11,580,000.00 23,280,000.00 8.17
陈洪顺 9,705,000.00 6.10 8,205,000.00 17,910,000.00 6.28
王守言 6,100,000.00 3.83 5,700,000.00 11,800,000.00 4.14

)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
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全资
北京中大华堂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
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
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
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
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
浙江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全资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曹忻军
信息技术业
109,000,000.00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孝感
曹忻军
信息技术业
70,640,000.00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曹忻军
信息技术业
1,000,000.00
51.00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薛涛
信息技术业
3,000,000.00
51.00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刘海库
信息技术业
1,000,000.00
51.00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
曹忻军
信息技术业
1,000,000.00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
朱召法
软件行业
153,000,000.00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薛万娟
软件行业
50,000,000.00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嘉兴
薛万娟
软件行业
10,000,000.00
100.00
表决权比例(%)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
63361823-0
100.00
69510655-6
51.00
67384176-0
51.00
74610805-0
51.00
75331848-6
100.00
74948097-4
100.00
76148515-3
100.00
70031262-X
100.00
55753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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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96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香港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全资
温州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
天津艾赛尔机房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
北京艾赛尔机房设备有限公司
全资
重庆同创华同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
朱召法
软件行业
1万港币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温州
朱召法
软件行业
3,000,000.00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张俊峰
信息服务业
12,810,000.00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
石权
信息服务业
10,000,000.00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马卫东
信息服务业
10,000,000.00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李世雄
信息服务业
1,000,000.00
100.00
表决权比例(%)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
100.00
05688559-X
100.00
80286887-2
100.00
67596717-2
100.00
68836099-4
100.00
75926041-4

()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本企业持股比例(%) 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 关联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浙江龙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宁波 周斌 软件行业 10,000,000.00 20.00 20.00 重大影响 56127774-7

()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刘仲清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赵经纬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孝昌中顺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控股的公司 77758513-2
北京中易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荣所控股的公司 73824025-4
天富通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独立董事顾克明及其妻子张美娥所控股的公司 55681498-2
朱召法 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
薛万娟 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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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97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 东蓝数码股东,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55450599-1
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蓝数码股东,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55451982-4
宁波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蓝数码股东,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55452860-8
浙江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57170339-1
北京中投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00%持股 08549166-1
浙江挥客投资有限公司 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66558883-0
宁波市鄞州区东蓝网络软件研究院 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69823995-2
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蓝数码股东,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55451979-5
北京东蓝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73823244-9
宁波东海蓝帆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蓝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00%持股 75325210-6
宁波东蓝控股有限公司 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59537093-1
宁波市镇海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08476577-1
广州东蓝星海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30431398-9
北京天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天云科技法定代表人张俊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75219169-8
北京华夏大禹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天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77158148-0
张俊峰 天云科技法定代表人
佟丽敏 天云科技法定代表人张俊峰配偶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说明: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北京中大华堂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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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98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关联交易情况

  • 1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 司交易已作抵销。

2 、采购商品 / 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内容
北京中大华堂
信息工程有限
公司
智能会议系统
工程
管理用硬件
宁波东蓝控股
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浙江龙云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及决策程序
2014年1-6月
2013
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
易比例(%)
金额(万元)
市场价,按照相应审

程序由相关责任人
会签
8.49
2.15
328.00
5.29
222.85
45.68
年度
占同类交易比
例(%)
0.11
0.05
1.61
0.33

3、出售商品 / 提供劳务情况

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宁波市镇海智慧城市运
营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
决策程序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
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
易比例
(%)
市价市场价,按照相应
审批程序由相关责任
人会签
420.00
9.15

说明:2014 年 5 月 19 日,东蓝数码与宁波市镇海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镇海区智慧水务二期建设项目”合同。东蓝数码根据合同要求向宁波市镇海智慧 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金额 30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未完工。

4 、关联担保情况

  • (1)2012 年 11 月 12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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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99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135466】的《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 9,9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 729 日,具体业务的额度分配为人民币贷 款额度 6,000 万元,人民币汇票承兑及保函额度为 9,900 万元,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额 度的总余额不得超过最高授信额度。该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 证担保。本公司股东曹忻军、杨振华、陈洪顺、王守言为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 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担保期间为 201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2 日;北京 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其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为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质押反担保,担保期间为 201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2 日;湖北飞利 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其拥有所有权的两处房产、土地使用权为北京中关村科技担 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担保期间为 201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2 日, 其中:抵押的房产证书编号为:孝昌县房权证昌房字第 00016184 号,孝昌县房权证 昌房字第 00016185 号;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孝昌国用(2009)第 420921000074 号。

(2)2012 年 11 月 5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公借贷字第 9901201228229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 万元, 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 25%,借款期限 6 个月。该项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股东曹忻军、杨振华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已于 2013 年 4 月 27 日履行完 毕。

(3)2013 年 4 月 27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公借贷字第 1300000089208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00 万元,年利率为 7.5%,借款期限自 2013 年 4 月 27 日至 2014 年 4 月 27 日。 该项借款项下保证合同,杨振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 1300000074309-1 号】、曹忻军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 1300000074309-2 号】、北京飞利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1300000074309 号】。

(4)2013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公 授信字第 1300000074309 号】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 3,000.00 万元,有效使 用期限自 2013 年 4 月 11 日至 2014 年 4 月 11 日。该授信合同由杨振华、曹忻军、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后两年,合同编号分别为【个高保字第 1300000074309-1 号】、【个高保 字第 1300000074309-2 号】、【公高保字第 1300000074309 号】。

(5)2013 年 3 月 15 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0149512】的《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 5,00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 2013 年 03 月 15 日至 2014 年 03 月 15 日,具体业务的额度分配为:贷款、保函、汇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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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00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兑业务共用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该额度可循环额度,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额 度的总余额不得超过最高授信额度。该合同由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保 证担保。同时本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业务时须向北京银行交存不少于额度 本金 30%的款项作为保证金,质押给北京银行作为本合同下的担保。该合同由北京 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编号【0149512-001 号】, 保证期间为 2013 年 03 月 15 日至 2015 年 03 月 15 日,保证方式为保证人向北京银 行提供独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股东杨振华提供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0149512】,保证期间为 2013 年 03 月 15 日至 2015 年 03 月 15 日。保证方式为 保证人向北京银行提供独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2013 年 12 月 11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签订【2013 北京信托信托贷款字第 022-28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0.00 万元,年利率为 7.2%,借款期限 12 个月。股东曹忻军、杨振华、陈洪顺提供无限 连带责任担保。该合同由北京中关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保 证合同编号【2013 年 WT1283 号】,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本 公司股东曹忻军、杨振华、陈洪顺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 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合同编号【反担保(保证)合同 2013 年 BZ1283 号】,担保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期两年。2013 年 12 月 18 日,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2013 北京信托债权转让字第 034-28 号】的《信贷资产转让(买断)合同》,经三 方同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全部承接《借款合同》项下北京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享有的担保权利。

(7)2013 年 4 月 27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公借贷字第 1300000089208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00 万元,年利率为 7.5%,借款期限自 2013 年 4 月 27 日至 2014 年 4 月 27 日。 该项借款项下保证合同,杨振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 1300000074309-1 号】、曹忻军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编号【个高保字第 1300000074309-2 号】、本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1300000074309 号】。

(8)2014 年4 月3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公借贷字第140000005458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100.0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7.00 %,借款期限6 个月,该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 华、曹忻军、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 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后两年。

(9)2014 年 3 月 14 日、2014 年 4 月 18 日、2014 年 5 月 7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0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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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分别签订【0206869】号、 【0213252】号、【021711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 800.00 万元、 1,000.00 万元、1,200.00 万元,利率都为年利率 6.00%,借款期限 1 年。前述合同由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由由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 公司(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最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2012 年 DYF0710 号)),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最高额反担保(应 收账款质押)合同》(2012 年 QZYZK0710 号)),曹忻军、杨振华、陈洪顺、王守言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2012 年 BZ0710 号))向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10)2014 年 2 月 20 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0202802 的《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 3,000 万元,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额度的总余额不得超过最高授信额度。同时,2014 年 2 月 20 日,本公司股东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0202802 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综合授信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北京 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后两年。

(11)2013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签订了编 号为 0713CF020 的《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 4,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 2013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0 日,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额度的总余额不得超 过最高授信额度。该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华、曹忻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 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12 ) 2013 年 11 月 8 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外支行签订 0713CF020-001DK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270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 7.2%, 借款期限 1 年,该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华、曹忻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 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3)2014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签订【平 银京花园路贷字 20140422 第 000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00 万元, 利率为年利率 7.50 %,借款期限 1 年。本合同担保人杨振华、曹忻军、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 2014 年 4 月 24 日签订 合同编号为【平银京花园路额保字 20140422 第 0002】号、【平银京花园路额保字 20140422 第 0003】号、【平银京花园路额保字 20140422 第 0004】号《最高额保证 担保合同》,由其提供最高额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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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02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14)2014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签订了 编号为【平银京花园路综字 20140422 第 0002】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最高授 信额度为 5,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 2014 年 4 月 24 日至 2015 年 4 月 23 日,额度 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 度金额。具体转授对象有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该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 华、曹忻军、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 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15)2014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公 借贷字第 140000005787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900.00 万元,利率为 年利率 7.00 %,借款期限 1 年。该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华、曹忻军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16)2014 年 2 月 26 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了 【020422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700.0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 7.2%, 借款期限 1 年。2014 年 3 月 5 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分别 签订了【0205769】号、【020692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 950.00 万元、1,600.00 万元,利率为年利率 7.2%,借款期限 1 年。该项下借款合同系授信 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与受信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订立的编号为【0149512】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 该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17)2014 年 6 月 6 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合同 编号为【YYB27(融资)20140027】《最高额融资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 可向其申请使用的最高额度为 2,000.00 万元。融资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6 日至 2015 年 6 月 6 日。该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华、曹忻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18)2014 年 6 月 6 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合同 编号为【YYB27(融资)20140027】《最高额融资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 可向其申请使用的最高额度为 2,000.00 万元。融资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6 日至 2015 年 6 月 6 日。该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华、曹忻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19)2014 年 6 月 6 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合同 编号为【YYB27(融资)20140027】《最高额融资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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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03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可向其申请使用的最高额度为 2,000.00 万元。融资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6

  • 月 6 日至 2015 年 6 月 6 日。该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华、曹忻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 (20)天云科技关联方担保基本情况见附注七、(二十)。

5 、其他关联交易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名称 2014 年1-6 月(万元) 2013 年度(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5.40 161.40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4.06.30 2013.12.31
应收账款
宁波市镇海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4,200,000.00
预付款项
宁波东蓝控股有限公司 2,892,704.39
其他应收款
朱召法 13,277,408.00 12,481,408.00
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 37,037,604.11 27,829,569.74
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870,000.00 2,750,000.00
浙江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9,280,000.00 26,380,000.00
浙江龙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7,780,000.00 12,280,000.00
浙江挥客投资有限公司 1,400,000.00 2,000,000.00
宁波市鄞州区东蓝网络软件研究院 9,250,000.00 10,650,000.00
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
北京东蓝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58,500.00
北京天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513,770.24
张俊峰 749,269.00
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4.06.30 2013.12.31
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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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04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4.06.30 2013.12.31
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9,000,000.00
北京东蓝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653,316.00
宁波东蓝控股有限公司 7,110,070.61
北京天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2,232,374.76
北京华夏大禹科技有限公司 839,829.00 839,829.00

7 、关联方承诺

无。

  • 九、 股份支付

无。

  • 十、 或有事项

除附注十二所列事项外,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 项。

十一、 承诺事项

  • 1、2012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四部(以下简称总参四 部)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四部位于北京 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26 号院服务楼,即飞利信大厦 1-12 层,租赁期限 201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第 1-4 年,年租金 15,100,000.00 元;第 5-8 年,年租 金 15,855,000.00 元;第 9-12 年,年租金 16,647,750.00 元。

2、2012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与北京楚园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园饭店)签 订《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将楚园饭店与总参四部于 2002 年 10 月签订的《军队 房地产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承租主体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由楚园饭店变更为 本公司。原租赁合同中及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楚园饭店的全部权利义务,均转归 本公司享有、行使和承担。本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4,000,000.00 元,租赁期限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1、本公司实际控制控制人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份 5,000,000 股与 2,250,000 股,二者共计 7,250,000 股质押给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融资提供质押担保,陈洪顺先生于 2014 年 8 月 8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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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05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手续,王守言先生于 2014 年 8 月 8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陈洪顺先生质押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8 日起至陈洪顺 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王守言先生质押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8 日起至王 守言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2、2014 年 3 月 13 日,本公司公告拟与自然人茆诚、杨惠超、左德荣共同投资人民 币 5,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开展智慧城市清洁能源应用的相关业务。其中本公司 以超募资金 2,000 万元出资,持有合资公司 40%的股权;自然人茆诚、杨惠超、左 德荣各持有合资公司 35%、 23%、 2%的股权。 合资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用于租赁 办公场所、 建设停车楼、建设充电桩、投入刷卡系统及联网管理平台、科技研发及 系统维护以及用于公司其它生产经营所需。根据 2014 年 5 月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原全资股东马瑞岩和本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马瑞岩将其全部股权 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款为 183,666.91 元,协议约定,工商变更完成日之前,其所 有者权益、经营管理及其它产生的损益全部由马瑞岩承担,截至审计报告日,北京 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4 年 7 月 24 日,本公司董事会公告,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自 2014 年 7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 牌。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华先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000,000 股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杨振华先生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并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 手续,质押期限自 2013 年 12 月 19 日起至杨振华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2、鉴于北京一利海滩餐饮有限公司累计欠付公司房租 72.44 万元,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欠付房租、违约金、 水电费、占用费合计 73.23 万元,要求法院支持不偿还北京一利海滩餐饮有限公司 租赁保证金 63.00 万元。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按租赁协议相关约定租金已增加至 1,573,863.00 元,截止审计报告日,该案已审理完毕。

3、东蓝数码承诺: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应收关联方款项 141,553,512.11 元,将 于 2014 年 9 月收回。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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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06 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4 年 6 月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十四、 补充资料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4,515.61 -6,224.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3,161,216.89 20,885,164.11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4,282.68 -58,584.97
所得税影响额 -479,525.99 -1,126,697.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29.49
合 计 2,811,457.97 19,693,128.16
  • 注: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见附注七、(四十一)。

十五、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批准报出。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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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第 10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