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Annual Report 2015
Apr 28, 2016
55289_rns_2016-04-28_5f6a880c-b8d8-47e9-9fee-f2527b58b0b8.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112 x 1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028
2016 年 04 月
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世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 管人员 ) 邓世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 分的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435,273,808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8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10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1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50
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 公司/本公司/飞利信/北京飞利信/飞利信公司 | 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飞利信电子 | 指 |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湖北飞利信/生产基地/湖北生产基地/湖北工 | ||
| 指 | 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厂 | ||
| 东蓝数码/东蓝 | 指 | 东蓝数码有限公司(原东蓝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天云动力/天云科技 | 指 |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众华人信 | 指 | 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
| 厦门精图/精图信息 | 指 | 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上海杰东/杰东控制 | 指 |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成都欧飞凌/欧飞凌通讯/欧飞凌 | 指 | 成都欧飞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互联天下 | 指 | 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国信利信 | 指 | 国信利信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新华频媒 | 指 | 新华频媒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天津火网 | 指 | 天津火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中大华堂 | 指 | 北京中大华堂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众华创信/国家培训网 | 指 |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北京小飞快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 | ||
| 小飞快充 | 指 | |
| 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 ||
| 银湾科技 | 指 | 北京银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
| 联诚智胜 | 指 | 北京联诚智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
| 大河云联 | 指 | 中卫大河云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
| 宁夏飞利信 | 指 | 宁夏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黑龙江飞利信 | 指 | 黑龙江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
| 网信阳光 | 指 | 北京网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
| 珠海粤能 | 指 | 珠海粤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创业板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 报告期 | 指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
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上年同期 | 指 |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保荐机构 | 指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财务顾问 | 指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股票简称 | 飞利信 | 股票代码 | 300287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北京飞利信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Philisense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杨振华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金唐酒店3层3078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91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91 |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philisense.com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 姓名 | 许莉 | 刘延娜 |
|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 |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 | |
| 联系地址 | ||
| 厦10层 | 厦10层 | |
| 电话 | 010-62053775 | 010-62058123 |
| 传真 | 010-60958100 | 010-60958100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冯万奇、刘红志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陈金荣、王海明 | 2012年至2015年 | |
| 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江亮君、魏大伟 | 2014.12.23-2015.12.31 | |
| 国际企业大厦A座四层 | |||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江亮君、孙菊 | 2015.12.23-2016.12.31 | |
| 国际企业大厦A座四层 | |||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015年 | 2014年 | 201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3年 | |
|---|---|---|---|---|---|
| 营业收入(元) | 1,356,148,025.89 | 680,898,600.17 |
99.17% |
540,108,411.1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0,632,166.09 | 92,584,621.67 |
|||
95.10% |
66,037,679.31 |
||||
| (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
| 177,390,330.79 | 90,535,187.79 |
95.94% |
65,281,688.63 |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42,260.95 | -133,632,066.88 |
|||
73.33% |
-114,712,976.52 |
||||
| (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9 |
77.78% |
0.07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9 |
77.78% |
0.07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3% | 15.96% |
-3.43% |
12.88% |
|
| 2015年末 | 2014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3年末 | ||
| 资产总额(元) | 5,598,581,550.38 | 2,595,427,978.44 |
115.71% |
950,159,525.87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56,921,536.74 | 1,208,027,706.46 |
|||
144.77% |
540,579,060.02 |
||||
| (元) | |||||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1,435,273,808 | ||||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1259 |
是否存在公司债
□ 是 √ 否
□ 是 □ 否√不适用
7
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 营业收入 | 205,336,140.37 | 287,955,962.60 |
229,508,816.01 |
633,347,106.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544,626.27 | 24,008,648.07 |
44,706,522.91 |
98,372,368.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
| 10,178,060.78 | 26,363,017.27 |
44,072,798.51 |
96,776,454.23 |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766,845.73 | -64,570,724.81 |
12,309,409.93 |
105,385,899.6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15年金额 | 2014年金额 | 2013年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 -61,549.22 | |||
-75,984.46 |
794.16 |
|||
|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 3,486,335.41 | |||
|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 2,706,412.88 |
915,941.43 |
||
|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3,715.49 | -219,329.74 |
-26,648.24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6,666.38 | 361,664.80 |
133,567.1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29.49 | |||
| 合计 | 3,241,835.30 | 2,049,433.88 |
755,990.6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自主知识产权“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在视听控一体化应用中取得了 良好的成绩。尤其是在智能会议行业积累了大量政府客户,并在 2012 年作为智能会议第一股 登陆创业板。随着公司的逐渐壮大,公司的战略定位为:以客户同源、技术同源为基本,以 客户需求为导向、技术研发为驱动,通过内功提升和外延并购方式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信息化 服务。公司的盈利模式由工程型项目承接为主逐渐转变为运营服务与工程项目承接两驾马车 并驾齐驱的。
在 2015 年公司将主营业务明确定义为通过信息化手段,让百姓更好的感受政府的服务, 助力政府完成信息公开、信息惠民服务。
(一)随着业务的快速扩张,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将主营业务细分为智能会议、智慧城 市、大数据、互联网教育四大板块。
1 、智能会议业务
公司是国内智能会议上市第一股。截止报告期末,智能会议仍是公司业绩贡献较大的业 务板块。从1997年至今,公司一直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流媒体总线技术在智能会议产品研发、 生产、外观设计、新产品更新上持续投入。在智能会议工程实施上采取横向、纵向一起开拓 客户、通过加大自主品牌产品在政府、军队、大型国企等高端客户应用的案例,建立健全公 司会议产品的分销渠道,将公司自行承接项目与自产品代理商开拓分开,并驾齐驱,并取得了 显著成效,保证了公司智能会议系统持续盈利,在2015年智能会议系统开拓了阳光保险集团、 招商集团等多家大型企业客户,并在各市、县级政府的业务开拓中也取得了可喜成绩。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淀,在音视频技术、网络通讯技术、软件技术、自动控制和机械 等方面形成强势竞争力,具有自产品研发、出口、优势品牌、国家级会议应用、完整的会议 产品销售网络等优势,同时具备专业化的会议服务团队,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为 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2 、智慧城市业务
公司的智慧城市业务起步于视听控一体化应用,公司早期以平安城市、智能交通、数字 城管为主要业务方向,以较高的后端软件处理能力、图像处理能力为主要依托,取得订单。 随着公司外延并购将传统智慧城市业务拓展到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数据机房建设维护、智能 云服务、交易平台建设、运营、智能交通、智慧水务、智慧城管、智慧政务、地下管线信息 化设计、管理,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建设等全套智慧城市信息化服务。
2015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了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底过户 完成后更名为“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精图”)、上海杰东系统工程 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东控制”),丰富并完善了公司的智慧城市产业链。
公司目前已经形成天上有云、地上有格、地下有网的智慧城市业务模式。
3 、大数据业务
公司2013年与国家信息中心共同设立“政府大数据实验室”,重点研究政务大数据技术 支撑体系架构与关键共性技术。2015年与国家信息中心合作成立国信利信公司,主营业务是
1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信用大数据服务,以互联网+服务模式在具有重大创新潜能的领域(如外贸综合服务)和社会 信用领域开展业务;与北京新华多媒体数据有限公司合作利用互联网数据源为政府、大型企 业提供舆情大数据收集与分析业务;与国信招标公司合资成立北京网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开展招投标信用大数据服务并衍生相关赵投标金融服务;川商集团合资成立四川大宗交易平 台,以大数据服务为关键支撑,开展农业电商及衍生服务。
2015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成都欧飞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获得数据传输链归集实时 数据与数据还原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技术产品,利用此项产品开展的数据 服务为飞利信大数据板块各公司提供所需的关键数据支撑。
4 、互联网教育业务
随着国家对互联网教育形式的不断重视,公司依托控股公司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在互联网教育行业的品牌优势、高校资源、多年积累,将远程学历教育培训向互联网职业教 育领域拓展。并于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互联天下”) 80%股权,与公司旗下已有的国家培训网进行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利用人员、技术、平台、行业服务、课件等方面的优势,推进学历教育、互联网教育快速发 展。公司秉承终身教育的理念,以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高技 能人才为主要培训对象,是国内领先的远程教育平台运营商和技术提供商,拥有基于革命性 的远程教育云计算等尖端技术。
传统智能会议产品介绍:
(1)有线数字会议发言系统:基于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用于会议中与会人员的发言和 扩声的产品,包括台式和嵌入式多个产品系列;
(2)无线数字会议发言系统:基于2.4G无线传输技术,实现会议发言功能,可免去布线 工作;
(3)有线数字会议表决系统:基于流媒体实时总线技术,用于会议中的电子表决,包括 台式和嵌入式多个产品款式;
(4)无线数字会议表决系统:基于2.4G无线传输技术,实现会议的电子表决功能,包括 手持无线表决单元和台式无线表决单元;
(5)电子票箱:基于图像识别技术,实现大会的大型表决系统,实时统计投票数量和结
果;
(6)电子报到系统:包括远距离报到门和近距离就餐机,用于会议中的电子签到;
(7)LED大屏显示产品:主要进行小间距LED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包括P2.5、P1.875、P1.6 等规格,产品定位高端场合,包括指挥调度中心、视频会议室等;
(8)桌面显示设备:包括液晶升降显示一体机和电子桌牌,电子桌牌用于显示与会人员 的姓名,液晶升降显示一体机用于显示会议过程中的视频信号和文件共享,结合电动升降屏 和互联网技术的可升降电子阅文系统使公司朝着无纸化绿色会议又迈进了一步。
(9)音频处理器:进行音频信号的处理和分配,用于音响扩声系统;
(10)录播产品:进行会议室内音视频信号的录制和直播,用于会议录播、教育录播和 直播等;
(11)集中控制系统:通过控制协议对会议系统内的各产品进行智能化集中控制,包括 信号的切换显示、设备电源的开关、升降设备的升降、灯光的调节、音量的调节等等;
(12)物联网产品:基于RFID技术,用于智慧仓储、智慧农牧业、智能制造、人员定位
1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等场合。
(13)提供智能会议云服务的飞利信视频会议
飞利信视频会议系统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电信运营级音视频核心应用SaaS系统,系统为 飞利信集团的智能视频会议、在线教育、安防监控、专业自媒体、远程医疗等业务运营提供 一个开放的、统一的、领先的、稳定的、安全的视频云服务接入平台。
视频会议云服务对象为中小企业,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性价比高的远程会议系统。
2 、智慧城市核心软件产品及用途
(1)电子政务私有云
电子政务云用户群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私有云的性质。飞利信的电子政务私有云从平台 分层来看,涵盖了基础虚拟化(IaaS)、云平台支撑(PaaS)和软件应用云服务层(SaaS); 从业务方向和用户群看,主要有视频会议云、政务资源云、政务决策云、城市服务云、信用 云、舆情监测云、公务员在线教育云等,以上私有云分别归口和支撑飞利信的四大业务板块: 智能会议、智慧城市、大数据和在线教育,与现有业务紧密互动,能极大提高各板块业务的 竞争力,飞利信业务收入来源将从传统的政府采购方式逐步过渡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即从 离散的采购合同签署方式过渡到持续的购买服务方式。
公共信息平台:构建在云计算中心之上的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主要包含基础设施 层、信息资源层、平台服务层和应用服务层。
(2)智慧城管: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加强市民与政府的良性互 动的综合性问题处置平台。
(3)智能地下管网:通过整合分布在水、电、气、热、通信等地下管网权属单位和各区 域综合管理部门的地下管网数据,形成涵盖区域整体的地下综合信息库,建立地下管网数据 汇交与更新机制,为区域综合管理部门、相关委办局、地下管网权属单位等,提供地下管网 信息服务,支撑地下管网规划建设、日常管理、应急指挥和调度抢修等业务。
(4)智慧交通:将 GPS 车辆(船舶)定位、GIS、AIS、视频监控、电子控制等技术综 合应用于水陆交通运输,使现有交通基础设施发挥更大的效能,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性,提升 公众服务质量,降低交通拥塞程度,最大限度地减轻交通运输工具对环境的污染。
(5)智慧政务:包括智慧纪检、智慧农业、智慧党建、通用协同等产品,可广泛用于党 政机关的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中。
(6)智慧水务:紧紧围绕产业发展与污染防治、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两类关键问题,以 云计算、物联网、新一代通讯技术、北斗导航技术等关键技术为支撑,聚集“五水共治”业务 需求,以“智慧水务”为管理抓手,为“五水共治”提供监测、管理、应急、决策、服务一 体化的监管体系,达到资源整合、快速响应、精细管理、科学决策的目标,保障“五水共治” 工作顺利开展。
3 、大数据板块主要产品及用途
大数据业务板块,主要是通过信息化手段为政府决策支持提供依据。公司在业务布局时 一方面通过智慧城市业务实现业务数据取得,另外通过互联网取得部分数据,再与运营商合 作取得数据,共同构成数据来源。目前公司定位的大数据业务方向主要为:通过大数据分析 为政府宏观经济分析提供支撑、综合征信服务和舆情分析。征信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宏观数 据、为招投标提供信用依据;舆情分析报告助力客户及时了解舆情动态;网络信息可视化产 品为大数据分析提供技术支撑;大数据分析产品还可用于精准营销领域。公司也会根据客户
1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需求,提供专门的数据定制服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1)飞利信大数据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主要功能包括人像识别、情感分析、实时影像分析,非结构化数据处理基于语义化的视 频搜索引擎,可提供深达视频内部的图像与内容搜索。特别是针对适应智慧城市2.0的视频即 时报警,检索分析追踪,图像特征的机器学习等技术的运用,可应用于警情治安智能分析(无 人值守):针对城市视频监控,对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聚众滋事、暴力袭击、持枪持械、 抢劫等时间进行实时报警或事件预判。网络影像涉黄涉暴智能监管军事警戒智能侦查、无人 机侦查实时智能分析等实际场景。
(2)大数据精准移动营销平台
将互联网据进行集中化、标准化、结构化的营销数据平台,形成日常稳定的精准客户行 为画像。以大数据分析和精准广告投放技术为基础,掌握和分析用户行为特点,整合传统媒 体、新媒体资源和第三方广告资源。同时以互联网数据为依托,精准分析移动APP的用户体验, 精准地区及人群热度,主流移动应用商店排名等进行分析后,为客户对APP进行针对性优化, 提升用户体验提出指导与开发辅助。真正使移动营销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从而为用户 提高投资回报率(ROI)。
(3)大数据舆情监控平台
完全基于云技术和大数据架构,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舆情监控,情报收集及各类专项监测 服务。以灵活的预警方式将在舆情发生后迅速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应对,避免危机发生。 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危机管理及公共关系服务体系,包含危机公关处理、媒体传播管理、舆情 引导管控、媒体整合营销、舆情管理培训服务的综合大数据舆情监控平台。
(4)飞利信智能交通监控综合平台
是将飞利信大数据音视频综合处理技术利用于轨道交通业务的智能综合监控平台。
(5)飞利信应急指挥管理系统
是将飞利信大数据音视频综合技术针对适应智慧城市2.0的视频即时报警,检索分析追 踪,图像特征的机器学习等技术进行实际应用的包含智慧交通、智慧城管的大数据智能综合 应急指挥平台。
(6)基础技术开发平台
高效自动代码生成平台,可视化工作流、报表表单,H5移动开发的基础技术平台,使开 发规范化,高效化。为控制开发成本,提高开发质量提供服务。
(7)大数据农业电商云平台
包含农业创新金融平台、农业征信云平台、精准扶贫平台、农资电商、农产品交易平台、农 业互联网移动综合平台。利用大数据征信云平台支撑农业金融创新和精准扶贫平台,与农业 电商平台形成闭环业务的农业电商,金融,征信的闭环综合服务平台。
4 、互联网教育板块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目前拥有2个互联网教育平台:远程学历培训平台和专业技术后续教育平台,涵盖了 学历教育所需的教学教务管理以及直播录播平台等功能。
在学历与学位教育板块,公司主要开展远程专本科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教育和职业培 训。
1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远程专、本科学历教育
公司与国内985、211院校合作多年,在各地建立了多家学习中心,在每年的招生中拥有稳 定的生源。
(2)研究生学位教育:与合作院校有华中科技大学,通过互联网招生,每年有稳定生源。
(3)互联网教育板块运用已有的全国各地教学中心、全国工会的资源,已经签订了4个 省份合作协议,覆盖人数超过50000人。同时,教育部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要大力投入发 展农民工学历提升业务。
(4)职业培训模块包含:
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过多年的资源整合,已经架构了涵盖安全生产、财政管理、 产业发展、城市发展管理、电子政务、公共管理、国防教育、环境、法律、管理、经济、金 融、计算机、农村、文化、医学卫生、职业技能等十七个领域的适合继续教育的在线网络课 程资源。
②心理培训:为实操类心理培训内容,分为八大实操模块,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信息中心证书,目前课程涵盖心理技能培训的主要模块,为心理从业者或需要心理技能人员 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受到业内专业人事的好评及越来越多行业人员的关注。
③机械云学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团队,可以有力支撑各类型的项目运营
④大汉语培训、远程实景互动、V云运营平台:自主运营的线上培训业务,将进一步完 善各产品线的平台建设、升级软件产品、加强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坚持传统业务模式与新 型运营业务并存。其中“机械云学堂”规划并完成了100门网络课程的开发计划与开发团队, 并形成了课程样例资源,即将进入规模开发阶段。“大汉语”项目在公司原有的海外汉语学 历学习的基础上,启动海外大汉语项目,采用把资源集成在OTT(电视机顶盒)终端的模式, 服务于外籍人士零点汉语、商贸汉语等非学历学习。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在智能会议板块,公司立足于为用户提供完整的智能会议解决方案,通过直销、分销、系 统及服务打包租赁的方式,销售公司的自产品和代理产品,同时通过参与招投标获取会议服 务订单,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服务。
在智慧城市板块,公司采用以下经营模式:(1)传统的BT、BOT模式;(2)由住建部 主推的智慧化,先以顶层设计逐步拉动信息板块进入运营状态;(3)PPP模式;(4)以精图 信息为典型的基于地理信息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飞利信大平台通过智慧城市研究院矩阵型 管理方式,拿到智慧城市项目,拿到项目后按各子公司主营业务划分,内部消化收益。
在大数据板块,目前各子公司依然以订单型方式取得项目,并为需要购买长期服务的客户 提供数据支撑服务、舆情分析报告等,在2015年开始通过大数据分析,成功为大型企业提供精 准营销服务,并取得长期服务费用。
主要经营模式有:一、大数据源价值交换或者交易;二、对客户提供大数据技术服务(数 据采集抓取、归集、存储、清洗脱敏处理、分析挖掘、可视化展示、辅助决策支持、专题服 务等);三、对客户提供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共有及私有云服务、IDC数据中心服务、大 数据基础分析平台服务等);四、对客户提供大数据产品服务(舆情服务、大数据征信评分 服务等);五、与行业客户合作大数据增值应用并参与业务分成(供应链金融服务、基于大 数据的无抵押融资中的风险控制服务、外贸交易精准匹配信用评分及信用担保服务等)。
在互联网教育板块,主要经营模式分为BTOB,BTOC,BTOBTOC三种,其中包括为全
1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国各地高校提供在线教育平台的运营支撑服务业务;为各地工会、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等提 供网络教育的软硬件平台搭建以及运营支撑服务;自主运营的BTOC线上培训业务,目前主 要提供对外汉语、大机械相关的在线培训云平台;为地方政府提供智慧教育的软件硬件智慧 教育云培训解决方案服务。
(四)公司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为:公司紧抓《2025中国制造》的大好机遇,加大自 产品研发、创新、生产、应用推广、品牌建设、服务团队建设力度;公司于2014年收购的东 蓝数码、天云科技在2015年度创造的业绩并入公司合并范围;国家大数据战略新常态下的政 府治理和市场主体监管手段创新(国家大数据行动纲要、国办发文运用大数据36条等)催生 政务大数据刚性需求,公司在政府客户资源和理解政府与行业需求方面有显著优势,并且大 数据布局上有前瞻性;公司加大互联网教育板块的投入力度,投资设立多个大数据公司并收 购了互联网教育公司。
(五)公司主营业务的行业特点
公司是通过信息化手段,辅助政府提高信息公开能力并为百姓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公司 在信息化行业服务近20年,积累了丰富的软硬件产品、专利技术、庞大的客户群及相关解决 方案。按照公司四大主营业务板块划分,行业特点如下:
智能会议的发展始于工业革命之后,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出现最初的电声采集设备。20 世纪80年代,智能会议系统在国内起步,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发展推动智能会议走向数字化、 集成化。飞利信为国内最早从事智能会议行业的系统集成商之一,同时是国内最早掌握数字 会议传输技术的厂家之一,一直走在智能会议系统技术的前沿,2012年成功上市,成为智能 会议领域的第一家上市公司。
国内智慧城市建设自2012年开始,2012年为萌芽阶段,住建部开始推动国家智慧城市试 点;2013-2014年为启动阶段,在2013年住建部先后推出了两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193个 城市,此后各地开始了智慧城市的启动准备;2015-2024为高速发展阶段,由于智慧城市涉及 范围广、内容复杂,且政府财政收紧,因此智慧城市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且许多项目 将会采取PPP模式。在十三五规划中,各地已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智慧城市 建设在近5-10年内将会出现快速增长,此后进入运营阶段。公司下属公司东蓝数码曾作为住 建部发起成立的国家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及工信部发起成立的中 国智慧城市发展促进工作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始终活跃在国内智慧城市建设的大潮中,是 国内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之一。
大数据行业目前处于启动期的后段,快速发展期的前段。从行业发展周期看,还有相当 长的快速增长期(五年以上),然后才是稳定发展期(十年以上)。公司目前在政务大数据 方面具备领先地位。三年之内成为政务大数据龙头之一是大概率事件。
互联网教育行业发展,主要经历了4个阶段,其周期性特点如下:(1)网络学习1.0:电 话教育、函授教育时代,开始跨地域教学;(2)网络学习2.0:E-Learning时代,传统数字教 学平移到网上,开始“教育+互联网+教育”;(3)网络学习2.5:M-Learning时代,互联网教 学平移到手机上;(4)网络学习3.0:MOOC时代,开始“互联网+教育”时代,教学进入跨 班级、跨学校、跨行业、跨国家;(5)网络学习4.0:智能教育、个性化、自适应学习的云 平台时代。公司一直走在互联网教育的前端,目前公司的产品已经与各个部委合作搭建大型 在线教育平台,并通过结合飞利信科技股份公司智慧城市的综合解决方案,在各地进行推广。
1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 股权资产 | 2015年度进行了一些参股投资业务,长期股权投资较大增长 |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9078.9万元,增长47.81%,2015年收购的厦门精图、上海杰 | |
| 固定资产 | |
| 东控制以及成都欧飞凌纳入资产负债表,导致资产增长较大 | |
| 2015年收购的厦门精图、上海杰东控制以及成都欧飞凌纳入年度资产负债表,导致 | |
| 无形资产 | |
| 资产增长较大 | |
| 2015年收购的厦门精图、上海杰东控制以及成都欧飞凌纳入年度资产负债表,导致 | |
| 在建工程 | |
| 资产增长较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余额1.42亿元,全部来自于2015年末并表的厦门精图公司投资性房地产 |
| 商誉 | 2015年期末余额24亿元,增长448.62%,为并购三家公司产生 |
2 、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人才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飞利信特有的留人、育人机制。并通过完善、科学的人才引 进机制,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目前公司拥有员工1243人,其中博士6人,2015年引进博士4 人,硕士32人。
目前公司52%的员工拥有本科以上学历。公司还利用控股公司中国国家培训网的优势, 为员工的学历提升、职称晋级提供了支持和帮助。并将持续提升员工职业能力作为公司的人 才战略,为公司员工的职业生涯给予引导。
公司为内部各子公司的人才建设、人才流动提供了合理的准则,树立公司内部一盘棋的 思想。保证公司内部人才的有序流动,为员工提供优质的发展空间。
公司目前积累了销售、市场、业务、技术、财务、法律、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人才队伍, 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业务团队,能够有效开展项目各阶段的相关工作,具有中标和执行大型 项目的能力和实力。公司关键技术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咨询规划人员、 售前技术、高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务专家、系统分析师、服务人员、运维技术支持、 测试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都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背景,且在行业内拥有多年工作经验,能 够适应公司目前及未来各类业务的发展需求。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具备完善的人才引进、 培养、发展经验和晋升机制,利于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人才队伍的壮大,确保公司的人才竞 争优势。
(二)业务优势
1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在成立之初,就设立了明确的战略方向:本着“科技一小步,民主一大步”的思想, 为政府、军队、大型企业提供完整的信息化服务。
公司主要业务优势为:公司长年以来,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不断的研发投入,以金字 塔式市场拓展模式积累稳定的客户,通过完善的战略布局,利用并入公司的业务互补性,以 外延并购方式补充信息化解决方案,使其更加完善;同时公司具备长期粘性的政府客户。
公司主营四大业务源自于信息化技术同源和客户同源拓展而来。分板块优势如下:
公司下属公司飞利信电子、中大华堂一直专注于做智能会议,从设备、建设到会保、运 维均在承担。公司同时涉足视频会议的项目。智能会议积淀的品牌、客户、技术服务等均是 飞利信所有业务的根源。
公司智慧城市产品服务,既包括智慧城市咨询设计、建设、运维服务,也包括细分领域 智慧应用的咨询服务与产品实施。公司在智慧城市的全产业链综合解决方案,是以“集约、 智能、绿色、低碳”为理念,在技术架构上,以北斗卫星定位导航系统、卫星遥感系统、地 理信息系统、物联网、云计算、移动通信等技术综合集成;业务架构上,以“网络设施、公 共数据库、公共平台”为基础设施全面实现信息的高效传递和智能响应,以城市“建设管理、 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民生保障、文化教育、智慧生活”为智慧城市业务脉络综合各类信息 化应用,达到“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智慧应用体系,助力城市的产业提升和可持 续发展”的目的。在构建智慧城市的综合服务过程中,公司形成了“以资源整合为主线,以 资本运作为杠杆”的服务机制和商业模式,促进信息消费和产业发展,服务于各大城市的长 期可持续发展。在此过程中,配套协助构建“管理体制、法规政策、资金、运营、人员、安 全”等多个方面的保障体系。
公司的大数据板块具备丰富的大数据项目经验,加上报告期内对外投资的大数据公司新 华频媒、国信利信、网信阳光专注于大数据不同的层次,丰富了公司大数据业务的产业链条。 报告期内收购的欧飞凌为上述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业务经验 的积累沉淀+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优势。在大数据云平台方面,飞利信投入研发了飞利信云基础 平台1.0,在其上进行了在线教育云平台、电子商务云平台等的研发工作,并依靠其成功中标 宁夏大学中卫校区云校园平台建设项目和北京电子口岸平台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等千万级 以上项目。并成功的完成了传统电子政务上云的工作,并成功中标南阳市国家智慧政务建设 示范项目等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大型电子政务项目。这些为飞利信持续的云平台研发完善形 成了有力的业务支撑,为云平台打造的技术业务积累形成了良好的基础。
互联网教育板块:公司拥有中国国家培训网的品牌,二个平台---远程学历培训平台和专 业技术后续教育平台;公司以视频会议技术为根本,将培训平台中直播课堂、录播课堂为主 要展现形式,为各级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公司针对国家培训网招生优势和互联天下的在 线教育技术优势,进行资源强强整合,将公司互联网教育的业务从国内发展到东南亚以及一 带一路各国。互联网教育的行业核心竞争力主要由两方面组成:一方面拥有远程实景互动教 学、固移融合学习平台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团队,可以有力支撑各类型的项目运 营;另一方面,公司拥有各地工会系统、高校系统以及政府系统的渠道优势,采取B2B2C的经 营模式,大大降低推广成本。目前公司的智慧教育产品已经结合智慧城市的综合解决方案在 各地落地推广。
(三)技术优势
公司具备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GIS、RFID、移动互联、互联网+等方面的技术开发 能力,并在长期从事相关业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截止2015 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共计获得19项发明专利、63项实用新型专利、44项外观
1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专利、243项软件著作权、118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彰显了公司技术积累的实力、自主创新 的优势,大大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软实力。
(四)品牌及资质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当选2015年中国上市公司诚信百佳,入围2015年最受投资者尊重的上市 公司,取得电子会议系统工程建设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证书、电子会议系统设备推荐 品牌等级壹级证书,荣获2015年信息化视听行业年度中国品牌、飞利信CS/5315CI、CS/5315RI 会议同声传译会议产品——2015年信息化视听行业年度产品、2015年度中国优秀AV系统集成 商,位列中城智慧城市建设研究会成员单位。
报告期内,飞利信电子获得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ISO20000 IT服务标准化体系认证、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信锐LED显示屏、“DLP拼接显示单元”—— 2014年智能建筑知名 品牌、2015年度中国市场十大会议系统产品品牌、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当选 a&s中国百大智能集成企业、2014年智能建筑工程优秀施工企业、2014年智能建筑技术创新企 业,加入中国自动化学会智能建筑与楼宇自动化专业委员会并成为理事单位。
东蓝数码在智慧城市类公司中拥有系统集成二级、涉密系统集成甲级、安防二级、CMMI3 级等优良资质,既表明了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的优势,为公司获取政府招标项目提供了支撑。
天云动力报告期内荣获2014年中国机房工程企业30强证书,并获得“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得“建筑机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使 公司的企业形象及行业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在公司数据中心建设及环境工程建设两个业务模 块的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是公司快速发展的一年,公司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围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实现内生性增长与外延式并购同步发展。随着内部业务沉淀和外部投资并购的加速,公司在 整合各项资源后,形成了智能会议、智慧城市、大数据、互联网教育四大业务板块。2015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5,614.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8,063.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10%。报告期内,业绩大幅增长的一个主要原因 是公司于2014年收购的东蓝数码、天云动力在2015年产生的业绩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一)公司智能会议业务持续增长,实现年度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会议业务屡屡中标,为公司不断积累客户资源,促进公司业绩增长。 公司在2015年成功拓展了数家大型企业集团客户,在横向拓展市场中收益颇丰,并为后期纵向 拓展奠定了基石。公司成功中标阳光保险集团——通州阳光城多媒体会议室智能化系统建设 项目、合肥滨湖中心省政协会议系统工程项目、滨湖省人大新办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铁路总公司会议电视系统改造项目、招商银行视频会议系统;公司自主产品小间距LED 也取得了可喜业绩,承接了《中国廉政文化“六进工程”LED广告宣传车》项目公司作为LED 供应商,为承建方提供飞利信LED显示屏幕;为全国65个省市级人大、政协提供会议服务,获 得客户的高度肯定,在智能会议服务领域竞争力强劲。
(二)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快速发展,紧追传统业务
2013年,公司开始开展智慧城市业务且开局良好;2014年,公司开始组建轨道交通团队, 同时收购了专注于智慧城市业务的东蓝数码和擅长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的天云科技;2015年东 蓝数码、天云科技业绩并入公司合并范围,助力公司智慧城市业务的快速增长。2015年11月 份与延安、南阳、汉中、达州4个市签订了合计意向百亿金额的智慧城市建设的框架协议,为 未来几年的智慧城市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南延段南沙停车场、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车 辆段、十三号线管虎车辆段安防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广州地铁7、9、13、4南延线综合监控系 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热力总公司供热系统温控节能改造项目、长沙磁浮工程供电 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宁波海关大楼运行智能化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宁波 市纪检监察干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鄞州区咸祥镇智慧街景项目、宁夏大学中卫校区“云平 台”采购项目,签约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审计局审计指挥系统建设项目”、“2015年北运 河北京市农业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系统开发项目(二期)”。公司的数据中心机房业务因为积 累了稳定的客户资源,业绩稳定增长。公司在2014年底投资设立的信息安全公司,在2015年 度也开始陆续签单。飞利信既有业务加上新并入业务促使报告期内智慧城市业绩大幅增长。
(三)公司大数据业务不断增长,进入开花结果期
公司在2013年布局大数据板块,利用自身良好的数据资源,明确公司大数据方向为:征 信服务和舆情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大数据业务发展的大好机遇,积极参与各地大数据 建设,公司陆续中标天津市红桥区数据中心建设项目、2015年南航移动渠道营销与平台引流 项目、八五一一农场三双食品智能溯源管理系统购置项目、天津南港海事业务用房信息化系 统设备采购项目、广东农业网站群站点整合与舆情服务建设项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1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障信息中心广州智慧人才工程统一融合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 中心2015年人事人才系统升级改造(新政策新业务)项目、南阳市国家智慧政务建设示范项 目等。报告期内通过与国家信息中心和新华社相关业务的战略合作、上下游企业收并购和控 股参股方式形成了大数据基础设施、数据源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可视化展示和增值应用方 面的大数据全生态布局与覆盖。在大数据变现方面有明显优势。
公司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营服务方面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国家、省、市级的解决 方案,完成了前期原型研发;并据此在未来一两年内在全国范围多处落地;公司依托国家信 息中心的背景和自主大数据能力优势,与主要运营商在企业征信、个人征信大数据服务方面 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或者已经达成合作意向;在行业大数据方面,参与了中小外贸企业大数 据服务的顶层规划设计,在2016年第二季度将与合作伙伴共同推出中小企业外贸服务信息平 台,随后将作为外贸大数据提供商陆续推出基于大数据的外贸服务精准匹配、信用评分服务, 并有可能深度参与外贸相关的金融服务、保险服务、担保服务,获得大数据增值应用收益; 计划推出企业征信云平台,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融资和风控业务;与飞利信共 同控股方式,与新华社合作大数据舆情服务(新华频媒);与国家信息中心共同参股云计算 服务提供商北京中联润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股国信宏数布局一带一路大数据业务。
(四)公司发力互联网教育领域,不断贡献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在互联网教育技术方面具有极大竞争力的互联天下,与公司旗下 已有的专注招生的国家培训网进行资源整合,使得公司在线教育业务大增、业绩凸显。
(五)公司顺利开展收并购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顺利完成第一轮重大资产重组的新股发行及配套融资后开启第二轮重 大资产重组,成功收购了厦门精图、上海杰东、成都欧飞凌,丰富了公司的智慧城市、大数 据产业链。
(六)公司快速推进对外投资,丰富既有业务体系
-
1、公司与国家信息中心等合资设立了国信利信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征信体系建
-
设,目前已经在稳步开展各项业务。
2、公司与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下属公司合资设立了新华频媒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致力于 舆情分析、新华频媒手机研发销售、室内外互动媒体平台建设及相关业务挖掘。在报告期内 已经完成了较好的业绩。
-
3、公司与国信招标集团下属公司合资设立的北京网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主攻企业信用
-
分析,为线上招标提供信用支撑。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互联天下80%的股权,互联天下突出的多媒体通讯技术将为飞 利信的智能会议产品带来提升;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在互联网教育业务方面的布局。公司 的技术和客户优势也有利于增强互联天下在应用和市场等方面的竞争力,有利于互联天下把 握互联网教育行业的重大发展机遇,快速做大做强。
-
5、设立全资公司宁夏飞利信,将利用宁夏中卫十三五规划中有关数据中心建设的良好机
-
遇,投身中卫数据中心建设。
-
6、在报告期末,公司收购了天津火网公司部分股权变为其控股股东,快速进入消防云建
-
设阶段。
-
7、公司参股联诚智胜,联诚智胜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航空旅游+大数据”运营服务提
-
供商,为航空旅游企业提供企业级大数据增值服务,丰富了公司的大数据业务体系。
2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在报告期内,公司还投资了中卫大河、珠海粤能,丰富了公司互联网、物联网建设链 条。
(七)公司积极开展外部战略合作,通过强强联合优势做大做强
1、公司与世界上最早的扬声器生产商之一博士视听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博士”)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通过自己的渠道、相关业务部门和几十家分、子公司,“博士” 将通过自己的市场渠道和合作伙伴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共同开拓更广阔的市场领域,创立 在细分市场的品牌优势。
2、公司先后联合多家公司与延安、南阳、达州等地政府部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发 挥自身优势资源,共同推进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发展。
(八)扩大营销网络,全面推进各项业务
公司利用在全国各地建立的30余家分公司/办事处以及在宁波、湖北、天津等地的子公司, 实行集团内同地域公司合并办公,集中力量拓展公司各项业务。
(九)加强管理,推进内部融合
因公司不断开展对外投资及并购重组工作,公司处于迅速扩张阶段,健全的管理体系方 能确保各方面工作运转正常。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融合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办法,加 强内部管理,促进融合。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月度高管会议、季度高管会议、月 度管理层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年度营销工作会议、年度融合会议等,促进管理层、业务层、 员工层内部以及层级间的互动交流,及时解决各项问题,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十)重视研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软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两大研发中心—产品研发中心、软件中心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的管理体 系,加大项目考核力度,将产品项目管理、团队建设、应用与技术创新、技术积累作为管理 工作的重点。同时稳步开展市场规划、新产品定义、客户需求深度挖掘等工作,采用市场驱 动、实施驱动、产品驱动、创新驱动的工作推进策略,通过与营销的配合,采集市场需求, 完善产品,创造产品,通过现场实施的支持和参与提升产品质量。
1、研发中心研发重点如下:
(1)紧密围绕会议应用进行技术创新,大力开展无纸化会议系统的研发创新,不断加大 和完善核心技术储备,助力政府和企业开启无纸化会议时代,深入推进“绿色会议、智能会 议、高效会议”。流媒体总线作为无纸化会议系统的核心技术,产品研发中心2015年依托飞 利信流媒体一代总线的技术积累,完成了流媒体二代总线的基础研发工作,相比于一代,二 代具有更高效的带宽管理设计、更低的系统延时、更小系统时间抖动。
(2)在微波电路、射频识别及无线设计等核心技术积累方面加大力度,在超高频射频识 别技术领域成功研制出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低成本方案,为射频识别技术在物流、制造、溯 源、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成功研制出基于脉冲压缩线性跳频技 术的超远距离的窄带无线传输网络,该网络为智慧城市中各个部件的互联互通、物联物通提 供有效的网络和数据采集支撑。
(3)发力于视频会议领域的研发和创新,在音视频编解码、音
视频文件存储、视频会议框架协议、视频传输协议等核心技术领域不断做出突破和创新。2015 年成功研制出嵌入式录播一体,可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会议现场提供高质量的音视频录制、 直播和点播服务,基于嵌入式设计,安全、稳定、高效。
2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软件中心主要开展的研发工作为:
(1)在大数据技术方面,软件中心着重提升数据采集处理能力,应用于精准营销及企业征 信辅助方面。
1)自主开发运营的基于大数据精准营销平台、应用于成功中标南航APP移动营销千万级 项目,在新的业务领域不断积累完善,给与了该项目有利的大数据支撑,获得了优于传统广 告投放营销手段的效果和认可。
2)在大数据的舆情和征信方面,加大研发力度,在多项技术上取得突破,在舆情,金融 大数据、农业大数据平台及农业征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3)在互联网金融方面,自主开发完成大宗交易平台,电子商城,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 信用云评估等完整的闭环电商生态圈。并已成功应用于农业,重金属交易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2)在网络安全方面,对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等替换方面作了深入的研究和试验, 为响应国家保障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推动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改善政府信息化安全建 设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已成功地应用在政府项目之中。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外观专利15项、软件著作权55 项、软件产品登记证1项。
(十一)重视生产基地建设,实现产能、产值大幅提升
2015年湖北工厂会议产品生产稳步进行,在生产工艺方面不断改善,效率和品质都有比 较明显的提升;LED产品线成功开发出小间距LED抢占LED高端市场,产品也得到市场和客 户的肯定;天津工厂整体搬迁至湖北生产基地,降低了公司的租金和管理成本,规模效应逐 步体现;为了配合精密空调生产的需求,2015年湖北工厂竣工并验收了3#厂房和员工宿舍, 现设备已经转移到3#厂房在进行生产前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持续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2015年完成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8、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等认证的年度换证工作。
(十二)加强品牌建设力度,提升公司品牌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当选“2015年中国上市公司诚信百佳”,入围“2015年最受投资者尊重 的上市公司”,取得电子会议系统工程建设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证书、电子会议系统 设备推荐品牌等级壹级证书,荣获2015年信息化视听行业年度中国品牌、飞利信CS/5315CI、 CS/5315RI会议同声传译会议产品——2015年信息化视听行业年度产品、2015年度中国优秀 AV系统集成商,位列中城智慧城市建设研究会成员单位。
报告期内,飞利信电子获得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ISO20000 IT服务标准化体系认证、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信锐LED显示屏”“DLP拼接显示单元”—— 2014年智能建筑 知名品牌、2015年度中国市场十大会议系统产品品牌、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示范企业, 当选a&s中国百大智能集成企业、2014年智能建筑工程优秀施工企业、2014年智能建筑技术创 新企业,加入中国自动化学会智能建筑与楼宇自动化专业委员会并成为理事单位。
东蓝数码在智慧城市类公司中拥有系统集成二级、涉密系统集成甲级、安防二级、CMMI3 级等优良资质,既表明了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的优势,为公司获取政府招标项目提供了支撑。
天云动力报告期内荣获“2014年中国机房工程企业30强”,获得“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荣获“2014-2015 年度通信网络运营维护服务用户满意企业”奖项,使公司的企业形象及行业竞争力进一步提 高,在公司数据中心建设及环境工程建设两个业务模块的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三)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为公司快速发展打好基础
人力资源建设是公司建设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公司快速发展阶段不可忽视的部分,公司 在多年积累的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推进制度完善和管理方法创 新,完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建设、竞聘上岗、员工晋升机制,开设集团内部人才 流动通道,加强人才内外部培训,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
(十四)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集团内部公司融合管理办法,健全内部沟 通机制,提前防范各类风险。
(十五)健全投资者管理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在非敏感期内,积极接待投资者调研,解答 投资者关注的各项问题;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积极向投资者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消除投 资者顾虑;开通官方微信平台,及时更新公司业务状态,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完善投资者 管理管理体系。
二、主营业务分析
1 、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 、收入与成本
(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picture [467 x 2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466 x 1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 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比上年 | 营业成本比上年 | 毛利率比上年同 |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 同期增减 | 同期增减 | 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行政单位 | 201,420,654.48 | 117,874,717.09 |
41.48% |
-9.99% |
-11.09% |
0.73% |
| 企事业单位 | 1,154,727,371.41 | 724,003,230.76 |
37.30% |
152.60% |
146.17% |
1.64% |
| 分产品 | ||||||
| 1、智能会议系统 | ||||||
| 521,064,663.09 | 322,398,355.00 |
38.13% |
21.86% |
28.83% |
-3.35% |
|
| 整体解决方案 | ||||||
| 2、电子政务信息 | ||||||
| 108,795,634.41 | 11,273,433.11 |
89.64% |
527.20% |
108.75% |
20.77% |
|
| 管理系统 | ||||||
| 3、建筑智能化工 | ||||||
| 程和信息系统集 | 582,080,900.36 | 438,177,065.10 |
24.72% |
230.39% |
270.59% |
-8.17% |
| 成 | ||||||
| 4、IT产品销售 | 7,033,593.93 | 5,984,115.36 |
14.92% |
-83.76% |
-84.81% |
5.89% |
| 5、其他技术与服 | ||||||
| 113,294,574.02 | 44,522,194.12 |
60.70% |
||||
| 务 | ||||||
| 6、其他业务-租 | ||||||
| 23,878,660.09 | 19,522,785.16 |
18.24% |
45.14% |
45.68% |
-0.30% |
|
| 赁收入 | ||||||
| 分地区 | ||||||
| 华北 | 571,893,107.96 | 312,637,251.04 |
45.33% |
250.97% |
192.78% |
10.87% |
| 中南 | 155,041,364.83 | 102,652,537.74 |
33.79% |
8.61% |
23.27% |
-7.88% |
2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西南 | 85,626,498.44 | 57,384,471.68 |
32.98% |
-49.93% |
-48.84% |
-1.42% |
|---|---|---|---|---|---|---|
| 华东 | 364,510,212.04 | 229,554,546.43 |
37.02% |
183.97% |
199.69% |
-3.30% |
| 东北 | 62,766,431.95 | 59,140,124.15 |
5.78% |
61.81% |
148.66% |
-32.91% |
| 西北 | 116,310,410.67 | 80,509,016.81 |
30.78% |
213.98% |
234.48% |
-4.2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单位:元
| 2015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4年 | |||
|---|---|---|---|---|---|---|
| 产品分类 | 项目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智能会议系统 | 工程分包 | 58,454,311.16 | 18.13% |
78,150,585.55 |
31.23% |
-13.10% |
| 智能会议系统 | 产品销售 | 244,544,796.90 | 75.85% |
160,660,136.77 |
64.20% |
11.65% |
| 智能会议系统 | 人工费用 | 19,399,246.94 | 6.02% |
11,431,989.73 |
4.57% |
1.45% |
说明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 1 、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2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498 x 21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92 x 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 、 合并成本及商誉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498 x 19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16,175,474.79 |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5.94% | |||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 1 | 第一名 | 68,561,965.77 | 5.06% |
2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 | 第二名 | 59,655,405.32 | 4.40% |
|
|---|---|---|---|---|
| 3 | 第三名 | 39,800,000.00 | 2.93% |
|
| 4 | 第四名 | 26,801,043.88 | 1.98% |
|
| 5 | 第五名 | 21,357,059.82 | 1.57% |
|
| 合计 | -- | 216,175,474.79 | 15.94% |
|
|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92,834,052.45 |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9.59% |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 1 | 第一名 | 101,741,920.97 | 10.33% |
| 2 | 第二名 | 29,195,063.00 | 2.97% |
| 3 | 第三名 | 27,469,346.16 | 2.79% |
| 4 | 第四名 | 17,228,047.11 | 1.75% |
| 5 | 第五名 | 17,199,675.21 | 1.75% |
| 合计 | -- | 192,834,052.45 | 19.59% |
3 、费用
单位:元
| 2015年 | 2014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 58,725,549.15 | 38,505,092.04 |
本期费用增长较大,主要原因是收购 |
||
| 销售费用 | 52.51% |
|||
的东蓝数码、天云动力并表所致 |
||||
| 168,213,962.83 | 64,421,755.25 |
本期费用增长较大,主要原因是收购 |
||
| 管理费用 | 161.11% |
|||
的东蓝数码、天云动力并表所致 |
||||
| 23,395,162.61 | 12,223,832.96 |
本期费用增长较大,主要原因是收购 |
||
| 财务费用 | 91.39% |
|||
的东蓝数码、天云动力并表所致 |
||||
4 、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智能会议领域,公司研发投入主要用于电子会议产品、相关多媒体及控制 技术、物联网产品及智能制造相关技术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流媒体总线第二代技术的基础研发工作,在数字传输时钟同步、跨 时钟域的数据低延时转发、低抖动时钟设计、高精度时间测量算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该 技术将彻底颠覆传统音视频会议的模式,引领多媒体、无纸化、交互式为特征的新一代主流 会议模式的发展方向,为巩固飞利信在智能会议领域的龙头地位奠定基础。
完成红外同声传接收机的技术研发工作,在续航时间、信噪比、传输距离等方面达到国
2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际领先水平,为新增以同传业务为核心、基于红外技术的会议系统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彩色电子票箱系统是人代会、人事任免、议案表决、综合测评等需要进行投票的选举系 统,随着多年的各省市政府应用积累,对系统业务功能有了更高的需求,2015年完成了进行 业务功能的深化设计和开发,在系统易用性方面加以改造,使系统稳定、高效,减少了使用 人员的工作量和压力。
报告期内完成了集控2.0的开发与应用,飞利信集控系统产品今年新增30多个工程项目上 应用,经过三年来的市场检验,已基本成熟,并开始开展集控3.0的研发工作,利用集控技术, 实现家居智能化,楼宇智能化。
报告期内,完成嵌入式录播一体机产品研发,包括播放器扩展、WEB配置、SDK、无风 散热、集成测试等工作。此类产品具备各种本地视频源信号采集、存储、网络直播与点播。 具有低延时、高分辨率的特点,同时具备接入视频会议系统的优势。本产品可用于视频会议、 远程医疗、案件评审、气象会商、远程教学、城市监控等领域。
在农业物联网建设方面,飞利信依托“睿时信”系列物联网产品的技术积累、品牌优势及 在农牧业多年信息化建设经验,完成农垦集团三双食品全产业链溯源系统的研发工作,有效 解决“小农户,大市场”对接的难题,使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更加明晰,为农产品畅销提供了 有效保障。为后期智慧农业项目的开展起到标杆作用。
报告期内,完成基于“睿时信”射频识别产品的智能制造平台线体自动识别系统部分,该 项目为制造业建立一个高度灵活的兼备个性化及数字化的产品与服务的生产模式,使企业内 部现场控制层和管理层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该系统目前已在海尔集团上线使用,该系统将为 中国制造2025战略提供前瞻性知识积累、探索和技术支撑,同时为飞利信开拓在家电、汽车、 消费类电子等领域的智能制造项目起到示范性作用。
报告期内完成了小间距P2.5mm 和P1.875mm LED显示屏的研发,在精密机械设计及加工 工艺、高密度PCB设计及生产工艺等多方面取得突破,丰富了LED显示屏产品线,实现了LED 显示屏产品的各尺寸覆盖,形成了研发、生产、品质控制等的一条龙局面,保证了信锐LED 显示屏在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天云科技完成PTC加湿器、分体式电热式加湿器和一体式电热 加湿器三类加湿产品的开发,并且成功销售给中海地产、广安门中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三 附院、上海东健医院及河北井陉医院。完成列间空调的开发、样机生产及性能试验。完成各 类电极加湿器生产加湿器各种型号生产共 370台,并编制了生产工艺文件,生产更加标准化 和流程化。
报告期内,公司在互联网教育产品研发方面,共组建了4个技术研发团队以及2个项目研发 团队。其中包含:实景互动平台研发团队、网络学习平台研发团队、移动学习平台研发团队 以及网络学历平台研发团队四大技术研发团队;机械云学堂项目研发团队以及职业院校综合 服务项目研发团队。在端到端产品上,实景互动教学系统3.5版产品推出,采用全新的技术架 构和用户界面,完全融合视频互动、录播、直播、转播等核心功能,为中小学优质公开课、 高校跨校区教学、专家远程授课、企业培训、视频会议等领域提供全功能的产品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新获得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外观专利9项、 软件著作权55项、软件产品登记证1项,详情如下:
(1)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新获得发明专利明细如下: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取得方式 | 授权公告日 |
|---|---|---|---|---|
| 1 | ZL 2012 1 0516619.9 | 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智能终端与无人值守设备的通信 方法 |
原始获得 | 2015/9/30 |
2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 | ZL 2012 1 0524646.0 | 基于无线网际网路的智能终端与无人值守设备的通信 方法 |
原始获得 | 2015/8/12 |
|---|---|---|---|---|
| 3 | ZL 2012 1 0582823.0 | 基于短网址的高安全性文件传输方法 | 原始获得 | 2015/7/22 |
| 4 | ZL 2011 1 0403062.3 | 智能终端上基于线加速度传感器的人机交互检测及处 理方法 |
原始获得 | 2015/3/11 |
| 5 | ZL 2010 1 0278204.3 | 一种在基于串行总线的流媒体传输系统中的主动延时 装置 |
原始获得 | 2015/5/20 |
| (2)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新获得外观专利明细如下: | ||||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取得方式 | 授权公告日 |
| 1 | ZL 2014 3 0554199.3 | 话筒 | 原始获得 | 2015/7/1 |
| 2 | ZL 2015 3 0115497.7 | 超高频通道门 | 原始获得 | 2015/11/25 |
| 3 | ZL 2015 3 0166398.1 | 分体嵌装代表发言机 | 原始获得 | 2015/11/25 |
| 4 | ZL 2015 3 0184788.1 | 无线接收基站 | 原始获得 | 2015/11/25 |
| 5 | ZL 2015 3 0184789.6 | 无线发射基站 | 原始获得 | 2015/11/25 |
| 6 | ZL 2015 3 0166309.3 | 嵌装表决器(跑道圆款) | 原始获得 | 2015/11/25 |
| 7 | ZL 2015 3 0115498.1 | 嵌装表决器 | 原始获得 | 2015/11/25 |
| 8 | ZL 2015 3 0166396.2 | 球控键盘 | 原始获得 | 2015/11/25 |
| 9 | ZL 2014 3 0278768.6 | LED显示屏 | 原始获得 | 2015/3/4 |
(3)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明细如下:
| 序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取得方式 | 授权公告日 |
|---|---|---|---|---|
| 1 | ZL 2014 2 0459820.2 | 可进行人脸识别的检测报警设备 | 原始获得 | 2015/4/1 |
| 2 | ZL 2014 2 0640270.4 | LED显示屏多角调节装置 | 原始获得 | 2015/3/4 |
| 3 | ZL 2014 2 0537890.5 | LED显示屏底座 | 原始获得 | 2015/3/4 |
| 4 | ZL 2014 2 0479508.X | 防水螺钉组件 | 原始获得 | 2015/1/28 |
| 5 | ZL 2014 2 0445215.X | LED显示屏角度调节固定装置 | 原始获得 | 2015/1/28 |
| 6 | ZL 2014 2 0680288.7 | LED显示屏模组 | 原始获得 | 2015/5/6 |
| 7 | ZL 2014 2 0680917.6 | LED显示屏的面罩 | 原始获得 | 2015/5/6 |
| 8 | ZL 2015 2 0332373.9 | 一种传热铜管 | 原始获得 | 2015/10/7 |
| 9 | ZL 2015 2 0330087.9 | 一种自清洁空调系统 | 原始获得 | 2015/9/16 |
| 10 | ZL 2015 2 0333052.0 | 一种节能型空调系统 | 原始获得 | 2015/9/16 |
| 11 | ZL 2015 2 0332371.X | 数据机柜节能型空调冷却系统 | 原始获得 | 2015/9/16 |
| 12 | ZL 2015 2 0332151.7 | 冷凝器自动清洁装置 | 原始获得 | 2015/9/16 |
| 13 | ZL 2015 2 0333045.0 | 一种用于L型端子安全防护的绝缘护槽 | 原始获得 | 2015/8/19 |
| 14 | ZL 2015 2 0333044.6 | 一种电池熔丝开关汇流柜 | 原始获得 | 2015/8/19 |
| 15 | ZL 2014 2 0570123.4 | 一种精确送风装置 | 原始获得 | 2015/4/1 |
| 16 | ZL 2014 2 0568518.0 | 一种可自更换空气过滤器的基站空调 | 原始获得 | 2015/1/21 |
| 17 | ZL 2014 2 0568733.0 | 一种具自清洁功能的基站空调 | 原始获得 | 2015/1/14 |
| 18 | ZL 2014 2 0570124.9 | 一种机柜门式空调冷凝装置 | 原始获得 | 2015/1/14 |
| 19 | ZL 2014 2 0568517.6 | 一种空调节能喷淋装置 | 原始获得 | 2015/1/14 |
2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0 | ZL 2014 2 0568734.5 | 一种高能效节能机房空调 | 原始获得 | 2015/1/14 |
|---|---|---|---|---|
| 21 | ZL 2014 2 0568950.X | 一种用于机柜门式空调的蒸发散热装置 | 原始获得 | 2015/1/7 |
| 22 | ZL 2014 2 0570161.X | 一种高能效节能基站空调 | 原始获得 | 2015/1/7 |
| 23 | ZL 2014 2 0568516.1 | 一种机柜门式空调散热装置 | 原始获得 | 2015/1/7 |
| (4)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新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明细如下: | ||||
| 序号 | 登记号 | 软件著作权名称 | 取得方式 | 发证日期 |
| 1 | 2015SR005989 | 城市综合地下管网安全管理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1/12 |
| 2 | 2015SR034511 | 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2/17 |
| 3 | 2015SR034508 | 视频在线移动学习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2/17 |
| 4 | 2015SR034488 | 会员管理信息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2/17 |
| 5 | 2015SR034487 | 医院检验信息管理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2/17 |
| 6 | 2015SR034483 | 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2/17 |
| 7 | 2015SR034502 |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2/17 |
| 8 | 2015SR034302 | 医学影像信息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2/17 |
| 9 | 2015SR034475 | 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V1.0 | 原始获得 | 2015/2/17 |
| 10 | 2015SR034470 | 基层医疗机构(社区、站、乡镇、村)信息管理系统 V1.0 |
原始获得 | 2015/2/17 |
| 11 | 2015SR036387 | 挥秘IOS客户端软件V1.0 | 原始获得 | 2015/2/27 |
| 12 | 2015SR104460 | 飞利信人大议案建议管理信息系统V3.0 | 原始获得 | 2015/6/11 |
| 13 | 2015SR104582 | 飞利信内控管理APP软件V1.0 | 原始获得 | 2015/6/11 |
| 14 | 2015SR104588 | 飞利信人大信息化APP软件V1.0 | 原始获得 | 2015/6/11 |
| 15 | 2015SR104519 | 飞利信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V1.0 | 原始获得 | 2015/6/11 |
| 16 | 2015SR104463 | 飞利信集中控制系统HMUI Designer软件V2.0 | 原始获得 | 2015/6/11 |
| 17 | 2015SR104518 | 飞利信集中控制系统客户端PC版软件V2.0 | 原始获得 | 2015/6/11 |
| 18 | 2015SR104457 | 飞利信集中控制系统客户端IOS版软件V2.0 | 原始获得 | 2015/6/11 |
| 19 | 2015SR104453 | 飞利信集中控制系统客户端Android版软件V2.0 | 原始获得 | 2015/6/11 |
| 20 | 2015SR121369 | 智慧水务物联网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7/1 |
| 21 | 2015SR147157 | 飞利信智能交通监控综合平台V1.0 | 原始获得 | 2015/7/30 |
| 22 | 2015SR157155 | 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单机版3.7 | 原始获得 | 2015/8/14 |
| 23 | 2015SR211413 | 安全运行测试与评估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11/3 |
| 24 | 2015SR211389 | 飞利信睿时信视频会议系统V4.5 | 原始获得 | 2015/11/3 |
| 25 | 2015SR211388 | 视频会议录播服务器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11/3 |
| 26 | 2015SR236412 | 电子商务平台V1.0 | 原始获得 | 2015/11/27 |
| 27 | 2015SR237506 | 微信易云平台V1.0 | 原始获得 | 2015/11/30 |
| 28 | 2015SR252651 |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10 |
| 29 | 2015SR252867 | 公共业务移动开发平台软件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10 |
| 30 | 2015SR283011 | 飞利信大屏显示拼接管理软件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31 | 2015SR283005 | 飞利信大数据音视频综合管理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32 | 2015SR282998 | 飞利信信号采集管理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33 | 2015SR282840 | 飞利信音视频录播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3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4 | 2015SR282180 | 飞利信应急指挥管理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 35 | 2015SR282049 | 飞利信可视化导播系统管理软件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36 | 2015SR282046 | 飞利信人员轨迹定位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37 | 2015SR282010 | 飞利信通道图像处理软件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38 | 2015SR282102 | 飞利信人大电子阅文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39 | 2015SR282165 | 飞利信校园安全管理软件平台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40 | 2015SR282173 | 飞利信视频加速显示驱动软件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41 | 2015SR282157 | 飞利信监控录像管理软件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42 | 2015SR283678 | 飞利信可视化指挥调度管理平台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43 | 2015SR283685 | 飞利信智能教学综合管理系统V1.0 | 原始获得 | 2015/12/26 |
| 44 | 2015SR288123 | 飞利信工业级超高频读写器智能工具软件 | 原始获得 | 2015/12/29 |
| 45 | 2015RS288117 | 供电安全研究试验仿真装置工作状态显示软件 | 原始获得 | 2015/12/29 |
| 46 | 2015RS288213 | 集中控制系统文件传输PC版软件 | 原始获得 | 2015/12/29 |
| 47 | 2015RS290020 | 超高频一体机读写器智能工具软件 | 原始获得 | 2015/12/30 |
| 48 | 2015RS289979 | 嵌入式录播一体机视频服务系统 | 原始获得 | 2015/12/30 |
| 49 | 2015RS289972 | 工业级超高频发卡机智能工具软件 | 原始获得 | 2015/12/30 |
| 50 | 2015RS289966 | 集中控制系统红外学习机上位机软件 | 原始获得 | 2015/12/30 |
| 51 | 2015RS289053 | 集中控制系统文件传输Win32 PC版软件 | 原始获得 | 2015/12/30 |
| 52 | 2015RS287369 | 嵌入式录播一体机配置管理系统 | 原始获得 | 2015/12/30 |
| 53 | 2015RS291033 | 无纸化会议服务器端系统 | 原始获得 | 2015/12/30 |
| 54 | 2015RS291019 | 无纸化会议客户端系统 | 原始获得 | 2015/12/31 |
| 55 | 2015RS291450 | 飞利信集中控制系统客户端PC版软件 | 原始获得 | 2015/12/31 |
(5)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新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明细如下:
| 序号 | 编号 | 软件产品名称 | 取得方式 | 发证日期 |
|---|---|---|---|---|
| 1 | 甬DGY-2015-0187 | 城市综合地下管网安全管理系统 | 原始获得 | 2015/7/1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50 | 262 |
280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36.26% | 39.58% |
45.38%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7,846,259.85 | 20,106,947.45 |
15,338,025.44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7% | 2.95% |
2.84% |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 |||
| 0.00% | 0.00% |
0.00% |
|
| 的比例 |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 |||
| 0.00% | 0.00% |
0.00% |
|
| 润的比重 | |||
3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 、现金流
单位:元
| 项目 | 2015年 | 2014年 | 同比增减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7,204,462.91 | 706,275,629.57 |
121.9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2,846,723.86 | 839,907,696.45 |
90.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35,642,260.95 | -133,632,066.88 |
73.33% |
| 额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4,131,561.09 | 457,549,192.33 |
-37.9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8,818,640.84 | 189,934,996.59 |
173.1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234,687,079.75 | 267,614,195.74 |
|
-187.70% |
|||
| 额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5,576,916.39 | 301,000,000.00 |
244.0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0,383,798.00 | 224,092,456.07 |
185.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395,193,118.39 | 76,907,543.93 |
|
413.85% |
|||
| 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4,863,777.69 | 210,889,672.79 |
-40.7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 、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015 | 年末 | 2014年末 | 2014年末 | |||
|---|---|---|---|---|---|---|
| 占总资产比 | 占总资产比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金额 | |||||
| 例 | 例 | |||||
3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456,191,357.3 3 |
320,177,801.41 | |||||
|---|---|---|---|---|---|---|
| 货币资金 | 8.15% |
12.34% |
-4.19% |
|||
| 1,325,171,508. 66 |
711,623,120.89 | |||||
| 应收账款 | 23.67% |
27.42% |
-3.75% |
|||
| 289,873,464.7 9 |
292,707,225.56 | |||||
| 存货 | 5.18% |
11.28% |
-6.10% |
|||
| 142,032,811.8 7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4% |
0.00% | 2.54%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0,627,274.32 | 0.73% |
25,553,165.31 | 0.98% |
-0.25% |
|
| 190,789,048.8 4 |
129,080,279.06 | |||||
| 固定资产 | 3.41% |
4.97% |
-1.56% |
|||
| 在建工程 | 16,562,482.18 | 0.30% |
4,558,031.65 |
0.18% |
0.12% |
|
| 524,705,000.0 0 |
436,482,427.25 | |||||
| 短期借款 | 9.37% |
16.82% |
-7.45% |
|||
| 长期借款 | 76,800,000.00 | 1.37% |
1.37% |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 30,931.68 | 8,954.43 |
245.43% |
2 、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被投资 | 披露日 | 披露索 | |||||||||||
|---|---|---|---|---|---|---|---|---|---|---|---|---|---|
| 主要业 | 投资方 | 投资金 | 持股比 | 资金来 | 投资期 | 产品类 | 预计收 | 本期投 | 是否涉 | ||||
| 公司名 | 合作方 | 期(如 | 引(如 | ||||||||||
| 务 | 式 | 额 | 例 | 源 | 限 | 型 | 益 | 资盈亏 | 诉 | ||||
| 称 | 有) | 有) | |||||||||||
| 地下城 | |||||||||||||
| 厦门精 | |||||||||||||
| 1,000,0 | 市管 | 2015年 | |||||||||||
| 图信息 | 软件开 | 100.00 | 部分发 | 巨潮资 | |||||||||
| 收购 | 00,000. | 无 | 长期 | 网、管 | 50,500, | 50,946, | 否 |
09月01 | |||||
| 技术有 | 发 | % |
行股份 |
00000 | 60000 |
讯网 | |||||||
| 00 | 廊,地 | . | . |
日 | |||||||||
| 限公司 | |||||||||||||
| 理信息 | |||||||||||||
3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地图研 | |||||||||||||
|---|---|---|---|---|---|---|---|---|---|---|---|---|---|
| 发生产 | |||||||||||||
| 智慧城 | |||||||||||||
| 上海杰 | |||||||||||||
| 市消 | |||||||||||||
| 东系统 | 2015年 | ||||||||||||
| 劳务服 | 720,000 | 100.00 | 部分发 | 防,轨 | 43,650, | 45,182, | 巨潮资 | ||||||
| 工程控 | 收购 | 无 | 长期 | 否 |
09月01 | ||||||||
| 务 | ,000.00 | % |
行股份 |
道交通 | 000.00 | 900.00 |
讯网 | ||||||
| 制有限 | 日 | ||||||||||||
| 消防施 | |||||||||||||
| 公司 | |||||||||||||
| 工等 | |||||||||||||
| 光模 | |||||||||||||
| 成都欧 | 块,光 | ||||||||||||
| 飞凌通 | 传输设 | 2015年 | |||||||||||
| 通信设 | 525,000 | 100.00 | 部分发 | 35,000, | 35,771, | 巨潮资 | |||||||
| 讯技术 | 收购 | 无 | 长期 | 备,其 | 否 |
09月01 | |||||||
| 备业 | ,000.00 | % |
行股份 |
000.00 | 700.00 |
讯网 | |||||||
| 有限公 | 他通讯 | 日 | |||||||||||
| 司 | 设备生 | ||||||||||||
| 产等 | |||||||||||||
| 互联天 | 在线教 | ||||||||||||
| 下科技 | 计算机 | 育、视 | |||||||||||
| 2015年 | |||||||||||||
| 发展 | 软硬件 | 320,000 | 自有资 |
频互动 | 25,000, | 27,673, | 巨潮资 | ||||||
| 收购 | 80.00% |
无 | 长期 | 否 |
09月23 | ||||||||
| (深 | 研发、 | ,000.00 | 金 |
软件研 | 000.00 | 600.00 |
讯网 | ||||||
| 日 | |||||||||||||
| 圳)有 | 销售 | 发生产 | |||||||||||
| 限公司 | 销售 | ||||||||||||
| 2,565,0 | |||||||||||||
| 154,150 | 159,574 | ||||||||||||
| 合计 | -- | -- | 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000.00 | ,800.00 |
||||||||||||
| 00 | |||||||||||||
3 、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 | 本期已使 | 已累计使 | 报告期内 | 累计变更 | 累计变更 | 尚未使用 | 尚未使用 | 闲置两年 | ||
|---|---|---|---|---|---|---|---|---|---|---|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
| 总额 | 用募集资 | 用募集资 | 变更用途 | 用途的募 | 用途的募 |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 | 以上募集 | ||
3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金总额 | 金总额 | 的募集资 | 集资金总 | 集资金总 | 总额 | 用途及去 | 资金金额 | |||
|---|---|---|---|---|---|---|---|---|---|---|
| 金总额 | 额 | 额比例 | 向 | |||||||
| 公开发行 | 27,748.01 | 4,367 | 28,946.48 | 0.00% | 25.24 | 存放活期 | 0 | |||
| 2012年 | ||||||||||
| 股份 | 账户 | |||||||||
| 2015年 | 定向增发 | 26,483 | 26,485.18 | 26,485.18 | 0 | 0 | ||||
| 合计 | -- | 54,231.01 | 30,852.18 | 55,431.66 | 0 | 0 | 0.00% | 25.24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
|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2年1月19日完成 | ||||||||||
|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21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 | ||||||||||
|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20万股,网上发行1,680万股,发行价格为15.00元/ | ||||||||||
| 股。截止2012年1月19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51.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 ||||||||||
| 额为27,748.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9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 ||||||||||
| 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0002号《验资报告》。2014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 | ||||||||||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2号),核准 | ||||||||||
| 本公司向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向宁波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 | ||||||||||
| 限公司等股东发行22,408,517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670,73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 | ||||||||||
| 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公司向股东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和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 ||||||||||
| 币普通股(A股)21,390,371股,每股面值1.00元,根据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09元。本次应募集配套资 | ||||||||||
| 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56.39元,扣除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5,1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829,956.39元, | ||||||||||
| 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21,390,371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43,439,585.3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东均以货 | ||||||||||
| 币资金出资。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 | ||||||||||
| 师报字[2015]第211057号《验资报告》。 | ||||||||||
|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
| 1、2015年度,本公司无用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即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 | ||||||||||
| 项目)的资金,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479.48万元。 | ||||||||||
|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收购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东蓝数码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款合计 | ||||||||||
| 25,2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 | ||||||||||
| 3、2015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乔先生转让北 | ||||||||||
| 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 | ||||||||||
| 有限公司30%股权以人民币2,25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万乔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 | ||||||||||
| 技有限公司股权由40%减至10%,投资成本归还本公司超募资金账户。 | ||||||||||
| 4、2015年6月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中的4,118万元用 | ||||||||||
|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超募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 | ||||||||||
| 5、2015年6月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决定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超募资 | ||||||||||
| 金1,749万元暂时补充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 6、2015年度,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其中三个撤销,转出剩余资金0.00448万元;本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配套资金账户所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64.68万元(其中包含以前先行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中介费79.50万元),剔除 | ||||||||||
| 该事项影响外,本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账户所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85.18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已 | ||||||||||
| 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配套资金账户已经撤销。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9 日完成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 21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420 万股,网上发行 1,68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5.00 元/ 股。截止 2012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751.9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27,748.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9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 0002 号《验资报告》。2014 年 12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2 号),核准 本公司向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向宁波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等股东发行 22,408,517 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670,731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公司向股东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和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1,390,371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根据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09 元。本次应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999,956.39 元,扣除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5,17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4,829,956.39 元, 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 21,390,371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43,439,585.39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东均以货 币资金出资。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5]第 211057 号《验资报告》。
3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综上,本公司 2015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30,852.18 万元,其中: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资金 4,367 万元,2015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使用 26,485.18 万元。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共计 63.65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55,431.66 万元,其中: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28,946.48 万元;2015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累计使用 26,485.18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25.24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2 年 2 月本公司上市后,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了满足本公司募 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经 2012 年 2 月 16 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对部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变更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1、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保 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北京飞 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01090879400120109099860 ,将原存放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的 3,567 万元转存该账户,用于“营销 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孝昌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 农业银行孝昌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7493901040001169,行号:103535049394,将原存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的 6,264 万元转存该账户,用于“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3、为规范 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的规定,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20000000920100003437877。2015 年 5 月 12 日,本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飞利信重 大资产重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由本公司财务部分项目设立募集资 金台账,对报告期募集资金支出情况分项目记录台账,账目清晰、完整。本公司对超募资金的审批和支取严格监督管理, 其审批、支取符合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1、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银行账号: 01090879400120109098910 ,存款性质:活期存款,存储余额:251,860.28 元人民币;2、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 魏公村支行,银行账号:0121014170019060,存款性质:活期存款,存储余额 500.06 元人民币,上述两家合计 252,360.34 元人民币。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248.71 万元,扣除手续费 22.88 万元,其中 2012 年度利息收 入 280.12 万元,扣除手续费 0.22 万元;2013 年度利息收入 672.05 万元,手续费 22.41 万元;2014 年度利息收入 232.84 元,手续费 0.15 万元;2015 年度利息收入 63.75 元,手续费 0.10 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30,852.18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 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1、2013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随着电子行业技术的快速更新以及行业客户的不断增加,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运营环境发生变化,须对“智 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项目规划的产品结构、产品种类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对该项目的调整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和优化, 相关方案和设计时间有所增加,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本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智能会议系统产业 化项目”的进度进行了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项目完工时间由 2013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 2、2014 年 3 月 11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本 公司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高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本公司在募投项目上的经营管理费用、市场推广费用以及员工薪酬及 福利等费用较前期的募投资金使用计划有所增加,公司须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的
3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对该项目的调整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和优化,相关方案和设计时间有所增加,导致项目建 设周期延长。本公司管理层基于谨慎原则对上述两个项目进度进行调整,项目延期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3、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调整外本公司无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到 2012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先期已投入资金 940.08 万元建设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京 都天华专字[2012]0190 号)。2012 年 2 月 16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飞利信使用募集资金 940.0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完成资金 940.08 万元置换工作。2、2015 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募集 资金置换情形。(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6 月 1 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公司决定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1,749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 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5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乔先生转让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 案》, 本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以人民币 2,25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万乔先生。本次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由 40%减至 10%,投资成本归还本公司超募资金账户。 2、2015 年 6 月 1 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超募资金中的 4,118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超募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照规定以活期存款的形 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项目达 | 截止报 | 项目可 | |||||||||
|---|---|---|---|---|---|---|---|---|---|---|---|
| 是否已 | 募集资 | 截至期 | 截至期 | ||||||||
| 调整后 | 本报告 | 到预定 | 本报告 | 告期末 | 是否达 | 行性是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 变更项 | 金承诺 | 末累计 | 末投资 | |||||||
| 投资总 | 期投入 | 可使用 | 期实现 | 累计实 | 到预计 | 否发生 | |||||
| 募资金投向 | 目(含部 | 投资总 | 投入金 | 进度(3) | |||||||
| 额(1) | 金额 | 状态日 |
的效益 | 现的效 | 效益 | 重大变 | |||||
| 分变更) | 额 | 额(2) | =(2)/(1) | ||||||||
期 |
益 |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2014年 | |||||||||||
| 智能会议系统产业 | |||||||||||
| 否 | 6,264 | 6,264 |
6,470.09 | 103.29% |
06月30 |
1,003.61 | 1,335.58 |
是 |
否 | ||
| 化项目 | |||||||||||
| 日 | |||||||||||
| 2014年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188 | 4,188 |
4,330.8 | 103.41% |
06月30 |
413.92 | 610.5 |
是 |
否 | |
| 日 | |||||||||||
| 2014年 | |||||||||||
| 营销和服务网络建 | |||||||||||
| 否 | 3,567 | 3,567 |
3,678.59 | 103.13% |
06月30 |
2,143.58 | 4,630.97 |
是 |
否 | ||
| 设项目 | |||||||||||
| 日 | |||||||||||
| 收购东蓝数码、天云 | |||||||||||
| 否 | 25,200 | 25,200 |
25,200 |
25,200 |
100.00% |
7,623.58 | 7,623.58 |
是 |
否 | ||
| 动力 | |||||||||||
| 流动资金 | 否 | 1,000 | 1,000 |
1,364.68 |
1,364.68 |
100.00% |
是 | 否 |
3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564.6 |
41,044.1 | -- |
11,184.6 | 14,200.6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0,219 | 40,219 |
-- | -- |
-- | |||||
8 |
6 |
9 | 3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投资飞利信清洁能 | |||||||||||
| 否 | 2,000 | 500 |
-1,500 |
500 |
是 | 否 | |||||
| 源公司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 | |||||||||||
| -- | 2,700 | -- | -- | -- | -- | -- | |||||
| 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 |||||||||||
| -- | 11,267 | 11,267 |
5,867 |
11,267 |
-- | -- | -- | -- | -- | ||
| 有)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3,267 | 11,767 |
4,367 |
14,467 |
-- |
-- | -- | -- | ||
30,931.6 |
55,511. | 11,184.6 | 14,200.6 | ||||||||
| 合计 | -- | 53,486 | 51,986 |
-- |
-- | -- |
-- | ||||
8 |
16 |
9 | 3 |
||||||||
|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 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一年至2014年6月30日。2014 | ||||||||||
|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 年3月12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 ||||||||||
| 原因(分具体项目) | 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14年6月 | ||||||||||
| 30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 |||||||||||
| 无此情况。 | |||||||||||
|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适用 | |||||||||||
|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共超募资金人民币13,729.01万元。2015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万乔先生转让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30%股权以人民币2,25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万乔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飞 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由40%减至10%,投资成本归还本公司超募资金账户。2015年6月 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定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中的4,11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超募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 募资金总额的29.99%。2015年6月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决定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1,749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 |||||||||||
|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适用 | ||||||||||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 截止到2012年1月31日,本公司先期已投入资金940.08万元建设智能会议系统产业化项目。依据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京都天 |
||||||||||
| 况 |
3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华专字(2012)第0190号,本公司已于2012年4月10日完成资金940.08万元置换工作。 | |
|---|---|
| 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 |
| 2015年6月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决定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1,749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 |
|
|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 |
| 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 不适用 |
|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 |
| 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 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照规定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募集 |
| 金用途及去向 | 资金专用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 |
|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 无此情况。 |
| 其他情况 |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 、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 、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北京飞利信 | ||||||||
| 软件和信息 | 1,930,649,42 | 1,057,412,31 | 1,006,972,38 | 135,099,285. | 124,195,537. | |||
| 电子技术有 | 子公司 | 738,284,500. | ||||||
| 技术服务业 | 4.16 | 1.68 |
4.04 |
33 |
30 |
|||
| 限公司 | 00 | |||||||
| 湖北飞利信 | 软件和信息 | 152,546,668. | 87,605,886.5 | 59,003,201.1 | 10,785,655.9 | 10,036,140.8 | ||
| 子公司 | ||||||||
| 电子设备有 | 技术服务业 | 70,640,000.0 | 31 | 0 |
2 |
2 |
6 |
|
3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限公司 | 0 | |||||||
|---|---|---|---|---|---|---|---|---|
| 北京众华人 | ||||||||
| 软件和信息 | ||||||||
| 信科技有限 | 子公司 | 3,811,939.87 | 2,016,614.36 |
283,018.87 |
179,016.73 |
102,837.04 |
||
| 技术服务业 | 1,530,000.00 | |||||||
| 公司 | ||||||||
| 北京中大华 | ||||||||
| 软件和信息 | 48,560,431.1 | 25,413,995.1 | 32,694,731.6 | |||||
| 堂科技有限 | 子公司 | 10,000,000.0 | -431,881.55 |
-389,723.98 |
||||
| 技术服务业 | 1 | 0 |
5 |
|||||
| 公司 | 0 | |||||||
| 北京众华创 | ||||||||
| 软件和信息 | 21,171,964.3 | 11,693,591.1 |
||||||
| 信科技有限 | 子公司 | 1,634,024.37 |
596,482.17 |
438,088.07 |
||||
| 技术服务业 | 1,000,000.00 | 0 | 8 |
|||||
| 公司 | ||||||||
| 北京天云动 | ||||||||
| 软件和信息 | 248,162,791. | 90,270,575.8 | 220,359,736. | 29,512,627.2 | 25,541,416.6 | |||
| 力科技有限 | 子公司 | 52,000,000.0 | ||||||
| 技术服务业 | 75 | 4 |
81 |
6 |
9 |
|||
| 公司 | 0 | |||||||
| 新华频媒数 | ||||||||
| 软件和信息 | ||||||||
| 据技术有限 | 子公司 | 9,396,259.93 | 8,696,218.83 |
1,981,642.96 |
-395,428.47 |
-303,781.17 |
||
| 技术服务业 | 9,000,000.00 | |||||||
| 公司 | ||||||||
| 国信利信大 | ||||||||
| 软件和信息 | 11,212,644.7 | 10,424,024.0 | ||||||
| 数据科技有 | 子公司 | 10,000,000.0 | 3,182,492.38 |
527,194.68 |
424,024.03 |
|||
| 技术服务业 | 5 | 3 |
||||||
| 限公司 | 0 | |||||||
| 互联天下科 | 计算机软硬 | |||||||
| 59,277,914.3 | 43,746,842.6 | 62,439,997.9 | 29,619,967.4 | 27,641,629.2 | ||||
| 技发展(深 | 子公司 | 件研发、销 | 11,050,000.0 | |||||
| 0 | 0 |
6 |
9 |
0 |
||||
| 圳)有限公司 | 售 | 0 | ||||||
| 厦门精图信 | ||||||||
| 300,250,661. | 214,846,688. | 247,021,824. | 71,535,165.2 | 78,112,732.7 | ||||
| 息技术有限 | 子公司 | 软件开发 | 51,000,000.0 | |||||
| 98 | 87 |
51 |
5 |
0 |
||||
| 公司 | 0 | |||||||
| 上海杰东系 | ||||||||
| 223,914,730. | 148,035,227. | 313,819,144. | 50,336,477.2 | 43,183,685.1 | ||||
| 统工程控制 | 子公司 | 劳务服务 | 30,000,000.0 | |||||
| 13 | 87 |
38 |
3 |
3 |
||||
| 有限公司 | 0 | |||||||
| 成都欧飞凌 | ||||||||
| 86,590,009.5 | 64,524,183.2 | 113,802,429. | 34,756,542.2 | 36,497,592.6 | ||||
| 通讯技术有 | 子公司 | 通信设备业 | 15,200,000.0 | |||||
| 8 | 0 |
15 |
0 |
0 |
||||
| 限公司 | 0 | |||||||
| 东蓝数码有 | 软件和信息 | 620,056,552. | 330,240,332. | 464,558,504. | 54,898,033.1 | 51,516,127.2 | ||
| 子公司 | 153,000,000. | |||||||
| 限公司 | 技术服务业 | 00 | 12 |
14 |
3 |
4 |
||
| 00 |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 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 |
对2015年度利润无影响 |
|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 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 |
对2015年度利润无影响 |
4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成都欧飞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 | 对2015年度利润无影响 |
|---|---|---|
| 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支付现金购买 | 对2015年度利润影响15397369.45元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25日,注册资本73,828.45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为: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研发、生产(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实行定点生产 销售有效期至2017年12月09日);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 码产品;技术开发;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 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会议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 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 产总额为193,065万元,净资产105,741 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697万元,净利润12,42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5日,注册资本7,064万元人民币,主 营经营范围为电子设备研发、制造、测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截止2015年 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255万元,净资产8,761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00万元,净利润 1,004 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10日,注册资本153万元人民币,公司 持股100%,主要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 机系统服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 381万元,净资产201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 万 元,净利润 10万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大华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 持股51%,主要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集成;专业 承包;音响设备租赁;承办展览展示;销售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音响视频设备。截止2015年12月31 日资产总额为4,856 万元,净资产2,541 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69 万元,净利润-39万元。
5)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持股51%, 主要经营范围:零售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 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 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117 万元,净资产163 万 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9 万元,净利润44 万元。
6)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6日,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公司 持股100%,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转让、咨询;销售、安装:空调;安装、调试:网络系统;销售: 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维修空调; 调试、维修环境监控设备;技术服务;专业承包。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4,816万元,净资产9,027 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036 万元,净利润2,554万元。
7)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频媒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 8月14 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 46.5%,主要经营范围: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培训;企业征信服务;计算机 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 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截止2015年12月 31日资产总额为 940 万元,净资产870 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8万元,净利润 -30 万元。 8)公司控股子公司国信利信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4日,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公司及 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合计持股55%,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技术培训;企业 征信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
4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21 万元,净资产1,042 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8万元,净 利润42万元。
9)公司控股子公司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 年 6 月 14 日,注册资本 1105 万 元人民币,公司持股80%,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研发;销售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和相 关技术咨询服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928万元,净资产4,375 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6244 万元,实现归属于飞利信公司的净利润 2,764 万元。
10)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 11 月 2 日,注册资本5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100%,主要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不含固定网 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其他卫星传输服务; 测绘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不 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节能 技术推广服务;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互联网销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0,025 万元,净 资产21,485 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702 万元,净利润7,811万元。
1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 4 月30 日,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 币,公司持股100%,主要经营范围:智能建筑的综合布线、计算机软件开发、通信、音视频、安防、消防、 BA、CATV系统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集成,工程设计、承包和维护为主的“四技”服务的科技经营,建筑消 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施工,承接各类广告、制作;国内贸易(除国家专 项规定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 22,391万元,净资产14,804 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382万元, 净利润4,318 万元。
12)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欧飞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 1 月 7 日,注册资本152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100%,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 维修通信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截止 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659 万元,净资产6,452 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80万元,净利 润3650万元。
13)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3日,注册资本15,3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 100%,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施工;自动化仪器仪表 工程施工;信息化规划设计与咨询;智能卡的开发及应用服务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 62,006万元,净资产33,024万元;2015年度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46,456 万元,净利润5152万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战略布局和趋势分析
公司未来战略布局为:致力于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一体化,将自主知识产权的 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创建飞利信百年品牌。在应用端公司为用户提供集通讯、云端、软件服
4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务为一体的信息化全面解决方案。目标客户:政府、军队、大型集团企业。
1 、智能会议发展趋势
智能会议业务发展布局:将飞利信产品品牌立足中国,迈向全球。
在国内,飞利信作为智能会议第一股,随着用户群体的不断扩大,自上市以来每年加大 研发投入,研发效果显著。自2015年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基于流媒体实时总线的数字同传 产品,已经通过合作伙伴出口到国外,打开了飞利信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通道。目前公司在现 场会议设备上拥有全套的显示、扩声、报到、录播、同传自产品;在云端部署了飞利信智能 会议云服务1.0系统。
在2016年公司将加大飞利信智能会议产品的出口业务,发展会议产品租赁业务,将现场 会议产品和智能会议云服务分别部署,用以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
2 、智慧城市发展环境分析
国内智慧城市建设自2012年开始,住建部开始推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在2013年住建部 先后推出了两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193个城市,此后各地开始了智慧城市的启动准备;在 2014年推出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新华网发布的《中国国际智慧城市发展蓝皮书(2015)》 指出,截至2015年10月底,我国已有超过373个试点市、县(区)纳入住建部、科技部批复的试 点名单,重点项目超过2600个,投资总额超万亿人民币;2015-2024为智慧城市建设高速发展 期,各地将建设智慧城市的各类系统,如数据中心、城市信息资源中心、智慧城管、智慧管 网、城市运行监测平台、智慧政务、智慧水务、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监控 等。由于智慧城市涉及范围广、内容复杂,且近期政府财政普遍紧张,因此智慧城市建设将 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且许多项目将会采取PPP模式。在十三五规划中,各地已将智慧城市建 设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因此,智慧城市建设在近5-10年内将会出现快速增长,之后将进入智 慧城市的运营与优化提升期。
报告期内,公司的智慧城市业务项目遍布全国,其中主要区域为:北京、浙江、贵州等 地。从项目类别上,水务、监控、交通、交通类项目收入占主要份额。同时,在2015年公司 与陕西延安市、陕西汉中市、河南南阳市、四川达州市等地签署了智慧城市合作协议,合计 已与全国20多个城市建立了合作智慧城市业务合作关系,为2016年以及今后的智慧城市开拓 奠定了坚实的合作基础。
3、大数据行业布局
公司首先主要致力于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政务行业大数据应用, 公司将抢占国家级制高点,并在省级、地市级扩展优势;由于这两类平台按国家要求在未来 两年内必须完成,因此从发展趋势看,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可以有更大的客户群体,并且随着 客户数量的增加,实施成本将日趋降低。尤其是在平台建成后的信用及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 云服务,边际成本更低,公司盈利能力将日趋增强。在行业大数据领域,公司通过参与国字 号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设计与建设,积累独特的外贸中小企业全周期大数据,并据此向外贸相 关的金融保险担保机构提供大数据服务,从而获得长期持续的盈利能力。
其次,公司将持续提升数据智能舆情系统的竞争力和大数据精准营销方面的竞争力,扩 大客户群体对象,在加强大数据基础数据采集整理能力的同时落实数据增值能力,保证公司 的大数据板块有切实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大数据方面在云校园平台建设和电子口岸平台、大数据精准营销及舆情 平台等方面都有所斩获,2015年大数据业务布局的成功及收获将为2016年大数据板块技术业 务发展及继续盈利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业务基础。
4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6年大数据板块将利用农业大数据征信,农业创新金融服务等在2015年农业大数据电 商平台的布局和实施的基础上获得实际的技术输出及运营收益。
4 、互联网教育发展现状、发展前景分析
目前中国的在线教育行业,已经有大量企业涌入,尤其是K12领域、外语留学和职业教 育领域是主要发展方向。中国在线教育市场规模正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5年规模 超过1600亿元。国内优质教育资源显得稀缺,优质在线教育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在K12和语 言类在线教育进入红海阶段后,成人职业教育将是发展大趋势。另外国家也在加快传统教育 与在线教育的结合,包括学分互认等机制。
公司开展的互联网教育业务涉及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军转干部继续教育培训、 学历教育、云计算、电子政务、移动互联网、外语留学和职业教育等领域。公司的行业优势 主要分为:(1)公司在学历、学位教育拥有丰富的管理团队、课件、学校资源;(2)公司 在多年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客户资源,为公司开拓职业教育提供了便利; (3)拥有远程实景互动教学、固移融合学习平台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团队,可以 有力支撑各类型的项目运营;(4)公司拥有各地工会系统、高校系统以及政府系统的渠道优 势,采取B2B2C的经营模式,大大降低推广成本。
公司根据目前的发展现状,在经营范围上采取以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领域为主进行 发力,目前主要提供:(1)在线教育平台的运营支撑以及销售业务;(2)为各高校、各地 工会、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等提供网络学历教育的软硬件平台搭建以及运营支撑服务;(3) 自主运营的线上培训业务,目前主要提供对外汉语、大机械相关的在线学习服务;(4)为地 方政府提供智慧教育的解决方案,通过在线教育技术与公司大数据技术的整合,为地方城市 提供智慧教育的综合服务。
公司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打通政府、企业、学校、人这四大环节,形成一个终身学习 的生态闭环。学习者可以在云平台上学习、企业可以在云平台上开展企业内训、学校可以在 云平台上获取资源、政府可以在云平台上提供各类服务。除了学习本身,云平台还具备大数 据分析能力,为企业、学校、个人、政府之间提供用工服务、人力资源再分配服务等各类社 会服务。
(二)公司发展战略
1 、融合梦想、聚力创新
2015年度是飞利信快速发展的一年,精图信息、杰东控制、欧飞凌、互联天下、联诚智 胜、中卫大河等加入飞利信集团,飞利信也投资设立了国信利信、新华频媒、宁夏飞利信、 网信阳光等公司,未来飞利信将继续融合梦想、整合优势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实现共同创 新发展。
2 、全力推进公司四大板块业务,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1)在智能会议业务领域,公司重视品牌建设力度,利用公司2015年打下的基础,积极 拓展国内市场,同时维护好合作关系,加强自产品的出口,拓展飞利信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 争力。
(2)在智慧城市业务领域,公司将致力于智慧城市的咨询、投资、规划、建设和运营服 务全产业链领域,为国内合作城市及企业合作伙伴提供集高新技术集成、信息资源共享和商 业模式创新于一体的综合全面解决方案。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城市应用集成商,在软件 开发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及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拥有极强的技术基础和项目经验。
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智慧城市业务,充分利用公司的体制优势、资质优势、行业优
4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势,以及雄厚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在稳步推进各项业务的同时,积极研发储备、布局新型潜 力业务、加速商业模式升级,通过多行业布局战略使公司继续保持持续、稳定、高速的发展。 公司一方面时刻关注国家产业政策、紧跟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向软件和服务转型;另 一方面,在全社会互联网化革命的大背景下,公司将全面进军“互联网+”,将智慧水务、智慧 城管、智慧管网、智慧党建、智慧社区、城市服务、智慧交通、数字地名、数字/智慧管线、 军民融合与应急等业务深入推进,结合自身行业、市场和技术优势,推动公司商业模式转型, 突破传统行业发展瓶颈,提供更加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和产品。
(3)在大数据业务领域,通过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技术服务,提升基础数据采集及整理能 力,稳定获得数据使用权,并在飞利信基础云平台升级改造、音视频大数据分析平台(暂定 名)、飞利信金融云平台升级(包含跨境电商云平台、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服务云平台、 征信云)、飞利信大数据农业综合电商平台以及大数据精准营销平台升级改造、音视频非结 构化智能大数据分析技术(年内完成基础技术研发)及大数据采集,清洗技术能力提升,研 发大数据分析模型和相关数据产品等方面持续投入增强大数据核心竞争力,以大数据技术服 务输出为基础逐步渡到大数据运营为主。
(4)在互联网教育业务领域,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巩固优质客户资源,加大市 场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各产品线的平台建设、升级软件产 品、加强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坚持传统业务模式与新型运营业务(“机械云学堂”和“大汉语 在线”两大运营项目)的齐头并进,持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配合集团内部公司加强智慧城市 中智慧教育和智慧教室的产品研发,挖掘新的业务爆发点。同时,公司还将在虚拟现实方向 发展,以VR、AR技术为核心的在线教育将会成为下一代在线教育的风向标,以上都是互联 天下能保持在线教育业务长远发展的持续动力。
3 、持续开展投资并购,细化各板块优势、打造全产业链竞争力
公司将围绕已有业务板块持续开展投资并购工作,细化公司在智能会议、智慧城市、大 数据、互联网教育各板块的技术、业务、团队优势,完善公司在全产业链的全面布局,提升 公司局部竞争、全面竞争、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4 、加速生产基地建设,奠定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固后方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加速以及国产化大趋势的推动,公司要继续加速生产基地建设,扩 大生产线,不断引进优秀的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工人,提升产能,严格质量把控,完善售后 服务体系,扩大公司自产品在国内的市场份额并不断推向国际市场。
(三) 2016 年度经营计划
1 、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加强团队建设
依据战略布局,公司细化管理架构,将原有一级部门调整为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业务中 心和区域中心。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下设企业创新发展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工程中心等,提 高产品研发与项目实施的协同配合能力,提高公司技术、业务创新能力,支撑业务中心发展。 业务中心下设智能会议中心、智慧城市业务中心、软件中心,同时新增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 确保各板块集中力量拓展业务。
- 2 、加强内部业务整合,完善局部竞争优势、提升整体竞争力
自2012年上市至今,公司在加速发展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投资并购重组,将公 司的业务扩展到智慧城市、大数据、互联网教育领域。2016年,公司将立足各板块的优势业 务、技术资源、团队特色、行业特点进行集团内部业务整合,提升资源复用率,强化在各产 业链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竞争力。
4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完善融合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公司不断完善集团内部公司间融合管理办法,切实落实集团内部组织机构对接、印章管 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内部结算、资质管理、信息披露、工程及软件分包、统一立项、 品牌及商标管理、统一宣传、定期高管会议、办公场所整合、知识产权共享使用管理规定。 首先,公司要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各公司各项工作开展的合规合理性;其次,公司将根据实 际发展需要完善自主研发的内控管理系统,扩大无纸化办公的应用范围,降低成本,提升办 公效率;再者,要充分发挥集团内部资质、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优势,确保公司集 中力量争取更多的资源和项目;最后,要充分发挥各兄弟公司的优势资源,确保各标的公司 更好的完成业绩。
4 、优化人才引进工作,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将继续加大人才尤其是高学历人才、优秀管理人才、顶尖技 术人员的引进工作,同时完善人才引进、试用、使用、培训、晋升、流动体系,充分发挥职 工代表大会的作用,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建设。
5 、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鼓励自主创新,提升产品核心价值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持续优化硬件、软 件产品结构,完善产品性能。2016年,公司将继续深入对“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 动互联”等新一代技术探索研究,在原先研发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投入对核心产品的研发与完 善,提升产品核心价值。
(1)公司将发力视频云项目的研发创新工作,将面向服务、云计算技术和多媒体会议紧 密融合,满足用户对信息的实时沟通和快速反应能力的要求,面向用户多样化的需求,给用 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资源利用率,减少用户开支,节约数据和资源成本。2016年将实现 视频会议功能,云端部署服务器集群;业务层实现视频会议、互动直播业务系统;运营层实 现用户管理、权限管理、会议管理、互动直播管理、简单计费和营账系统等功能;核心层实 现信令控制与媒体传输分离,差异化的媒体数据流QoS保障策略,实时动态转码,云端录制、 监控等;接入层实现PC桌面客户端软件、移动APP、专用硬件终端。
(2)围绕LED显示屏市场底价竞争、同质化严重、市场供大于求的困局,结合知识密集 型的高科技公司的市场策略,将在2016年对LED显示屏产品线进行技术研发为核心的创新, 通过技术革新推出创新型的产品,谋求突破2015年的困局,扩展LED显示屏的产品应用,寻 求新兴市场、新的增长点、新的利润点,以便扩大LED显示产业的规模,将LED显示产业引 领到新的发展方向。针对上述理念,初步规划了1.67mm小间距LED显示屏、LED显示控制系 统、LED显示屏网络联播控制系统等产品线;通过小间距LED显示屏占领TFT液晶和投影机 市场;结合自主的控制和网络联播系统,将LED显示屏应用在户外广告传媒、智慧交通指挥、 公共场站信息发布等环境,将以前没有生命力的LED显示屏系统组成互联网络,形成如现在 互联网+和云一样强壮的生命系统。按照上述产品规划将在今年逐步实施,加大研发投入,集 中资源,前期以小间距LED显示屏为突破口,后期以LED显示控制系统和网络联播控制系统 为突破口,在2016年形成LED屏互联网+系统产品线;将在LED封装、高密度PCB设计、GHZ 高速FPGA处理、GIGAETH通信、DVI显示、IPV4和IPV6、高负载大并发网络等领域取得突 破。
(3)公司将加大对智慧水务、智慧党建、智慧管网、智慧交通、智慧社区、物联网平台、 一体化GIS应用平台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自有产品的竞争力。
(4)加强大数据研发能力培育。研发自主的互联网大数据抓取平台,开发大数据前置工 具和可视化展现等系列工具;研究大数据分析模型方法,建立企业信用分析模型、贸易市场
4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分析模型、外贸服务特征模型等一批行业领域分析模型;结合平台应用适时推出指数产品, 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公司将投入研发力量,为数据中心提供数据安全防护,数据深度分 析的汇聚分流设备;以及大型数据中心光传输互联需要的100G传输产品。
(5)在职业教育领域,公司今年新推出两大运营项目: “机械云学堂”和“大汉语在线” 项目。其中“机械云学堂”规划并完成了100门网络课程的开发计划与开发团队,并形成了课程 样例资源,即将进入规模开发阶段。“大汉语”项目在公司原有的海外汉语学历学习的基础上, 启动海外大汉语项目,采用把资源集成在OTT(电视机顶盒)终端的模式,服务于外籍人士 零起点汉语、商贸汉语等非学历学习。
(6)待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募投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快速启动云计算平台项目和大数据 项目,具体项目详情详见公司于2015年披露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7)在产品方面,将完善工业应用经济型加湿产品以及配套于中央空调、风机盘管、大 金空调等产品,做好产品开发制度的贯彻和立项管理工作,做好现有产品的持续开发和完善。
6 、加速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厂房设备,提升效能
工厂在2016年将启动3#厂房设备,逐步开拓精密空调业务。同时3#厂房剪板、折弯、数 控冲床等设备也可以配套工厂会议产品和LED产品的需求进行生产内部供应产品。
7 、加大营销力度,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继续实行各板块年度责任制,加大优秀销售人才引进力度,完善营销人员业绩激励 考核办法,优化项目、订单实时跟进系统,加强已有销售模式的复制力度,鼓励业务创新, 从横纵向全面扩张业务,确保各板块超额完成业绩目标。
8 、继续拓宽上下游渠道合作
2016年,公司将继续加强与电信运营商、拥有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的大型企业、软硬件产 品供应商、银行和投资机构等的上下游渠道的合作,有效推进智慧城市业务;公司深度参与 运营商的大数据的POC测试;网络可视化产品在运营商处的系统测试等;同时,结合自己的 产品优势,积极参与运营商相关招投标项目,力争扩大运营商市场的销售份额。
9 、快速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
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于2015 年12月2日获得证监会无条件通过。2016年,公司将快速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
10 、继续推进对外投资收并购工作,丰富公司产业链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实际情况继续开展对外投资、收并购工作,不断丰富公 司的产业链体系,提升公司的业务综合竞争力。
11 、开展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沉淀,已经到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成熟期。2016年公司将根据 整体发展计划,择机开展员工持股计划。
12 、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坚持 “ 品牌强司 ”
要确保飞利信及下属公司产品成为百年老店,公司必须走“品牌强司”的道路。公司将严 把产品品质、重视服务质量,加强总公司及下属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建设,加大宣 传力度,对已有产品和成型产品的宣传资料进行修订,注重产品改进、更新的宣传,加强各 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在业内甚至国际市场树立飞利信的良好口碑。公司将创新大数据应用, 形成一两个公司的数据服务品牌。
4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 、政策及市场环境风险
在全国各级政府大力建设“智慧城市”的利好背景下,公司将进一步拓展智慧城市业务。 但由于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公司不断增加,对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科技含量要求较高,如果公 司不能及时满足市场上对于智慧城市相关建设的要求,在此业务中公司将面临失去竞争力的 风险。同时受国内经济形势影响,政府对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有限,各类项目 的建设运营风险增加。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通过持续加强协同开发平台、信息资源中心、智 慧水务、智慧党建、智慧管网、智慧交通、互联网+城市服务等系统的研发与创新,以继续增 强公司在上述领域的领先水平;加强项目风险管控,通过联合各大金融机构和企业伙伴,推 进PPP模式与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智慧城市项目落地实施能力。
随着网络复杂性的增加,互联网安全控制日益艰难,如果国家政策投资减少的话,对业 绩影响会比较大,针对此问题,公司需要加大在运营商的项目动作力度,包括自有产品和系 统集成类项目,还需大力发展可视化产品、光传输产品和高端模块的研发与创新。根据客户 不同需要,在智能光纤运维系统、大数据承载平台、汇聚分流和综合传输平台为客户提供专 业性的解决方案,以优质的产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 、产业融合风险
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智能会议、智慧城市、大数据、互联网教育四大业务板块,产业链 布局不断完善,旗下子公司数量不断增多,在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经营模式、沟通方法等 方面存在差异性,融合不畅将影响公司的战略发展。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各公 司间沟通、完善融合管理办法、众采所长,形成统一的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加强风险控制 管理,提升各层级风险预警能力,将各类风险降至最低。
3 、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企业人员流动是常态,但是核心人员流失对公司带来的风险不容小觑。为规避风险,公 司将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发展、晋升体系,建立内部公司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在招聘、工作 分析、职业计划、绩效考评、工作评估、薪酬福利、员工培训、员工管理等各个环节中都要 严谨的做好每一个细节。通过合理的薪酬体系、有效的激励方式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通过 建立人才库、人才备份制、岗位轮换、竞聘上岗等方式拓展员工发展渠道;通过完善人才培 养体系,为关键岗位储备人才;通过多样化的员工活动丰富员工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提 高员工参与度,进而提高员工的忠诚度。
4 、并购标的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2014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方对交易标的东蓝数码和天云科技业绩承诺 期为2014年-2016年;2015年,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和收并购,相关标的对精图信息、杰东 控制、成都欧飞凌、互联天下的业绩承诺期为2015年至2017年。因上述标的涉及智慧城市、 大数据、互联网教育等各个领域,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 现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情况。为此,公司将不断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积极引进 各方资源,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尽量降低上述风险。
5 、 LED 生产成本偏高的风险
2015年,公司成功开发出自己的小间距LED产品并迅速占据市场高位。但是LED生产方 面还存在规模效应不够导致物料采购成本偏高的风险,工厂在这一方面将与业务部门紧密配 合,尽量批量采购集中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与公司销售部分捆绑,大力推广LED自产品, 扩大销售量。
4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 “ 机械云学堂 ” 及 “ 大汉语 ” 短期收入风险
“机械云学堂”和“大汉语”项目,是公司2015年底新推出的自运营产品。在市场上还未累 计足够的客户群体,就项目的爆发性回报而言,还需要一定的推广周期。公司目前正在加大 课程产品的创新力度,积极建立各教育系统、协会以及代理渠道的推广分销系统,引进新技 术等优势资源,保证公司持续的核心竞争软实力。
7 、数据源供应风险
数据源是大数据业务的基础,而数据源大多通过合作获得,合作伙伴关系的变化会直接 导致数据源的持续稳定性,给经营带来不确定风险。所以,应在数据源建设方面做顶层设计, 多元化建立数据源渠道,以规避风险。
8 、技术研发风险
下属公司欧飞凌所从事行业为网络安全行业,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公司需要不断引进 高水平人才,组织培训学习,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保持公司核心产品的竞争力。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 、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 飞利信公司经营范围及应收账款情况 | |||
| 介绍,飞利信参股公司银湾科技、小飞 | |||
| 2015年01月13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快充业务介绍,详见2015年1月14 |
|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信 | |||
| 息专区 | |||
| 介绍了飞利信公司的业务布局、经营状 | |||
| 况和技术实力,详见2015年1月19 | |||
| 2015年01月16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
|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信 | |||
| 息专区 | |||
| 介绍了公司的业务和技术实力以及下 | |||
| 属参股公司银湾科技的主营业务、盈利 | |||
| 2015年01月27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
| 模式等,详见2015年1月29日披露 | |||
| 在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信息专区 | |||
| 介绍了公司的整体业务情况并回答投 | |||
| 资者有关主营业务、盈利模式等方面的 | |||
| 2015年02月04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
| 问题,详见2015年2月5日披露在 | |||
| 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信息专区 | |||
|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介绍了公司整 | |||
| 体业务情况并解答问题,详见2015年 | |||
| 2015年03月31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
| 4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 | |||
| 系信息专区 |
4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介绍了公司重 | |||
|---|---|---|---|
| 大资产重组的情况,公司软件中心总经 | |||
| 2015年09月11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理介绍了业务发展情况,详见2015年 |
| 9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 | |||
| 关系信息专区 | |||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振华先生介绍 | |||
| 了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并会同成都欧飞 | |||
| 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 刘涛先生、新华频媒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
| 2015年09月24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
| 董事长吴耀辉先生回答了各位机构来 | |||
| 访者针对公司业务提出的各项具体问 | |||
| 题,详见2015年9月25日披露在巨 | |||
| 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信息专区 | |||
|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莉女士、 | |||
| 新华频媒董事长吴耀辉先生分别介绍 | |||
| 了公司10月份厦门沟通会的情况、新 | |||
| 华频媒业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振 | |||
| 2015年10月29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先生与许莉副总、新华频媒吴耀辉董 |
| 事长回答了各位机构来访者针对公司 | |||
| 业务提出的各项具体问题,详见2015 | |||
| 年10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投 | |||
| 资者关系信息专区 | |||
|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莉女士 | |||
| 介绍了公司的业务并回答了各位机构 | |||
| 2015年11月03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来访者针对公司业务提出的各项具体 |
| 问题,详见2015年11月4日披露在 | |||
| 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信息专区 | |||
|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莉女士 | |||
| 介绍了公司的业务情况并回答了各位 | |||
| 机构来访者就公司业务发展等方面提 | |||
| 2015年11月17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
| 出的问题,详见2015年11月19日 | |||
|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信息 | |||
| 专区 |
5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和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 31日的总股本274,408,5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70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208,596.19
-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4,408,5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74,408,517.00股。
-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和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 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15年06月30日的总股本570,207,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 570,207,405股。
-
3、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180,632,166.0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128,505.97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12,850.60元,加年初未分 配利润50,516,322.85元,扣除2015年度已分配利润19,208,596.19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2,223,382.03 元。
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1,435,273,808(含2016年4月增发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 币0.28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187,666.6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 |
| 是 | |
|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 |
| 是 | |
| 明: |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8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435,273,808 |
|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 40,187,666.62 |
| 可分配利润(元) | 42,223,382.03 |
5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0,632,166.09 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12,128,505.97 元,扣除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212,850.6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0,516,322.85 元,扣除 2015 年度已分配利润 19,208,596.19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2,223,382.03 元。
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1,435,273,808(含 2016 年 4 月增发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 发人民币 0.28 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0,187,666.6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180,632,166.0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128,505.97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 金1,212,850.6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516,322.85元,扣除2015年度已分配利润19,208,596.19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2,223,382.03 元。
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1,435,273,808(含2016年4月27日增发新股数)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8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187,666.6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15年06月30日的总股本570,207,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570,207,405股。
3、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92,584,621.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373,096.79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3,337,309.6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3,710,535.74元,扣除2014年已分配利润13,230,000.00元, 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516,322.85 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4,408,517.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70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208,596.1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74,408,5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74,408,517.00股,转增以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48,817,034.00股。
4、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66,037,679.3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553,592.94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655,359.2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892,302.09元,扣除2013年已分配利润10,080,000.00元, 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3,710,535.74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6,0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5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3,230,000.00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5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26,000,000.00股,转增以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52,000,000.00股。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 |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 |
| 分红年度 | |||||
| 税)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 红的金额 | 红的比例 | |
| 润 | 率 | ||||
| 2015年 | 40,187,666.62 | 180,632,166.09 |
22.25% |
0.00 |
0.00% |
| 2014年 | 19,955,547.36 | 92,584,621.67 |
21.55% |
0.00 |
0.00% |
| 2013年 | 13,230,000.00 | 66,037,679.31 |
20.03% |
0.00 |
0.0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5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 ||||||
| 无 | ||||||
| 作承诺 | ||||||
| (一)股份限售承诺 | ||||||
| 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海宇、宁波乾元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东蓝商贸、宁 | (一)股 | |||||
| 波众元、宁波海宇、宁波乾元以其持有的东蓝数码股权所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 | 份限售承 | |||||
| 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 诺的承诺 | |||||
| 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但因履行 | 期限为: | |||||
| 利润补偿责任而由上市公司回购除外),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 | 自新股上 | |||||
| 解禁流通其中的35%份额,但如该锁定期在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届满 | 市之日 | |||||
| (一)股 | ||||||
| 东蓝商贸、宁波 | 的,则该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年度报告公告日;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 | 起,按三 | ||||
| 份限售承 | ||||||
| 众元、宁波海 | 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35%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 | 年分期解 | ||||
| 诺 | 2014年10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宇、宁波乾元等 | 可全部解禁流通,但如该锁定期在上市公司依《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对东蓝数 | 锁 | 正常履行 | ||
| (二)业 | 月11日 | |||||
| 4名东蓝数码业 | 码所进行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减值测试报 | (二)业 | ||||
| 绩承诺及 | ||||||
| 绩承诺方 | 告公告日。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衍生的上市公司股份, | 绩承诺及 | ||||
| 补偿措施 | ||||||
| 亦分别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 补偿措施 | |||||
|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 的承诺期 | |||||
| (1)利润补偿期间: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2)承诺净利润: | 限:截止 | |||||
| 2014年4,000万元,2015年5,050万元,2016年5,950万元;(3)交易对方补偿 | 到2016年 | |||||
| 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不低于 | 12月31 | |||||
|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否则由补偿义务人依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 | 日。 | |||||
| 偿;(4)利润补偿方式:1)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海宇、宁波乾元为东蓝数 |
5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码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并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占在本次 交易前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总数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且东蓝商贸、宁波众 元、宁波海宇、宁波乾元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2)各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各年度结束时,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 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 核报告所载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为准。3)如补偿义务人当期需要向上市公司承担补 偿义务,则其应先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则由其以现金补偿。 具体补偿方式如下:①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补偿义务人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 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作 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该公式中的实际净利润数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为准。②补 偿义务人在利润补偿期间应逐年进行补偿,应补偿股份数计算至个位数,如果计 算结果存在小数,则舍去小数取整数。如计算出来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则按 0 取值,即补偿义务人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③若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间内实施转 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应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 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④在补偿期限内,如补偿义务人需要向上市公司进 行补偿的,则在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时补偿义务人所持的上市公 司股份应予以锁定,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其应补偿的股份数 并予以注销,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补偿义务人届时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数。该 股份回购事宜,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⑤如上市公司在补 偿期限内实施现金股利分配的,则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 在上市公司回购该股份后 30 日内作相应返还,应返还金额为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 ×补偿股份数量。⑥如届时补偿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不足应补偿股份数的, 或补偿义务人所持股份因被冻结、被采取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 能转让的,或上述回购股份并注销而导致上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 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在补偿义务人将可用于补 偿的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同时,由补偿义务人就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如届时补偿义务人不能以股份进行补偿,则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该现
55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 |||
|---|---|---|---|---|---|---|---|
| 金补偿额为应补偿股份的差额股份数×本次股份发行价格。该现金补偿应在会计师 | |||||||
| 事务所相关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完成。4)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还 | |||||||
| 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 | |||||||
|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除非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减值测试采取的估值方法应 | |||||||
| 与本次交易《评估报告》保持一致。资产减值额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的价格减 | |||||||
| 去补偿期期末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内标的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 | |||||||
| 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如果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则 | |||||||
| 补偿义务人还应就其差额部分(即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 | |||||||
| 额)予以补偿。上述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计算方式如下:补偿义 | |||||||
| 务人已补偿的总额=补偿义务人已累计补偿股份总数×股份发行价格(如在补偿期 | |||||||
| 限内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股份 | |||||||
| 的数量、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补偿义务人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如有)。补偿义 | |||||||
| 务人因资产减值所应补偿的股份数=(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 | |||||||
| 总额)÷发行价格。如在补偿期限内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
|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5)补偿义务人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补偿责任 | |||||||
| 的最高限额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即,补偿义务人已补偿 | |||||||
| 的总额(包括减值测试补偿)不超过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 | |||||||
| (一)股 | |||||||
| 除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海宇、宁波乾元以外的其他东蓝数码原股东承诺, | 份限售承 | ||||||
| 除东蓝商贸、宁 | |||||||
| 以其持有的东蓝数码股权所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 诺的承诺 | ||||||
| 波众元、宁波海 | |||||||
| 股份限售 | 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 | 2014年10 | 期限为: | ||||
| 宇、宁波乾元以 | 正常履行 | ||||||
| 承诺 | 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 月11日 | 自新股上 | ||||
| 外的其他东蓝 | |||||||
| 有关规定执行。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衍生的上市公司 | 市之日起 | ||||||
| 数码原股东 | |||||||
| 股份,亦分别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 12个月 | ||||||
| 内。 | |||||||
| (一)股 | (一)股 | ||||||
| 张俊峰、郎福 |
(一)股份限售承诺: | ||||||
| 份限售承 | 份限售承 | ||||||
| 志、马卫东、罗 | 诺 | 在本次交易中,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罗运波以其持有的天云科技股权所认 | 诺的承诺 | 正常履行 | |||
| 运波等4名天云 | 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 ||||||
| (二)业 | 期限为: | ||||||
| 科技股东 |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 | ||||||
| 绩承诺及 | 自新股上 | ||||||
5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补偿措施 | 公司回购,但因履行利润补偿责任而由上市公司回购除外),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 | 市之日 | |||||
|---|---|---|---|---|---|---|---|
| 起满十二个月后,可解禁流通其中的35%份额,但如该锁定期在上市公司2015 | 起,按三 | ||||||
|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年度报告公告日;自该等股 | 年分期解 | ||||||
| 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35%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 | 锁 | ||||||
| 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全部解禁流通,但如该锁定期在上市公司对天云科技 | (二)业 | ||||||
| 所进行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减值测试报告 | 绩承诺及 | ||||||
| 公告日。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衍生的上市公司股份, | 补偿措施 | ||||||
| 亦分别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 的承诺期 | ||||||
|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 限:截止 | ||||||
| (1)利润补偿期间: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2)承诺净利润: | 到2016年 | ||||||
| 2014年2,000万元,2015年2,400万元,2016年2,880万元;(3)交易对方补偿 | 12月31 | ||||||
| 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不低于 | 日。 | ||||||
|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否则由补偿义务人依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 | |||||||
| 偿;(4)利润补偿方式:1)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罗运波为天云科技业绩承 | |||||||
| 诺的补偿义务人,并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占在本次交易前合 | |||||||
| 计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总数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且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 | |||||||
| 罗运波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2)各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上市公 | |||||||
| 司在补偿期限内各年度结束时,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 |||||||
| 务所对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 | |||||||
| 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标的公 | |||||||
| 司的净利润为准。3)如补偿义务人当期需要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义务,则其应先 | |||||||
| 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则由其以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 |||||||
| ①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 | |||||||
| 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 | |||||||
| 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发行价格−已补 | |||||||
| 偿股份数量。该公式中的实际净利润数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 |||||||
| 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为准。②补偿义务人在利润补 | |||||||
| 偿期间应逐年进行补偿,应补偿股份数计算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 | |||||||
| 则舍去小数取整数。如计算出来的补偿股份数小于0,则按0取值,即补偿义务 | |||||||
| 人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③若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间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 |
5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的,则应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 送股比例)。④在补偿期限内,如补偿义务人需要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则在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时补偿义务人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予以锁 定,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其应补偿的股份数并予以注销,回 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补偿义务人届时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数。该股份回购事宜, 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⑤如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 金股利分配的,则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在上市公司回购 该股份后 30 日内作相应返还,应返还金额为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⑥如届时补偿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不足应补偿股份数的,或补偿义务人所 持股份因被冻结、被采取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的,或上 述回购股份并注销而导致上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 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在补偿义务人将可用于补偿的股份向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的同时,由补偿义务人就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如届时补偿义 务人不能以股份进行补偿,则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该现金补偿额为应 补偿股份的差额股份数×本次股份发行价格。该现金补偿应在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日完成。4)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还将聘请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 报告,除非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减值测试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本次交易《评 估报告》保持一致。资产减值额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的价格减去补偿期期末标 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内标的公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 影响。如果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则补偿义务人还应 − 就其差额部分(即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 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予以补偿。上 述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计算方式如下: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补偿义务人 已累计补偿股份总数×股份发行价格(如在补偿期限内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股份的数量、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补偿义务人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如有)。补偿义务人因资产减值所应补偿的股份 数=(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发行价格。如在补偿期 限内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进行相 应调整。5)补偿义务人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补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本次交易中标的 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即,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包括减值测试补偿)
==> picture [142 x 46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不超过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 | |||||||
|---|---|---|---|---|---|---|---|
| (一)股 | |||||||
| 份限售承 | |||||||
| 除张俊峰、郎福 | 除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罗运波以外的其他天云科技原股东承诺,以其持有 | ||||||
| 诺的承诺 | |||||||
| 志、马卫东、罗 | 的天云科技股权所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
| 股份限售 | 2014年10 | 期限为: | |||||
| 运波以外的其 | 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 | 正常履行 | |||||
| 承诺 | 月11日 | 自新股上 | |||||
| 他天云科技原 | 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 ||||||
| 市之日起 | |||||||
| 股东 | 衍生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分别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 ||||||
| 12个月 | |||||||
| 内。 | |||||||
| 18名东蓝数码 | |||||||
| 原股东东蓝商 | (一)交易对方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 | ||||||
| 贸、宁波众元、 | 承诺:“本人/本企业保证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 ||||||
| (一)交 | |||||||
| 宁波海宇、宁波 | 金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 ||||||
| 易对方关 | |||||||
| 乾元、宁波桑德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 于提供资 | |||||||
| 兹、深创投、浙 | (二)交易对方关于目标资产权属的承诺:东蓝数码和天云科技原股东均承诺: | ||||||
| 料真实、 | |||||||
| 江红土、宁波海 | 所持东蓝数码/天云科技出资已全部足额到位,通过受让取得的股权其转让价款均 | ||||||
| 准确和完 | |||||||
| 邦、宁波博润、 | 依约付清;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权属纠纷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 | ||||||
| 整的承诺 | |||||||
| 朱豪轲、上海敏 | 形,该等股权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任何其他权利负担,不存在其他任何 | ||||||
| (二)交 | |||||||
| 政、南昌红土、 | 潜在的法律权属纠纷;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被行 | ||||||
| 易对方关 | 2014年10 | ||||||
| 浙江海邦、澜海 | 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潜在的、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于目标资 | 月11日 | ||||||
| 投资、浙江信 | 被行政处罚的情形;保证将支持东蓝数码/天云科技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 | ||||||
| 产权属的 | |||||||
| 海、上海萨洛 | 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促使公司保持资产完整独立,以及人员、财务、机构、 | ||||||
| 承诺 | |||||||
| 芬、浙江浙科、 | 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东蓝数码/天云科技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 ||||||
| (三)交易 | |||||||
| 姚纳新 | 召开程序及表决均合法有效,上述会议及执行董事决议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真实、 | ||||||
| 对方关于 | |||||||
| 36名天云科技 | 有效,公司章程及发起人协议的签署真实、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最近五年 | |||||||
| 原股东张俊峰、 | (三)交易对方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的承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 | ||||||
| 无违法行 | |||||||
| 郎福志、马卫 | 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 | ||||||
| 为的承诺 | |||||||
| 东、罗运波、王 | 情况,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 | ||||||
| 国忠、石权、徐 | 资格。 | ||||||
| 洪涛、侯曙光、 |
5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李世雄、杨斌、 | |||||||
|---|---|---|---|---|---|---|---|
| 李敬华、张慨、 | |||||||
| 周天宁、任飞 | |||||||
| 澜、陈卫国、陈 | |||||||
| 超、陈玉敏、王 | |||||||
| 勋周、王猛、高 | |||||||
| 德喜、胡继文、 | |||||||
| 杨英杰、于洪 | |||||||
| 伟、戚永君、刘 | |||||||
| 孔泉、鄂俊超、 | |||||||
| 马珍、黄海占、 | |||||||
| 李宗香、黄延 | |||||||
| 明、逄锦波、杨 | |||||||
| 文华、王智、任 | |||||||
| 杰、吴钧、张巧 | |||||||
| 宁 | |||||||
| (1) 东蓝数码交易对方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
| 东蓝数码原大股东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乾元及宁波海宇就避免与飞利信及 | |||||||
| 东蓝数码同业竞争问题,作出如下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与东蓝数码 | |||||||
| 东蓝数码原大 | 业务相关的资产已全部转让给飞利信,本企业剩余资产与业务与东蓝数码不存在 | ||||||
| 同业竞争;自本企业持有飞利信股份期间以及转让飞利信全部股份后的2年内, | |||||||
| 股东东蓝商贸、 | |||||||
| 交易对方 | |||||||
| 未经飞利信同意,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与飞利 | |||||||
| 宁波众元宁波 | |||||||
| 、 乾元及宁波海 |
关于避免 | 信或/和东蓝数码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地在与飞利信 | 2014年10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同业竞争 | 或/和东蓝数码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单位拥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 | 月11日 | 中 | ||||
| 宇及天云科技 | |||||||
| 的承诺 | 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如获得的商业机会将与飞利信或/和东蓝数 | ||||||
| 张俊峰等四名 | |||||||
| 码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飞利信, | |||||||
| 大股东 | |||||||
| 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飞利信,以确保飞利信利益不受损害。”就东蓝商贸下属 | |||||||
| 的5家主营业务为智慧城市投资与运营的子公司(龙云信息、东蓝控股、挥客投 | |||||||
| 资、镇海智慧城市、东蓝星海智慧城市)与东蓝数码同业竞争问题,东蓝商贸及 | |||||||
| 其实际控制人朱召法出具承诺:“首先,龙云信息、东蓝控股是东蓝商贸控制的地 |
6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方智慧城市运营公司持股平台,挥客投资、镇海智慧城市、东蓝星海智慧城市为 | |||||||
|---|---|---|---|---|---|---|---|
| 与地方国企合作成立的3家地方智慧城市运营平台,其功能为配合地方相关主管 | |||||||
| 部门对地方智慧城市建设进行投资与运营的管理,上述5家公司目前没有配备技 | |||||||
| 术研发、市场销售与项目实施团队,不会与东蓝数码在软件与系统集成的项目实 | |||||||
| 施和运营维护上产生竞争;其次,上述5家公司除进行项目承揽外,不进行任何 | |||||||
| 实质性的项目开发、实施、运维工作,其将继续着力于地方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资 | |||||||
| 与运营管理,未来将不会配备技术研发、市场销售、项目实施等团队在相同或相 | |||||||
| 近业务上与东蓝数码展开竞争;最后,飞利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蓝数码 | |||||||
|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在飞利信提出要求的情况下,飞利信可以监督龙云信息和 | |||||||
| 东蓝控股等公司的经营,一旦发现存在与东蓝数码同业竞争的情况,可要求立即 | |||||||
| 停止并赔偿东蓝数码或上市公司损失。”就东蓝商贸下属的3家主营业务为计算 | |||||||
| 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的子公司(浙江海拓、东蓝强网、东海蓝帆)与东蓝数码同 | |||||||
| 业竞争问题,东蓝商贸及其实际控制人朱召法出具承诺:“首先,在上述3个公司 | |||||||
| 存续期间,不发生与东蓝数码相似或相近的业务,以免产生同业竞争;其次,飞 | |||||||
| 利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蓝数码100%股权交易完成后,若东蓝商贸未来拟 | |||||||
| 转让所持东蓝强网或东海蓝帆股权,将优先考虑转让给飞利信;并且,在东蓝强 | |||||||
| 网股权转让后,注销浙江海拓;或在东海蓝帆股权转让后,注销浙江海拓和东蓝 | |||||||
| 强网。” | |||||||
| (2) 天云科技交易对方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
|||||||
| 天云科技张俊峰等四名大股东就避免与飞利信及天云科技同业竞争问题,作出如 | |||||||
| 下承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天云科技业务相关的资产已全部转让给飞利信, | |||||||
| 本人剩余资产与业务与天云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自本人持有飞利信股份期间以 | |||||||
| 及转让飞利信全部股份后的2年内,未经飞利信同意,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不 | |||||||
| 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与飞利信或/和天云科技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活 | |||||||
| 动,也不直接或间接地在与飞利信或/和天云科技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单位 | |||||||
| 任职或拥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如 | |||||||
| 获得的商业机会将与飞利信或/和天云科技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 | |||||||
| 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飞利信,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飞利信,以确保 | |||||||
| 飞利信利益不受损害。” |
==> picture [142 x 4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东蓝商贸、宁波 | |||||||
|---|---|---|---|---|---|---|---|
| 众元、宁波海 | |||||||
| 宇、宁波乾元自 | |||||||
| 然人股东中的 | (1)东蓝数码相关人员竞业禁止承诺 | ||||||
| 东蓝数码董事、 | |||||||
| 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海宇、宁波乾元自然人股东中的东蓝数码董事、监事、 | |||||||
| 监事、高级管理 | |||||||
| 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就与飞利信竞业禁止问题,作出如下承诺:“在 | |||||||
| 人员、业务骨 | |||||||
| 本次交易后,本人在东蓝数码和/或飞利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未经飞利信 | |||||||
| 干、技术骨干朱 | |||||||
| 同意,本人及本人家庭成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与飞利信或/和东蓝数码 | |||||||
| 召法、薛万娟、 | |||||||
| 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活动,也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在与飞利信或/和东蓝数码 | |||||||
| 贾红阳、;温锦 | |||||||
| 东蓝数 | 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单位任职或拥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承 | ||||||
| 明、陈世录、杭 | |||||||
| 码、天云 | 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本人在东蓝数码和/或飞利信任职期间的其他兼职 | ||||||
| 俊、段永华、李 | 2014年10 | 正常履行 | |||||
| 科技相关 | 行为亦应经过东蓝数码和/或飞利信同意。” | 长期有效 | |||||
| 国华、艾爱文、 | 月11日 | 中 | |||||
| 人员竞业 | (2)天云科技相关人员竞业禁止承诺 | ||||||
| 毛卫华、谢云龙 | |||||||
| 禁止承诺 | 天云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就与飞利信竞业禁止问题, | ||||||
| 天云科技董事、 | |||||||
| 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交易后,本人在天云科技和/或飞利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 | |||||||
| 监事、高级管理 | |||||||
| 年内,未经飞利信同意,本人及本人的家庭成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与 | |||||||
| 人员和核心技 | |||||||
| 飞利信或/和天云科技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地在与飞 | |||||||
| 术人员张俊峰、 | |||||||
| 利信或/和天云科技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单位任职或拥有权益(包括但不限 | |||||||
| 郎福志、马卫 | |||||||
| 于投资、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本人在天云科技和/或飞利信任 | |||||||
| 东、罗运波、石 | |||||||
| 职期间的其他兼职行为亦应经过天云科技和/或飞利信同意。” | |||||||
| 权、王国忠、周 | |||||||
| 天宁、徐洪涛、 | |||||||
| 侯曙光、李世 | |||||||
| 雄、杨斌 | |||||||
| 东蓝数码原大 | (1)东蓝数码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东蓝数码原大股东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 | ||||||
| 股东东蓝商贸、 | 交易对方 | 乾元及宁波海宇承诺:“本次交易前本企业不存在与东蓝数码未披露的、不公允 | |||||
| 宁波众元、宁波 | 关于规范 | 的、不合理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本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与飞利信、 | 2014年10 | 正常履行 | |||
| 长期有效 | |||||||
| 乾元及宁波海 | 关联交易 | 东蓝数码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 | 月11日 | 中 | |||
| 宇及天云科技 | 的承诺 | 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飞利信 | |||||
| 原大股东张俊 | 公司章程、东蓝数码公司章程的规定签署协议、履行决策程序等。” |
6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峰、郎福志、马 | (2)天云科技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天云科技原大股东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 | ||||||
|---|---|---|---|---|---|---|---|
| 卫东、罗运波 | 罗运波承诺:“本次交易前本人不存在与天云科技未披露的、不公允的、不合理的 | ||||||
|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与飞利信、天云科技之间 | |||||||
| 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 | |||||||
| 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天云 | |||||||
| 科技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签署协议、履行决策程序等。” | |||||||
| (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出具了承诺,保证 | |||||||
|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 | |||||||
| 飞利信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 | |||||||
| 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运作。 | |||||||
|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
| (一)关 | (1)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 ||||||
| 于保持上 | 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 | ||||||
| 市公司独 | 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承诺:“一、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担 | ||||||
| 立性的承 |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 ||||||
| 杨振华、曹忻 | 诺 | 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 | 2014年10 | 正常履行 | |||
| 军、陈洪顺、王 | (二)关 | 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上述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 长期有效 | ||||
| 月11日 | 中 | ||||||
| 守言 | 于规范关 |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 | |||||
| 联交易和 |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不以 | ||||||
| 避免同业 | 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使用公司(含公司下 | ||||||
| 竞争的承 | 属企业,下同)的资金或资产。二、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担任公 | ||||||
| 诺 |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本人 | ||||||
| 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 |||||||
| 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保证 | |||||||
| 交易条件和价格公正公允,确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
| (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安排 |
|||||||
|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 | |||||||
| 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就避免与飞利信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就相关安排 |
6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承诺如下:“一、本人及本人投资或参与经营的企业(飞利信及其下属企业除外, | |||||||
|---|---|---|---|---|---|---|---|
| 下同)的现有业务与飞利信(含飞利信下属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目前不构成 | |||||||
| 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投资或参与经营的企业将来与飞利信发生同业 | |||||||
| 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的承诺:1、本人保证不以任何形 | |||||||
| 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 | |||||||
| 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协助参与任何与飞利信 | |||||||
| 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对飞利信构成直接 | |||||||
| 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2、本人保证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飞利信的 | |||||||
| 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飞利信同类的业务。本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 | |||||||
| 持除飞利信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飞利信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 | |||||||
| 务或活动。3、本人保证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 | |||||||
| 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 | |||||||
| 女配偶的父母等)也遵守以上承诺。” | |||||||
| (一)配 | (一)配 | ||||||
| (一)配套融资发行对象锁定期安排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光大永 | |||||||
| 套融资发 | 套融资发 | ||||||
| 明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得以任何方 | |||||||
| 行对象锁 | 行对象锁 | ||||||
| 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 | |||||||
| 定期安排 | 定期安排 | ||||||
| 公司回购。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 |||||||
| (二)配 | 承诺期 | ||||||
|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
| 套融资发 | 限:自该 | ||||||
| (二)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本 | |||||||
| 行对象关 | 等股份上 | ||||||
| 次交易的配套融资发行对象承诺:“本人/本企业保证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 | |||||||
| 杨振华、曹忻 | 于提供资 | 市之日起 | |||||
|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 | 2014年10 | 正常履行 | |||||
| 军、陈洪顺、王 | 料真实、 | 36个月内 | |||||
|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 | 月11日 | 中 | |||||
| 守言、光大永明 | 准确和完 | ,、, | (二)配 | ||||
| 的法律责任” | |||||||
| 整的承诺 | 。 | 套融资发 | |||||
| (三)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的承诺 | |||||||
| (三)配 | 行对象关 | ||||||
| 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均承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 | |||||||
| 套融资发 | 于提供资 | ||||||
| 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具有 | |||||||
| 行对象关 | 料真实、 | ||||||
|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 | |||||||
| 于最近五 | 准确和完 | ||||||
| (四)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 |||||||
| 年无违法 | 整的承诺 | ||||||
| 配套融资发行对象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承诺:本人用于认购配套融 | |||||||
| 行为的承 | 期限:长 | ||||||
6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诺 | 资的资金来源于本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 | 期有效 | |||||
|---|---|---|---|---|---|---|---|
| (四)配 | 关规定;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 (三)配 | |||||
| 套融资发 | 就本次认购配套融资事宜,本人未向光大永明提供资金,也未从光大永明获得资 | 套融资发 | |||||
| 行对象关 | 金。本人与光大永明不存在任何资金往来,也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配套融 | 行对象关 | |||||
| 于认购资 | 资发行对象光大永明承诺:本公司与飞利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 | 于最近五 | |||||
| 金来源的 | 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及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 | 年无违法 | |||||
| 承诺 | 公司与飞利信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 | 行为的承 | |||||
| 本公司承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飞利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 诺 期限: | ||||||
|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批文之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 | 长期有效 | ||||||
|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本公司以设立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参与认购,该资产管理 | (四)配 | ||||||
| 产品的委托人与飞利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 套融资发 | ||||||
| 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该资产管理产品不会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 | 行对象关 | ||||||
| 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 于认购资 | ||||||
| 金来源的 | |||||||
| 承诺期 | |||||||
| 限:长期 | |||||||
| 有效 | |||||||
| 37名精图信息 | |||||||
| 才泓冰等37名精图信息股东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 | |||||||
| 原股东才泓冰、 | |||||||
|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 | |||||||
| 中国高新、天津 | |||||||
| 解禁流通其中的70%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可再解禁流 | 按照三年 | ||||||
| 博信、谢立朝、 | |||||||
| 通其中的15%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 | 分期解 | ||||||
| 王立、陈文辉、 | |||||||
| 非公开发 | 的15%份额,但如该锁定期在飞利信依“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对精图信息所进行 | 锁。到 | |||||
| 姚树元、张慧 | |||||||
| 行股份的 | 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除中国高新以外的其他精图信息交易对方的 | 2015年09 | 2018年1 | 正常履行 | |||
| 春、杨槐、刘浩、 | |||||||
| 锁定期承 | 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月22日 | 月11日, | 中 | |||
| 孙爱民、才洪 | |||||||
| 诺 | 的有关规定执行。业绩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在标的公 | 股份全部 | |||||
| 生、穆校平、姚 | |||||||
| 司2015年、2016年、2017年由合格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标的公司 | 解除锁 | ||||||
| 术林、李雯、邱 | |||||||
| 2015年、2016年、2017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利 | 定。 | ||||||
| 祥峰、朱永强、 | |||||||
| 润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虽未达到前述承诺净利润,但业绩承诺方 | |||||||
| 乔志勇、范经 | |||||||
| 已经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在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后方可分期解锁。 | |||||||
| 谋、徐敬仙、涂 | |||||||
6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汉桥、李华敏、 | |||||||
|---|---|---|---|---|---|---|---|
| 杨浩、宋跃明、 | |||||||
| 龚发芽、周辉 | |||||||
| 腾、薛建豪、张 | |||||||
| 世强、赵斌、姜 | |||||||
| 丽芬、魏鹏飞、 | |||||||
| 柏鹤、陈云、蒋 | |||||||
| 世峰、汤炳发、 | |||||||
| 杨善华、沈在增 | |||||||
| 陈剑栋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75%杰东控制股权中,57%(对应杰东控制出资额为 | |||||||
| 1,710万元)系2010年2月前取得,飞利信同意就该等股权中的50%向陈剑栋支 | |||||||
| 付现金对价(20,520万元),对该等股权中的其余50%支付股份对价(发行股份 | |||||||
| 14,025,974股),陈剑栋承诺就此获得的飞利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 | |||||||
| 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陈剑栋所持其余18%杰东控制股权(对应杰东控制出资额 | |||||||
| 为540万元)系其于2015年7月取得,飞利信同意就该等股权中的50%向陈剑栋 | |||||||
| 支付现金对价(6,480万元),对该等股权中的其余50%支付股份对价(发行股份 | |||||||
| 按照三年 | |||||||
| 4,429,254股),陈剑栋承诺就此获得的飞利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 | |||||||
| 分期解 | |||||||
| 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上述承诺的基础上,陈剑栋所取得的飞利信全部股份按照 | |||||||
| 非公开发 | 锁。到 | ||||||
| 如下方式进行股份解锁:陈剑栋所取得的飞利信全部股份自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 | |||||||
| 行股份的 | 2015年09 | 2018年1 | 正常履行 | ||||
| 陈剑栋、陈建英 | 月后,可解禁流通其中的40%份额,即可解禁7,382,092股;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 ||||||
| 锁定期承 | 月22日 | 月11日, | 中 | ||||
| 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30%份额,即可解禁5,536,568股; | |||||||
| 诺 | 股份全部 | ||||||
|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解禁剩余30%份额,即5,536,568股, | |||||||
| 解除锁 | |||||||
| 但如该锁定期在飞利信依“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对杰东控制所进行的减值测试报 | |||||||
| 定。 | |||||||
| 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此后按中国 | |||||||
|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陈建英以其持有的杰东控制股权所认购而取得的飞利信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 |||||||
|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解 | |||||||
| 禁流通其中的40%份额,即可解禁2,460,698股;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 | |||||||
| 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30%份额,即可解禁1,845,522股;自该等股份上市 | |||||||
| 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再解禁剩余30%份额,即可解禁1,845,522股,但如该 |
6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锁定期在飞利信依“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对杰东控制所进行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告 | |||||||
|---|---|---|---|---|---|---|---|
| 日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此后按中国证监会 | |||||||
|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业绩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在标的公司2015年、2016 | |||||||
| 年、2017年由合格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标的公司2015年、2016年、 | |||||||
| 2017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利润补偿协议》中约 | |||||||
| 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虽未达到前述承诺净利润,但业绩承诺方已经履行完毕盈利 | |||||||
| 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在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后方可分期解锁。 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 | |||||||
| 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 | |||||||
|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 |||||||
| 刘涛等3名欧飞凌通讯股东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 |||||||
| 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解 | |||||||
| 禁流通其中的40%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 | |||||||
| 其中的30%份额;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可再解禁流通其中的 | 按照三年 | ||||||
| 30%份额,但如该锁定期在飞利信依“利润补偿协议”的规定对欧飞凌通讯所进行 | 分期解 | ||||||
| 非公开发 | 的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前届满的,则该锁定期自动顺延至该减值测试报告公告日。 | 锁。到 | |||||
| 刘涛、王同松、 | 行股份的 | 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业绩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 | 2015年09 | 2018年1 | 正常履行 | ||
| 唐小波 | 锁定期承 |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在标的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由合格审计机 | 月22日 | 月11日, | 中 | ||
| 诺 | 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标的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实现的扣除非经 | 股份全部 | |||||
|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利润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虽 | 解除锁 | ||||||
| 未达到前述承诺净利润,但业绩承诺方已经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的情况下,在 | 定。 | ||||||
| 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后方可分期解锁。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 | |||||||
| 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 |||||||
| 前述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 |||||||
| 才泓冰、天津博 | (1)业绩承诺期:精图信息100%股权的交易对方、杰东控制100%股权的交易 | ||||||
| 信、谢立朝、王 | 关于标的 | 对方、欧飞凌通讯100%股权的交易对方承诺的利润承诺期为2015年度、2016年 | |||||
| 2015年09 | 2017年12 | ||||||
| 立、陈文辉、姚 | 资产的业 | 度和2017年度。 | 正常履行 | ||||
| 月22日 | 月31日 | ||||||
| 树元、张慧春、 | 绩承诺 | (2)业绩承诺 精图信息100%股权的交易对方、杰东控制100%股权的交易对 | |||||
| 杨槐、刘浩、孙 | 方、欧飞凌通讯100%股权的交易对方所承诺的净利润情况如下:2015年 精图信 |
6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爱民、才洪生、 | 息5,050万元,杰东控制4,365万元,欧飞凌通讯3,500万元;2016年 精图信息 | ||||||
|---|---|---|---|---|---|---|---|
| 穆校平、姚术 | 6,000万元,杰东控制5,105万元,欧飞凌通讯4,200万元;2017年 精图信息 | ||||||
| 林、李雯、邱祥 | 7,000万元,杰东控制5,975万元,欧飞凌通讯5,000万元。 | ||||||
| 峰、朱永强、乔 | (3)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才泓冰、天津博信、谢立朝、王立、陈文辉、姚树元、 | ||||||
| 志勇、范经谋、 | 张慧春、杨槐、刘浩、孙爱民、才洪生、穆校平、姚术林、李雯、邱祥峰、朱永 | ||||||
| 徐敬仙、涂汉 | 强、乔志勇、范经谋、徐敬仙、涂汉桥、李华敏、杨浩、宋跃明、龚发芽、周辉 | ||||||
| 桥、李华敏、杨 | 腾、薛建豪、张世强、赵斌、姜丽芬、魏鹏飞、柏鹤、陈云、蒋世峰、汤炳发、 | ||||||
| 浩、宋跃明、龚 | 杨善华、沈在增、陈剑栋、陈建英、刘涛、王同松、唐小波; | ||||||
| 发芽、周辉腾、 | (4)业绩补偿方式 | ||||||
| 薛建豪、张世 | |||||||
|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飞利信在补偿期限内各年度结束时,将聘请具有证券、期 | |||||||
| 强、赵斌、姜丽 | |||||||
|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 |||||||
| 芬、魏鹏飞、柏 | |||||||
| 各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 |||||||
| 鹤、陈云、蒋世 | |||||||
| 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为准。若补偿义务人当期需要向飞利 | |||||||
| 峰、汤炳发、杨 | |||||||
| 信承担补偿义务,则补偿义务人可选择以股份或现金补偿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进行 | |||||||
| 善华、沈在增、 | |||||||
| 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①精图信息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 | |||||||
| 陈剑栋、陈建 | |||||||
| 期末精图信息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精图信息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 | |||||||
| 英、刘涛、王同 | |||||||
| 偿期限内精图信息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精图信息91.60%股权交易作价-已补 | |||||||
| 松、唐小波 | |||||||
| 偿金额。杰东控制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杰东控制累计承诺 | |||||||
| 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杰东控制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杰东控制各年 | |||||||
| 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杰东控制100%股权交易作价-已补偿金额。 欧飞凌通讯补 | |||||||
| 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欧飞凌通讯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 | |||||||
| 期期末欧飞凌通讯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欧飞凌通讯各年的承诺净利润 | |||||||
| 数总和×欧飞凌通讯100%股权交易作价-已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在利润补偿期间 | |||||||
| 应逐年进行补偿,如计算出来的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零,则按0取值, | |||||||
| 即补偿义务人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②补偿义务人若选择用现金进行补偿,则 | |||||||
| 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的现金=上述①中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③补偿义务 | |||||||
| 人若选择用股份进行补偿,则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上述①中补偿义务人 | |||||||
| 当期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若飞利信在补偿期间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 | |||||||
| 则应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 | |||||||
| 比例)。精图信息补偿义务人累计股份补偿额和现金补偿额之和不超过本次交易中 |
6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精图信息 91.60%股权的交易价格。杰东控制补偿义务人累计股份补偿额和现金补 偿额之和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杰东控制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欧飞凌通讯补偿义务 人累计股份补偿额和现金补偿额之和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欧飞凌通讯 100%股权的 交易价格。④补偿期间的各年度末,如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 飞利信应在相关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 金额、现金补偿方式下的现金金额以及股份补偿方式下的股份补偿数量,并以书 面方式通知补偿义务人相关事实,补偿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飞利信提出采用股份补偿方式或现金补偿方式。补偿义务人选择 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的,补偿义务人应当在向飞利信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飞利信支付上述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选择以股份方式进行 补偿的,由飞利信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其应补偿的股份数并予以注销。 飞利信在收到补偿义务人提出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发出董事 会通知,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程序对回购股份进行决议。补偿义务人应在 飞利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回购股份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飞利信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由飞利信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等股份予以注销。如届时回购股份并注销而导致飞利信减少 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或 因补偿义务人所持股份因被冻结、被采取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 能转让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补偿义务人不能以股份进行补偿的,则由补偿义务 人以现金进行补偿。该现金补偿额为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额。上述现金补偿 应在上述导致补偿义务人无法以股份进行补偿的事项确认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完成。如飞利信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股利分配的,则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所对 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在飞利信回购该股份后 30 个工作日内作相应返还,应返还金 额为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5)减值测试 在补偿期限 届满时,飞利信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标的公 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除非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减值测试 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本次交易《评估报告》保持一致。资产减值额为本次交易的 各标的公司的价格减去补偿期期末各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内各标的公 司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具体公式如下:①如果精图信息 期末减值额×91.60%>精图信息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则精图信息补偿义务
==> picture [142 x 46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9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 |||
|---|---|---|---|---|---|---|---|
| 人应就其差额部分(即精图信息期末减值额×91.60%—精图信息补偿义务人已补 | |||||||
| 偿的总额)予以补偿。②如果杰东控制期末减值额>杰东控制补偿义务人已补偿 | |||||||
| 的总额,则杰东控制补偿义务人应就其差额部分(即杰东控制期末减值额—杰东 | |||||||
| 控制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予以补偿。③如果欧飞凌通讯期末减值额>欧飞 | |||||||
| 凌通讯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则欧飞凌通讯补偿义务人应就其差额部分(即 | |||||||
| 欧飞凌通讯期末减值额—欧飞凌通讯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予以补偿。上述 | |||||||
| 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计算方式如下: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总额=补偿义务人已 | |||||||
| 累计补偿股份总数×股份发行价格(如在补偿期限内飞利信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 |||||||
|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股份的数量、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补偿义 | |||||||
| 务人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补偿义务人可选择以股份或现金进行补偿,具体计算 | |||||||
| 方法和方式按前述业绩补偿方式的约定执行。 | |||||||
| 才泓冰、中国高 | |||||||
| 新、天津博信、 | |||||||
| 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全部转让给上市公司,其余资产 | |||||||
| 谢立朝、王立、 | |||||||
| 与业务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自《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易对方 | |||||||
| 陈文辉、姚树 | |||||||
|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以及转让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后的2年内,未经上市公司同 | |||||||
| 元、张慧春、杨 | |||||||
| 意,除中国高新以外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将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与上 | |||||||
| 槐、刘浩、孙爱 | |||||||
| 市公司或/和标的公司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活动,也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在与 | |||||||
| 民、才洪生、穆 | |||||||
| 上市公司或/和标的公司业务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单位任职或拥有权益(包括但 | |||||||
| 校平、姚术林、 | |||||||
| 不限于投资、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中国高新亦不得以全资或控 | |||||||
| 李雯、邱祥峰、 | 关于竞业 | ||||||
| 股方式拥有上述权益),如获得的商业机会将与上市公司或/和标的公司的主营业 | 2015年08 | ||||||
| 朱永强、乔志 | 禁止的承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其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 | 月31日 | ||||||
| 勇、范经谋、徐 | 诺 | ||||||
| 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且在本次交易后,其在标 | |||||||
| 敬仙、涂汉桥、 | |||||||
| 的公司和/或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交易对方及 | |||||||
| 李华敏、杨浩、 | |||||||
| 其家庭成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或/和标的公司业务相同、相 | |||||||
| 宋跃明、龚发 | |||||||
| 似或相竞争的活动,也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在与上市公司或/和标的公司业务相同、 | |||||||
| 芽、周辉腾、薛 | |||||||
| 相似或相竞争的单位任职或拥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承包、租赁、 | |||||||
| 建豪、张世强、 | |||||||
| 委托经营等方式);其在标的公司和/或上市公司任职期间的其他兼职行为亦应经 | |||||||
| 赵斌、姜丽芬、 | |||||||
| 过标的公司和/或上市公司同意。 | |||||||
| 魏鹏飞、柏鹤、 | |||||||
| 陈云、蒋世峰、 |
7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汤炳发、杨善 | |||||||
|---|---|---|---|---|---|---|---|
| 华、沈在增、陈 | |||||||
| 剑栋、陈建英、 | |||||||
| 刘涛、王同松、 | |||||||
| 唐小波 | |||||||
| “一、本人持有飞利信的股权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飞 | |||||||
| 上市公司控股 | 利信、精图信息、杰东控制、欧飞凌通讯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对于无法 | ||||||
| 股东、实际控制 | 关于规范 | 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 | |||||
| 2015年08 | |||||||
| 人杨振华、曹忻 | 关联交易 | 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月31日 | |||||||
| 军、陈洪顺、王 | 的承诺 | 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飞利信及其他 | |||||
| 守言 | 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飞利信、精图信息、杰 | ||||||
| 东控制及欧飞凌通讯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 |||||||
| 才泓冰、中国高 | |||||||
| 新、天津博信、 | |||||||
| 谢立朝、王立、 | |||||||
| 陈文辉、姚树 | |||||||
| 元、张慧春、杨 | |||||||
| 槐、刘浩、孙爱 | |||||||
| 精图信息、杰东控制及欧飞凌通讯全体交易对方就规范与飞利信及标的公司关联 | |||||||
| 民、才洪生、穆 | |||||||
| 交易问题,作出如下承诺:“在《购买资产协议》签署前,不存在与目标公司未披 | |||||||
| 校平、姚术林、 | 交易对方 | ||||||
| 露的、不公允的、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在《购买资产协议》签署后,将采取有效 | |||||||
| 李雯、邱祥峰、 | 关于规范 | 2015年09 | |||||
| 措施尽量避免与飞利信、目标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朱永强、乔志 | 关联交易 | 月22日 | |||||
| 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 | |||||||
| 勇、范经谋、徐 | 的承诺 | ||||||
| 规、规范性文件及飞利信公司章程、目标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签署协议、履行决 | |||||||
| 敬仙、涂汉桥、 | |||||||
| 策程序。” | |||||||
| 李华敏、杨浩、 | |||||||
| 宋跃明、龚发 | |||||||
| 芽、周辉腾、薛 | |||||||
| 建豪、张世强、 | |||||||
| 赵斌、姜丽芬、 | |||||||
| 魏鹏飞、柏鹤、 |
7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陈云、蒋世峰、 | |||||||
|---|---|---|---|---|---|---|---|
| 汤炳发、杨善 | |||||||
| 华、沈在增、陈 | |||||||
| 剑栋、陈建英、 | |||||||
| 刘涛、王同松、 | |||||||
| 唐小波 | |||||||
| 关于提供 |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 | ||||||
| 上市公司及全 | 资料真 |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 |||||
| 2015年09 | |||||||
| 体董事、监事、 | 实、准确 |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月22日 | |||||||
| 高管人员 | 和完整的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资 | |||||
| 承诺 | 产重组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 才泓冰、中国高 | |||||||
| 新、天津博信、 | |||||||
| 谢立朝、王立、 | |||||||
| 陈文辉、姚树 | |||||||
| 元、张慧春、杨 | |||||||
| “一、本人/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本企业 | |||||||
| 槐、刘浩、孙爱 | |||||||
| 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 | |||||||
| 民、才洪生、穆 | |||||||
| 证言等)。本人/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 | |||||||
| 校平、姚术林、 | 交易对方 | ||||||
| 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 | |||||||
| 李雯、邱祥峰、 | 关于资料 | ||||||
|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 2015年09 | 正常履行 | |||||
| 朱永强、乔志 | 真实、准 | 长期有效 | |||||
|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 | 月22日 | 中 | |||||
| 勇、范经谋、徐 | 确和完整 | ||||||
| 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 |||||||
| 敬仙、涂汉桥、 | 的承诺函 | ||||||
|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 | |||||||
| 李华敏、杨浩、 | |||||||
|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 |||||||
| 宋跃明、龚发 | |||||||
| 遗漏。” | |||||||
| 芽、周辉腾、薛 | |||||||
| 建豪、张世强、 | |||||||
| 赵斌、姜丽芬、 | |||||||
| 魏鹏飞、柏鹤、 | |||||||
| 陈云、蒋世峰、 |
7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汤炳发、杨善 | |||||||
|---|---|---|---|---|---|---|---|
| 华、沈在增、陈 | |||||||
| 剑栋、陈建英、 | |||||||
| 刘涛、王同松、 | |||||||
| 唐小波 | |||||||
| 才泓冰、中国高 | (一)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 ||||||
| 新、天津博信、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承诺:1、本人/本企业已经履行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 ||||||
| 谢立朝、王立、 | (一)关 | 出资义务,该等股份出资已全部足额到位,通过受让取得的股权其转让价款均依 | |||||
| 陈文辉、姚树 | 于标的资 | 约付清;2、该等股份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任何权属纠 | |||||
| 元、张慧春、杨 | 产权属的 | 纷,亦不存在其他任何潜在法律权属纠纷;3、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 | |||||
| 槐、刘浩、孙爱 | 承诺 | 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该 | |||||
| 民、才洪生、穆 | (二)关 | 等股份之情形;4、本人/本企业依法拥有该等股份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 |||||
| 校平、姚术林、 | 于最近五 | 该等股份的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二)关于最 | |||||
| 李雯、邱祥峰、 | 年无违法 | 近五年无违法行为的承诺 | |||||
| 朱永强、乔志 | 行为的承 | 本次交易的自然人交易对方均承诺:“本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 | |||||
| 勇、范经谋、徐 | 诺 | 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具 | |||||
| 敬仙、涂汉桥、 | (三)关 | 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中 | 2015年09 | ||||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李华敏、杨浩、 | 于最近五 | 国高新、天津博信均承诺:“本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 | 月22日 | ||||
| 宋跃明、龚发 | 年诚信情 | 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 |||||
| 芽、周辉腾、薛 | 况的承诺 | 的情况,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 | |||||
| 建豪、张世强、 | (四)关 | 的资格。” | |||||
| 赵斌、姜丽芬、 | 于因信息 | (三)关于最近五年诚信情况的承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承诺:“本人/本企业 | |||||
| 魏鹏飞、柏鹤、 | 披露不实 |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 | |||||
| 陈云、蒋世峰、 | 被立案调 | 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 |||||
| 汤炳发、杨善 | 查后股份 | ||||||
|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不实被立案调查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 | |||||||
| 华、沈在增、陈 | 锁定的承 | ||||||
| 本人/本企业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 |||||||
| 剑栋、陈建英、 | 诺 | ||||||
| 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 |||||||
| 刘涛、王同松、 | 本人/本企业将不转让在飞利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 | ||||||
| 唐小波 | |||||||
| 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飞利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 |
7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 |||||||
|---|---|---|---|---|---|---|---|
| 请的,本人/本企业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 |||||||
| /本企业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 |||||||
| 司报送本人/本企业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本企业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 |||||||
|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 | |||||||
| 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如本人/本企业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 |||||||
| 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 |||||||
| 关于因信 | 以前,本人/本企业将不转让在飞利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 ||||||
| 息披露不 |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飞利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 ||||||
| 公司全体董事、 | |||||||
| 实被立案 | 本人/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 2015年09 | |||||
| 监事及高级管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调查后股 | 定申请的,本人/本企业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 月22日 | |||||
| 理人员 | |||||||
| 份锁定的 | 本人/本企业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 ||||||
| 承诺 | 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本企业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 ||||||
|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 | |||||||
|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就避免与飞利 | |||||||
| 信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就相关安排承诺如下:“一、本人及本人投资或参与经营 | |||||||
| 的企业(飞利信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的现有业务与飞利信(含飞利信下属 | |||||||
| 企业,下同)的现有业务目前不构成同业竞争。二、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投资或参 | |||||||
| 上市公司控股 | 与经营的企业将来与飞利信发生同业竞争,本人进一步作出以下明示且不可撤销 | ||||||
| 股东、实际控制 | 关于避免 | 的承诺:1、本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 | |||||
| 2015年09 | |||||||
| 人杨振华、曹忻 | 同业竞争 | 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月22日 | |||||||
| 军、陈洪顺、王 | 的承诺函 | 参与或协助参与任何与飞利信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者进 | |||||
| 守言 | 行其他可能对飞利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2、本人保证不为自 | ||||||
| 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飞利信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飞利信同类的业 | |||||||
| 务。本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支持除飞利信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从事与飞利信目前或 | |||||||
| 未来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人保证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 | |||||||
| 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
7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也遵守以上承诺。” | |||||||
|---|---|---|---|---|---|---|---|
| 一、保证飞利信的人员独立 | |||||||
| 1、保证飞利信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飞利信任职、并 | |||||||
| 在飞利信领取薪酬,不会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兼任除董 | |||||||
| 事、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继续保持飞利信人员的独立性;2、保证飞利信具有 | |||||||
| 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本承诺人,飞利信的人事关 | |||||||
| 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3、保证本承诺 | |||||||
| 人推荐出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承诺人及关 | |||||||
| 联方不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 |||||||
| 二、保证飞利信的财务独立 | |||||||
| 1、保证飞利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规范的财务 | |||||||
| 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飞利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 |||||||
| 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干预飞利信的资金使用;3、保 | |||||||
| 上市公司控股 | |||||||
| 证飞利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 |||||||
| 股东、实际控制 | 保证上市 | ||||||
| 接控制的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飞利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 2015年09 | ||||||
| 人杨振华、曹忻 | 公司独立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
| 三、保证飞利信的机构独立 | 月22日 | ||||||
| 军、陈洪顺、王 | 性的承诺 | ||||||
| 1、保证飞利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 | |||||||
| 守言 | |||||||
| 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2、保证飞利信及 | |||||||
| 其控制的子公司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 | |||||||
| 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 |||||||
| 四、保证飞利信的资产独立、完整 | |||||||
| 1、保证飞利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飞利信 | |||||||
| 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飞利信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承 | |||||||
| 诺人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飞利信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以上市公司的资 | |||||||
| 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 | |||||||
| 五、保证飞利信的业务独立 | |||||||
| 1、保证飞利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 | |||||||
| 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承诺人;2、保 | |||||||
| 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与飞利信及 |
7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其控制的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飞利信 | |||||||
|---|---|---|---|---|---|---|---|
| 及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 | |||||||
| 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 | |||||||
| 联交易严格按照飞利信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 | |||||||
| 和信息披露义务;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 | |||||||
| 外的任何方式,干预飞利信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 |||||||
| 业务的独立性,并承诺不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社会公众股东的利 | |||||||
| 益。” | |||||||
|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
| 1、本人将不会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 | |||||||
| 进行其他可能对股份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 |||||||
| 2、本人不以任何形式,也不设立任何独资、合资或拥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组织, | 截至本报 | ||||||
| 一 | |||||||
|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 | ()避 | 告期末, | |||||
| 免同业竞 | |||||||
| 3、本人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股份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 | 上述股东 | ||||||
| 公司控股股东、 | |||||||
| (一)避 | 股份公司同类的业务; | 争的承诺 | 均遵守上 | ||||
| 实际控制人杨 | 期限:长 | ||||||
| 免同业竞 | 4、本人保证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利 | 述承诺, | |||||
| 振华、曹忻军、 | 期有效; | ||||||
| 争;(二) |
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5、本人保证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不存在违 |
|||||
| 陈洪顺、王守 | (二)股 | ||||||
| 言、其他持有公 | 股份锁定 | 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 2011年12 |
份锁定承 | 反承诺的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承诺; | 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也遵守以上承诺。 | 情形。 | ||||
| 司5%以上股份 | 月15日 | 诺期限:3 | |||||
| (三)关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其他持有公司5% | 其中关于 | |||||
| 的股东刘仲清、 | 年;(三) | ||||||
| 于一致行 | 以上股份的股东刘仲清、赵经纬同时承诺:以上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拥有股份 | 股份锁定 | |||||
| 赵经纬、及杨振 | 关于一致 | ||||||
| 动的承 | 公司股份期间内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 的承诺事 | |||||
| 华配偶之兄弟 | 行动的承 | ||||||
| 诺。 | 杨振华配偶之兄弟股东罗伟同时承诺:以上承诺在本人妹夫杨振华为公司实际控 | 项已在本 | |||||
| 股东罗伟 | 诺期限: | ||||||
| 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 报告期内 | ||||||
| 长期有 | |||||||
| 履行完 | |||||||
| (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 效。 | ||||||
| 毕。 | |||||||
|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 |||||||
| 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
| (三)关于一致行动的承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四人于2010年1 | |||||||
| 月31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确认和承诺函》,明确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
7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等事项的表决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 | ||||||
|---|---|---|---|---|---|---|
| 以一致行动人中所持股份最多的股东意见为准。报告期内,该上述股东对股东大 | ||||||
| 会或董事会表决事项,全部保持一致。 | ||||||
| 股权激励承诺 | 无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 ||||||
|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 不适用 | |||||
| 一步的工作计划 |
7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盈利预测资产 | 当期预测业绩 | 当期实际业绩 | 未达预测的原 | 原预测披露日 | 原预测披露索 | ||
|---|---|---|---|---|---|---|---|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
| 或项目名称 | (万元) | (万元) | 因(如适用) | 期 | 引 | ||
| 巨潮资讯网 | |||||||
| 《北京飞利信 | |||||||
| 收购东蓝数 | |||||||
| 科技股份有限 | |||||||
| 码、天云科技 | |||||||
| 北京飞利信科 | 公司发行股份 | ||||||
| 2015年01月 | 2015年12月 | 时评估增值摊 |
2014年09月 | ||||
| 技股份有限公 | 18,873.1 | 18,063.22 |
及支付现金购 | ||||
| 01日 | 31日 | 销约2,000万 |
25日 | ||||
| 司 | 买资产并募集 | ||||||
| 元,导致合并 | |||||||
| 配套资金暨关 | |||||||
| 利润减少 | |||||||
| 联交易报告 | |||||||
| 书》 | |||||||
| 巨潮资讯网 | |||||||
| 《北京飞利信 | |||||||
| 科技股份有限 | |||||||
| 公司发行股份 | |||||||
| 东蓝数码有限 | 2015年01月 | 2015年12月 | 2014年09月 | ||||
| 5,030.81 | 5,086.52 |
不适用 |
及支付现金购 | ||||
| 公司 | 01日 | 31日 | 25日 | ||||
| 买资产并募集 | |||||||
| 配套资金暨关 | |||||||
| 联交易报告 | |||||||
| 书》 | |||||||
| 巨潮资讯网 | |||||||
| 《北京飞利信 | |||||||
| 科技股份有限 | |||||||
| 公司发行股份 | |||||||
| 北京天云动力 | 2015年01月 | 2015年12月 | 2014年09月 | ||||
| 2,367.16 | 2,537.06 |
不适用 |
及支付现金购 | ||||
| 科技有限公司 | 01日 | 31日 | 25日 | ||||
| 买资产并募集 | |||||||
| 配套资金暨关 | |||||||
| 联交易报告 | |||||||
| 书》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东蓝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宁波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诺,东蓝数码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人民币5,050.00万元。
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罗运波承诺,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400.00万元;
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全部股东承诺,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50.00万元;
7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原全部股东承诺,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4,365万元;
成都欧飞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原全部股东承诺,成都欧飞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500.00万元。
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承诺,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股东或关 | 报告期新增 | 报告期偿还 | 预计偿还方 | 预计偿还金 | 预计偿还时 | ||||
|---|---|---|---|---|---|---|---|---|---|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 联人名称 | 占用金额 | 总金额 | 式 | 额 | 间(月份) | ||||
| 北京飞利 信电子技 术有限公 司 |
一年以内 | 商品购销 | 715.77 | 20,281.48 |
20,957.06 |
40.19 |
|||
现金清偿 |
40.19 | 2016年6月 |
|||||||
| 北京中大 华堂科技 有限公司 |
一年以内 | 商品购销 | 199.11 | 688.13 |
887.24 |
||||
| 湖北飞利 信电子设 备有限公 司 |
一年以内 | 商品购销 | 7,560.8 | 3,950.13 |
7,339.34 |
4,171.59 |
|||
现金清偿 |
4,171.59 | 2016年6月 |
|||||||
| 合计 | 8,475.68 | 24,919.74 |
29,183.64 |
4,211.78 |
-- |
4,211.78 |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 |||||||||
| 1.42% | |||||||||
| 产的比例 | |||||||||
| 相关决策程序 | 履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程序 | ||||||||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 | |||||||||
| 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 | |||||||||
| 无 | |||||||||
| 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 | |||||||||
| 明 |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
| 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 | 无 | ||||||||
| 采取的措施说明 |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 | |||||||||
| 2016年04月29日 | |||||||||
| 意见的披露日期 |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 |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 | ||||||||
| 意见的披露索引 |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7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 “ 非标准审计报告 ” 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 “ 非标准审计报告 ”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及本公司与精图信息、杰东控制和欧飞 凌通讯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本公司拟购买精图信息、杰东控制和欧飞凌 通讯100.00%股权。
2、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为拓展公司业务范围, 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公司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 VNETOO TECHNOLOGY LIMITED 收购其所持有的互联天下80%股权,经交易各方协商,交易价格为 32,000万元,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46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冯万奇,刘红志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度,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财务顾问,根据双方约定,公司在2015年支付其财务顾 问费1200万元(含税)。
2015年,公司因新一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财务顾问,根据双方约定,财务顾问费由公司在2016 年进行支付。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8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 1 )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 2 )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 3 )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 1 )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 | 是否为关 |
8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相关公告 | (协议签署日) | 额 | 完毕 | 联方担保 | ||||
|---|---|---|---|---|---|---|---|---|
| 披露日期 | ||||||||
|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 ||||||||
| 担保额度 | ||||||||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 | 是否履行 | 是否为关 | |||||
| 担保对象名称 | 相关公告 | 担保额度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
| (协议签署日) | 额 | 完毕 | 联方担保 | |||||
| 披露日期 | ||||||||
|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 | 2015年05 | 2015年05月06 |
连带责任保 |
|||||
| 10,000 | 5,000 | 2年 | 否 | 是 | ||||
| 有限公司 | 月06日 | 日 |
证 |
|||||
|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 | 2015年07 | 2015年07月21 |
连带责任保 |
|||||
| 2,000 | 2,000 | 1年 | 否 | 是 | ||||
| 限公司 | 月21日 | 日 |
证 |
|||||
| 2015年12 | 2015年12月10 |
连带责任保 |
||||||
| 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 7,000 | 0 | 1年 | 否 | 是 | |||
| 月10日 | 日 |
证 |
||||||
| 2015年11 | 2015年11月11 |
连带责任保 |
||||||
| 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 6,000 | 0 | 3年 | 否 | 是 | |||
| 月11日 | 日 |
证 |
||||||
|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 | 2015年11 | 2015年11月23 |
连带责任保 |
|||||
| 6,000 | 5,000 | 1年 | 否 | 是 | ||||
| 有限公司 | 月23日 | 日 |
证 |
|||||
|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 | 2015年10 | 2015年10月26 |
连带责任保 |
|||||
| 4,000 | 0 | 1年 | 否 | 是 | ||||
| 有限公司 | 月26日 | 日 |
证 |
|||||
|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 | 2015年09 | 2015年09月23 |
连带责任保 |
|||||
| 10,000 | 8,000 | 1年 | 否 | 是 | ||||
| 有限公司 | 月23日 | 日 |
证 |
|||||
|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 | 2015年04 | 2015年04月27 |
连带责任保 |
|||||
| 3,000 | 3,000 | 1年 | 否 | 是 | ||||
| 有限公司 | 月27日 | 日 |
证 |
|||||
|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 | 2015年06 | 2015年06月05 |
连带责任保 |
|||||
| 3,000 | 3,000 | 1年 | 否 | 是 | ||||
| 有限公司 | 月05日 | 日 |
证 |
|||||
| 2015年06 | 2015年06月18 |
连带责任保 |
||||||
| 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 6,000 | 4,000 | 1年 | 否 | 是 | |||
| 月18日 | 日 |
证 |
||||||
| 北京东蓝数码有限公 | 2015年06 | 2015年06月18 |
连带责任保 |
|||||
| 5,000 | 0 | 1年 | 否 | 是 | ||||
| 司 | 月18日 | 日 |
证 |
|||||
|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 | 2015年06 | 2015年06月01 |
连带责任保 |
|||||
| 3,000 | 2,400 | 1年 | 否 | 是 | ||||
| 限公司 | 月01日 | 日 |
证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
|||||||
| 65,000 | 28,400 | |||||||
| 合计(B1) | 际发生额合计(B2)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
|||||||
| 65,000 | 28,400 | |||||||
| 额度合计(B3) | 保余额合计(B4)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额度 | ||||||||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 | 是否履行 | 是否为关 | |||||
| 担保对象名称 | 相关公告 | 担保额度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
| (协议签署日) | 额 | 完毕 | 联方担保 | |||||
| 披露日期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8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
||
|---|---|---|---|
| 65,000 | 28,400 | ||
| (A1+B1+C1) | 合计(A2+B2+C2)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
||
| 65,000 | 28,400 | ||
| (A3+B3+C3) | 计(A4+B4+C4) |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60%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 0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 |||
| 0 | |||
| 担保金额(E)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 2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 1 )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 2 )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 、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8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九、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十、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8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 、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公积金转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股 | |||||||||
| 158,363,6 | 111,786,7 |
353,380,4 |
-47,700,2 | 417,466,9 | 575,830,5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71% |
0 |
46.78% |
||||||
| 42 | 69 |
54 |
81 |
42 |
84 |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4,020,746 |
0 |
0 |
0 |
4,020,746 |
4,020,746 |
0.33% |
| 158,363,6 | 107,766,0 |
353,380,4 |
-47,700,2 | 413,446,1 | 571,809,8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7.71% |
0 |
46.78% |
||||||
| 42 | 23 |
54 |
81 |
96 |
38 |
||||
| 15,038,93 | 13,340,63 |
55,441,86 |
68,782,49 |
83,821,42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5.48% |
0 |
0 |
6.81% |
|||||
| 0 | 1 |
1 |
2 |
2 |
|||||
| 143,324,7 | 94,425,39 |
297,938,5 |
-47,700,2 | 344,663,7 | 487,988,4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2.23% |
0 |
39.97% |
||||||
| 12 | 2 |
93 |
81 |
04 |
16 |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116,044,8 | 491,235,4 |
47,700,28 | 538,935,7 | 654,980,6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29% |
0 |
0 |
53.22% |
|||||
| 75 | 68 |
1 |
49 |
24 |
|||||
| 116,044,8 | 491,235,4 |
47,700,28 | 538,935,7 | 654,980,6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2.29% |
0 |
0 |
53.22% |
|||||
| 75 | 68 |
1 |
49 |
24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274,408,5 | 111,786,7 |
844,615,9 |
956,402,6 |
1,230,811 | |||||
| 三、股份总数 | 100.00% |
0 |
0 |
100.00% |
|||||
| 17 | 69 |
22 |
91 |
,208 |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408,5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8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74,408,517股。
(2)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完毕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 调整。本次调整后,发行价格由26.24元/股调整为13.0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0,670,731 股调整为21,390,371股。此股份已于2015年5月28日上市。公司股份增加至570,207,405 股。
(3)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 2015 年 0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570,207,4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570,207,405 股,转增以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40,414,810 股。
(4)2015年12月,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增发新股90,396,398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 认书》。本次新增90,396,398股股份于2016年1月11日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30,811,208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4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4,408,5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70元现金(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208,596.1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意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4,408,5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共计转增274,408,517.00股,转增以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48,817,034.00股。
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票为131,522,174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票为4,900股,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17,756,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99.9724%;反对票为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76%;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3%同意,形成有效决议。
(2)2015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完毕后,将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发行价格由26.24元/股调整为 13.0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0,670,731股调整为21,390,371股。
(3)201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2015年06月30日的总股本570,207,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 股,共计转增570,207,405股,转增以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40,414,810股。具体投票结果 如下:
8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同意票为273,186,682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票为0股,占参加 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36,390,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为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形成有效决议。
(4)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2日下发《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才泓 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1号),核准公司向 才泓冰等37名精图信息股东、陈剑栋等2名杰东控制股东、刘涛等3名成都欧飞凌股东合计发 行90,396,39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4,500万 元。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 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8日直接 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 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在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完毕 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调整为21,390,371股。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 就本次新增股份21,390,371股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上市首 日为2015年5月28日,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3)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9 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 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 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4)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2日下发《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才泓 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1号),2015年12月 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向才泓冰等37名精图信 息股东、陈剑栋等2名杰东控制股东、刘涛等3名成都欧飞凌股东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 认书》等文件,本次新增90,396,398股股份于2016年1月11日上市。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8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本期解除限售股 | 本期增加限售股 | ||||||
|---|---|---|---|---|---|---|---|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
| 数 | 数 | ||||||
| (1)50,070,000 | |||||||
| 股于2015年2月 | |||||||
| 5日解除限售,其 | |||||||
| 中,12,517,500 | |||||||
| 股可上市流通, | |||||||
| 37,552,500股份 | |||||||
| 转为高管锁定 | |||||||
| 股。2015年5月 | |||||||
| 8日、2015年9 | |||||||
| 月23日,公司分 | (1)高管锁定股 | ||||||
| 别实施完毕了 | 按照董监高股份 | ||||||
2014年度、2015 |
锁定及解锁。 (2) |
||||||
| 杨振华 | 50,070,000 | 50,070,000 |
164,242,084 |
164,242,084 |
|||
年半年度权益分 |
认购新股限售期 | ||||||
| 派,高管锁定股 | 为自股票上市之 | ||||||
| 增加至 | 日起36个月。 | ||||||
| 150,210,000股。 | |||||||
| (2)认购新股 | |||||||
| 7,016,042股于 | |||||||
| 2015年5月28 | |||||||
| 日上市,2015年 | |||||||
| 半年度权益分派 | |||||||
| 后,此部分股份 | |||||||
| 增至14,032,084 | |||||||
| 股。 | |||||||
| (1)23,160,000 | |||||||
| 股于2015年2月 | |||||||
| 5日解除限售, | |||||||
| 其中,5,790,000 | |||||||
| 股可上市流通, | |||||||
| 17,370,000股份 | |||||||
| (1)高管锁定股 | |||||||
| 转为高管锁定 | |||||||
| 按照董监高股份 | |||||||
| 股。2015年5月 | |||||||
| 锁定及解锁。 (2) |
|||||||
| 曹忻军 | 23,160,000 | 23,160,000 |
69,961,100 |
69,961,100 |
8日、2015年9 |
||
| 认购新股限售期 | |||||||
| 月23日,公司分 | |||||||
| 为自股票上市之 | |||||||
| 别实施完毕了 | |||||||
| 日起36个月。 | |||||||
| 2014年度、2015 | |||||||
| 年半年度权益分 | |||||||
| 派,高管锁定股 | |||||||
| 增加至 | |||||||
| 69,480,000股。 | |||||||
| (2)认购新股 |
8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40,550股于 | |||||||
|---|---|---|---|---|---|---|---|
| 2015年5月28 | |||||||
| 日上市,2015年 | |||||||
| 半年度权益分派 | |||||||
| 后,此部分股份 | |||||||
| 增至481,100股。 | |||||||
| (1)16,410,000 | |||||||
| 股于2015年2月 | |||||||
| 5日解除限售。 | |||||||
| 其中,4,102,500 | |||||||
| 股可上市流通, | |||||||
| 12,307,500股份 | |||||||
| 转为高管锁定 | |||||||
| 股。2015年5月 | |||||||
| 8日、9月23日, | |||||||
(1)高管锁定股 |
|||||||
| 公司分别实施完 | |||||||
| 按照董监高股份 | |||||||
| 毕2014年度、 | |||||||
| 锁定及解锁。 (2) |
|||||||
| 陈洪顺 | 16,410,000 | 16,410,000 |
55,243,750 |
55,243,750 |
2015年半年度权 |
||
| 认购新股限售期 | |||||||
| 益分派,高管锁 | |||||||
| 为自股票上市之 | |||||||
| 定股增加至 | |||||||
| 日起36个月。 | |||||||
| 49,230,000股。 | |||||||
| (2) 认购新股 | |||||||
| 3,006,875股于 | |||||||
| 2015年5月28 | |||||||
| 日上市,2015年 | |||||||
| 半年度权益分派 | |||||||
| 后,此部分股份 | |||||||
| 增至6,013,750 | |||||||
| 股。 | |||||||
| (1)11,400,000 | |||||||
| 股于2015年2月 | |||||||
| 5日解除限售。 | |||||||
| 其中,2,850,000 | |||||||
| 股可上市流通, | |||||||
| (1)高管锁定股 | |||||||
| 8,550,000股份转 | |||||||
| 按照董监高股份 | |||||||
| 为高管锁定股。 | |||||||
| 锁定及解锁。 (2) |
|||||||
| 王守言 | 11,400,000 | 11,400,000 |
35,803,666 |
35,803,666 |
2015年5月8日、 |
||
| 认购新股限售期 | |||||||
| 9月23日,公司 | |||||||
| 为自股票上市之 | |||||||
| 分别实施完毕 | |||||||
| 日起36个月。 | |||||||
| 2014年度、2015 | |||||||
| 年半年度权益分 | |||||||
| 派,高管锁定股 | |||||||
| 增加至 | |||||||
| 34,200,000股。 |
9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认购新股 | ||||||
|---|---|---|---|---|---|---|
| 801,833股于 | ||||||
| 2015年5月28 | ||||||
| 日上市,2015年 | ||||||
| 半年度权益分派 | ||||||
| 后,此部分股份 | ||||||
| 增至1,603,666 | ||||||
| 股。 | ||||||
首发前限售股到 |
||||||
| 刘仲清 | 14,400,000 | 14,400,000 |
0 |
0 |
2015/2/5 | |
期解除质押 |
||||||
| 12,600,000股于 | ||||||
| 2015年2月5日 | ||||||
| 解除限售。其中, | ||||||
| 3,150,000股可上 | ||||||
| 市流通, | ||||||
| 9,450,000股份转 | ||||||
| 为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 赵经纬 | 12,600,000 | 12,600,000 |
37,800,000 |
37,800,000 |
2015年5月8日、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9月23日,公司 | 及解锁。 | |||||
| 分别实施完毕 | ||||||
| 2014年度、2015 | ||||||
| 年半年度权益分 | ||||||
| 派,高管锁定股 | ||||||
| 增加至 | ||||||
| 37,800,000股。 | ||||||
| 股份在监事离任 | ||||||
| 岳桐 | 4,275,000 | 4,275,000 |
0 |
0 |
后6个月后解除 |
2015/3/10 |
| 锁定 | ||||||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 岳路 | 978,750 | 0 |
2,936,250 |
3,915,000 |
高管锁定股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及解锁。 | ||||||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 许莉 | 1,080,000 | 240,000 |
2,520,000 |
3,360,000 |
高管锁定股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及解锁。 | ||||||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 杨惠超 | 80,250 | 0 |
240,750 |
321,000 |
高管锁定股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及解锁。 | ||||||
| 1,500,000股于 | ||||||
| 2015年2月5日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 罗伟 | 1,500,000 | 1,500,000 |
4,500,000 |
4,500,000 |
解除限售,因是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类高管,其中 | 及解锁。 | |||||
| 375,000股可上 |
9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市流通,其余股 | ||||||
|---|---|---|---|---|---|---|
| 份转为高管锁定 | ||||||
| 股 | ||||||
| 高管锁定股按照 | ||||||
| 熊长艳 | 1,125 | 281 |
2,532 |
3,376 |
高管锁定股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 及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宁波众元投资管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3,052,568 | 0 |
9,157,704 |
12,210,272 |
|||
| 理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宁波东蓝商贸有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2,840,594 | 0 |
8,521,782 |
11,362,376 |
|||
| 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张俊峰 | 1,736,454 | 0 |
5,209,362 |
6,945,816 |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宁波海宇投资管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1,431,298 | 0 |
4,293,894 |
5,725,192 |
|||
| 理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宁波乾元文化传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1,431,298 | 0 |
4,293,894 |
5,725,192 |
|||
| 播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宁波桑德兹实业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1,356,084 | 0 |
4,068,252 |
5,424,336 |
2016/1/9 | ||
| 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郎福志 | 1,225,732 | 0 |
3,677,196 |
4,902,928 |
||
份锁定承诺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9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马卫东 | 1,225,732 | 0 |
3,677,196 |
4,902,928 |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罗运波 | 919,299 | 0 |
2,757,897 |
3,677,196 |
||
份锁定承诺 |
金暨关联交易报 | |||||
|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分三期解锁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朱豪轲 | 884,120 | 0 |
2,652,360 |
3,536,480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 宁波海邦人才创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业投资合伙企业 | 866,784 | 0 |
2,600,352 |
3,467,136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 (有限合伙) | ||||||
| 深圳市创新投资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774,899 | 0 |
2,324,697 |
3,099,596 |
2016/1/9 | ||
| 集团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
| 浙江红土创业投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774,899 | 0 |
2,324,697 |
3,099,596 |
2016/1/9 | ||
| 资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
| 浙江海邦人才创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业投资合伙企业 | 439,170 | 0 |
1,317,510 |
1,756,680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 (有限合伙) | ||||||
| 宁波博润创业投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412,589 | 0 |
1,237,767 |
1,650,356 |
2016/1/9 | ||
| 资股份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
| 南昌红土创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本创业投资有限 | 387,449 | 0 |
1,162,347 |
1,549,796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 公司 | ||||||
| 上海敏政投资有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387,449 | 0 |
1,162,347 |
1,549,796 |
2016/1/9 | ||
| 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王国忠 | 326,861 | 0 |
980,583 |
1,307,44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石权 | 326,861 | 0 |
980,583 |
1,307,44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 澜海(天津)股权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投资基金合伙企 | 271,216 | 0 |
813,648 |
1,084,86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 业(有限合伙) | ||||||
9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浙江信海创业投 |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资合伙企业(有限 | 254,409 | 0 |
763,227 |
1,017,636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 合伙) | ||||||
| 上海萨洛芬投资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192,177 | 0 |
576,531 |
768,708 |
2016/1/9 | ||
| 管理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
| 浙江浙科汇丰创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166,047 | 0 |
498,141 |
664,188 |
2016/1/9 | ||
| 业投资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徐洪涛 | 128,701 | 0 |
386,103 |
514,80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姚纳新 | 83,037 | 0 |
249,111 |
332,148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李世雄 | 62,974 | 0 |
188,922 |
251,896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杨斌 | 62,974 | 0 |
188,922 |
251,896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侯曙光 | 62,974 | 0 |
188,922 |
251,896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张慨 | 32,986 | 0 |
98,958 |
131,94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李敬华 | 32,986 | 0 |
98,958 |
131,94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周天宁 | 24,990 | 0 |
74,970 |
99,960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任飞澜 | 19,992 | 0 |
59,976 |
79,968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陈卫国 | 14,994 | 0 |
44,982 |
59,976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陈玉敏 | 14,994 | 0 |
44,982 |
59,976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陈超 | 14,994 | 0 |
44,982 |
59,976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李宗香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于洪伟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杨英杰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逄锦波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9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 刘孔泉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黄海占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胡继文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王勋周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王猛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高德喜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鄂俊超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戚永君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马珍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黄延明 | 9,996 | 0 |
29,988 |
39,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杨文华 | 7,996 | 0 |
23,988 |
31,984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任杰 | 4,998 | 0 |
14,994 |
19,992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吴钧 | 4,998 | 0 |
14,994 |
19,992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张巧宁 | 4,998 | 0 |
14,994 |
19,992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王智 | 4,998 | 0 |
14,994 |
19,992 |
2016/1/9 | |
份锁定承诺 |
||||||
| 光大永明资产管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0 | 0 |
20,650,142 |
20,650,142 |
2018/5/28 | ||
| 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才泓冰 | 0 | 0 |
24,157,894 |
24,157,89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中国高新投资集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0 | 0 |
4,020,746 |
4,020,746 |
|||
| 团公司 | 份锁定承诺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9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博信一期(天津)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股权投资基金合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0 | 0 |
3,015,560 |
3,015,560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伙企业(有限合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伙)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谢立朝 | 0 | 0 |
3,015,560 |
3,015,560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王 立 | 0 | 0 |
2,171,826 |
2,171,82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陈文辉 | 0 | 0 |
2,095,552 |
2,095,55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姚树元 | 0 | 0 |
1,921,052 |
1,921,05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张慧春 | 0 | 0 |
1,899,802 |
1,899,80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杨槐 | 0 | 0 |
999,154 |
999,15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刘浩 | 0 | 0 |
966,988 |
966,988 |
||
份锁定承诺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9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孙爱民 | 0 | 0 |
768,504 |
768,50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才洪生 | 0 | 0 |
351,814 |
351,81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穆校平 | 0 | 0 |
351,814 |
351,81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姚术林 | 0 | 0 |
253,306 |
253,30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李 雯 | 0 | 0 |
192,090 |
192,090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邱祥峰 | 0 | 0 |
126,652 |
126,65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朱永强 | 0 | 0 |
126,652 |
126,65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乔志勇 | 0 | 0 |
126,652 |
126,65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9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范经谋 | 0 | 0 |
126,652 |
126,65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徐敬仙 | 0 | 0 |
112,580 |
112,580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涂汉桥 | 0 | 0 |
98,508 |
98,50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李华敏 | 0 | 0 |
98,508 |
98,50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杨浩 | 0 | 0 |
98,508 |
98,50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宋跃明 | 0 | 0 |
84,434 |
84,43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龚发芽 | 0 | 0 |
84,434 |
84,43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周辉腾 | 0 | 0 |
84,434 |
84,43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薛建豪 | 0 | 0 |
84,434 |
84,434 |
||
份锁定承诺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9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张世强 | 0 | 0 |
75,006 |
75,00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赵斌 | 0 | 0 |
56,290 |
56,290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姜丽芬 | 0 | 0 |
42,216 |
42,21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魏鹏飞 | 0 | 0 |
42,216 |
42,21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柏鹤 | 0 | 0 |
42,216 |
42,21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陈云 | 0 | 0 |
42,216 |
42,216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蒋世峰 | 0 | 0 |
28,144 |
28,14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 汤炳发 | 0 | 0 |
28,144 |
28,144 |
||
份锁定承诺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9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杨善华 | 0 | 0 |
28,144 |
28,14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沈在增 | 0 | 0 |
28,144 |
28,14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陈剑栋 | 0 | 0 |
18,455,228 |
18,455,22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陈建英 | 0 | 0 |
6,151,742 |
6,151,742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刘涛 | 0 | 0 |
10,765,550 |
10,765,550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王同松 | 0 | 0 |
5,382,774 |
5,382,774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按照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购买资 | ||||||
重大资产重组股 |
||||||
| 唐小波 | 0 | 0 |
1,794,258 |
1,794,258 |
产并募集配套资 | |
份锁定承诺 |
||||||
| 金报告书中所作 | ||||||
| 承诺分三期解锁 | ||||||
| 合计 | 158,363,642 | 134,055,281 |
551,522,223 |
575,830,584 |
-- |
-- |
10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及其衍生证 | 发行价格(或利 | 获准上市交易 | ||||
|---|---|---|---|---|---|---|
| 发行日期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交易终止日期 | |||
| 券名称 | 率) | 数量 | ||||
| 股票类 | ||||||
| 2015年05月28 | 2015年05月28 |
|||||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9 | 21,390,371 | 21,390,371 | |||
| 日 | 日 |
|||||
| 2015年12月30 | 2016年01月11 |
|||||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3 | 90,396,398 | 90,396,398 | |||
| 日 | 日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完 毕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发行 价格由26.24元/股调整为13.0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0,670,731股调整为21,390,371股。此 股份已于2015年5月28日上市。
(2)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才泓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1号),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向才泓冰 等交易对方合计发行90,396,398股A股股票,上述股份于2016年1月11日上市。
2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408,5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74,408,517股。
(2)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完毕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 调整。本次调整后,发行价格由26.24元/股调整为13.0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0,670,731 股调整为21,390,371股。此股份已于2015年5月28日上市。公司股份增加至570,207,405 股。
(3)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 2015 年 0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570,207,4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570,207,405 股,转增以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40,414,810 股。
(4)2015年12月,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增发新股90,396,398股,
10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 认书》。本次新增90,396,398股股份于2016年1月11日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30,811,208股。
3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单位:股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9) 0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90,260,000 质押 41,360,000 质押 41,520,000 质押 17,965,000 |
单位:股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9) 0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90,260,000 质押 41,360,000 质押 41,520,000 质押 17,965,000 |
单位:股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9) 0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90,260,000 质押 41,360,000 质押 41,520,000 质押 17,965,000 |
单位:股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9) 0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90,260,000 质押 41,360,000 质押 41,520,000 质押 17,965,000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 | 年度报告披露日 | |||||||||||||
| 报告期末表决权 | ||||||||||||||
| 前上一月末表决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 | 恢复的优先股股 |
|||||||||||||
| 46,191 | 前上一月末普通 |
47,370 | 0 | 权恢复的优先股 |
0 | |||||||||
| 股东总数 | 东总数(如有) |
|||||||||||||
| 股股东总数 | 股东总数(如有) | |||||||||||||
| (参见注9) | ||||||||||||||
| (参见注9)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 |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报告期内 | 持有有限 | 持有无限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报告期末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增减变动 | 售条件的 | 售条件的 | |||||||||
| 持股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情况 | 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 ||||||||||||
| 杨振华 | 境内自然人 | 17.41% | 214,312,0 84 |
164,242,0 84 |
164,242,0 84 |
50,070,00 0 |
||||||||
质押 |
90,260,000 | |||||||||||||
| 曹忻军 | 境内自然人 | 7.57% | 93,121,10 0 |
69,961,10 0 |
69,961,10 0 |
23,160,00 0 |
||||||||
质押 |
41,360,000 | |||||||||||||
| 陈洪顺 | 境内自然人 | 5.82% | 71,653,75 0 |
16,410,00 0 |
55,243,75 0 |
16,410,00 0 |
||||||||
质押 |
41,520,000 | |||||||||||||
| 王守言 | 境内自然人 | 3.84% | 47,203,66 6 |
35,803,66 6 |
35,803,66 6 |
11,400,00 0 |
||||||||
质押 |
17,965,000 | |||||||||||||
| 赵经纬 | 境内自然人 | 3.40% | 41,800,00 0 |
29200000 |
37,800,00 0 |
4,000,000 |
||||||||
| 才泓冰 | 境内自然人 | 1.96% | 24,157,89 4 |
24,157,89 4 |
24,157,89 4 |
0 |
||||||||
| 余日华 | 境内自然人 | 1.86% | 22,840,00 0 |
16246000 |
0 |
22,840,00 0 |
||||||||
| 光大永明资产- 工商银行-华融 国际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
其他 | 1.68% | 20,650,14 2 |
20,650,14 2 |
20,650,14 2 |
0 |
||||||||
| 陈剑栋 | 境内自然人 | 1.50% | 18,455,22 | 18,455,22 | 18,455,22 | 0 |
10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8 | 8 | 8 |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邮战 略新兴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1% | 16,098,22 0 |
16,098,22 0 |
0 | 16,098,22 0 |
||
| 光大永明资产-工商银行-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 ||||||||
| 发行的股份数为10,325,071股,该部分股份上市首日为2015年5月28日,股份限售 | ||||||||
| 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 ||||||||
| 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2015年9月23日,公司实施半年度权益分 | ||||||||
| 见注4) | ||||||||
| 派,该部分股份增至20,650,142股。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 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是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 |||||||
| 明 | 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杨振华 | 50,0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70,000 | |||||
| 曹忻军 | 23,1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60,000 | |||||
| 余日华 | 22,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40,000 | |||||
| 陈洪顺 | 16,4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10,000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战略 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98,220 |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98,22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5,341,9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41,944 | |||||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刘仲清 | 15,133,2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33,288 | |||||
| 岳桐 | 14,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20,000 | |||||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工商银行-浦银安盛价值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616,440 |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16,440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471,514 |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71,514 |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的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为一致行动人,且与前10名 | ||||||||
| 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 ||||||||
| 股东中的王守言为一致行动人。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同为公司前10大 | ||||||||
|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
| 股东。 | ||||||||
| 说明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 ||||||||
| 无 | ||||||||
| 有)(参见注5) |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10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杨振华 | 中国 | 否 |
| 曹忻军 | 中国 | 否 |
| 陈洪顺 | 中国 | 否 |
| 王守言 | 中国 | 是 |
| 杨振华,男,中国籍,1964年出生,1983-1988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通 | ||
| 信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工程系信号 与系统 | ||
| 硕士学位。1997年至2002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工程 | ||
| 师,2002年至2007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博世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7 | ||
| 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今就职于 | ||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9月就职于北京飞 | ||
| 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 | ||
| 限公司任董事长。曹忻军,男,中国籍,1971年出生,1993年获得北京工 | ||
| 商大学电气技术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1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 | ||
| 限公司任工程师,2001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 | ||
| 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长,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 | |
| 陈洪顺,男,中国籍,1954年出生,1983年毕业于北京机械工程学院机械 | ||
| 制造专业。1997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 | ||
| 理,2008年至2009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 ||
| 2009年至2014年就职于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今 | ||
| 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王守言,男,中国籍,1968年 | ||
| 出生,1994年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学位。1997年至2001 | ||
|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1年 | ||
| 12月 就职于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公司任部门技术总监,2002年1月至 | ||
| 2002年9月就职于宇电威达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2002年至2008年 | ||
| 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 | ||
| 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 |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 ||
| 无 | ||
| 司的股权情况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 、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10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实际控制人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杨振华 | 中国 | 否 |
| 曹忻军 | 中国 | 否 |
| 陈洪顺 | 中国 | 否 |
| 王守言 | 中国 | 是 |
| 杨振华,男,中国籍,1964年出生,1983-1988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通 | ||
| 信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工程系信号 与系统 | ||
| 硕士学位。1997年至2002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工程 | ||
| 师,2002年至2007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博世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7 | ||
| 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今就职于 | ||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9月就职于北京飞利 | ||
|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 | ||
| 公司任董事长。曹忻军,男,中国籍,1971年出生,1993年获得北京工商大 | ||
| 学电气技术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1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 | ||
| 司任工程师,2001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 | ||
| 理,2008年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4 |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陈洪顺, | |
| 男,中国籍,1954年出生,1983年毕业于北京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专业。 | ||
| 1997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年 | ||
| 至2009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4 | ||
| 年就职于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 | ||
|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王守言,男,中国籍,1968年出生,1994年获 | ||
| 得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学位。1997年至2001年就职于北京飞利 | ||
| 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 就职于南天电 | ||
| 子信息产业股份公司任部门技术总监,2002年1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 | ||
| 宇电威达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2002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 | ||
| 子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 ||
| 副总经理。 |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10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363 x 2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 、其他持股在 10% 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0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10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本期增持 | 本期减持 | ||||||||||
|---|---|---|---|---|---|---|---|---|---|---|---|
| 任期起始 | 任期终止 | 期初持股 | 其他增减 | 期末持股 | |||||||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 |||||
| 日期 | 日期 | 数(股) | 变动(股) | 数(股) | |||||||
| (股) | (股) | ||||||||||
| 2008年 | 2017年 | ||||||||||
| 董事长、 | 50,070,00 | 164,242,0 | 214,312,0 |
||||||||
| 杨振华 | 现任 | 男 | 52 | 08月13 |
09月10 | 0 |
0 |
||||
| 总经理 | 0 | 84 |
84 |
||||||||
| 日 | 日 | ||||||||||
| 2008年 | 2017年 | ||||||||||
| 董事、副 | 23,160,00 | 69,961,10 | 93,121,10 |
||||||||
| 曹忻军 | 现任 | 男 | 45 | 08月13 |
09月10 | 0 |
0 |
||||
| 总经理 | 0 | 0 |
0 |
||||||||
| 日 | 日 | ||||||||||
| 2008年 | 2017年 | ||||||||||
| 16,410,00 | 55,243,75 | 71,653,75 |
|||||||||
| 陈洪顺 | 董事 | 现任 | 男 | 62 | 08月13 |
09月10 | 0 |
0 |
|||
| 0 | 0 |
0 |
|||||||||
| 日 | 日 | ||||||||||
| 2008年 | 2017年 | ||||||||||
| 董事、副 | 11,400,00 | 35,803,66 | 47,203,66 |
||||||||
| 王守言 | 现任 | 男 | 48 | 01月01 |
09月10 | 0 |
0 |
||||
| 总经理 | 0 | 6 |
6 |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6年 | ||||||||||
| 朱恒伟 | 董事 | 现任 | 男 | 39 | 03月12 |
03月21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6年 | ||||||||||
| 董事、副 | |||||||||||
| 熊长艳 | 离任 | 男 | 47 | 09月10 |
01月20 | 1,125 | 3,375 |
0 |
0 |
4,500 |
|
| 总经理 |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7年 | ||||||||||
| 石慧斌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09月10 |
09月10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7年 | ||||||||||
| 王慧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8 | 09月10 |
09月10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7年 | ||||||||||
| 刘俊彦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0 | 09月10 |
09月10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2008年 | 2017年 | ||||||||||
| 监事会主 | 12,600,00 | 31,350,00 | 41,800,00 |
||||||||
| 赵经纬 | 现任 | 男 | 51 | 08月13 |
09月10 | 2,150,000 |
0 |
||||
| 席 | 0 | 0 |
0 |
||||||||
| 日 | 日 | ||||||||||
| 曹庆 | 监事 | 现任 | 男 | 37 | 2012年 |
2017年 | 0 | 0 |
0 |
0 |
0 |
10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03月31 | 09月10 | ||||||||||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7年 | ||||||||||
| 杨惠超 | 监事 | 现任 | 男 | 45 | 09月05 |
09月10 | 107,000 | 300,750 |
6,750 |
0 |
401,000 |
| 日 | 日 | ||||||||||
| 董事会秘 | 2009年 | 2017年 | |||||||||
| 许莉 | 书、副总 | 现任 | 女 | 44 | 09月01 |
09月10 | 1,120,000 | 2,700,000 |
220,000 |
0 |
3,600,000 |
| 经理 | 日 | 日 | |||||||||
| 2015年 | 2017年 | ||||||||||
| 朱召法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1 | 02月11 |
09月10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2008年 | 2017年 | ||||||||||
| 岳路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0 | 08月13 |
09月10 | 1,305,000 | 3,825,000 |
30,000 |
0 |
5,100,000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7年 | ||||||||||
| 邓世光 | 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0 | 09月10 |
09月10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116,173,1 | 363,429,7 | 477,196,1 |
|||||||||
| 合计 | -- | -- | -- | -- | -- | -- | 2,406,750 |
0 |
|||
| 25 | 25 |
00 |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 2015年03月10 | ||||
| 熊长艳 | 董事 | 任免 | 公司补选董事 | |
| 日 | ||||
| 2015年02月11 | ||||
| 朱召法 | 副总经理 | 任免 | ||
| 日 |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杨振华,男,中国籍, 1964年出生,1983-1988 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通信专业,获得学士学位; 1990 年获得中国传媒 大学电视与工程系信号与系统硕士学位。 1997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 2002 年至 2007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博世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7 年至 2008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8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9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4 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杨振华先生负责公司全面管理工作。
曹忻军,男,中国籍, 1971年出生, 1993年获得北京工商大学电气技术学士学位。 1997年至2001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 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师, 2001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 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曹忻军先生目
10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前主要负责公司信息安全业务。
陈洪顺,男,中国籍,1954年出生,1983 年毕业于北京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专业。1997 年至 2008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9 年至2014年就职于 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陈洪顺先生目前负责公司 内控管理工作。
王守言,男,中国籍, 1968年出生,1994 年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学位。 1997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北京飞 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 年12月就职于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公司任部门技术总监,2002 年1月 至2002年9月就职于宇电威达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2002年至2008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至今 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守言先生目前负责公司智慧城市板块业务。
朱恒伟,男,中国籍,1977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得硕士学位。1999-2001年,就职于青岛房产局、青岛交通 银行;2001-2002年,任长天集团青岛中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2-2005年任首创前锋信息科技公司系统集 成部副总 经理;2005-2007年任以色列 VCON 公司北京代表处销售总监 2007-2011年任 Datumstruct Singapore Group 北京分公司首席 代表;2011-2013年任安力 博发集团安博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副 总经理兼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6年3月21日朱恒伟先生辞去公 司董事职务,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石慧斌,男,中国籍,196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得硕士学位。 1997年至2001 年,就职于湖南中医药大学任 讲师; 2001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声学设计研究所任所长;2001年至今就职于北京清华 同衡规 划设计研究院建筑声学与室内设计研究所任所长,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王慧,女,中国籍,1958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199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任副教授, 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刘俊彦,男,中国籍,1966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97年至今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任副教授,2014 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赵经纬,男,中国籍,1965年出生,1983-1988 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院通讯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毕业于中科院,研究生 学历。 1991 年 4 月至 1995 年 4 月就职于中科院自动化所,助理研究员; 1995年4月至1996 年12月 就职于苹果公司,技 术支持工程师; 1997 年 1 月至 10 月就职于北京九天云飞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1997 年11月至1998年5月就 职于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 1998年6月至1999年11月借调至国家行政学院,助理研究员;1998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国家行政学院,副研究员;2008年至今担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岳路,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出生,1999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 大学机械专业,获得学士学位。 1999年7月至 1999年11月,就职于北京明达影视科技公司任程序员;1999年12月至2003年7月, 就职于北京医商网任技术总监,2003年8 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华美博弈公司任项目总监,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 年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08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岳路先生目前负责公司创新板块业务。
许莉,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 2005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工业工程专业, 获得硕士学位。 1999-2002
11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年,就职于北京金益康新技术有限公司任大客户经理; 2003-2008 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 2008 年至2010年, 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4年9月,担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10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莉女士目前负责公司互联网教育板 块业务并担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熊长艳,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出生, 1997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自动化专业与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 学位。1991年至1994年,就职于 襄阳轴承厂任技术员;1997年至2002年,就职于上海通华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 2002 年至 2014 年,就职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任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 9月入职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月 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熊长艳先生于2016年1月20日辞职,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高波 先生接替其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邓世光,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2007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7 年至 1999 年,在浙江省温 州军分区服役;2000 年至 2002 年,就职于北京车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会计;2002 年至 2005 年,就职于德国美沙公司任往来会计;2005 年至 2006 年,就职 于北京纽斯特秘书财务有限公司任主管会计; 2006年至2009 年,就职于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9 年至 2011年,就职于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11 年至2013年,就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13年至2014年8月担任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4 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邓世光先生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杨惠超: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 1999年毕业于北京理 工大学,获得硕士学位。1999-2001年,就职于 清华同方公司任工程师;2001-2002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2-2008 年,就职于北京 飞利信 科技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8 年至 2014 年 7 月 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 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 年7月至今就职 于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 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产品部经理、职工监事。
曹庆: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2002年毕业于襄樊学院, 获得学士学位。2002-2012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产品结构工程师; 2012年至2014年10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产品结构工程师;2014 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产品部副经理。
朱召法: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现四川大学)信息工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87 年7月至1999年1月,就职于国家经济信息中心规划处、国家信息中心计划处、国家信息中心技术处、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 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处长。1999年1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北京蓝帆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0 年9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蓝帆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任总裁;2003年8月至今,任职宁波东海蓝帆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2004年10月至今,就职于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5年9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中国东海商业软件有限公司 (英国),任董事长;2014年10月至今,任职宁波东蓝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2月至今,任职北京飞利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在股东单位 | 在股东单位是否 | ||||
|---|---|---|---|---|---|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 担任的职务 | 领取报酬津贴 | ||||
| 2010年04月 | |||||
| 朱召法 | 宁波东蓝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 27日 | |||||
| 朱召法 | 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0年05月 | 2015年12月07 | 否 |
11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10日 | 日 | ||||
|---|---|---|---|---|---|
| 在股东单位任 | |||||
| 无 | |||||
| 职情况的说明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在其他单位 | 在其他单位是否 | ||||
|---|---|---|---|---|---|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 担任的职务 | 领取报酬津贴 | ||||
| 建筑声学与 | |||||
| 石慧斌 |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 | 室内设计研 | 是 | ||
| 究所所长 | |||||
| 王慧 | 北京大学 | 副教授 | 是 | ||
| 刘俊彦 | 中国人民大学 | 副教授 | 是 | ||
| 赵经纬 | 国家行政学院 | 副研究员 | 是 | ||
| 在其他单位任 | |||||
| 无 | |||||
| 职情况的说明 |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报经董事 |
|---|---|
| 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监 | |
|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支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 | |
| 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 |
| 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 | |
| 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 | |
| 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6人,2015年实际支付 |
| 报酬为279.5万元。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从公司获得的税 | 是否在公司关联 | |||||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
| 前报酬总额 | 方获取报酬 | |||||
| 杨振华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2 | 现任 |
28 | 否 |
| 曹忻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5 | 现任 |
20 | 否 |
11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陈洪顺 | 董事 | 男 | 62 | 现任 |
13 | 否 |
|---|---|---|---|---|---|---|
| 王守言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8 | 现任 |
20.4 | 否 |
| 朱恒伟 | 董事 | 男 | 39 | 现任 |
21 | 否 |
| 熊长艳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7 | 现任 |
21 | 否 |
| 石慧斌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6 | 否 |
| 王慧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现任 |
6 | 否 |
| 刘俊彦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现任 |
6 | 否 |
| 赵经纬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1 | 现任 |
0 | 否 |
| 曹庆 | 监事 | 男 | 37 | 现任 |
13.5 | 否 |
| 杨惠超 | 监事 | 男 | 45 | 现任 |
17.4 | 否 |
| 朱召法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现任 |
0 | 否 |
| 岳路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现任 |
20.4 | 否 |
| 副总经理、董事 | ||||||
| 许莉 | 女 | 44 | 现任 |
20.4 | 否 |
|
| 会秘书 | ||||||
| 邓世光 | 财务总监 | 男 | 40 | 现任 |
20.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233.5 |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 、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37 |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04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241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241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118 |
| 销售人员 | 219 |
| 技术人员 | 460 |
| 财务人员 | 43 |
| 行政人员 | 124 |
| 采购人员 | 19 |
11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市场人员 | 133 |
|---|---|
| 管理人员 | 125 |
| 合计 | 1,241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博士 | 6 |
| 硕士 | 77 |
| 本科 | 567 |
| 大专 | 405 |
| 大专以下 | 186 |
| 合计 | 1,241 |
2 、薪酬政策
公司不断完善薪酬政策,以确保公司薪酬在同行业的竞争优势,帮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公司目前的薪酬政策为:依据岗位、 职责、工种的不同,公司制定不同的薪酬标准,同时制定配套的奖惩制度,奖勤罚懒、奖优淘劣;完善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办法,确保员工的薪酬与岗位、个人贡献、部门任务完成度相匹配。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专业化水平和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 鼓励员工考取对口证书,并提供相应的补贴。公司将不断关注行业情况和经济形势以及公司的业绩实现能力,实时调整薪酬 等级,留住优秀员工,吸引外部高精尖人才。
3 、培训计划
公司培训制度规定了公司、中心、部门三个层级的培训任务。公司层面,要定期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以老带新培训、员工 综合素质培训、公司规章制度培训、质量体系培训、保密制度培训;中心层面,要注重中心任务培训;部门层面,要注重员 工岗位职责、专业技能、知识培训。各层面的培训工作均纳入公司的考核体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也会及时督促各层面完成 培训任务并根据员工个人需求、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培训体系,定期邀请外来专家、业内精英到公司为 员工提供培训。
4 、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1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已建立了完整、有效的治理结构,并形成相关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公司健全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人员、资产、财务分开、 业务独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均形成记录,并制定了董事会、监事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经营与管理活动,监事会负责日常监督,总经理主持公司的 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 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 位。
- 2、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上独立于控股 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 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选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独立,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董事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有关董事行为规范的相关规 定等开展工作,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产生监事。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 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回答投资者咨询、接 待投资者来访、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 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1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完全具备独立 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飞利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 售体系及资产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设立时,公司整体承继了飞利信有限的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及债权、债务,未进行任何业务和资产剥离。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的生产经营场 所,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公司已独立建账管理,合法拥有对所有资产完整的实际控制权,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 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和其他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况,不存在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与发行人业务相同、 相似或与发行人存在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独立管理公司员工 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等。
(3)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 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独立开设银 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共用银 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独立支配自 有资金和资产,不存在资金和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任何 形式占用的情形。
(4)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适合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的、独立和完 整的职能机构,设置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设置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置监事会为监 督机构,公司设立的各职能部门权责分明,依照《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运行、相 互协作,形成一个协调统一的整体,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与控股股东在机构 设置、人员及办公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流程, 具备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11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 公告编号: | |||||
| 2015-013;公告名 | |||||
| 称:2015年第一次 | |||||
| 2015年第一次临时 | |||||
| 临时股东大会 | 0.00% | 2015年03月10日 |
2015年03月10日 |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 |
| 股东大会 | |||||
| 决议公告;披露网 | |||||
| 站:巨潮资讯网 | |||||
| www.cninfo.com.cn | |||||
| 公告编号: | |||||
| 2015-035;公告名 | |||||
| 称:2014年度股东 | |||||
| 2014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0.00% | 2015年04月28日 |
2015年04月28日 | 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 |||||
| 网 | |||||
| www.cninfo.com.cn | |||||
| 公告编号: | |||||
| 2015-062;公告名 | |||||
| 称:2015年第二次 | |||||
| 2015年第二次临时 | |||||
| 临时股东大会 | 0.00% | 2015年06月25日 |
2015年06月25日 |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 |
| 股东大会 | |||||
| 决议公告;披露网 | |||||
| 站:巨潮资讯网 | |||||
| www.cninfo.com.cn | |||||
| 公告编号: | |||||
| 2015-062;公告名 | |||||
| 称:2015年第三次 | |||||
| 2015年第三次临时 | |||||
| 临时股东大会 | 0.00% | 2015年07月21日 |
2015年07月21日 |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 |
| 股东大会 | |||||
| 决议公告;披露网 | |||||
| 站:巨潮资讯网 | |||||
| www.cninfo.com.cn | |||||
| 公告编号: | |||||
| 2015-062;公告名 | |||||
| 2015年第四次临时 | 称:2015年第四次 | ||||
| 临时股东大会 | 000% | 2015年09月15日 |
2015年09月15日 | ||
| 股东大会 | . |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 |||
| 决议公告;披露网 | |||||
| 站:巨潮资讯网 |
11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www.cninfo.com.cn | |||||
|---|---|---|---|---|---|
| 公告编号: | |||||
| 2015-062;公告名 | |||||
| 称:2015年第五次 | |||||
| 2015年第五次临时 | |||||
| 临时股东大会 | 0.00% | 2015年09月22日 |
2015年09月22日 |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 |
| 股东大会 | |||||
| 决议公告;披露网 | |||||
| 站:巨潮资讯网 | |||||
| www.cninfo.com.cn | |||||
| 公告编号: | |||||
| 2015-062;公告名 | |||||
| 称:2015年第六次 | |||||
| 2015年第六次临时 | |||||
| 临时股东大会 | 0.00% | 2015年10月30日 |
2015年10月30日 |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 |
| 股东大会 | |||||
| 决议公告;披露网 | |||||
| 站:巨潮资讯网 | |||||
| www.cninfo.com.cn |
2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本报告期应参加 | 以通讯方式参加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
| 独立董事姓名 | 现场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董事会次数 | 次数 | 亲自参加会议 | ||||
| 石慧斌 | 15 | 12 |
3 |
0 |
0 |
否 |
| 王慧 | 15 | 13 |
2 |
0 |
0 |
否 |
| 刘俊彦 | 15 | 12 |
3 |
0 |
0 |
否 |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11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一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对外投资事项时,独立董事重视新投资公司/业务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关 联度、竞争度以及新投资公司的未来收益情况;在审议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独立董事建议公司关注下属公司的 负债水平、偿债能力并建议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合并范围除外);在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时,独立董事建议公司考虑 公司的实际收购实力、资金流动能力,交易对方的业务承诺实现风险,尤其是要充分分析新收购公司对公司既有业务的影响, 对公司未来利润的贡献情况;在公司转让清洁能源股权时,独立董事了解了转让股权的原因以及对公司带来的损失,因为是 溢价转让,公司没有任何损失,独立董事方同意此事项;在审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时,独立董事提醒企业要到期提 前归还募集资金,不得发生违规事宜。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就 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
根据《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的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外,其余各专门委员会 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1、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的需求,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建议公司在对外投资时要切合公司的业务方向并确保盈利;建议公司在开展重大资产重组时要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着重提醒公司在转让股权时不得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从事经济学教育工作的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审计 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 作,主要负责公司定期报告核查工作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定期财务报告、生产经营控制,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认真核查公司的内控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建立的内 控制度体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并能有效控制风险。
-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与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根据公司各个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考核,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4、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秉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就公司选举董事熊长艳先生及聘请高级管 理人员朱召法先生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发表了相关审查意见。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是否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 是 √ 否
11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由薪酬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 批准后决定。公司建立了以关键任务指标为考核内容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及相关激励与约 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 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按任职岗位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标准。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 picture [440 x 4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438 x 3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12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6年04月27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926号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冯万奇、刘红志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926号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财务 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飞利信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12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 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 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飞利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飞利信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12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56,191,357.33 | 320,177,801.41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2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47,155,914.87 | 113,455,403.80 |
| 应收账款 | 1,325,171,508.66 | 711,623,120.89 |
| 预付款项 | 231,384,122.56 | 168,379,066.08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101,625.00 | |
| 其他应收款 | 145,687,784.92 | 110,356,762.39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289,873,464.79 | 292,707,225.56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0,810,685.27 | 44,421,579.64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945,938.26 | 58,330,718.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93,322,401.66 | 1,819,451,677.94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2,139,522.40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46,205,313.17 | 70,425,193.60 |
| 长期股权投资 | 40,627,274.32 | 25,553,165.31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2,032,811.87 | |
| 固定资产 | 190,789,048.84 | 129,080,279.06 |
| 在建工程 | 16,562,482.18 | 4,558,031.65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92,559,851.73 | 69,931,928.96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2,404,964,643.77 | 438,366,048.31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237,604.19 | 19,131,220.4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416,596.25 | 14,430,433.21 |
12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724,000.00 | 4,500,00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05,259,148.72 | 775,976,300.50 |
| 资产总计 | 5,598,581,550.38 | 2,595,427,978.44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524,705,000.00 | 436,482,427.2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45,268,000.00 | 3,338,114.90 |
| 应付账款 | 401,076,584.06 | 332,157,176.12 |
| 预收款项 | 144,623,229.68 | 143,991,584.9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088,851.59 | 9,435,537.79 |
| 应交税费 | 152,395,714.90 | 87,949,019.57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166,919.88 | 123,519.88 |
| 其他应付款 | 1,169,989,143.59 | 313,467,957.31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200,000.0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79,513,443.70 | 1,326,945,337.81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76,800,000.00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12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5,153,013.44 | 5,189,028.53 |
| 递延收益 | 9,960,000.00 | 211,5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896,671.13 | 11,203,915.5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9,809,684.57 | 16,604,444.12 |
| 负债合计 | 2,609,323,128.27 | 1,343,549,781.93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230,811,208.00 | 274,408,51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291,362,222.69 | 660,269,737.67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69,109.13 | 94,024.77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1,669,354.51 | 10,456,503.9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423,009,642.41 | 262,798,923.1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56,921,536.74 | 1,208,027,706.46 |
| 少数股东权益 | 32,336,885.37 | 43,850,490.0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89,258,422.11 | 1,251,878,196.5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598,581,550.38 | 2,595,427,978.44 |
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世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世光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8,181,879.31 | 11,957,246.03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2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5,016,090.65 | |
| 应收账款 | 77,942,611.42 | 78,075,163.62 |
| 预付款项 | 30,256,692.78 | 14,747,954.10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28,167,200.53 | 28,167,200.53 |
| 其他应收款 | 43,889,265.52 | 85,225,478.65 |
| 存货 | 3,929,565.61 | 458,125.42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3,326,296.34 | 31,609,471.70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270,000.00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0,709,602.16 | 293,510,640.05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33,368,813.93 | 63,189,070.27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56,021,145.04 | 1,097,029,126.19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3,336,132.12 | 4,134,240.41 |
|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978,878.85 | 18,487.27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763,106.07 | 15,798,370.5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3,836.39 | 1,499,924.2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20,451,912.40 | 1,181,669,218.87 |
| 资产总计 | 4,011,161,514.56 | 1,475,179,858.92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20,000,000.00 | 125,000,000.00 |
12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44,814,010.65 | 42,048,768.84 |
| 预收款项 | 26,587,670.00 | 14,367,131.5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0,029.28 | 847,969.21 |
| 应交税费 | 18,374,539.21 | 18,550,799.63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1,128,578,442.98 | 279,166,975.26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200,000.0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58,664,692.12 | 479,981,644.52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76,800,000.00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56,900.00 | 91,946.12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4,485.25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141,385.25 | 91,946.12 |
| 负债合计 | 1,435,806,077.37 | 480,073,590.64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230,811,208.00 | 274,408,51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13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资本公积 | 1,290,651,492.65 | 659,724,924.52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1,669,354.51 | 10,456,503.91 |
| 未分配利润 | 42,223,382.03 | 50,516,322.8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75,355,437.19 | 995,106,268.2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011,161,514.56 | 1,475,179,858.92 |
3 、合并利润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营业总收入 | 1,356,148,025.89 | 680,898,600.17 |
| 其中:营业收入 | 1,356,148,025.89 | 680,898,600.17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62,947,476.05 | 575,044,058.14 |
| 其中:营业成本 | 841,877,947.85 | 426,682,080.40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7,336,458.17 | 12,316,880.99 |
| 销售费用 | 58,725,549.15 | 38,505,092.04 |
| 管理费用 | 168,213,962.83 | 64,421,755.25 |
| 财务费用 | 23,395,162.61 | 12,223,832.96 |
| 资产减值损失 | 53,398,395.44 | 20,894,416.50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7,876,664.53 |
13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列)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1,077,214.37 | 105,854,542.03 |
| 加:营业外收入 | 9,947,687.57 | 2,834,975.68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53,486.39 | 33,424.8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1,751.20 | 423,877.0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15,035.61 | 109,409.2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0,833,150.74 | 108,265,640.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27,554,162.32 | 15,662,167.6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3,278,988.42 | 92,603,473.0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0,632,166.09 | 92,584,621.67 |
| 少数股东损益 | 2,646,822.33 | 18,851.3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915.64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4,915.64 | ||
| 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 ||
|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 ||
|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 ||
| 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24,915.64 | ||
| 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 ||
|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 ||
| 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 ||
| 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915.64 | |
| 6.其他 |
13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3,254,072.78 | 92,603,473.0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 ||
| 180,607,250.45 | 92,584,621.67 |
|
| 总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46,822.33 | 18,851.39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6 | 0.0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6 | 0.0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世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世光
4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收入 | 178,106,231.83 | 181,520,097.07 |
| 减:营业成本 | 131,249,566.73 | 128,680,770.10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801,046.03 | 973,266.34 |
| 销售费用 | 4,619,615.95 | 937,109.26 |
| 管理费用 | 23,816,129.89 | 23,707,295.07 |
| 财务费用 | 7,642,780.75 | 6,788,660.16 |
| 资产减值损失 | 3,261,127.34 | 3,309,888.45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7,992,018.85 | 17,167,200.53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707,983.99 | 34,290,308.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63,948.56 | 1,828,012.8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33,424.8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5,986.00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 ||
| 13,771,932.55 | 35,812,335.02 |
|
| 列) | ||
13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减:所得税费用 | 1,643,426.58 | 2,439,238.23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28,505.97 | 33,373,096.79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128,505.97 | 33,373,096.79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76,502,539.99 | 624,305,288.9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 ||
| 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13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 ||
|---|---|---|
| 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630,956.10 | 9,570.1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4,070,966.82 | 81,960,770.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7,204,462.91 | 706,275,629.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15,544,725.69 | 637,487,125.2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 ||
| 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
| 119,107,577.76 | 56,520,145.85 |
|
| 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3,807,212.65 | 22,764,209.7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4,387,207.76 | 123,136,215.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2,846,723.86 | 839,907,696.4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42,260.95 | -133,632,066.8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160,173.00 | 472,450.00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10,435,905.12 | ||
| 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3,535,482.97 | 457,076,742.3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4,131,561.09 | 457,549,192.3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17,010,879.05 | 3,095,181.39 |
13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29,943,666.91 | 39,816,333.09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864,094.88 | 147,023,482.1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8,818,640.84 | 189,934,996.5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687,079.75 | 267,614,195.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6,799,956.39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8,800,000.00 | ||
|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33,776,960.00 | 288,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00,000.00 | 13,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5,576,916.39 | 30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83,754,387.25 | 182,9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49,194,410.75 | 27,397,456.07 |
|
| 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435,000.00 | 13,795,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0,383,798.00 | 224,092,456.0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193,118.39 | 76,907,543.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4,863,777.69 | 210,889,672.7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9,358,122.77 | 98,468,449.9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4,221,900.46 | 309,358,122.77 |
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0,001,163.65 | 81,520,516.00 |
13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6,630,685.61 | 245,170,050.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6,631,849.26 | 326,690,566.2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8,556,525.25 | 127,642,367.1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
| 13,180,027.55 | 12,781,504.13 |
|
| 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576,389.17 | 2,638,588.9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8,237,504.63 | 242,679,634.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2,550,446.60 | 385,742,094.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081,402.66 | -59,051,528.0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00,000.00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42,000.00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839,174.44 | 115,340,097.7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339,174.44 | 115,382,097.7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617,480.00 | 2,676,568.00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0,683,666.91 | 66,816,333.09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32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1,301,146.91 | 112,812,901.0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4,961,972.47 | 2,569,196.6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7,999,956.39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1,000,000.00 | 157,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8,999,956.39 | 17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0,000,000.00 | 83,9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28,633,464.17 | 21,378,837.92 |
|
| 的现金 | ||
13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5,000.00 | 13,795,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068,464.17 | 119,073,837.9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931,492.22 | 50,926,162.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050,922.41 | -5,556,169.3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57,246.03 | 17,513,415.4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008,168.44 | 11,957,246.03 |
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 picture [37 x 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元
----- End of picture text -----
| 本期 | 本期 | 本期 | 本期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
| 所有者 | |||||||||||||
| 项目 | 其他权益工具 | 少数股 | |||||||||||
| 资本公 | 减:库 | 其他综 | 专项储 | 盈余公 | 一般风 | 未分配 | 权益合 | ||||||
| 股本 | 优先 | 永续 | 东权益 | ||||||||||
| 其他 | 积 | 存股 | 合收益 | 备 | 积 | 险准备 | 利润 | 计 | |||||
| 股 | 债 | ||||||||||||
| 274,40 | 1,251,8 | ||||||||||||
| 660,269 | 94,024. | 10,456, | 262,798 | 43,850,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517. | 78,196. |
|||||||||||
| ,737.67 | 77 | 503.91 | ,923.11 | 490.05 |
|||||||||
| 00 | 51 |
||||||||||||
| 加:会计政策 | |||||||||||||
| 变更 | |||||||||||||
| 前期差 | |||||||||||||
| 错更正 | |||||||||||||
| 同一控 | |||||||||||||
| 制下企业合并 | |||||||||||||
| 其他 | |||||||||||||
| 274,40 | 1,251,8 | ||||||||||||
| 660,269 | 94,024. | 10,456, | 262,798 | 43,850,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517. | 78,196. |
|||||||||||
| ,737.67 | 77 | 503.91 | ,923.11 | 490.05 |
|||||||||
| 00 | 5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956,40 | 1,737,3 | |||||||||||
| 631,092 | -24,915. | 1,212,8 | 160,210 | -11,513, | |||||||||
| 金额(减少以“-” | 2,691. | 80,225. |
|||||||||||
| ,485.02 | 64 | 50.60 | ,719.30 | 604.68 |
|||||||||
| 号填列) | 00 | 60 |
|||||||||||
| (一)综合收益总 | -24,915. | 180,632 | 2,646,8 | 183,254 | |||||||||
| 额 | 64 | ,166.09 | 22.33 |
,072.78 |
|||||||||
| (二)所有者投入 | 111,78 | 1,475,7 | -14,160, | 1,573,3 | |||||||||
| 和减少资本 | 6,769. | 08,407. | 427.01 | 34,749. |
|||||||||
13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00 | 02 | 01 | |||||||||||
|---|---|---|---|---|---|---|---|---|---|---|---|---|---|
| 111,78 | 1,475,7 | 1,603,2 | |||||||||||
| 1.股东投入的普 | 15,769, | ||||||||||||
| 6,769. | 08,407. | 64,691. |
|||||||||||
| 通股 | 515.49 | ||||||||||||
| 00 | 02 | 51 |
|||||||||||
| 2.其他权益工具 |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 | |||||||||||||
| 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额 | |||||||||||||
| -29,929, | -29,929, | ||||||||||||
| 4.其他 | |||||||||||||
| 942.50 | 942.50 |
||||||||||||
| 1,212,8 | -20,421, | -19,208, | |||||||||||
| (三)利润分配 | |||||||||||||
| 50.60 | 446.79 | 596.19 | |||||||||||
| 1,212,8 | -1,212,8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50.60 | 50.60 | ||||||||||||
| 2.提取一般风险 | |||||||||||||
| 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 | -19,208, | -19,208, | |||||||||||
| 股东)的分配 | 596.19 | 596.19 | |||||||||||
| 4.其他 | |||||||||||||
| 844,61 | -844,61 | ||||||||||||
| (四)所有者权益 | |||||||||||||
| 5,922. | 5,922.0 | ||||||||||||
| 内部结转 | |||||||||||||
| 00 | 0 | ||||||||||||
| 844,61 | -844,61 | ||||||||||||
| 1.资本公积转增 | |||||||||||||
| 5,922. | 5,922.0 | ||||||||||||
| 资本(或股本) | |||||||||||||
| 00 | 0 | ||||||||||||
| 2.盈余公积转增 | |||||||||||||
| 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 | |||||||||||||
| 亏损 | |||||||||||||
| 4.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1,230, | 1,291,3 | 2,989,2 58,422. 11 |
|||||||||||
| 69,109. | 11,669, | 423,009 | 32,336,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11,20 | 62,222. | |||||||||||
| 13 | 354.51 | ,642.41 | 885.37 |
||||||||||
| 8.00 | 69 | ||||||||||||
上期金额
13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 上期 | 上期 | 上期 | 上期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
| 所有者 | |||||||||||||
| 项目 | 其他权益工具 | 少数股 | |||||||||||
| 资本公 | 减:库 | 其他综 | 专项储 | 盈余公 | 一般风 | 未分配 | 权益合 | ||||||
| 股本 | 优先 | 永续 | 东权益 | ||||||||||
| 其他 | 积 | 存股 | 合收益 | 备 | 积 | 险准备 | 利润 | 计 | |||||
| 股 | 债 | ||||||||||||
| 126,00 | |||||||||||||
| 220,678 | 7,119,1 | 186,781 | 15,012, | 555,591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0,000. | ||||||||||||
| ,254.67 | 94.23 | ,611.12 | 508.91 |
,568.93 |
|||||||||
| 00 | |||||||||||||
| 加:会计政策 | |||||||||||||
| 变更 | |||||||||||||
| 前期差 | |||||||||||||
| 错更正 | |||||||||||||
| 同一控 | |||||||||||||
| 制下企业合并 | |||||||||||||
| 其他 | |||||||||||||
| 126,00 | |||||||||||||
| 220,678 | 7,119,1 | 186,781 | 15,012, | 555,591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0,000. | ||||||||||||
| ,254.67 | 94.23 | ,611.12 | 508.91 |
,568.93 |
|||||||||
| 0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148,40 | ||||||||||||
| 439,591 | 94,024. | 3,337,3 | 76,017, | 28,837, | 696,286 | ||||||||
| 金额(减少以“-” | 8,517. | ||||||||||||
| ,483.00 | 77 | 09.68 | 311.99 | 981.14 |
,627.58 |
||||||||
| 号填列) | 00 | ||||||||||||
| (一)综合收益总 | 92,584, | 18,851. | 92,603, | ||||||||||
| 额 | 621.67 | 39 |
473.06 |
||||||||||
| 22,408 | |||||||||||||
| (二)所有者投入 | 565,591 | 30,000, | 618,000 | ||||||||||
| ,517.0 | |||||||||||||
| 和减少资本 | ,483.00 | 000.00 | ,000.00 |
||||||||||
| 0 | |||||||||||||
| 22,408 | |||||||||||||
| 1.股东投入的普 | 565,591 | 30,000, | 618,000 | ||||||||||
| ,517.0 | |||||||||||||
| 通股 | ,483.00 | 000.00 | ,000.00 |
||||||||||
| 0 | |||||||||||||
| 2.其他权益工具 |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 | |||||||||||||
| 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额 | |||||||||||||
| 4.其他 | |||||||||||||
| 3,337,3 | -16,567, | -1,180, | -14,410, | ||||||||||
| (三)利润分配 | |||||||||||||
| 09.68 | 309.68 | 870.25 |
870.25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37,3 | -3,337,3 |
14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09.68 | 09.68 | ||||||||||||
|---|---|---|---|---|---|---|---|---|---|---|---|---|---|
| 2.提取一般风险 | |||||||||||||
| 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 | -13,230, | -13,230, | |||||||||||
| 股东)的分配 | 000.00 | 000.00 | |||||||||||
| -1,180, | -1,180,8 | ||||||||||||
| 4.其他 | |||||||||||||
| 870.25 | 70.25 |
||||||||||||
| 126,00 | -126,00 | ||||||||||||
| (四)所有者权益 | |||||||||||||
| 0,000. | 0,000.0 | ||||||||||||
| 内部结转 | |||||||||||||
| 00 | 0 | ||||||||||||
| 126,00 | -126,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 | |||||||||||||
| 0,000. | 0,000.0 | ||||||||||||
| 资本(或股本) | |||||||||||||
| 00 | 0 | ||||||||||||
| 2.盈余公积转增 | |||||||||||||
| 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 | |||||||||||||
| 亏损 | |||||||||||||
| 4.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94,024. | 94,024. | ||||||||||||
| (六)其他 | |||||||||||||
| 77 | 77 | ||||||||||||
| 274,40 | 1,251,8 | ||||||||||||
| 660,269 | 94,024. | 10,456, | 262,798 | 43,850,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517. | 78,196. |
|||||||||||
| ,737.67 | 77 | 503.91 | ,923.11 | 490.05 |
|||||||||
| 00 | 51 |
||||||||||||
8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本期 | 本期 | 本期 | |||||||||
|---|---|---|---|---|---|---|---|---|---|---|---|
| 项目 | 其他权益工具 | 减:库存 | 其他综合 | 未分配 | 所有者权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股 | 收益 | 利润 | 益合计 | |||||
| 274,408, | 659,724,9 | 10,456,50 | 50,516, | 995,106,2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
| 517.00 | 24.52 | 3.91 | 322.85 |
68.28 |
|||||||
| 加:会计政策 | |||||||||||
| 变更 | |||||||||||
14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前期差 | |||||||||||
|---|---|---|---|---|---|---|---|---|---|---|---|
| 错更正 | |||||||||||
| 其他 | |||||||||||
| 274,408, | 659,724,9 | 10,456,50 | 50,516, | 995,106,2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
| 517.00 | 24.52 | 3.91 | 322.85 |
68.28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
| 956,402, | 630,926,5 | 1,212,850 | -8,292,9 | 1,580,249 | |||||||
| 金额(减少以“-” | |||||||||||
| 691.00 | 68.13 | .60 | 40.82 |
,168.91 |
|||||||
| 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 | 12,128, | 12,128,50 | |||||||||
| 额 | 505.97 | 5.97 |
|||||||||
| (二)所有者投入 | 111,786, | 1,475,542 | 1,587,329 | ||||||||
| 和减少资本 | 769.00 | ,490.13 | ,259.13 | ||||||||
| 1.股东投入的普 | 111,786, | 1,475,542 | 1,587,329 | ||||||||
| 通股 | 769.00 | ,490.13 | ,259.13 | ||||||||
| 2.其他权益工具 |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 | |||||||||||
| 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额 | |||||||||||
| 4.其他 | |||||||||||
| 1,212,850 | -20,421, | -19,208,5 | |||||||||
| (三)利润分配 | |||||||||||
| .60 | 446.79 |
96.19 |
|||||||||
| 1,212,850 | -1,212,8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60 | 50.60 |
||||||||||
| 2.对所有者(或 | -19,208, | -19,208,5 | |||||||||
| 股东)的分配 | 596.19 | 96.19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 | 844,615, | -844,615, | |||||||||
| 内部结转 | 922.00 | 922.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 | 844,615, | -844,615, | |||||||||
| 资本(或股本) | 922.00 | 922.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 | |||||||||||
| 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 | |||||||||||
| 亏损 | |||||||||||
| 4.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14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本期使用 | |||||||||||
|---|---|---|---|---|---|---|---|---|---|---|---|
| (六)其他 | |||||||||||
| 1,230,81 | 1,290,651 | 11,669,35 | 42,223, | 2,575,355 ,437.19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
| 1,208.00 | ,492.65 | 4.51 | 382.03 |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上期 | 上期 | 上期 | |||||||||
|---|---|---|---|---|---|---|---|---|---|---|---|
| 项目 | 其他权益工具 | 减:库存 | 其他综合 | 未分配 | 所有者权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股 | 收益 | 利润 | 益合计 | |||||
| 126,000, | 220,133,4 | 7,119,194 | 33,710, | 386,963,1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
| 000.00 | 41.52 | .23 | 535.74 |
71.49 |
|||||||
| 加:会计政策 | |||||||||||
| 变更 | |||||||||||
| 前期差 | |||||||||||
| 错更正 | |||||||||||
| 其他 | |||||||||||
| 126,000, | 220,133,4 | 7,119,194 | 33,710, | 386,963,1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
| 000.00 | 41.52 | .23 | 535.74 |
71.4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
| 148,408, | 439,591,4 | 3,337,309 | 16,805, | 608,143,0 | |||||||
| 金额(减少以“-” | |||||||||||
| 517.00 | 83.00 | .68 | 787.11 |
96.79 |
|||||||
| 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 | 33,373, | 33,373,09 | |||||||||
| 额 | 096.79 | 6.79 |
|||||||||
| (二)所有者投入 | 22,408,5 | 565,591,4 | 588,000,0 | ||||||||
| 和减少资本 | 17.00 | 83.00 | 00.00 | ||||||||
| 1.股东投入的普 | 22,408,5 | 565,591,4 | 588,000,0 | ||||||||
| 通股 | 17.00 | 83.00 | 0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 |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 | |||||||||||
| 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额 | |||||||||||
| 4.其他 | |||||||||||
| 3,337,309 | -16,567, | -13,230,0 | |||||||||
| (三)利润分配 | |||||||||||
| .68 | 309.68 |
00.00 |
|||||||||
| 3,337,309 | -3,337,3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68 | 09.68 |
||||||||||
| 2.对所有者(或 | -13,230, | -13,230,0 |
14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股东)的分配 | 000.00 | 00.00 |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 | 126,000, | -126,000, | |||||||||
| 内部结转 | 000.00 | 000.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 | 126,000, | -126,000, | |||||||||
| 资本(或股本) | 000.00 | 000.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 | |||||||||||
| 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 | |||||||||||
| 亏损 | |||||||||||
| 4.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274,408, | 659,724,9 | 10,456,50 | 50,516, | 995,106,2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
| 517.00 | 24.52 | 3.91 | 322.85 |
68.28 |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 ( ) 公司概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或“本公司”)由自然人杨振华、陈洪顺、曹忻军、 王守言、赵经纬于2002年10月16日在北京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全 部为货币资金出资,其中杨振华出资74万元,陈洪顺出资44万元,曹忻军出资42万元,王守言出 资20万元,赵经纬出资20万元。上述出资业经中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该所出 具了(2002)中务验字10-015号验资报告。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4922853。 2012年2月1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87。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类。
本公司前身为北京飞利信博世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8月在该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4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5元,2012年2月1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股票代码:300287。本公司2012年增资2,100.00万元,并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 了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0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00.00 万元,股本总数8,40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持有2,100.00万股。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根据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股本84,0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 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共计转增42,000,000.00股,并于2013年6月实施。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 人民币126,000,000.00元。本次变更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8月13日信会师 报字[2013]第210809号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股本126,0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 10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共计转增126,000,000.00股,并于2014年6月实施。转增后,注册资本 增至人民币252,000,000.00元。
14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 东蓝商贸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2号),核准 本公司向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向宁波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向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股东发行22,408,517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10,670,73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发行股份22,408,517股,至此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74,408,517元,并 于2015年1月9日完成新增股份上市。该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211409号验资报告。
2015 年4月28日,根据本公司召开的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公司以2014 年12 月31 日的 总股本274,408,517股为基数,由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转增股本; 同意本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74,408,5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 民币 0.70 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9,208,596.19 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5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8日。
根据本公司2015 年5 月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2014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述分红派息方案 实施完毕后,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6.24元/股调整为13.09元/股,根据调整后的发 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10,670,731股调整为21,390,371股,各发行对象认购 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本公司向股东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和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1,390,371股,每股面值1.00元,根据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09 元。本次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56.39 元,扣除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5,170,000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829,956.39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21,390,371元,资本公积为人 民币243,439,585.3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上述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5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 第211057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0,207,405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570,207,405 元。
2015年7月1日,本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 570,207,405元。
2015 年9月15日,根据本公司召开的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公司以2015年6月 30日的总股本570,207,405股为基数,由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转增 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9月23日。转增后, 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140,414,810元。
2015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证监许可[2015]2811号《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才泓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才泓冰、向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向博信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谢立朝、 向王立等股东发行90,396,398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 超过224,500万元。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发行股份90,396,398股,至此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230,811,208元, 并于2016年1月11日完成新增股份上市。该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644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为1,230,811,20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561,952,682股,占股 份总数的45.66%,无限售条件股份为668,858,526股,占股份总数的54.34%。
14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二 ) 公司行业性质
本公司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 三 ) 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技术培训;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 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 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 四 ) 公司注册地及办公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金唐酒店3层3078,总部办公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塔 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3层3078。
( 五 )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21日批准报出。
( 六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公司名称 | 级次 | 持股比例(%) | 合并期间及说明 |
|---|---|---|---|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级 | 2015年1-12月 | |
|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飞利信电子”) |
二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云科技”) |
二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北京中大华堂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51.00 | 2015年1-12月 |
| 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注) | 二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51.00 | 2015年1-12月 |
| 国信利信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55.00 | 2015年4-12月 |
| 新华频媒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注) | 二级 | 77.50 | 2015年8-12月 |
| 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以下简 称“精图信息”) |
二级 | 100.00 | 购买日2015年12月31日 |
|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注)(以 下简称“杰东控制”) |
二级 | 100.00 | 购买日2015年12月31日 |
| 成都欧飞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注)(以下 简称“欧飞凌通讯”) |
二级 | 100.00 | 购买日2015年12月31日 |
| 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注) (以下简称“互联天下”) |
二级 | 80.00 | 购买日2015年11月30日 |
| 天津火网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51.00 | 增资的公司,至期末尚未完成出资 |
14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黑龙江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40.00 | 2015年8-12月 |
|---|---|---|---|
| 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三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北京飞利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三级 | 40.00 | 2015年1-12月 |
| 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蓝数码”) | 三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天津艾赛尔机房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 三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北京艾赛尔机房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 三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重庆同创华同技术有限公司 | 三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宁夏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三级 | 100.00 | 新成立的公司,至期末尚未完成出资 |
| 北京网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40.00 | 2015年9-12月 |
| 厦门精图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 三级 | 100.00 | 购买日2015年12月31日 |
|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三级 | 100.00 | 购买日2015年12月31日 |
| 南京久海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三级 | 55.00 | 购买日2015年12月31日 |
| 成都欧飞凌软件有限公司 | 三级 | 100.00 | 购买日2015年12月31日 |
| 杭州恒铭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100.00 | 购买日2015年12月31日 |
| 深圳互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三级 | 100.00 | 购买日2015年11月30日 |
| 浙江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 四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温州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四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香港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 四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 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东蓝”) |
四级 | 100.00 | 2015年1-12月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 益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 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4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无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 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 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 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 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 2、合并程序
14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 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 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 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 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 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 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14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 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 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 ”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 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 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
15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 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 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 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 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 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5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 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 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 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 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 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 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 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 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 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 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
15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 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 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 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 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 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 、应收款项
(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期末余额达到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 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应收款项,再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
|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分析法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项 | 其他方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 1-2年 | 10.00% | 10.00% |
| 2-3年 | 20.00% | 20.00% |
| 3-4年 | 30.00% | 30.00% |
15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4-5年 | 50.00% | 50.00% |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信用风险较高。 |
|---|---|
|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其他单项金 | |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
| 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2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工程施工和低值易耗品。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 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 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 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15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 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4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 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 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 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 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
15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 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 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 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四、(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 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 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 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 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15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 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 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 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 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 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 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6 、固定资产
( 1 )确认条件
-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2 )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 属于本公司;(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
15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日, 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 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 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 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
-
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 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
15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 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 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生物资产
20 、油气资产
21 、无形资产
(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 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 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 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 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 软件使用权 | 5年 | 经济寿命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可供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15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 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 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 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 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 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 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
16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 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 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4 、职工薪酬
(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 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 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 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
16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5 、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 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 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 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 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 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 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 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 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 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 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 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
16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 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 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 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 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 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 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 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 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28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般原则 :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 、具体原则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的具体原则,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目前收入由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 方案收入、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收入、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IT产品销售收入四大类 组成。
- 1)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收入确认原则
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收入包括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智能会议产品销售收入、软件和服 务收入。
①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确认原则
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是指各种类型智能会议系统的规划、设计和施工,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 设所取得的收入。
该类业务的实质是提供工程建设劳务,公司按提供劳务收入原则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公 司实际操作中按如下标准确认收入:
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能够取得可靠的外部证据(指客户等独立外部第三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表) 支持完工进度,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如果不能够取得可靠的外部证据支持完工进度,采取简 化的完工百分比法,在取得客户的最终验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终验收报告、完工证明或交付 使用证明)时确认收入,核算结果相当于终验法。
16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Ⅱ.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工程项目劳务成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工程项目,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 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 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 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 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②智能会议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对于单独销售的智能会议系统工程中的相关产品,由于仅需要客户验收质量是否合格, 故按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在客户验收合格后即确认收入。 对于智能会议系统工程中的商品销售收入,由于需要一定时间的安装过程并且需要经过客户的验 收,故按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确认的原则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③软件和服务收入确认原则
Ⅰ.软件收入确认原则
软件收入包括自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收入和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收入。 自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收入是指公司拥有著作权,无差异化、可批量复制的软件产品,无需根据用 户需求进行定制。本公司销售的自制开发软件产品实质上是销售不转让所有权的商品,公司在将 软件产品移交给买方时,在会计上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标准确认本业务的收入:公司在已将自 制开发软件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使用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出的软件产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定制开发软件是指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对用户的业务进行充分的实地调 查,并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专门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由此开发出来的软件不具有通用性。定 制开发软件业务实质上是提供劳务,公司按照提供劳务收入原则确认收入:
a、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能够取得可靠的外部证据(指客户等独立外部第三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表) 支持完工进度,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如果不能够取得可靠的外部证据支持完工进度,采取简 化的完工百分比法,在取得客户的最终验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终验收报告、完工证明或交付 使用证明)时确认收入,核算结果相当于终验法。
b、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工程项目劳务成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工程项目,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 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 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 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 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对于智能会议系统工程中的自行开发软件收入,按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确认的原则确认。 Ⅱ.服务收入确认原则
服务包括会议系统运维服务,指会议系统设备和软件的日常维护保养、技术支持、系统升级改造 和会议中的设备操作管理等。此外,还包括公司一些自产会议设备的租赁服务。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的合同总额与服务期间,按提供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合同 明确约定服务成果需经客户验收确认的,根据取得的客户验收单据确认收入。 对于智能会议系统工程中的服务收入,按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确认的原则确认。
2)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收入确认原则
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系基于智能会议系统基础软件平台开发的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开 发服务,对于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按软件收入确认原则确认。
3)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
公司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务主要为智能化系统机房、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 等弱电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务实质是提供工程劳务,按照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中适
16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用的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公司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主要为计算机网络及安全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及存储系统、应用软件系 统的集成。按照销售商品进行收入确认。
4)IT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出的所有权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收购的子公司类似业务参照上述具体原则执行。
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 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 4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 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 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 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
(2)本公司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是指各种类型智能会议系统的规划、设计和施工,以及相关基 础设施的建设所取得的收入。
该类业务的实质是提供工程建设劳务,公司按提供劳务收入原则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29 、政府补助
(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用于购买资产的 部分确认为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16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并区分政府补助的类型,按会计准则 规定予以确认和计量。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 营业外收入;
(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 、类型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规定与收益相关的部 分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并区分政府补助的类型,按会计准则 规定予以确认和计量。
3 、会计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 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 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 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 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 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 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 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 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16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租赁
(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 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 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 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 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 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 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 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 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 收益金额。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6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其他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 ||
| 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 | ||
| 增值税 | 17%、6%、3%、0% | |
|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 | ||
| 交增值税 | ||
| 营业税 |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 3%、5% |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以及经审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7% | |
| 批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0%、20%、25% |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以及经审 | ||
| 教育费附加 | 3% | |
| 批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 ||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以及经审 |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
| 批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5% |
| 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北京中大华堂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15% |
| 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 |
| 北京飞利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25% |
| 国信利信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新华频媒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25% |
| 天津火网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黑龙江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北京网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 15% |
| 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浙江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 25% |
16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温州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 25% |
|---|---|
| 香港东蓝数码有限公司(注) | 16.5% |
|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天津艾赛尔机房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 25% |
| 重庆同创华同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 25% |
| 北京艾赛尔机房设备有限公司 | 25% |
| 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 厦门精图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 25% |
|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 15% |
|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5% |
| 南京久海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5% |
| 成都欧飞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 成都欧飞凌软件有限公司 | 25% |
| 杭州恒铭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25% |
| 深圳互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 |
| 注:香港东蓝数码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
2 、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5年7月24日,天云科技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 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5 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自2015年度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3年11月11日,北京中大华堂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 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期限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自2013年度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3年11月2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 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享受高新 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自2013年度起执行15%的企业所 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2014年9月25日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公示宁波市2014年拟 通过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办[2014]7号),东蓝数码申请2014年高新技 术企业复审通过,认定有效期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6 年12月31日。自2014年度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2014年10月30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 务局下发的《关于公示北京市2014年度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京科发[2014]551号), 北京东蓝申请201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认定有效期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16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策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自2014年度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4年10月30日,本公司及飞利信电子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 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自2014年度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4年9月30日,精图信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GR201435100211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 日。自2014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5年10月30日,杰东控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并取得GR201531000910号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 日。自2015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九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 号)的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欧飞凌通讯于2014年10月11日取得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 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R201451000824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由于未备案的原因,2014年执行25%企业所得税税率,自2015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2】27号)规定,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欧飞凌通讯的子公司成都欧飞凌软件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取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颁发的编号为川R-2014-0074号《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 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相关规定,成都欧飞凌软件有限公司 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自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2015年执行免征企业 所得税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2】27号)规定,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年1月23日获得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登记,互联天下2013年度 及2014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互联天下的子公司深圳互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获得深圳市南山去国家税务 局备案登记。享受税收优惠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2015年执行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杭州飞利信至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税务机关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度执行20%的所得税税 率,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增值税
根据2011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 通知》(国发[2011]4号)规定,本公司及飞利信电子所享受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得以延续。东 蓝数码以及北京东蓝、精图信息也执行该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文件,本公司及 飞利信电子2012年9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11号文、财税[2011]131号文的相关规定,东蓝数码部分技 术合同免征增值税。
17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务【2013】106号)规 定,互联天下符合条件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
(3)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 化决定》(财税字[1999]273 号)有关税收问题文件规定,精图信息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 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 、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库存现金 | 948,088.17 | 796,141.98 |
| 银行存款 | 433,273,812.29 | 308,561,980.79 |
| 其他货币资金 | 21,969,456.87 | 10,819,678.64 |
| 合计 | 456,191,357.33 | 320,177,801.41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1,176,522.58 | 8,208,349.17 |
|
| 信用证保证金 | 2,611,329.47 | ||
| 履约保证金 | 10,792,934.29 | ||
| 合计 | 21,969,456.87 | 10,819,678.64 |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 、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7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应收票据
(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 单位: 元 | 单位: 元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21,128,514.90 | 282,313.80 |
| 商业承兑票据 | 26,027,399.97 | 113,173,090.00 |
| 合计 | 47,155,914.87 | 113,455,403.80 |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15,291,512.63 | |
| 合计 | 15,291,512.63 |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
| 其他说明 |
无
5 、应收账款
(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类别 | ||||||||||
| 计提比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 2,227,31 | 2,227,31 |
2,227,3 | 2,227,316 |
||||||
0.15% |
100.00% |
0.28% |
100.00% |
|||||||
|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 6.94 | 6.94 |
16.94 | .94 |
||||||
17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应收账款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 9.60% |
9.53% |
||||||||
| 1,465,95 | 140,788 |
1,325,171 |
786,563 | 74,940,82 |
711,623,12 |
|||||
|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 99.85% |
99.72% |
||||||||
| 9,547.42 | 038.76 |
,508.66 |
,941.19 |
0.30 |
0.89 |
|||||
| 应收账款 | ||||||||||
| 1,468,18 | 143,015 |
, 9.74% |
1,325,171 ,508.66 |
788,791 | 77,168,13 |
9.78% |
711,623,12 0.89 |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
| 6,864.36 | 355.70 |
,258.13 |
7.24 |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应收账款(按单位)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天云动力(北京)机房 | 注销过程中的子公司, |
|||
| 2,227,316.94 | 2,227,316.94 | 100.00% |
||
| 设备有限公司 | 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
|||
| 合计 | 2,227,316.94 | 2,227,316.94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账龄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小计 | 964,353,221.35 | 48,217,661.08 |
5.00% |
| 1至2年 | 317,072,497.46 | 31,707,249.75 |
10.00% |
| 2至3年 | 97,127,995.58 | 19,425,884.12 |
20.00% |
| 3至4年 | 53,821,571.53 | 16,146,471.47 |
30.00% |
| 4至5年 | 16,586,978.36 | 8,293,489.20 |
50.00% |
| 5年以上 | 16,997,283.14 | 16,997,283.14 |
100.00% |
| 合计 | 1,465,959,547.42 | 140,788,038.7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7,145,799.8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17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480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 End of picture text -----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 picture [483 x 1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92,603.0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 End of picture text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 第一名 | 82,163,104.00 | 5.60 |
4,108,155.20 |
| 第二名 | 45,395,216.70 | 3.09 |
2,269,760.84 |
| 第三名 | 39,800,000.00 | 2.71 |
1,990,000.00 |
| 第四名 | 38,391,875.29 | 2.61 |
1,919,593.76 |
| 第五名 | 37,747,570.00 | 2.57 |
1,887,378.50 |
| 合计 | 237,254,605.99 | 16.58 |
12,174,888.30 |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 、预付款项
(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龄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12,281,731.83 | 48.53% |
146,684,836.12 |
87.12% |
| 1至2年 | 101,720,513.96 | 43.96% |
19,830,530.59 |
11.78% |
17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至3年 | 15,924,032.76 | 6.88% |
1,556,199.35 |
0.92% |
|---|---|---|---|---|
| 3年以上 | 1,457,844.01 | 0.63% |
307,500.02 |
0.18% |
| 合计 | 231,384,122.56 | -- |
168,379,066.08 | --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
| 第一名 | 49,571,930.00 | 21.42 |
| 第二名 | 40,000,000.00 | 17.39 |
| 第三名 | 24,551,300.00 | 10.61 |
| 第四名 | 13,929,104.78 | 6.02 |
| 第五名 | 5,479,417.01 | 2.37 |
| 合计 | 133,531,751.79 | 57.71 |
其他说明:
7 、应收利息
(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依据
其他说明:
8 、应收股利
( 1 )应收股利
单位: 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北京中科数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1,625.00 | |
| 合计 | 101,625.00 |
17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 ||||
|---|---|---|---|---|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
| 依据 | ||||
其他说明:
9 、其他应收款
(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类别 | ||||||||||
| 计提比 例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 100.00% |
41.65% |
||||||||
| 1,155,00 | 1,155,00 |
2,725,0 | 1,135,008 |
1,590,000.0 |
||||||
|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 0.68% |
2.20% |
||||||||
| 8.50 | 8.50 |
08.50 | .50 |
0 |
||||||
| 其他应收款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13.30% |
9.70% |
||||||||
| 168,043, | 22,356,0 |
145,687,7 |
120,450 | 11,683,50 |
108,766,76 |
|||||
|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 98.84% |
97.16% |
||||||||
| 876.92 | 92.00 |
84.92 |
,270.97 |
8.58 |
2.39 |
|||||
| 其他应收款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 . 100.00% |
100.00% |
||||||||
| 817,061. | 817,061 |
800,760 | 800,760.9 |
|||||||
|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0.48% |
100.00% |
||||||||
| 92 | 92 |
.90 | 0 |
|||||||
| 的其他应收款 | ||||||||||
| 170,015, | 24,328,1 |
14.31% |
145,687,7 84.92 |
123,976 | 13,619,27 |
10.99% |
110,356,76 2.39 |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
| 947.34 | 62.42 |
,040.37 |
7.98 |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天云动力(北京)机房 | 注销过程中的子公司, |
|||
| 1,155,008.50 | 1,155,008.50 | 100.00% |
||
| 设备有限公司 | 收回可能性很小 |
|||
| 合计 | 1,155,008.50 | 1,155,008.50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17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 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小计 | 61,780,371.91 | 3,089,418.61 |
5.00% |
| 1至2年 | 65,764,655.42 | 6,576,465.54 |
10.00% |
| 2至3年 | 22,565,346.22 | 4,513,069.25 |
20.00% |
| 3至4年 | 11,435,790.39 | 3,430,737.12 |
30.00% |
| 4至5年 | 3,502,623.03 | 1,751,311.53 |
50.00% |
| 5年以上 | 2,995,089.95 | 2,995,089.95 |
100.00% |
| 合计 | 168,043,876.92 | 22,356,092.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收款内容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理由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湖北海盟信息系统工程公司 | 179,000.00 | 179,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艺佳电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57,845.35 | 157,845.3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深圳华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15,784.40 | 115,784.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威华开骏科技中心 | 70,000.00 | 7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杭州海日涵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 | 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亿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7,528.00 | 37,528.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CA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740.00 | 25,7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杭州志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 | 2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股份公司 | 21,600.00 | 21,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科翰软件有限公司 | 18,900.00 | 18,9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广州市信景技术公司 | 17,500.00 | 17,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卓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4,100.00 | 14,1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兴彩虹科技有限公司 | 8,640.00 | 8,6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391.40 | 8,391.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博大时代(北京)印刷有限公司 | 7,920.00 | 7,9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文论星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6,600.00 | 6,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宁波市海曙远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677.50 | 5,677.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宜昌艾玛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 2,450.00 | 2,45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温州城建房产租赁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北计三公司 | 1,200.00 | 1,2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17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浙江物产港洲石化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 北京晶彩未来公司 | 180 | 1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康拓科技有限公司 | 5.23 | 5.2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东方文辉公司 | 0.02 | 0.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子天汇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02 | 0.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817,061.92 | 817,061.92 |
100.00 |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255,955.77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 项目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
| 22,653.40 | |||||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 单位: 元 | ||||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 |||||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
| 易产生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保证金及押金 | 95,927,998.69 | 76,155,655.05 |
| 单位往来 | 35,669,855.84 | 23,637,889.02 |
| 备用金 | 19,732,298.43 | 17,271,910.19 |
| 其他 | 18,685,794.38 | 6,910,586.11 |
| 合计 | 170,015,947.34 | 123,976,040.37 |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17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 |||||
|---|---|---|---|---|---|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 第一名 | 履约保证金 | 22,000,000.00 | 1-2年 |
12.94% | 2,200,000.00 |
| 第二名 | 往来款 | 6,500,000.00 | 3-4年 |
3.82% | 650,000.00 |
| 第三名 | 往来款 | 5,170,000.00 | 3-4年 |
3.04% | 1,551,000.00 |
| 第四名 | 往来款 | 3,850,000.00 | 2-3年 |
2.26% | 770,000.00 |
| 第五名 | 往来款 | 2,200,000.00 | 1-3年 |
1.29% | 240,000.00 |
| 合计 | -- | 39,720,000.00 | -- |
21.80% | 5,411,000.00 |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 ||||
|---|---|---|---|---|
|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
| 及依据 | ||||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0 、存货
( 1 )存货分类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25,244,118.26 | 766,213.16 |
24,477,905.10 |
5,664,465.64 |
5,664,465.64 | |
| 在产品 | 6,464,276.23 | 6,464,276.23 | 4,113,845.95 |
4,113,845.95 | ||
| 库存商品 | 130,180,103.68 | 1,230,426.69 |
128,949,676.99 |
85,045,077.44 |
85,045,077.44 | |
| 发出商品 | 43,000,435.95 | 43,000,435.95 | 40,058,475.20 |
40,058,475.20 | ||
| 工程施工 | 86,981,170.52 | 86,981,170.52 | 157,825,361.33 |
157,825,361.33 | ||
| 合计 | 291,870,104.64 | 1,996,639.85 |
289,873,464.79 |
292,707,225.56 |
292,707,225.56 |
( 2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17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 原材料 | 766,213.16 | 766,213.16 | ||||
| 库存商品 | 1,230,426.69 | 1,230,426.69 | ||||
| 合计 | 1,996,639.85 | 1,996,639.85 |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70,810,685.27 | 44,421,579.64 |
| 合计 | 70,810,685.27 | 44,421,579.64 |
其他说明: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金额 73,266,438.61元,未确认融资收益 2,455,753.34元。
13 、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定期存款 | 23,800,000.00 | 43,270,000.00 |
| 待抵扣税金 | 654,085.21 | 3,807,113.62 |
| 预缴的税金 | 2,305,549.96 | 8,862,479.55 |
| 待摊费用 | 1,378,125.00 | |
| 理财产品 | 1,013,000.00 | |
| 租赁费 | 186,303.09 |
18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26,945,938.26
58,330,718.17
其他说明: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12,139,522.40 | 12,139,522.40 | ||||
| 合计 | 12,139,522.40 | 12,139,522.40 |
(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 | ||||||
|---|---|---|---|---|---|---|---|---|---|---|
| 被投资单 | 本期现金 | |||||||||
| 单位持股 | ||||||||||
| 位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红利 | |
| 比例 | ||||||||||
| 北京小飞 | ||||||||||
| 快充网络 | 4,539,522. | 4,539,522. | ||||||||
| 10.00% | ||||||||||
| 科技有限 | 40 | 40 | ||||||||
| 公司 | ||||||||||
| 中卫大河 | ||||||||||
| 云联网络 | 5,000,000. | 5,000,000. | ||||||||
| 6.85% | ||||||||||
| 技术有限 | 00 | 00 | ||||||||
| 公司 | ||||||||||
| 上海平和 | ||||||||||
| 酒店管理 | 600,000.00 | 600,000.00 | 20.00% | |||||||
| 有限公司 | ||||||||||
| 北京中联 | ||||||||||
| 润通信息 | 2,000,000. | 2,000,000. | ||||||||
| 2.00% | ||||||||||
| 技术有限 | 00 | 00 | ||||||||
| 公司 | ||||||||||
| 合计 | 12,139,522 | 12,139,522 | -- |
18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40
(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 (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 公允价值相对于 持续下跌时间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具项目 成本的下跌幅度 (个月)
其他说明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 picture [483 x 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End of picture text -----
(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 picture [483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 元
债券项目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6 、长期应收款
(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折现率区间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融资租赁款 | 33,368,813.93 | 33,368,813.93 | 63,189,070.27 |
63,189,070.27 | |||
| 分期收款销售商 | |||||||
| 12,836,499.24 | 12,836,499.24 | 7,236,123.33 |
7,236,123.33 | ||||
| 品 | |||||||
18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46,205,313.17 46,205,313.17 70,425,193.60 70,425,193.60 --
(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
|---|---|---|---|---|---|---|---|---|---|---|---|
| 被投资单 | 权益法下 | 宣告发放 | 减值准备 | ||||||||
| 期初余额 | 其他综合 | 其他权益 | 计提减值 | 期末余额 | |||||||
| 位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确认的投 | 现金股利 | 其他 | 期末余额 | |||||
| 收益调整 | 变动 | 准备 | |||||||||
| 资损益 | 或利润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宁波东蓝 | |||||||||||
| 智慧城市 | 5,553,165 | -172,081. | 5,381,083 | ||||||||
| 运营科技 | .31 | 90 | .41 | ||||||||
| 有限公司 | |||||||||||
| 天云动力 | |||||||||||
| (北京) | 2,210,000 | 2,210,000 | 2,210,000 | ||||||||
| 机房设备 | .00 | .00 | .00 |
||||||||
| 有限公司 | |||||||||||
| 北京银湾 | |||||||||||
| 20,000,00 | -172,389. | 19,827,61 | |||||||||
| 科技有限 | |||||||||||
| 0.00 | 07 | 0.93 | |||||||||
| 公司 | |||||||||||
| 珠海粤能 | |||||||||||
| 4,760,000 | 4,816,727 | ||||||||||
| 投资股份 | 56,727.58 | ||||||||||
| .00 | .58 | ||||||||||
| 有限公司 | |||||||||||
| 北京联诚 | |||||||||||
| 智胜信息 | 6,000,000 | 664,407.9 | 6,664,407 | ||||||||
| 技术有限 | .00 | 2 | .92 | ||||||||
| 公司 | |||||||||||
| 北京中科 | |||||||||||
| 数遥信息 | 4,039,069 | 101,625.0 | 3,937,444 | ||||||||
| 技术有限 | .48 | 0 | .48 | ||||||||
| 责任公司 | |||||||||||
| 27,763,16 | 14,799,06 | 376,664.5 | 101,625.0 | 42,837,27 | 2,210,000 | ||||||
| 小计 | |||||||||||
| 5.31 | 9.48 |
3 | 0 | 4.32 | .00 |
||||||
18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7,763,16 | 14,799,06 | 376,664.5 | 101,625.0 | 42,837,27 | 2,210,000 | ||||||
|---|---|---|---|---|---|---|---|---|---|---|---|
| 合计 | |||||||||||
| 5.31 | 9.48 |
3 | 0 | 4.32 | .00 |
||||||
其他说明
18 、投资性房地产
(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 元 | ||||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0,424,286.89 | 3,147,249.88 |
153,571,536.77 | |
| (1)外购 | ||||
| (2)存货\固定资产 | ||||
| \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50,424,286.89 | 3,147,249.88 |
153,571,536.77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150,424,286.89 | 3,147,249.88 |
153,571,536.77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 ||||
| 销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25,423.12 | 613,301.78 |
11,538,724.90 | |
| (1)计提或摊销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10,925,423.12 | 613,301.78 |
11,538,724.90 | |
| 三、减值准备 |
18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481 x 2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39,498,863.77 2,533,948.10 142,032,811.87
2.期初账面价值
----- End of picture text -----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原值期末比期初增加153,571,536.77元,增加比例为100.00%,主要原因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取得的子公司而增加的投资性资产。
19 、固定资产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12,136,020.25 | 17,587,606.29 |
10,685,086.43 | 32,965,681.65 |
173,374,394.62 |
|
| 2.本期增加金 | ||||||
| 50,805,789.08 | 32,176,763.64 |
12,396,332.16 | 9,583,748.01 |
104,962,632.89 |
||
| 额 | ||||||
| (1)购置 | 320,583.80 | 1,160,284.37 | 1,235,159.63 |
2,716,027.80 |
||
| (2)在建工 |
18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程转入 | ||||||
|---|---|---|---|---|---|---|
| (3)企业合 | ||||||
| 50,805,789.08 | 31,856,179.84 |
11,236,047.79 | 8,348,588.38 |
102,246,605.09 |
||
| 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 | ||||||
| 355,600.00 | 413,680.00 | 348,902.60 |
1,118,182.60 |
|||
| 额 | ||||||
| (1)处置或 | ||||||
| 355,600.00 | 413,680.00 | 305,149.18 |
1,074,429.18 |
|||
| 报废 | ||||||
| 企业合并减少 | 43,753.42 | 43,753.42 |
||||
| 4.期末余额 | 162,941,809.33 | 49,408,769.93 |
22,667,738.59 | 42,200,527.06 |
277,218,844.91 |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0,274,490.24 | 8,347,912.86 |
6,562,471.53 | 19,109,240.93 |
44,294,115.56 |
|
| 2.本期增加金 | ||||||
| 8,682,247.37 | 18,403,991.18 |
6,480,704.21 | 8,257,219.65 |
41,824,162.42 |
||
| 额 | ||||||
| (1)计提 | 3,558,818.89 | 2,179,031.45 |
1,424,424.48 | 4,227,928.12 |
11,390,202.94 |
|
| 企业合并增加 | 5,123,428.48 | 16,224,959.74 |
5,056,279.73 | 4,029,291.53 |
30,433,959.48 |
|
| 3.本期减少金 | ||||||
| 213,316.17 | 375,157.08 | 145,188.79 |
733,662.04 |
|||
| 额 | ||||||
| (1)处置或 | ||||||
| 213,316.17 | 375,157.08 | 108,513.41 |
696,986.66 |
|||
| 报废 | ||||||
| 企业合并减少 | 36,675.38 | 36,675.38 |
||||
| 4.期末余额 | 18,956,737.61 | 26,538,587.88 |
12,668,018.66 | 27,221,271.79 |
85,384,615.94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 | ||||||
| 1,045,180.13 | 1,045,180.13 |
|||||
| 额 | ||||||
| (1)计提 | 1,045,180.13 | 1,045,180.13 |
||||
| 3.本期减少金 | ||||||
| 额 | ||||||
| (1)处置或 | ||||||
| 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1,045,180.13 | 1,045,180.13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 | ||||||
| 143,985,071.72 | 22,870,182.05 |
9,999,719.93 | 13,934,075.14 |
190,789,048.84 |
||
| 值 | ||||||
18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期初账面价 101,861,530.01 9,239,693.43 4,122,614.90 13,856,440.72 129,080,279.06 值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原值期末比期初增加103,844,450.29元,增加比例为59.90%,主要原因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而增加的固定资产。
20 、在建工程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湖北飞利信电子 | ||||||
| 设备有限公司厂 | 16,562,482.18 | 16,562,482.18 | 4,558,031.65 |
4,558,031.65 | ||
| 区建设项目 | ||||||
| 合计 | 16,562,482.18 | 16,562,482.18 | 4,558,031.65 |
4,558,031.65 |
18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 本期转 | 工程累 | 其中:本 | ||||||||||
|---|---|---|---|---|---|---|---|---|---|---|---|---|
| 本期其 | 利息资 | 本期利 | ||||||||||
| 项目名 | 期初余 | 本期增 | 入固定 | 期末余 | 计投入 | 工程进 | 期利息 | 资金来 | ||||
| 预算数 | 他减少 | 本化累 | 息资本 | |||||||||
| 称 | 额 | 加金额 | 资产金 | 额 | 占预算 | 度 | 资本化 | 源 | ||||
| 金额 | 计金额 | 化率 | ||||||||||
| 额 | 比例 | 金额 | ||||||||||
| 湖北飞 | ||||||||||||
| 利信电 | ||||||||||||
| 子设备 | ||||||||||||
| 24,534,0 | 4,558,03 | 12,004,4 | 16,562,4 | |||||||||
| 有限公 | 67.51% |
67.51% |
其他 | |||||||||
| 12.00 | 1.65 |
50.53 |
82.18 | |||||||||
| 司厂区 | ||||||||||||
| 建设项 | ||||||||||||
| 目 | ||||||||||||
| 24,534,0 | 4,558,03 | 12,004,4 | 16,562,4 | |||||||||
| 合计 | -- |
-- | -- | |||||||||
| 12.00 | 1.65 |
50.53 |
82.18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 单位: 元 | ||
|---|---|---|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 其他说明 21、工程物资 |
单位: 元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说明: 22、固定资产清理 |
单位: 元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说明: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8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7,492,732.50 | 32,479,700.00 |
65,067,754.68 | 105,040,187.18 |
|
| 2.本期增加金 | |||||
| 165,088.84 | 8,000.00 |
34,876,800.00 |
10,112,132.22 |
45,162,021.06 |
|
| 额 | |||||
| (1)购置 | 2,163,141.72 | 2,163,141.72 |
|||
| (2)内部研 | |||||
| 发 | |||||
| (3)企业合 | |||||
| 165,088.84 | 8,000.00 |
34,876,800.00 |
7,948,990.50 |
42,998,879.34 |
|
| 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7,657,821.34 | 32,487,700.00 |
34,876,800.00 |
75,179,886.90 |
150,202,208.24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786,744.00 | 3,608,855.56 |
30,712,658.66 | 35,108,258.22 |
|
| 2.本期增加金 | |||||
| 188,968.21 | 7,223,044.44 |
10,166,452.50 |
13,280,373.91 |
30,858,839.06 |
|
| 额 | |||||
| (1)计提 | 149,856.00 | 7,217,711.11 |
12,024,489.88 | 19,392,056.99 |
|
| 企业合并增加 | 167,372.92 | 5,333.33 |
1,694,408.75 |
1,274,926.30 |
3,142,041.30 |
| 3.本期减少金 | |||||
| 额 | |||||
| (1)处置 | |||||
18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480 x 3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4.期末余额 1,103,972.92 10,831,900.00 1,694,408.75 44,012,074.84 57,642,356.5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6,553,848.42 21,655,800.00 33,182,391.25 31,167,812.06 92,559,851.73
值
2.期初账面价
6,705,988.50 28,870,844.44 34,355,096.02 69,931,928.96
值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无形资产原值期末比期初增加45,162,021.06元,增加比例为42.99%,主要原因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而增加的无形资产。
26 、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7 、商誉
(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19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
|---|---|---|---|---|---|---|
| 或形成商誉的事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项 | ||||||
| 北京众华人信科 | ||||||
| 1,999,891.33 | 1,999,891.33 | |||||
| 技有限公司 | ||||||
| 杭州飞利信至诚 | ||||||
| 信息技术有限公 | 19,420.60 | 19,420.60 | ||||
| 司 | ||||||
| 北京众华创信科 | ||||||
| 1,621,552.71 | 1,621,552.71 | |||||
| 技有限公司 | ||||||
| 北京飞利信清洁 | ||||||
| 能源科技有限公 | 705,771.98 | 705,771.98 | ||||
| 司 | ||||||
| 东蓝数码有限公 | ||||||
| 284,494,303.05 | 284,494,303.05 | |||||
| 司 | ||||||
| 北京天云动力科 | ||||||
| 149,525,108.64 | 149,525,108.64 | |||||
| 技有限公司 | ||||||
| 厦门精图信息技 | ||||||
| 649,210,401.98 | 649,210,401.98 | |||||
| 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杰东系统工 | ||||||
| 569,064,736.13 | 569,064,736.13 | |||||
| 程控制有限公司 | ||||||
| 成都欧飞凌通讯 | ||||||
| 448,442,265.35 | 448,442,265.35 | |||||
| 技术有限公司 | ||||||
| 互联天下科技发 | ||||||
| 展(深圳)有限 | 300,399,895.37 | 300,399,895.37 | ||||
| 公司 | ||||||
| 杭州恒铭科技有 | ||||||
| 187,068.61 | 187,068.61 | |||||
| 限公司 | ||||||
| 合计 | 438,366,048.31 | 1,967,304,367.44 |
705,771.98 | 2,404,964,643.77 |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
|---|---|---|---|---|
| 或形成商誉的事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项 |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本公司参考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860号《资产评估报告》,作 价收购东蓝数码,评估报告根据收益法评估,截止2015年12月31日,收益法下的各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
19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参考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818号《资产评估报告》,作 价收购天云科技,评估报告根据收益法评估,截止2015年12月31日,收益法下的各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
-
3)本公司参考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5]第0824号《资产评估报告》,作 价收购精图信息,评估报告根据收益法评估,截止2015年12月31日,收益法下的各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
-
4)本公司参考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5]第0823号《资产评估报告》,作 价收购杰东控制,评估报告根据收益法评估,截止2015年12月31日,收益法下的各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
-
5)本公司参考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5]第0825号《资产评估报告》,作 价收购欧飞凌通讯,评估报告根据收益法评估,截止2015年12月31日,收益法下的各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
-
6)本公司参考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5]第0892号《资产评估报告》,作 价收购互联天下,评估报告根据收益法评估,截止2015年12月31日,收益法下的各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
其他说明
(1)本期新增购买精图信息而形成的商誉649,210,401.98元,系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精图 信息100%股权而形成的,按本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精图信息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计算应确认的商誉。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精图信息100%股权的交易情况详见附注 六中的说明。
(2)本期新增购买杰东控制而形成的商誉569,064,736.13元,系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杰东 控制100%股权而形成的,按本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杰东控制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计算应确认的商誉。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杰东控制100%股权的交易情况详见附注 六中的说明。
(3)本期新增购买欧飞凌通讯而形成的商誉448,442,265.35元,系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欧 飞凌通讯100%股权而形成的,按本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欧飞凌通讯的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算应确认的商誉。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欧飞凌通讯100%股权的交易情况 详见附注六中的说明。
(4)本期新增购买互联天下而形成的商誉300,399,895.37元,系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互联 天下80%股权而形成的,按本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互联天下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计算应确认的商誉。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互联天下80%股权的交易情况详见附注 六中的说明。
28 、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装修费(注) | 7,545,897.92 | 2,324,697.49 |
1,568,474.94 |
8,302,120.47 | |
| 租赁权转让费 | 11,290,322.48 | 1,354,838.76 | 9,935,483.72 | ||
| 其他 | 295,000.00 | 295,000.00 |
19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19,131,220.40 2,324,697.49 2,923,313.70 295,000.00 18,237,604.19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0,985,703.94 | 24,571,657.09 |
83,943,691.11 |
13,112,127.7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69,074.86 | 25,361.23 |
||
| 可抵扣亏损 | 1,497,994.38 | 341,649.66 |
2,043,161.00 |
418,375.84 |
| 预计负债 | 5,153,013.44 | 772,952.02 |
5,189,028.53 |
778,354.28 |
| 递延收益 | 9,960,000.00 | 1,494,000.00 |
211,500.00 |
31,725.00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 ||||
| 1,012,261.47 | 156,756.49 |
|||
| 产评估减值 | ||||
| 预提工资奖金 | 7,038,812.29 | 1,055,821.84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8,394.36 | 23,759.15 |
429,927.36 |
64,489.10 |
| 合计 | 185,806,179.88 | 28,416,596.25 |
91,986,382.86 |
14,430,433.21 |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 ||||
| 244,022,969.74 | 37,612,185.88 |
74,165,687.26 |
11,203,915.59 |
|
| 产评估增值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1,896,568.30 | 284,485.25 |
|||
| 价值变动 | ||||
| 合计 | 245,919,538.04 | 37,896,671.13 |
74,165,687.26 |
11,203,915.59 |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项目 | ||||
| 期末互抵金额 | 或负债期末余额 | 期初互抵金额 | 或负债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416,596.25 | 14,430,433.21 |
19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896,671.13 11,203,915.5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354,454.03 | 6,843,724.11 |
| 可抵扣亏损 | 1,587,061.25 | 687,042.26 |
| 合计 | 9,941,515.28 | 7,530,766.37 |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其他说明:
-
1.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3,986,163.04元,增加比例为96.92%,主要原因系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而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2.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26,408,270.29元,增加比例为235.71%,主要原因系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而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期未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及可抵扣亏损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众华创信 科技有限公司被收购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黑龙江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网信 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本年度亏损未确认递延,本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企业深圳互联天下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久海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欧飞凌 软件有限公司减值准备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无形资产-软件购置预付款 | 12,490,000.00 | 4,500,000.00 |
| 预付设备款 | 234,000.00 | |
| 合计 | 12,724,000.00 | 4,500,000.00 |
其他说明:
31 、短期借款
(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19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质押借款 | 27,000,000.00 | |
| 抵押借款 | 67,700,000.00 | |
| 保证借款 | 430,000,000.00 | 406,482,427.25 |
| 信用借款 | 5,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524,705,000.00 | 436,482,427.2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 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015年1月19日、2015年2月25日、2015年3月5日、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 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0261625】号、【0264531】号、 【0267927】号、【0306009】号、【031421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950万元、700 万元、1,600万元、1,500万元、2,250万元,利率分别为年利率6.44%、6.44%、6.1525%、5.5397%、 5.0025%,借款期限都为1年。
-
上述借款合同系授信人北京银行与受信人本公司订立合同编号为【0251722】的《综合授信合同》 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该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由本公司(反担保 合同名称及编号:《最高额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2015年QZYZK1028号)),本公司、 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2015年BZ1028 号))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2015年5月6日,飞利信电子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0278297】的《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1亿元,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额度的总余额不得超 过最高授信额度。同时,2015年5月6日,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2015年WY1028】号的《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向受益人提供最高连带责任保证。综合授信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 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后两年。
-
2 ) 2015 年 6 月 10 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编号为 【BJZX301012015011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利 率为年利率6.63%。
-
上述借款合同由保证人杨振华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 同》(编号:YYB27(高保)20150096),保证人曹忻军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 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YYB27(高保)20150097)。
-
3)2015年1月28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年金融街授 字001-借001】号、【2015年金融街授字001-借002】号、【2015年金融街授字001-借003】号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625万元、1,375万元、1,000万元,利率分别为年利率6.72%、6.72%、 5.82%,借款期限都为1年。
-
上述借款合同系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与受信人签订的编号为【2015年金融 街授字第001】号的《授信协议》,本合同由曹忻军、杨振华、陈洪顺作为连带保证人,其向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出具了编号为【2015年金融街授字第001号-保01】号、【2015 年金融街授字第001号-保02】号、【2015年金融街授字第001号-保03】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利率根据具体该合同下的具体借款合同确认,授信期间为12个月。 ( 2 )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12日、2015年9月30日,飞利信电子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0278322】号、【0279842】号、【0305174】号流动资金
19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1,800万元、1,200万元、1,000万元,利率分别为年利率5.8650%、5.8650%、 5.29%,借款期限都为1年,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编号分别为【2015年WT1028-1】号、【2015年 WT1028-2】号、【2015年WT1028-3】号的《委托保证合同》。
2015年11月4日,飞利信电子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 【021033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利率为5.0025%,借款期间为8个月,借款 合同的担保合同编号分别为【2015年WT1028-4】号的《委托保证合同》。
上述借款合同系授信人北京银行与受信人飞利信电子订立合同编号为【0278297】的《综合授信合 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由飞利信电子(反 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最高额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2015年QZYZK1028号)),本公 司、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2015 年BZ1028号))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2015年5月6日,飞利信电子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0278297】的《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1亿元,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额度的总余额不得超 过最高授信额度。同时,2015年5月6日,飞利信电子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编 号为【2015年WY1028】号的《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为飞利信电子向受益人提供最高连带责任保证。综合授信合同由本公司股东杨振华、曹忻军、 陈洪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后两年。
2 ) 2015 年 6 月 5 日,飞利信电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电子城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9120201528029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利率都为年利率5.10%,借款期 限都为1年。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编号为【YB9120201528029301】号的《保证合同》。
3)2015年9月17日,飞利信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编号为【2015 年(方庄)字0142】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利率为年利率4.60%,借款期限1年。本合 同由曹忻军、孙莉提供信用担保。
4)2015年9月22日,飞利信电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合同编号为【公借贷 字第150000015107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利率为年利率4.60%,借款期限6 个月。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编号为【个高保字第 1400000164006 】号,【个高保字第 1400000164006-1】号,【公高保字第1400000164006】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2015年11月13日,飞利信电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合同编号为【公借 贷字第150000018045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万元,利率为年利率4.35%,借款期 限1年。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编号为【个高保字第1400000177616】号,【公高保字第1400000177616】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6)2014年10月19日,飞利信电子与江苏银行朝阳门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322515CF014-001JK】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000万元,利率为年利率5.0025%。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编号为 【322515CF014-001B2】的《保证担保合同》。
7)2015年12月4日,飞利信电子与江苏银行朝阳门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322515S-004JK】号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900万元,利率为年利率4.1325%。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编号为 【322515S-004JK-001ZY】的《质押担保合同》。质押物为存在江苏银行朝阳门支行2000万元定期 存单,账号:32250181000036981,期限为1年,起息日2015年11月30日到期日2016年11月30日,利 率1.65%。
( 3 )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1)2015年6月18日,东蓝数码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0285834】号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
其中:第一期借款4,000万元,利率为年利率5.6260%,借款期限为1年;第二期借款2,000万元,利 率为年利率5.3360%,借款期限为1年。
19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合同由本公司、朱召法、薛万娟分别提供保证最高限额保证;保证合同编号依次为: 【0285834-001】、【0285834-002】、【0285834-003】。
2)2015年12月23日,东蓝数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江东2015 人借26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利率为年利率5.22%,借款期限为1年。 本合同由本公司、朱召法分别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江东2015人保074】 号、【江东2015人个保127】号。
( 4 )北京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北京东蓝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编号为【0271119】号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为700万元,利率为年利率6.42%,借款期限1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该合同下的借 款余额为0.50万元。
上述借款合同由北京东蓝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于2014年3月28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0210326】号《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2,000万元。
( 5 )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2015年1月,天云科技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编号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2015年WT0192号】/【2015北京信托信托贷款字第007-2】号,借款金额为1000万,借 款期限为1年 。
2)2015年7月、2015年11月,天云科技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分别签订编号为【0293625 号】、【0312413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950万元、65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1年。
2015年7月,天云科技与北京艾赛尔机房设备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合 同编号为【0293577】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万元。
上述借款均有天云科技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编号为【0291408】的综合授信合 同,天云科技高管张俊峰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 0291408—002】,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号为【0291408—001】号最高额保证合 同,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余额为1,650万元。
2)2015年9月,天云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公授信字第1500000084260号】的《综 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2,400万元,授信期间为1年,天云科技股东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天云科技高管郎福志、张俊峰、罗云波、马卫东分别持有的位于北京市 丰台区菜户营甲88号3A号楼2204、2202、2201三套房产作为抵押物。
2015年10月天云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公贴现字第20150942】号合同,通过票据 贴现使用额度1,000万元。
2015 年 11 月、 2015 年 12 月,天云科技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公借贷字 【1500000174959】号、【150000019451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400万、1,000万 元,借款期限均为1年。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授信额度下的贷款为2,400万元。
( 6 )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精图信息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大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HETO35198170020150002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利率按5.1%+1.07%, 借款期限为2015年5月21日至2016年5月20日。截止报告期末已还款980万元。
2012年9月13日,精图信息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大支行签订编号为【ZGDY2012262】 抵押合同,由精图信息以自有房产厦国土房证第00837367号、厦国土房证第00837347号、厦国土房 证第00837362号、厦国土房证第00837331号、厦国土房证第00837363号、厦国土房证第00837338 号、厦国土房证第00837365号、厦国土房证第00837341号房产作为抵押资产,抵押合同涵盖从2012 年9月13日至2015年9月13日期间所发生的贷款及保函业务。
( 7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杰东控制与上海银行福民支行签订编号为【215150136】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
19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限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1日,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整,其中流动资产贷款2,700万元,非 融资性保函授信5,300万元。
2015年12月14日,杰东控制与上海银行福民支行签订编号【21514109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自 然人陈剑栋、陈惠琴个人资产【沪房地浦字2011第011353号】、陈建忠、高红美个人资产【沪房地 浦字2002第071803号】、陈建英、沈洋洋个人资产【沪房地浦字2010第018076号】、陈惠琴、陈亚 一、陈剑栋个人资产【沪房地浦字2005第067154号】的房屋作为抵押物,签订编号为【215150136】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陈建忠,最高借款额度为8,000万元。
在上述抵押保证合同下,杰东控制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与上海银行福民支行签订编号为 【21515113601】的借款合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下借款余额为1,000万元;杰东控制 于2015年12月15日与上海银行福民支行签订编号为【21515113602】的借款合同,截至2015年12月 31日,在该合同下借款余额为1,700万元。
( 8 )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 ) 2015 年 7 月 7 日,互联天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
- 【79212015280049】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8月4日至2016 年8月4日。
2)2015年11月13日,互联天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7921201528007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借款期限2015年11月13日至2016 年11月13日。
-
3)2015年12月15日,互联天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
【7921201528008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
欧阳晶、朱在国为以上三笔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 订了合同编号为【ZB7921201500000010】、【ZB7921201500000011】号保证合同,同时欧阳晶为 朱在国提供反担保;互联天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ZZ7921201500000007】号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出质人在2015年6月23日到2017年12月23日的期间 发生的从事网络教育产品销售、服务及远程网络教育的所有应收账款质押。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9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单位: 元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000,000.00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8,268,000.00 | 3,338,114.90 |
| 合计 | 45,268,000.00 | 3,338,114.9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5 、应付账款
(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货款(材料款等) | 370,814,304.56 | 228,674,579.12 |
| 工程款 | 30,107,671.87 | 101,216,226.19 |
| 其他 | 154,607.63 | 2,266,370.81 |
| 合计 | 401,076,584.06 | 332,157,176.12 |
(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 第一名 | 66,340,024.09 | 尚未结算 |
| 第二名 | 10,187,456.82 | 尚未结算 |
| 合计 | 76,527,480.91 | -- |
其他说明:
36 、预收款项
(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9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货款 | 114,242,510.48 | 134,859,236.74 |
|---|---|---|
| 工程款 | 18,412,599.85 | 6,361,753.88 |
| 房租款 | 11,948,119.35 | 2,770,594.37 |
| 技术服务费 | 20,000.00 | |
| 合计 | 144,623,229.68 | 143,991,584.99 |
(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37 、应付职工薪酬
(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一、短期薪酬 | 9,324,663.08 | 119,131,014.83 |
106,723,035.38 |
21,732,642.53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 ||||
| 110,874.71 | 12,218,470.53 |
12,012,243.06 |
317,102.18 |
|
| 存计划 | ||||
| 三、辞退福利 | 56,206.88 | 17,100.00 |
39,106.88 |
|
| 合计 | 9,435,537.79 | 131,405,692.24 |
118,752,378.44 |
22,088,851.59 |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 | ||||
| 6,586,160.69 | 103,718,175.39 |
91,123,924.48 |
19,180,411.60 |
|
| 补贴 | ||||
| 2、职工福利费 | 1,390,444.14 | 1,185,680.56 |
204,763.58 |
|
| 3、社会保险费 | 75,541.25 | 6,779,526.04 |
6,654,657.72 |
200,409.5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7,494.91 | 6,088,770.50 |
5,985,370.49 |
170,894.92 |
| 工伤保险费 | 2,446.38 | 248,200.18 |
244,860.23 |
5,786.33 |
20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生育保险费 | 5,599.96 | 442,555.36 |
424,427.00 |
23,728.32 |
|---|---|---|---|---|
| 4、住房公积金 | 465,513.94 | 6,694,921.44 |
7,013,240.26 |
147,195.12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 ||||
| 2,197,447.20 | 547,947.82 |
745,532.36 |
1,999,862.66 |
|
| 经费 | ||||
| 合计 | 9,324,663.08 | 119,131,014.83 |
106,723,035.38 |
21,732,642.53 |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3,676.54 | 11,653,247.91 |
11,456,309.72 |
300,614.73 |
| 2、失业保险费 | 5,490.17 | 565,222.62 |
555,933.34 |
14,779.4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708.00 | 1,708.00 | ||
| 合计 | 110,874.71 | 12,218,470.53 |
12,012,243.06 |
317,102.18 |
其他说明:
38 、应交税费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增值税 | 58,446,405.63 | 33,967,318.11 |
| 营业税 | 29,987,377.45 | 21,117,999.89 |
| 企业所得税 | 54,021,603.10 | 21,549,906.8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61,343.86 | 2,350,000.52 |
| 教育费附加 | 2,052,834.24 | 1,631,089.30 |
| 其他 | 5,026,150.62 | 7,332,704.95 |
| 合计 | 152,395,714.90 | 87,949,019.57 |
其他说明:
39 、应付利息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 单位: 元 | |
|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20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应付股利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普通股股利 | 166,919.88 | 123,519.88 |
| 合计 | 166,919.88 | 123,519.88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1 、其他应付款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押金 | 2,369,075.39 | 12,641,823.96 |
| 保证金 | 7,864,826.06 | 2,933,770.85 |
| 长期未付款 | 2,982,257.12 | 2,982,257.12 |
| 职工报销款 | 844,959.65 | 1,423,991.75 |
| 收购股权款 | 1,082,500,697.26 | 252,000,000.00 |
| 往来款 | 22,813,927.38 | 37,278,203.00 |
| 其他 | 50,613,400.73 | 4,207,910.63 |
| 合计 | 1,169,989,143.59 | 313,467,957.31 |
(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4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200,000.00 | |
|---|---|---|
| 合计 | 19,200,000.00 |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 按面值计 | 溢折价摊 | ||||||||||
|---|---|---|---|---|---|---|---|---|---|---|---|
|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 提利息 | 销 | ||||||||||
其他说明:
45 、长期借款
(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抵押借款 | 76,800,000.00 | |
| 合计 | 76,8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15年11月17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编号为【0312654】号并购贷款合 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600万元,借款期限都为60个月,利率为年利率6.6300%。本合同约定2016年2月10 日前提款,实际分为两次提款,第一次在2015年11月20日到账4,800万元,第二次在2015年12月22日到账 4,800万元。该合同约定分期偿还本金,即每六个月等额偿还本金。利息按季偿还(每季度末月21日付息)。 根据合同的约定,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92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7,680万元。 保证人飞利信电子、杨振华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分别签订编号为【0312654.001】号、 【0312654.002】号的《保证合同》。同时,曹忻军与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编号为 【0312654.003】号的《质押担保合同》(质押物为出质人名下本公司的股权760万股,债务履行期为2015 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 、应付债券
( 1 )应付债券
单位: 元
20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 发行在外的 | 期初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末 |
|---|---|---|---|---|---|---|---|---|
| 金融工具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
其他说明
47 、长期应付款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20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 、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50 、预计负债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 产品质量保证 | 5,153,013.44 | 5,189,028.53 |
|
| 合计 | 5,153,013.44 | 5,189,028.53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 、递延收益
单位: 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 政府补助 | 211,500.00 | 9,960,000.00 |
211,500.00 |
9,960,000.00 |
|
| 合计 | 211,500.00 | 9,960,000.00 |
211,500.00 |
9,960,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 本期新增补助金 | 本期计入营业外 | 与资产相关/与收 |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
| 额 | 收入金额 | 益相关 | ||||
| 基于主动防御技 | ||||||
| 术的信息安全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理系统 | ||||||
| 工信部电子信息 | ||||||
| 产业发展基金项 | 211,500.00 | 211,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 目补贴 | ||||||
| 城市排水防涝指 | ||||||
| 800,000.00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挥管控平台研发 | ||||||
20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天地卫星技术城 | ||||||
|---|---|---|---|---|---|---|
| 市管理综合应用 | 7,800,000.00 | 7,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 服务示范 | ||||||
| 基于433MHz频 | ||||||
| 段的市政设施智 | ||||||
| 360,000.00 | 3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能感知系统研发 | ||||||
| 及应用 | ||||||
| 合计 | 211,500.00 | 9,960,000.00 |
211,500.00 |
9,960,000.00 | -- |
其他说明:
(1)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成 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给予欧飞凌通讯“基 于主动防御技术的信息安全处理系统”项目专项补助,欧飞凌通讯与四川省科技厅、成都市科技局签订的 《任务合同书》,项目期限为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欧飞凌通讯于2015年7月9日收到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2)根据厦门市财政局与厦门市经济发展局2014年11月10日下达的关于《下达厦门市2014年第三批科技 政策定额扶持项目及拨付资助经费的通的通知》(厦科联【2014】47号)的要求,决定对2014年评估优秀 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滚动支持,资助精图信息80万。精图信息于2014年12月30日收到80万元。 (3)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 新兴产业的决定》(发改办高技【2012】2083号)同意拨付精图信息《天地一体卫星技术城市管理综合应 用服务示范》专项资金计划。需拨付款项780万,精图信息于2015年9月13日收到780万元。
(4)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下达2015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及拨款资助经费的通知》 (夏科联【2015】21号文),精图信息2015年8月收到“基于433MHZ频段的市政设施智能感知系统研发及 应用”项目首期资助款36万元。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53 、股本
单位:元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
|---|---|---|---|---|---|---|---|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274,408,517.00 | 1,230,811,208. 00 |
||||||
| 股份总数 | 111,786,769.00 |
844,615,922.00 | 956,402,691.00 | ||||
其他说明:
20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其他权益工具
-
(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
(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 发行在外的 | 期初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末 |
|---|---|---|---|---|---|---|---|---|
| 金融工具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 、资本公积
单位: 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59,669,737.67 | 1,475,708,407.02 |
844,615,922.00 |
1,290,762,222.69 |
| 其他资本公积 | 600,000.00 | 600,000.00 | ||
| 合计 | 660,269,737.67 | 1,475,708,407.02 |
844,615,922.00 |
1,291,362,222.6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增加1,475,708,407.0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5月12日,本公司向股东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和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90,371股,发行价格为13.09元/股,发行溢价243,439,585.39 元计入资本公积。
(2)2015年12月30日,本公司发行股份90,396,398股购买精图信息、杰东控制和欧飞凌通讯100%的 股权,发行价格为14.63元/股,发行溢价1,232,102,904.74元计入资本公积。
(3)2015年11月2日,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 中心不再持有北京众华人信科技有限公司49.00%的股份。2015年12月29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2015年1月1日享有众华人信净资产1,679,316.89元,根据撤资决 议,除了收回以前所出资本金1,470,000元外,另收取投资收益43,400.00元,剩下权益归本公司享有, 故增加资本溢价165,916.89元。
股本溢价减少844,615,92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6月12日,本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份274,408,51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10股,资本公积减少274,408,517元。
(2)2015年9月15日,本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份570,207,40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资本公积减少570,207,405元。
20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 、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
|---|---|---|---|---|---|---|---|
|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
减:前期计入 | 税后归属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减:所得税 | 税后归属 | 期末余额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于少数股 | ||||||
| 费用 | 于母公司 | ||||||
| 当期转入损益 | 东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24,915.64 | ||||||
| 94,024.77 | -24,915.64 |
69,109.13 | |||||
| 合收益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4,024.77 | -24,915.64 |
-24,915.64 | 69,109.13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94,024.77 | -24,915.64 |
-24,915.64 | 69,109.1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 、盈余公积
单位: 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法定盈余公积 | 10,456,503.91 | 1,212,850.60 |
11,669,354.51 | |
| 合计 | 10,456,503.91 | 1,212,850.60 |
11,669,354.51 |
20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2,798,923.11 | 186,781,611.1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2,798,923.11 | 186,781,611.12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0,632,166.09 | 92,584,621.67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12,850.60 | 3,337,309.68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208,596.19 | 13,23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3,009,642.41 | 262,798,923.1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项目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332,269,365.80 | 822,355,162.69 |
664,446,078.98 |
413,280,884.12 |
| 其他业务 | 23,878,660.09 | 19,522,785.16 |
16,452,521.19 |
13,401,196.28 |
| 合计 | 1,356,148,025.89 | 841,877,947.85 |
680,898,600.17 |
426,682,080.40 |
62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税 | 13,272,131.01 | 10,015,069.3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04,892.47 | 1,073,778.71 |
| 教育费附加 | 1,635,168.51 | 787,428.70 |
| 其他 | 324,266.18 | 440,604.25 |
| 合计 | 17,336,458.17 | 12,316,880.99 |
其他说明:
20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销售费用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工资福利费 | 31,659,797.33 | 18,055,895.01 |
| 招待费 | 4,031,880.61 | 3,087,670.42 |
| 房租 | 2,501,166.07 | 4,378,749.22 |
| 差旅费 | 4,815,683.85 | 4,508,595.28 |
| 广告费 | 515,914.88 | 667,493.65 |
| 项目前期费用 | 1,499,258.90 | 1,582,813.49 |
| 维修费 | 611,842.67 | 2,279,714.06 |
| 办公费 | 2,323,230.48 | 657,834.48 |
| 服务费 | 1,906,313.09 | 81,302.64 |
| 其他 | 8,860,461.27 | 3,205,023.79 |
| 合计 | 58,725,549.15 | 38,505,092.04 |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研发费用 | 57,846,259.85 | 20,106,947.45 |
| 工资福利费 | 26,989,998.69 | 16,477,887.56 |
| 房租 | 5,490,356.66 | 6,573,383.37 |
| 社会保险费 | 12,315,863.05 | 5,961,804.13 |
| 中介服务费 | 7,352,594.25 | 4,229,876.88 |
| 办公费 | 6,471,239.43 | 2,109,138.85 |
| 折旧 | 26,334,199.42 | 2,029,501.63 |
| 招待费 | 1,639,748.59 | 685,820.40 |
| 汽车费 | 3,153,633.43 | 1,304,545.12 |
| 其他 | 20,620,069.46 | 4,942,849.86 |
| 合计 | 168,213,962.83 | 64,421,755.25 |
其他说明:
65 、财务费用
单位: 元
21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利息支出 | 29,985,814.56 | 14,167,456.07 |
| 减:利息收入 | 3,626,970.68 | 2,240,796.85 |
| 其他 | 2,280,102.04 | 297,173.74 |
| 汇兑损益 | -26,611.41 |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5,217,171.90 | |
| 合计 | 23,395,162.61 | 12,223,832.96 |
其他说明:
66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坏账损失 | 53,398,395.44 | 20,894,416.50 |
| 合计 | 53,398,395.44 | 20,894,416.50 |
其他说明:
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76,664.53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500,000.00 | |
| 合计 | 7,876,664.53 |
其他说明:
69 、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53,486.39 | 33,424.80 |
53,486.39 |
21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53,486.39 | 33,424.80 |
53,486.39 |
|---|---|---|---|
| 政府补助 | 9,543,770.10 | 2,706,412.88 |
3,486,335.41 |
| 其他 | 350,431.08 | 95,138.00 |
350,431.08 |
| 合计 | 9,947,687.57 | 2,834,975.68 |
3,890,252.8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 补贴是否影 | 是否特殊补 | 本期发生金 | 上期发生金 | 与资产相关/ | ||||
|---|---|---|---|---|---|---|---|---|
|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
| 响当年盈亏 | 贴 | 额 | 额 | 与收益相关 | ||||
| 政府税收返 | ||||||||
| 补助 | 是 | 否 | 6,630,956.10 | 9,570.13 |
与收益相关 |
|||
| 还 | ||||||||
| 贷款贴息 | 补助 | 是 | 否 | 659,842.75 | 与收益相关 |
|||
| 企业发展奖 | ||||||||
| 补助 | 是 | 否 | 1,43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励资金 | ||||||||
| 信用促进会 | ||||||||
| 补助 | 是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奖金 | ||||||||
| 企业技术中 | ||||||||
| 心研发投入 | 补助 | 是 | 否 | 1,0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补贴 | ||||||||
| 重点培育企 | ||||||||
| 补助 | 是 | 否 | 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业资金奖励 | ||||||||
| 高新技术成 | ||||||||
| 补助 | 是 | 否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果转化补贴 | ||||||||
| 市级企业技 | ||||||||
| 术创新团队 | ||||||||
| 补助 | 是 | 否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项资助资 | ||||||||
| 金 | ||||||||
| 工信部电子 | ||||||||
| 信息产业发 | ||||||||
| 补助 | 是 | 否 | 211,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 展基金项目 | ||||||||
| 补贴 | ||||||||
| 目标考核先 | ||||||||
| 进单位表彰 | 补助 | 是 | 否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奖励 | ||||||||
| 中小型微企 | ||||||||
| 业招用高校 | ||||||||
| 补助 | 是 | 否 | 27,314.00 | 与收益相关 | ||||
| 毕业生社保 | ||||||||
| 补贴 | ||||||||
| 新获得省、市 | ||||||||
| 补助 | 是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名牌产品荣 | ||||||||
21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誉称号奖励 | ||||||||
|---|---|---|---|---|---|---|---|---|
| 资金 | ||||||||
| 宁波市院士 | ||||||||
| 工作站绩效 | ||||||||
| 补助 | 是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考核奖励资 | ||||||||
| 金 | ||||||||
| 鄞州区第四 | ||||||||
| 批授权专利 | 补助 | 是 | 否 | 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奖励资金 | ||||||||
| 合计 | -- | -- | -- | -- | -- | 9,543,770.10 | 2,706,412.88 |
-- |
其他说明:
70 、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5,035.61 | 109,409.26 |
115,035.6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5,035.61 | 109,409.26 |
115,035.61 |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1,000.00 |
50,000.00 |
| 其他 | 26,715.59 | 313,467.74 |
26,715.59 |
| 合计 | 191,751.20 | 423,877.00 |
191,751.20 |
其他说明:
71 、所得税费用
(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6,413,247.36 | 19,413,918.05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859,085.04 | -3,751,750.40 |
| 合计 | 27,554,162.32 | 15,662,167.65 |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 利润总额 | 210,833,150.74 |
21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1,624,972.61 |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49,966.74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3,537.57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22,964.66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125,195.02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 |
| 223,370.02 | |
| 损的影响 | |
| 其他 | -5,702,906.36 |
| 所得税费用 | 27,554,162.32 |
其他说明
72 、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3 、现金流量表项目
(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存款利息 | 2,780,375.70 | 611,619.58 |
| 营业外收入 | 2,912,814.00 | 2,834,975.68 |
| 往来款项 | 178,377,777.12 | 78,514,175.26 |
| 合计 | 184,070,966.82 | 81,960,770.5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付现费用 | 87,660,047.35 | 34,802,844.18 |
| 营业外支出 | 50,904.88 | 314,467.74 |
| 往来款项 | 416,676,255.53 | 88,018,903.67 |
| 合计 | 504,387,207.76 | 123,136,215.5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1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定期存款本金 | 43,270,000.00 | 149,344,706.04 |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569,174.44 | 2,194,143.77 |
| 理财产品 | 37,000,000.00 | 92,703,482.11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入数 | 192,418,887.99 | 212,422,447.35 |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277,420.54 | 411,963.06 |
| 合计 | 273,535,482.97 | 457,076,742.3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定期存款本金 | 23,800,000.00 | 53,320,000.00 |
| 理财产品 | 36,000,000.00 | 93,703,482.11 |
| 出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减少数 | 12,064,094.88 | |
| 合计 | 71,864,094.88 | 147,023,482.1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借款 | 125,000,000.00 | 13,000,000.00 |
| 合计 | 125,000,000.00 | 13,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偿还借款 | 104,000,000.00 | 13,000,000.00 |
| 非公开发行中介费用等 | 3,435,000.00 | 795,000.00 |
| 合计 | 107,435,000.00 | 13,795,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1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 净利润 | 183,278,988.42 | 92,603,473.06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3,398,395.44 | 20,894,416.50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 ||
| 11,390,202.94 | 4,230,431.44 |
|
| 物资产折旧 | ||
| 无形资产摊销 | 19,392,056.99 | 166,915.8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923,313.70 | 2,669,261.7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
| 61,549.22 | 75,984.46 |
|
|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985,814.56 | 12,538,278.80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876,664.5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395,214.38 | -3,605,210.9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45,415.63 | -146,539.4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488,904.98 | -198,163,083.37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 ||
| -614,702,997.83 | -201,470,479.98 |
|
| 列) |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 ||
| 255,958,805.17 | 136,574,485.03 |
|
| 列)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42,260.95 | -133,632,066.88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 ||
| -- | -- | |
| 动: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34,221,900.46 | 309,358,122.77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09,358,122.77 | 98,468,449.9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4,863,777.69 | 210,889,672.79 |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 金额 | |
|---|---|
| 其中: | -- |
21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互联天下 | 160,000,000.00 |
|---|---|
| 其中: | -- |
| 互联天下 | 509,317.53 |
| 精图信息 | 141,239,709.94 |
| 欧飞凌通讯 | 32,004,983.36 |
| 杰东控制 | 18,664,877.16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 金额 | |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 | -- |
| 北京小飞快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2,500,000.00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 | -- |
| 北京小飞快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064,094.88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 |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其他说明: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一、现金 | 434,221,900.46 | 309,358,122.77 |
| 其中:库存现金 | 948,088.17 | 796,141.98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33,273,812.29 | 308,561,980.79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4,221,900.46 | 309,358,122.77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 ||
| 434,221,900.46 | 309,358,122.77 |
|
| 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其他说明:
21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 货币资金 | 21,969,456.87 | 信用证、票据、履约保证金 |
| 应收账款 | 24,948,323.84 | 应收账款质押 |
| 合计 | 46,917,780.71 | -- |
其他说明:
77 、外币货币性项目
(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 其中:美元 | 0.01 | 6.4936 |
0.06 |
| 港币 | 155,133.29 | 0.8378 |
129,970.67 |
其他说明: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记账本位币 |
| 香港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币 |
78 、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21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 购买日至期 | 购买日至期 | |||||||
|---|---|---|---|---|---|---|---|---|
| 被购买方名 | 股权取得时 | 股权取得成 | 股权取得比 | 股权取得方 | 购买日的确 | |||
| 购买日 | 末被购买方 | 末被购买方 | ||||||
| 称 | 点 | 本 | 例 | 式 | 定依据 | |||
| 的收入 | 的净利润 | |||||||
| 厦门精图信 息技术有限 公司 |
发行股份并 | 2015年12月 31日 |
控制权的转 移点 |
|||||
| 2015年12月 | 1,000,000,00 | |||||||
100.00% |
支付现金购 |
|||||||
| 23日 | 0.00 | |||||||
| 买 | ||||||||
| 上海杰东系 统工程控制 有限公司 |
发行股份并 | 2015年12月 31日 |
控制权的转 移点 |
|||||
| 2015年12月 | 720,000,000. | |||||||
100.00% |
支付现金购 |
|||||||
| 16日 | 00 | |||||||
| 买 | ||||||||
| 成都欧飞凌 通讯技术有 限公司 |
发行股份并 | 2015年12月 31日 |
控制权的转 移点 |
|||||
| 2015年12月 | 525,000,000. | |||||||
100.00% |
支付现金购 |
|||||||
| 17日 | 00 | |||||||
| 买 | ||||||||
| 互联天下科 技发展(深 圳)有限公司 |
2015年11月 30日 |
控制权的转 移点 |
24,090,328.5 0 |
19,246,711.8 1 |
||||
| 2015年11月 | 320,000,000. | 支付现金购 |
||||||
80.00% |
||||||||
| 23日 | 00 | 买 |
||||||
其他说明:
-
(1)厦门精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和成都欧飞凌通讯技术有
-
限公司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及本公司与精 图信息、杰东控制和欧飞凌通讯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本公 司拟购买精图信息、杰东控制和欧飞凌通讯100.00%股权。
-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5]第0824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厦门精图100%股权评估价值为99,199.20万元。经协商收购 价格为10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对价已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支付,其中交易对价的70%,通 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30%采取现金支付,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的金额分别为70,000万元 和30,000万元。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5]第0823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杰东100%股权评估价值为72,576.66万元。经协商收购 价格为72,000万元。本次交易的对价已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支付,其中交易对价的50%,通 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50%采取现金支付,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的金额分别为36,000万元 和36,000万元。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5]第0825号《资产评估报告》,
21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成都欧飞凌100%股权评估价值为52,729.02万元。经协商收 购价格为52,5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对价已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支付,其中交易对价的50%, 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50%采取现金支付,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的金额分别为26,250万 元和26,250万元。
根据2015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才泓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1号),核准 本公司向才泓冰发行24,157,894股股份、向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发行4,020,746股股份、向 博信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015,560股股份、向谢立朝发行 3,015,560股股份、向王立发行2,171,826股股份、向陈文辉发行2,095,552股股份、向姚树元发 行1,921,052股股份、向张慧春发行1,899,802股股份、向杨槐发行999,154股股份、向刘浩发行 966,988股股份、向孙爱民发行768,504股股份、向才洪生发行351,814股股份、向穆校平发行 351,814股股份、向姚术林发行253,306股股份、向李雯发行192,090股股份、向邱祥峰发行 126,652股股份、向朱永强发行126,652股股份、向乔志勇发行126,652股股份、向范经谋发行 126,652股股份、向徐敬仙发行112,580股股份、向涂汉桥发行98,508股股份、向李华敏发行 98,508股股份、向杨浩发行98,508股股份、向宋跃明发行84,434股股份、向龚发芽发行84,434 股股份、向周辉腾发行84,434股股份、向薛建豪发行84,434股股份、向张世强发行75,006股股 份、向赵斌发行56,290股股份、向姜丽芬发行42,216股股份、向魏鹏飞发行42,216股股份、向 柏鹤发行42,216股股份、向陈云发行42,216股股份、向蒋世峰发行28,144股股份、向汤炳发发 行28,144股股份、向杨善华发行28,144股股份、向沈在增发行28,144股股份、向陈剑栋发行 18,455,228股股份、向陈建英发行6,151,742股股份、向刘涛发行10,765,550股股份、向王同松 发行5,382,774股股份、向唐小波发行1,794,25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4,500万元。
2015年12月30日,本公司完成新增股份预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证券预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增发股份预登记数量为90,396,398股,并于2016 年1月11日完成新增股份上市。
2)购买日的确定
2015年12月2日,取得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
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17日与2015年12月23日,杰东控制、欧飞凌通讯与精图信息的 100%股权过户到本公司名下。
2015年12月30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的90,396,398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上市日为2016年1月11日。
故本公司确定的精图信息、杰东控制和欧飞凌通讯购买日的为2015年12月31日。
(2)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第01520046号审计报告,审 计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2500.94万元。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5]第0892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互联天下100%股权评估价值为40,866.99万元。
本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 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互联天下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 案》。为拓展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公司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 综合竞争能力,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 VNETOO TECHNOLOGY LIMITED 收购其所持有的互 联天下80%股权,经交易各方协商,交易价格为32,000万元,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2)购买日的确定
22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5年11月23日变更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为1,105万元,法定代表人:许莉,注 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华瀚创新园办公楼C座405室。经营范围: 从事计算机软硬件产 品的研发;销售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故本公司确定的互联天下购买日为2015年11月30日。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 合并成本 | |
|---|---|
| --现金 | 1,242,500,000.00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1,322,500,000.00 |
| 合并成本合计 | 2,565,000,000.00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97,882,701.17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 | |
| 1,967,117,298.83 | |
| 额 |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 货币资金 | 195,802,091.59 | 195,802,091.59 |
| 应收款项 | 246,117,051.42 | 246,117,051.42 |
| 存货 | 38,651,784.06 | 38,651,784.06 |
| 固定资产 | 70,808,761.47 | 38,338,944.85 |
| 无形资产 | 33,105,172.27 | 5,408,527.54 |
| 其他流动资产 | 754,825.47 | 754,825.47 |
| 长期股权投资 | 3,937,444.48 | 3,937,444.48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2,032,811.87 | 25,720,538.38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7,777.78 | 207,777.7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4,000.00 | 234,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90,948.66 | 6,557,383.64 |
| 借款 | 34,200,000.00 | 34,200,000.00 |
22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应付款项 | 78,250,521.36 | 78,250,521.36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238,171.17 | |
| 递延收益 | 8,960,000.00 | 8,960,000.00 |
| 净资产 | 602,872,154.23 | 451,906,230.73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2,069,489.33 | 2,069,489.33 |
| 取得的净资产 | 602,782,727.33 | 449,836,741.4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见“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中的说明。 精图信息、杰东控制、欧飞凌通讯、互联天下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参照评估报告确认,并结合公 司会计政策、经营现状综合判断确定。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 6 )其他说明
-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 合并当期期 | 合并当期期 | |||||||
|---|---|---|---|---|---|---|---|---|
| 企业合并中 | 构成同一控 | 比较期间被 | 比较期间被 | |||||
| 被合并方名 | 合并日的确 | 初至合并日 | 初至合并日 | |||||
| 取得的权益 | 制下企业合 | 合并日 | 合并方的收 | 合并方的净 | ||||
| 称 | 定依据 | 被合并方的 | 被合并方的 | |||||
| 比例 | 并的依据 | 入 | 利润 | |||||
| 收入 | 净利润 | |||||||
其他说明:
( 2 )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22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 picture [41 x 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 元
----- End of picture text -----
合并日 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 、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 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 、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
|---|---|---|---|---|---|---|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北京飞利信电子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北京 | 北京 | 100.00% | 购买 | |||
| 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湖北飞利信电子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湖北 | 湖北 | 100.00% | 设立 | |||
| 设备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北京中大华堂科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北京 | 北京 | 51.00% | 设立 | |||
| 技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北京众华人信科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北京 | 北京 | 100.00% | 购买 | |||
| 技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22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北京众华创信科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 北京 | 北京 | 51.00% | 购买 | |||
| 技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杭州飞利信至诚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信息技术有限公 | 浙江 | 浙江 | 100.00% | 购买 | ||
| 服务业 | ||||||
| 司 | ||||||
| 北京飞利信信息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安全技术有限公 | 北京 | 北京 | 40.00% | 设立 | ||
| 服务业 | ||||||
| 司 | ||||||
| 国信利信大数据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北京 | 北京 | 30.00% | 25.00% |
设立 |
||
| 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新华频媒数据技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北京 | 北京 | 50.00% | 27.50% |
设立 |
||
| 术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天津火网科技有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北京 | 北京 | 30.00% | 21.00% |
增资 |
||
| 限公司 | 服务业 | |||||
| 黑龙江飞利信科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黑龙江 | 黑龙江 | 40.00% | 设立 | |||
| 技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北京网信阳光科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北京 | 北京 | 40.00% | 设立 | |||
| 技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宁夏飞利信电子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宁夏 | 宁夏 | 100.00% | 设立 | |||
| 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东蓝数码有限公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浙江 | 浙江 | 100.00% | 购买 | |||
| 司 | 服务业 | |||||
| 浙江东蓝数码有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浙江 | 浙江 | 100.00% | 购买 | |||
| 限公司 | 服务业 | |||||
| 温州东蓝数码科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浙江 | 浙江 | 100.00% | 购买 | |||
| 技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香港东蓝数码有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100.00% | 购买 | |||
| 限公司 | 服务业 | |||||
| 北京东蓝数码科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北京 | 北京 | 100.00% | 购买 | |||
| 技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北京天云动力科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北京 | 北京 | 100.00% | 购买 | |||
| 技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天津艾赛尔机房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设备技术有限公 | 天津 | 天津 | 100.00% | 购买 | ||
| 服务业 | ||||||
| 司 | ||||||
| 北京艾赛尔机房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北京 | 北京 | 100.00% | 购买 | |||
| 设备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 重庆同创华同动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重庆 | 重庆 | 100.00% | 购买 | |||
| 力技术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
22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厦门精图信息技 | ||||||
|---|---|---|---|---|---|---|
| 福建厦门 | 福建厦门 | 软件开发 | 100.00% | 购买 | ||
| 术有限公司 | ||||||
| 厦门精图软件工 | ||||||
| 福建厦门 | 福建厦门 | 软件开发 | 100.00% | 购买 | ||
| 程有限公司 | ||||||
| 上海杰东系统工 | ||||||
| 上海 | 上海 | 劳务服务 | 100.00% | 购买 | ||
| 程控制有限公司 | ||||||
| 上海杰东系统工 | ||||||
| 上海 | 上海 | 劳务服务 | 100.00% | 购买 | ||
| 程有限公司 | ||||||
| 南京久海智能系 | ||||||
| 南京 | 南京 | 技术服务 | 55.00% | 购买 | ||
| 统工程有限公司 | ||||||
| 成都欧飞凌通讯 | ||||||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通信设备业 | 100.00% | 购买 | ||
| 技术有限公司 | ||||||
| 成都欧飞凌软件 | ||||||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软件业 | 100.00% | 购买 | ||
| 有限公司 | ||||||
| 杭州恒铭科技有 | ||||||
| 浙江杭州 | 浙江杭州 | 通信设备业 | 100.00% | 购买 | ||
| 限公司 | ||||||
| 互联天下科技发 | ||||||
| 计算机软硬件研 | ||||||
| 展(深圳)有限 | 深圳 | 深圳 | 100.00% | 购买 | ||
| 发、销售 | ||||||
| 公司 | ||||||
| 深圳互联天下信 | 计算机软硬件研 | |||||
| 深圳 | 深圳 | 100.00% | 购买 | |||
| 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发、销售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 |||
|---|---|---|---|---|
| 公名称 | 少数东持比例 | 期末少数东权益余额 | ||
| 子司 | 股股 | 损益 | 派的股利 | 股 |
| 北京中大华堂科技有限 | ||||
| 49.00% | -190,964.75 |
12,452,857.60 | ||
| 公司 | ||||
| 北京众华创信科技有限 | ||||
| 49.00% | 214,663.15 |
800,671.94 | ||
| 公司 |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22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子公司 | ||||||||||||
| 流动资 | 非流动 | 资产合 | 流动负 | 非流动 | 负债合 | 流动资 | 非流动 | 资产合 | 流动负 | 非流动 | 负债合 | |
| 名称 | ||||||||||||
| 产 | 资产 | 计 | 债 | 负债 | 计 | 产 | 资产 | 计 | 债 | 负债 | 计 | |
| 北京中 | ||||||||||||
| 大华堂 | 47,844,2 | 716,164. | 48,560,4 | 23,146,4 | 23,146,4 | 47,206,4 | 784,351. | 47,990,7 | 22,187,0 | 22,187,0 | ||
| 科技有 | 66.43 | 68 |
31.11 |
36.01 |
36.01 | 04.98 |
01 |
55.99 |
36.91 | 36.91 | ||
| 限公司 | ||||||||||||
| 北京众 | ||||||||||||
| 华人信 | 3,304,10 | 405,021. | 3,709,12 | 281,946. | 281,946. | |||||||
| 科技有 | 1.79 | 98 |
3.77 |
45 | 45 | |||||||
| 限公司 | ||||||||||||
| 北京众 | ||||||||||||
| 华创信 | 20,636,3 | 535,643. | 21,171,9 | 19,537,9 | 19,537,9 | 15,404,2 | 397,067. | 15,801,2 | 14,605,3 | 14,605,3 | ||
| 科技有 | 20.43 | 87 |
64.30 |
39.93 |
39.93 | 02.08 |
87 |
69.95 |
33.65 | 33.65 | ||
| 限公司 |
单位: 元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子公司名称 | 综合收益总 | 经营活动现 | 综合收益总 额 |
经营活动现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额 | 金流量 | 金流量 | ||||||
| 北京中大华 | 32,694,731.6 5 |
|||||||
30,322,984.8 |
||||||||
| 堂科技有限 | -389,723.98 | -389,723.98 |
-9,548,762.96 |
16,984.82 |
-7,182,350.27 | |||
4 |
||||||||
| 公司 | ||||||||
| 北京众华人 | ||||||||
| 信科技有限 | 618,018.87 | 3,344.93 |
351,105.79 | |||||
| 公司 | ||||||||
| 北京众华创 | 11,693,591.1 8 |
|||||||
| 信科技有限 | 438,088.07 | 438,088.07 |
-1,023,788.18 |
9,806,722.38 |
18,142.47 |
-704,017.63 | ||
| 公司 |
其他说明: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2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
(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 | ||||
|---|---|---|---|---|---|---|
| 合营企业或联营 | ||||||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营企业投资的会 | |||
| 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
| 计处理方法 | ||||||
| 宁波东蓝智慧城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
| 市运营科技有限 | 浙江 | 浙江 | 20.00% | 权益法 | ||
| 服务业 | ||||||
| 公司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 流动资产 | 63,368,014.48 | 50,611,523.48 |
| 非流动资产 | 55,550,000.00 | 46,640,000.00 |
| 资产合计 | 118,918,014.48 | 97,251,523.48 |
| 流动负债 | 96,289,846.00 | 73,762,199.32 |
| 负债合计 | 96,289,846.00 | 73,762,199.32 |
22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628,914.64 | 23,489,324.16 |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525,782.93 | 4,697,864.83 |
| 调整事项 | 855,300.48 | 855,300.48 |
| --其他 | 855,300.48 | 855,300.48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381,083.41 | 5,553,165.31 |
| 营业收入 | 13,945,177.61 | 113,207.54 |
| 净利润 | -860,409.52 | 2,234,173.46 |
其他说明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 合营企业: |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 联营企业: |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 | ||
|---|---|---|---|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
| 失 | 享的净利润) | ||
其他说明
(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
|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地 | 业务性质 | ||
| 册 | 直接 | 间接 |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22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 、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 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 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 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 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 能部门递交的月度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 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 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 )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 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 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 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 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 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 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 二 )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 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 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 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 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 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 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管理层认为这些投资活动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是可以接受 的。
22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三 )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 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 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末公允价值 | |||
|---|---|---|---|---|
| 项目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 |||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量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 ||||
| -- | -- | -- | -- | |
| 量 |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 、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 ||||
|---|---|---|---|---|---|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23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杨振华 | 17.41% | 17.41% |
|||
|---|---|---|---|---|---|
| 曹忻军 | 7.57% | 7.57% |
|||
| 陈洪顺 | 5.82% | 5.82% |
|||
| 王守言 | 3.84% | 3.8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说明:根据杨振华、陈洪顺、曹忻军、王守言四人于2010年1月31日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人确认和承诺 函》,四人在股权关系、经营决策等所有重大方面一致行动,形成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 北京联诚智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20.00% |
| 珠海粤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49.00% |
| 北京银湾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25.625% |
| 宁波东蓝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 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
| 北京中科数遥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精图信息持股25.00% |
其他说明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 朱召法 | 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 |
| 薛万娟 | 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之配偶 |
| 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 | 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
| 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
| 宁波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
| 浙江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
| 北京中投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海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00%持股 |
| 浙江挥客投资有限公司 | 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
| 宁波市鄞州区东蓝网络软件研究院 | 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
23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
|---|---|
| 北京东蓝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
| 宁波东海蓝帆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东蓝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00%持股 |
| 宁波东蓝控股有限公司 | 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
| 宁波市镇海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 和东蓝数码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
| 广州东蓝星海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 受东蓝数码法定代表人朱召法实际控制 |
| 张俊峰 | 天云科技法定代表人 |
| 佟丽敏 | 天云科技法定代表人张俊峰之配偶 |
| 北京天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天云科技法定代表人张俊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
| 北京华夏大禹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天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
| 厦门精图数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厦门精图法定代表人才泓冰实际控制 |
| 厦门集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厦门精图法定代表人才泓冰实际控制 |
| 厦门易为科技有限公司 | 受厦门精图法定代表人才泓冰实际控制 |
| 才洪生 | 厦门精图法定代表人才泓冰之兄 |
| 王立 | 厦门精图法定代表人才泓冰之配偶 |
| 上海众力广告有限公司 | 受杰东控制法定代表人陈剑栋实际控制 |
| 陈剑栋 | 杰东控制法定代表人 |
| 陈建英 | 杰东控制法定代表人陈剑栋之姐姐 |
| 陈慧琴 | 杰东控制法定代表人陈剑栋之配偶 |
| 陈建忠 | 杰东控制法定代表人陈剑栋之兄弟 |
| 高红美 | 杰东控制法定代表人陈剑栋兄弟之配偶 |
| 上海沐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高红美参股公司 |
| 刘涛 | 欧飞凌通讯法定代表人 |
| 欧飞凌通讯法定代表人刘涛持股7.5%的股权,欧飞凌通讯原 | |
| 江苏华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1) | |
| 股东王同松持有15%的股权 | |
| 北京欧飞凌科技有限公司 | 欧飞凌通讯法定代表人刘涛之母亲曹敦翠持股30%的股权 |
| 欧阳晶 | 互联天下法定代表人 |
| 深圳市融合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互联天下法定代表人欧阳晶曾担任董事长 |
| 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本公司持有10%的股权 |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注1:江苏华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3月4日注销。 注2:详细情况见附注十四、6。
23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关联交易情况
(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 ||
|---|---|---|---|
| 单位: 元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宁波市镇海智慧城市运营科技 | |||
| 销售商品 | 22,222,200.00 | ||
| 有限公司 | |||
| 宁波东海蓝帆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 | 434,017.6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 2 )关联受托管理 / 承包及委托管理 / 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 | 受托方/承包方名 | 受托/承包资产类 | 托管收益/承包收 | 本期确认的托管 | ||
|---|---|---|---|---|---|---|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
| 称 | 称 | 型 | 益定价依据 | 收益/承包收益 |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 | 受托方/承包方名 | 委托/出包资产类 | 托管费/出包费定 | 本期确认的托管 | ||
|---|---|---|---|---|---|---|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
| 称 | 称 | 型 | 价依据 | 费/出包费 |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 北京小飞快充网络科技有限 | |||
| 房屋 | 563,925.00 | ||
| 公司 | |||
| 北京银湾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 | 1,200,000.00 | |
| 北京联诚智胜信息技术有限 | 房屋 | 152,068.13 |
23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六、(二十一)。
(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 拆入 | ||||
| 杨振华 | 115,000,000.00 | |||
| 陈洪顺 | 10,000,000.00 | |||
| 拆出 | ||||
| 杨振华 | 94,000,000.00 | |||
| 陈洪顺 | 10,000,000.00 |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23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0,600.00 1,514,0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1 )应收项目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宁波市镇海智慧城 | |||||
| 应收账款 | 市运营科技有限公 | 26,000,000.00 | 1,300,000.00 |
||
| 司 | |||||
| 上海沐东机电设备 | |||||
| 预付账款 | 5,479,417.01 | ||||
| 有限公司 | |||||
( 2 )应付项目
单位: 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应付账款 | |||
| 宁波东蓝控股有限公司 | 2,690,533.32 | 654,918.00 |
|
| 其他应付款 | |||
| 宁波东蓝智慧城市运营科技 | |||
| 4,000,000.00 | |||
| 有限公司 | |||
| 宁波东蓝控股有限公司 | 1,610,000.00 | 1,610,000.00 |
|
| 北京银湾科技有限公司 | 1,185,000.00 | 1,485,000.00 |
|
| 北京小飞快充网络科技有限 | |||
| 830,822.00 | |||
| 公司 | |||
| 北京联诚智胜信息技术有限 | |||
| 152,068.12 | |||
| 公司 | |||
| 杨振华 | 21,000,000.00 | ||
| 应付票据 | |||
| 北京小飞快充网络科技有限 | |||
| 17,000,000.00 | |||
| 公司 | |||
23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关联方承诺
本公司期末不存在关联方承诺事项。
8 、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 、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
1、2012年8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四部(以下简称总参四部)签订《房地 产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四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6号院 服务楼,即飞利信大厦1-12层,租赁期限201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第1-4年,年租金 15,100,000元;第5-8年,年租金15,855,000元;第9-12年,年租金16,647,750元。
-
2、2012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北京楚园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园饭店)签订《租赁合同主体 变更协议》,将楚园饭店与总参四部于2002年10月签订的《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合同 的承租主体于2013年1月1日起由楚园饭店变更为本公司。原租赁合同中及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 楚园饭店的全部权利义务,均转归本公司享有、行使和承担。本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000,000元, 租赁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
3、根据本公司与东蓝数码原主要股东(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宁波众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 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签署的《利润 补偿协议》,该四名原主要股东承诺东蓝数码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5,050万元和5,950万元,否则该四名原主要股东需要 对本公司进行利润补偿。
-
4、根据本公司与天云科技原主要股东(张俊峰、郎福志、马卫东、罗运波为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人)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该四名原主要股东承诺天云科技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
23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2,400万元、2,880万元,否则该四 名原主要股东需要对本公司进行利润补偿。
-
5、根据本公司与精图信息原股东(才泓冰、博信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谢立朝、王立、陈文辉等三十六名股东为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各 方同意,除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以外的三十六名原股东为精图信息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本 公司豁免原股东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的补偿义务,该三十六名原股东承诺精图信息2015年、2016 年、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5,050万元、6,000万元和 7,000万元,否则该三十六名原股东需要对本公司进行利润补偿。
-
6、根据本公司与杰东控制原股东(陈剑栋、陈建英为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签署的《利润补偿 协议》,该两名原股东承诺杰东控制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4,365万元、5,105万元和5,975万元,否则该两名原股东需要对本公司进行 利润补偿。
-
7、根据本公司与欧飞凌通讯原股东(刘涛、王同松、唐小波为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签署的《利 润补偿协议》,该三名原股东承诺欧飞凌通讯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4,200万元和5,000万元,否则该三名原股东需要对本 公司进行利润补偿。
-
8、根据本公司与互联天下股东(Vnetoo Technology Limited为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签署的《利 润补偿协议》,该股东承诺互联天下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3,300万元和4,400万元,否则该股东需要对本公司进行利润补 偿。
除以上事项外,截止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3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响数
2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3 、销售退回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东蓝数码下属子公司温州东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月8日完成了公司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 2、根据2015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才泓 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1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4,500万元。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224,500万元配套资金,其中 92,225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50,000 万元用于云计算平台项目和大数据项目,剩余82,250万元在扣除发 行费用及支付各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4月11日,本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李龙萍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462,600股,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98元。本次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4,999,3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为 人民币30,4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4,599,348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204,462,600元, 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010,136,74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上述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4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666 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5,273,808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435,273,808元。
2016年4月19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了本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 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204,462,600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204,462,600 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1,435,273,808 股。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16年4月2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 1 )追溯重述法
==> picture [483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 元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累积影响数
项目名称
----- End of picture text -----
( 2 )未来适用法
==> picture [480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End of picture text -----
23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债务重组
3 、资产置换
-
(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 2 )其他资产置换
4 、年金计划
5 、终止经营
单位: 元
==> picture [480 x 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归属于母公司所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有者的终止经营
利润
----- End of picture text -----
其他说明
6 、分部信息
-
(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
(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分部间抵销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 4 )其他说明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 、其他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5,000,000股与2,250,000股,二者共计7,250,00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陈洪顺先 生、王守言先生融资提供质押担保,陈洪顺先生于2014年8月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王守言先生于2014年8月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陈洪顺先生质押期限自2014年8月8日起至 陈洪顺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王守言先生质押期限自2014年8月8日起至王守言先生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忻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40,000股质
23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曹忻军先生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曹忻军先生于2014年11月10日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11 月10日起至曹忻军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洪顺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035,000股质 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陈洪顺先生融资提供质押担保。陈洪顺先生于2014年12月16日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陈洪顺先生质押期限 分别自2014年12月16日起至陈洪顺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4、2015年2月6日,刘仲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2%。本次减持前,刘仲清先生持有本公司14,400,00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5.25%;本次减持后,刘仲清先生持有本公司7,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2%,刘仲清先生不再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2015年5月19日,根据股东决议书,本公司同意参股公司北京银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湾科技)进行相应的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转让,其中:同意上海淳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5,000万元,取得新增注册资本308.666万元,占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2.142%;同意刘鹏出 资750万元,取得新增注册资本46.5306万元,占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831%;同意刘亚飞出资250 万元,取得新增注册资本15.5102万元,占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0.61%;同意崔山将其持有的银湾 科技1%、1.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刘亚飞、段潇,分别占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的0.854%、1.281%, 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542.1348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30.00%变更为25.625%。
6、2015年4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本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北京飞利 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小飞快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以人民币 2,250万 元转让给自然人万乔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持有的清洁能源公司股权由 40%减至 10%。
7、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000,000 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万柳支行,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杨振华先生于2015年6月03日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3 日起至杨振华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8、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洪顺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690,000 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陈洪顺先生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陈洪顺先生于2015年6月5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 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5日起至陈洪顺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9、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630,000 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万柳支行,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杨振华先生于2015年6月18日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18 日起至杨振华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忻军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800,000股 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曹忻军先生于2015年6月18日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18日起至 曹忻军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2016年4月1日,因个人财务统筹,曹忻军先生将其质 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 23,6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10、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守言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965,000
24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4,000,000股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王守言 先生于2015年10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 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10月9日起至王守言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1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14,032,084股、部分高管锁定股2,967,916股共计17,000,000股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 支行,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2015年11月2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杨振华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之日止。
1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忻军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高管锁定股7,600,000股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2015年12月2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曹忻军先 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1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忻军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高管锁定股27,990,000股、无 限售流通股570,000股合计28,560,00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曹 忻军先生于2016年3月2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 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3月21日起至曹忻军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类别 | ||||||||||
| 计提比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例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
| 90,840,2 | 12,897,6 |
77,942,61 |
87,750, | 9,674,979 |
78,075,163. |
|||||
|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 100.00% |
14.20% |
100.00% |
11.03% |
||||||
| 83.06 | 71.64 |
1.42 |
143.23 |
.61 |
62 |
|||||
| 应收账款 | ||||||||||
| 90,840,2 | 12,897,6 |
77,942,61 1.42 |
87,750, | 9,674,979 |
78,075,163. 62 |
|||||
| 合计 | 100.00% |
14.20% |
100.00% |
11.03% |
||||||
| 83.06 | 71.64 |
143.23 |
.61 |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24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账龄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小计 | 43,450,335.58 | 2,172,516.78 |
5.00% |
| 1至2年 | 12,309,889.57 | 1,230,988.96 |
10.00% |
| 2至3年 | 12,783,947.98 | 2,556,789.60 |
20.00% |
| 3至4年 | 18,876,398.05 | 5,662,919.42 |
30.00% |
| 4至5年 | 306,050.00 | 153,025.00 |
50.00% |
| 5年以上 | 1,121,431.88 | 1,121,431.88 |
100.00% |
| 合计 | 88,848,053.06 | 12,897,671.64 |
14.5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222,692.0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 picture [480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 End of picture text -----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 第一名 | 20,481,550.00 | 22.55 |
1,024,077.50 |
| 第二名 | 9,276,425.00 | 10.21 |
463,821.25 |
24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第三名 | 7,204,667.46 | 7.93 |
1,295,482.20 |
|---|---|---|---|
| 第四名 | 6,125,813.09 | 6.74 |
1,837,743.93 |
| 第五名 | 5,449,357.60 | 6.00 |
272,467.88 |
| 合计 | 48,537,813.15 | 53.43 |
4,893,592.76 |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 、其他应收款
(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类别 | ||||||||||
| 计提比 例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 ||||||||||
| 1,590,0 | 1,590,000.0 | |||||||||
|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 1.86% |
|||||||||
| 00.00 | 0 | |||||||||
| 其他应收款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44,160,2 69.78 |
0.61% |
||||||||
271,004. |
43,889,26 |
83,868, | 232,568.9 | 83,635,478. |
||||||
|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 100.00% | 98.14% |
0.28% |
|||||||
26 |
5.52 |
047.60 |
5 | 65 |
||||||
| 其他应收款 | ||||||||||
| 44,160,2 69.78 |
271,004. |
0.61% |
43,889,26 5.52 |
85,458, | 232,568.9 | 85,225,478. 65 |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0.27% |
|||||||
26 |
047.60 |
5 |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账龄 |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分项 |
24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1年以内小计 | 1,680,667.34 | 84,033.37 |
5.00% |
|---|---|---|---|
| 1至2年 | 127,937.42 | 12,793.74 |
10.00% |
| 2至3年 | 41,000.75 | 8,200.15 |
20.00% |
| 3至4年 | 6,000.00 | 1,800.00 |
30.00% |
| 4至5年 | 42,450.00 | 21,225.00 |
50.00% |
| 5年以上 | 142,952.00 | 142,952.00 |
100.00% |
| 合计 | 2,041,007.51 | 271,004.2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41,435.31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保证金及押金 | 1,677,452.00 | 167,452.00 |
| 单位往来 | 42,119,262.27 | 82,765,727.93 |
| 备用金 | 142,142.00 | 132,031.00 |
| 其他 | 221,413.51 | 2,392,836.67 |
24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44,160,269.78 85,458,047.6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 |||||
|---|---|---|---|---|---|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 第一名 | 往来款 | 41,715,884.91 | 1年以内 |
94.46% | |
| 第二名 | 保证金 | 1,510,000.00 | 1年以内 |
3.42% | 151,000.00 |
| 第三名 | 往来款 | 401,911.55 | 3-4年 |
0.91% | |
| 第四名 | 备用金 | 153,517.34 | 1年以内 |
0.35% | 7,675.87 |
| 第五名 | 备用金 | 59,870.00 | 1年以内 |
0.14% | 2,993.50 |
| 合计 | -- | 43,841,183.80 | -- |
99.28% | 161,669.37 |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 ||||
|---|---|---|---|---|
|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
| 及依据 | ||||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3,629,529,126.19 | 3,629,529,126.19 | 1,077,029,126.19 |
1,077,029,126.19 | ||
| 对联营、合营企 | ||||||
| 26,492,018.85 | 26,492,018.85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业投资 | ||||||
| 合计 | 3,656,021,145.04 | 3,656,021,145.04 | 1,097,029,126.19 |
1,097,029,126.19 |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减值准备期末余
24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备 | 额 | |||||
|---|---|---|---|---|---|---|
| 北京飞利信电子 | ||||||
| 135,909,126.19 | 600,000,000.00 |
735,909,126.19 | ||||
| 技术有限公司 | ||||||
| 北京中大华堂科 | ||||||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 技有限公司 | ||||||
| 北京众华人信科 | ||||||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技有限公司 | ||||||
| 湖北飞利信电子 | ||||||
| 70,640,000.00 | 70,640,000.00 | |||||
| 设备有限公司 | ||||||
| 北京众华创信科 | ||||||
| 2,380,000.00 | 2,380,000.00 | |||||
| 技有限公司 | ||||||
| 东蓝数码有限公 | ||||||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 司 | ||||||
| 北京天云动力科 | ||||||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 技有限公司 | ||||||
| 国信利信大数据 | ||||||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科技有限公司 | ||||||
| 新华频媒数据技 | ||||||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 术有限公司 | ||||||
| 互联天下科技发 | ||||||
| 展(深圳)有限公 | 320,000,000.00 | 320,000,000.00 | ||||
| 司 | ||||||
| 厦门精图信息技 | ||||||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 术有限公司 | ||||||
| 上海杰东系统工 | ||||||
| 720,000,000.00 | 720,000,000.00 | |||||
| 程控制有限公司 | ||||||
| 成都欧飞凌通讯 | ||||||
| 525,000,000.00 | 525,000,000.00 | |||||
| 技术有限公司 | ||||||
| 北京飞利信清洁 | ||||||
| 能源科技有限公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司 | ||||||
| 合计 | 1,077,029,126.19 | 3,172,500,000.00 |
620,000,000.00 |
3,629,529,126.19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
|---|---|---|---|---|---|---|---|---|---|---|---|
| 减值准备 | |||||||||||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权益法下 | 其他综合 | 其他权益 | 宣告发放 | 计提减值 | 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其他 | 期末余额 | ||||||||
| 确认的投 | 收益调整 | 变动 | 现金股利 | 准备 | |||||||
24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资损益 | 或利润 |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北京银湾 | |||||||||||
| 20,000,00 | -172,389. | 19,827,61 | |||||||||
| 科技有限 | |||||||||||
| 0.00 | 07 | 0.93 | |||||||||
| 公司 | |||||||||||
| 北京联诚 | |||||||||||
| 智胜信息 | 6,000,000 | 664,407.9 | 6,664,407 | ||||||||
| 技术有限 | .00 | 2 | .92 | ||||||||
| 公司 | |||||||||||
| 20,000,00 | 6,000,000 | 492,018.8 | 26,492,01 | ||||||||
| 小计 | |||||||||||
| 0.00 | .00 |
5 | 8.85 | ||||||||
| 20,000,00 0.00 |
6,000,000 | 492,018.8 | 26,492,01 8.85 |
||||||||
| 合计 | |||||||||||
.00 |
5 | ||||||||||
( 3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项目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48,993,042.16 | 111,726,781.57 |
160,494,331.88 |
110,706,329.82 |
| 其他业务 | 29,113,189.67 | 19,522,785.16 |
21,025,765.19 |
17,974,440.28 |
| 合计 | 178,106,231.83 | 131,249,566.73 |
181,520,097.07 |
128,680,770.10 |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167,200.53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2,018.85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500,000.00 | |
| 合计 | 7,992,018.85 | 17,167,200.53 |
24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1,549.2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 ||
|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 3,486,335.41 | |
|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3,715.49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6,666.38 | |
| 合计 | 3,241,835.3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每股收益 | 每股收益 | ||
|---|---|---|---|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3% | 0.16 |
0.1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 |||
| 12.30% | 0.16 |
0.16 |
|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4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 4 、其他
24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法定代表人杨振华先生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
2、载有法定代表人杨振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世光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世光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5、其他备查文件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4月27日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