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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Philisense Technology Co.,Ltd. — Annual Report 2014
Apr 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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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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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5-01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网站地址为: chinext.cninfo.com.cn;chinext.cs.com.cn;chinext.cnstock.com;chinext.stcn.com;chinext.ccstock.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70 元现金(含税)。
例如: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登记日股本数等同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即 274,408,517.00 股,则以此为基础,向全 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70 元现金(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274,408,517.00 股,转增以后公 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48,817,034.00 股。
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飞利信 | 股票代码 | 300287 |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许莉 | 刘延娜 | ||
| 电话 | 010-62053775 | 010-62058123 | ||
| 传真 | 010-60958100 | 010-60958100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
|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 10层 |
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 10层 |
|||
| 办公地址 | ||||
2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014年 | 201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2年 | |
|---|---|---|---|---|
| 营业收入(元) | 680,898,600.17 | 540,108,411.16 |
26.07% |
412,047,828.15 |
| 营业成本(元) | 426,682,080.40 | 352,738,732.45 |
20.96% |
275,448,562.09 |
| 营业利润(元) | 105,854,542.03 | 75,694,578.36 |
39.84% |
62,067,838.72 |
| 利润总额(元) | 108,265,640.71 | 77,372,040.11 |
39.93% |
62,497,078.9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 92,584,621.67 | 66,037,679.31 |
40.20% |
50,725,686.91 |
| 利润(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 90,535,187.79 | 65,281,688.63 |
38.68% |
50,321,173.28 |
|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632,066.88 | -114,712,976.52 |
-16.49% |
-99,862,729.75 |
| (元)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0.4870 | -0.9104 |
46.51% |
-1.1888 |
| 额(元/股)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26 |
42.31% |
0.21 |
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26 |
42.31% | 0.2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6% | 12.88% |
3.08% | 11.5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 15.60% | 12.73% |
2.87% | 11.42%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2014年末 | 201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2年末 | |
| 期末总股本(股) | 274,408,517.00 | 126,000,000.00 |
117.78% | 84,000,000.00 |
| 资产总额(元) | 2,595,427,978.44 | 950,159,525.87 |
173.16% | 740,698,952.94 |
| 负债总额(元) | 1,343,549,781.93 | 394,567,956.94 |
240.51% | 241,225,760.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 1,208,027,706.46 | 540,579,060.02 |
123.47% | |
484,676,567.56 |
||||
| 有者权益(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 4.4023 | 4.2903 |
2.61% | 5.77 |
| 股净资产(元/股) | ||||
| 资产负债率 | 51.77% | 41.53% |
10.24% | 32.57% |
3 、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 1 )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公积金转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股 | |||||||||
| 67,702,50 0 |
53.73% |
22,408,51 7 |
67,402,50 0 |
850,125 |
90,661,14 2 |
158,363,6 42 |
57.71%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67,702,50 0 |
53.73% |
22,408,51 7 |
67,402,50 0 |
850,125 |
90,661,14 2 |
158,363,6 42 |
57.71%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15,038,93 0 |
15,038,93 0 |
15,038,93 0 |
5.48%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 67,702,50 0 |
53.73% |
7,369,587 | 67,402,50 0 |
850,125 |
75,622,21 2 |
143,324,7 12 |
52.23%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58,297,50 0 |
46.27% |
58,597,50 0 |
-850,125 |
57,747,37 5 |
116,044,8 75 |
42.29%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58,297,50 0 |
46.27% |
58,597,50 0 |
-850,125 |
57,747,37 5 |
116,044,8 75 |
42.29%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 126,000,0 00 |
100.00% |
22,408,51 7 |
126,000,0 00 |
0 |
148,408,5 17 |
274,408,5 17 |
100.00% | ||
| 三、股份总数 | |||||||||
( 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1,212 |
11,21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9,538 | 9,538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杨振华 | 境内自然人 | 18.25% | 50,070,000 |
50,070,000 |
质押 |
23,450,000 | ||
| 曹忻军 | 境内自然人 | 8.44% | 23,160,000 |
23,160,000 |
质押 |
4,040,000 | ||
| 陈洪顺 | 境内自然人 | 5.98% | 16,410,000 |
16,410,000 |
质押 |
10,380,000 | ||
| 刘仲清 | 境内自然人 | 5.25% | 14,400,000 |
14,400,000 |
质押 |
9,8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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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 赵经纬 | 境内自然人 | 4.59% | 12,600,000 |
12,600,000 |
质押 |
5,850,000 |
|---|---|---|---|---|---|---|
| 王守言 | 境内自然人 | 4.15% | 11,400,000 |
11,400,000 |
质押 |
4,4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银 河行业优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1% | 11,000,000 |
0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银河主 题策略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1% | 6,600,083 |
0 |
||
| 余日华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0% | 6,594,000 |
0 |
||
| 北京华堂中大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3% | 6,400,000 |
0 |
||
| 公司4位有限售条件股东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公司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 ||||||
| 与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以上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 | ||||||
| 明 | ||||||
|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3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picture [363 x 2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 )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4年度,公司在外延式并购和内生性增长方面成绩显著,收入、利润继续保持稳健、 快速增长,管理层顺利完成了公司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总收入68,089.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8.4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20%。公司上年度制订的主营业务增长计划全部完成。
2014年度,公司适应国家政策导向,继续开拓智慧城市领域业务、同时为政府、军队、 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等客户群体提供更为完善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提升了公司的综合实力。 另外,公司在2014年度完成了对两家体外公司的收购兼并工作,公司的管理结构从单体运营 企业逐渐向集团企业过渡,业务结构从订单模式逐渐转向运营模式。
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 2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 3 )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 4 )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5 )分部报告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
|---|---|---|
| 分行业 | ||
| 国家机关 | 223,764,585.60 | 91,189,767.46 |
| 企事业单位 | 440,681,493.38 | 159,975,427.40 |
| 分产品 | ||
| 1、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 427,605,210.52 | 177,362,498.47 |
| 2、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 | 17,346,143.06 | 11,945,657.31 |
| 3、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 | 176,181,163.23 | 57,944,550.65 |
| 4、IT产品销售 | 43,313,562.17 | 3,912,488.43 |
| 分地区 | ||
| 华北地区 | 146,493,803.12 | 72,111,152.09 |
| 中南地区 | 142,753,038.12 | 40,480,803.99 |
| 西南地区 | 171,002,033.88 | 58,827,142.47 |
| 华东地区 | 128,364,049.77 | 51,765,987.55 |
| 东北地区 | 38,789,369.58 | 15,005,869.32 |
| 西北地区 | 37,043,784.51 | 12,974,239.44 |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比上年 | 营业成本比上年 | 毛利率比上年同 |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 同期增减 | 同期增减 | 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行政单位 | 223,764,585.60 | 132,574,818.14 |
40.75% |
0.35% |
0.33% |
0.71% |
| 企事业单位 | 440,681,493.38 | 280,706,065.98 |
36.30% |
0.25% |
0.18% |
3.86% |
| 分产品 | ||||||
| 1、智能会议系统 | ||||||
| 427,605,210.52 | 250,242,712.05 |
41.48% |
33.29% |
35.95% |
-1.15% |
|
| 整体解决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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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 2、电子政务信息 | ||||||
|---|---|---|---|---|---|---|
| 17,346,143.06 | 5,400,485.75 |
68.87% |
-1.84% |
-4.47% |
0.86% |
|
| 管理系统 | ||||||
| 3、建筑智能化工 | ||||||
| 程和信息系统集 | 176,181,163.23 | 118,236,612.58 |
32.89% |
114.82% |
104.11% |
3.52% |
| 成 | ||||||
| 4、IT产品销售 | 43,313,562.17 | 39,401,073.74 |
9.03% |
-55.36% |
-55.91% |
1.14% |
| 分地区 | ||||||
| 华北地区 | 146,493,803.12 | 93,382,651.03 |
36.25% |
-56.78% |
-58.98% |
3.43% |
| 中南地区 | 142,753,038.12 | 83,272,234.13 |
41.67% |
2,868.70% |
2,708.29% |
3.33% |
| 西南地区 | 171,002,033.88 | 112,174,891.41 |
34.40% |
314.46% |
322.21% |
-1.20% |
| 华东地区 | 128,364,049.77 | 76,598,062.22 |
40.33% |
48.77% |
55.07% |
-2.4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 6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 1 )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以来,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 列报。
2014年7月,财政部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 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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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 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 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辞退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辞退福利及设 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核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政府补助分类至递延 收益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可比期间财务分项影响金额如下: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对201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影响 | 对201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影响 | 对201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影响 | 对201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影响 |
|---|---|---|---|---|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 2014年修订)》 |
科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科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递延收益 | 211,500.00 | 递延收益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11,5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2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 3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及本公司与天云科技、东蓝数码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本公 司拟购买天云科技和东蓝数码100.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全资控股天云 科技、东蓝数码。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818号《资产评估报 告》,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天云科技100%股权评估价值为24,267.46万元。经协 商收购价格为24,0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对价已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支付,其中交易对价的 70%,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30%采取现金支付,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的金额分别为 16,800.00万元和7,200.00万元。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860号《资产评估报 告》,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东蓝数码100%股权评估价值为60,228.45万元。经协 商收购价格为60,0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对价已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支付,其中交易对价的 70%,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30%采取现金支付,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的金额分别为 42,000.00万元和18,000.00万元。
根据2014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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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1372号),核准本公司向宁波东蓝商贸有限公司发行2,840,594股股份、向宁波众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052,568股股份、向宁波海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431,298股股份、 向宁波乾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1,431,298股股份、向宁波桑德兹实业有限公司发行 1,356,084股股份、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74,899股股份、向浙江红土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发行774,899股股份、向朱豪轲发行884,120股股份、向宁波海邦人才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66,784股股份、向宁波博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412,589股 股份、向上海敏政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87,449股股份、向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387,449股股份、向浙江海邦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39,170股股份、 向澜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71,216股股份、向浙江信海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54,409股股份、向上海萨洛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92,177 股股份、向浙江浙科汇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66,047股股份、向姚纳新发行83,037股股份、 向张俊峰发行1,736,454股股份、向郎福志发行1,225,732股股份、向马卫东发行1,225,732 股股份、向罗运波发行919,299股股份、向王国忠发行326,861股股份、向石权发行326,861 股股份、向徐洪涛发行128,701股股份、向侯曙光发行62,974股股份、向李世雄发行62,974 股股份、向杨斌发行62,974股股份、向李敬华发行32,986股股份、向张慨发行32,986股股份、 向周天宁发行24,990股股份、向任飞澜发行19,992股股份、向陈卫国发行14,994股股份、向 陈超发行14,994股股份、向陈玉敏发行14,994股股份、向王勋周发行9,996股股份、向王猛发 行9,996股股份、向高德喜发行9,996股股份、向胡继文发行9,996股股份、向杨英杰发行9,996 股股份、向于洪伟发行9,996股股份、向戚永君发行9,996股股份、向刘孔泉发行9,996股股份、 向鄂俊超发行9,996股股份、向马珍发行9,996股股份、向黄海占发行9,996股股份、向李宗香 发行9,996股股份、向黄延明发行9,996股股份、向逄锦波发行9,996股股份、向杨文华发行 7,996股股份、向王智发行4,998股股份、向任杰发行4,998股股份、向吴钧发行4,998股股份、 向张巧宁发行4,99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670,731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4年12月30日,本公司完成新增股份预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预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增发股份预登记数量为22,408,517股,并 于2015年1月9日完成新增股份上市。
- 2)购买日的确定
2014 年12月17日,取得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
2014年12月19日和2014年12月23日天云科技与东蓝数码的100%股权过户到本公司名下。 2014年12月30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的22,408,517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上市日为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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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本公司确定的天云科技与东蓝数码购买日的为2014 年12月31日。 (2)北京飞利信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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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清洁能源前身为北京旭明宏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由周润强、肖 冰、马瑞岩共同出资组建,经过历次变更后,截止购买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9号得实大厦二层南区8号,法人代表人:马瑞岩,主要从事新能源的 开发、销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250040号审计报告, 审计基准日为2014年2月28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183,666.91元,根据2014年12月15日,清 洁能源股东决定,马瑞岩同意将所持的清洁能源100万元出资额、占公司原注册资本的100% 股权作价183,666.91元转让给本公司,收购后,本公司同时增资19,816,333.09元,其中: 19,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816,333.09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本公司出资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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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元,占清洁能源增资后的比例为40.00%,董事会5人,本公司占有3人,法定代表 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陈洪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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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日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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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5日变更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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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A座3层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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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本公司确定的清洁能源购买日的为2014 年12月31日。
( 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 “ 非标准审计报告 ”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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