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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Sep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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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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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0-157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 会议决定于2020 年10 月12 日(星期一)召开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10 月12 日(星期一)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10 月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10 月12 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 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10 月12 日9:15 至2020 年10 月12 日15:00 的任意时间。
- 4、股权登记日:2020 年9 月28 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 号碧水源大厦会议
室。
-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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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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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 年9 月28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3、审议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
4、审议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5、审议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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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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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7、审议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
-
施(修订稿)的议案;
-
8、审议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9、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10、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
-
11、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
宜的议案。
提案1-7、10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提案8-9、11-13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3 月12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三、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 |
√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议 案个数:10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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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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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 2.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 同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 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 年9 月29 日、9 月3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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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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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 号碧水源大厦2018 室,公 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0 年9 月30 日17:00 前送达 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 号碧水源大厦2018 室,公司证券部收,邮编:1022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 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465890
联系传真:010-8843484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 号碧水源大厦2018 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李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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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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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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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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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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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碧水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 勾栏目 可以投 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 件的议案 |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 投票对 象的子 议案个 数:10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2 |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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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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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 2.06 | 限售期 | √ | |||
| 2.07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
| 2.08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 | |||
| 3.00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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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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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 议案 1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 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按规则在表决 结果一栏直接填写投票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 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 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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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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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股东投票代码:350070;投票简称:碧水投票
-
2、投票方式: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数据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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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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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10 月12 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 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15至2020年10月12 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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