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1
Jun 10, 2011
55090_rns_2011-06-10_e69de4b1-0a37-4899-a788-5e95eadbed79.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碧水源 股票代码:300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浦东大道2123 号3058 室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1-6-8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碧水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碧水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碧水源 指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大道 2123 号 3058 室
法定代表人:聂新勇
注册号:310115000967708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有资金需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转让其持有的碧水源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有碧水源 1595 万股,占股份总额的 4.93%。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1 年 6 月 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 220 万股碧水源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68%。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碧水源股份 1815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5.61%,减持后持有碧水源股份 1595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3%。
-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情况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碧水源股份共 15,950,0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4.93%,全部 15,950,000 股尚在质押期间。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 售碧水源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11年6月8日 | 35.51 | 2,200,000 | 0.68 |
| 合计 | 合计 | - | - | 2,200,000 | 0.68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 备查文件
-
1、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名单
-
4、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
2、联系电话:010-88465890
-
3、联系人:何愿平、张兴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聂新勇
日期:2011 年 6 月 8 日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 | ||
| 股票简称 | 碧水源 | 股票代码 | 30007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浦东大道2123 号3058 室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8,150,000 股 持股比例: | 5.61%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持股数量: | 220 股变动比例:1595 股持股比例: | 0.68%4.93%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聂新勇
==> picture [12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6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