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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May 17, 2012

55090_rns_2012-05-17_2f3780b3-15a5-4f45-bb77-f77a689ddab8.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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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 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 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 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马世豪、刘润堂、李博 二 Ο 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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