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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Feb 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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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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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 号》、《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预留期权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业务(技术) 人员,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 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2、董事会确定本次公司首期股票期权预留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2年2月6 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 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 号》以及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权也符合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4、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 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 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的授权日为2012 年 2 月6 日,并同意8 名激励对象获授88.00 万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马世豪、刘润堂、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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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Ο 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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