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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Sep 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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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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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0-14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
战略投资者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及对外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90.01%的控股子公 司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业科技”1)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 引入战略投资者。2020 年9 月12 日,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良益诚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良益诚”2)、山东良创碧水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良创碧水”)、山东光视科技创新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视科技”)、山东建融中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建融中天”)、深圳建鑫天然环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建鑫天然”)共同签订《关于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及《关于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补 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补充协议》”);公司与良益诚签署《协议书》。良 创碧水、光视科技、建融中天、建鑫天然以下合称“增资方”。公司与良益诚以 下合称“现有股东”。增资方拟按照上述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公司进行投资,现 有股东放弃本次优先认缴出资权,并承诺同意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接受增资方的本 次投资。
本次良业科技拟增资1,499,999,964.89 元人民币。其中,良创碧水以 144,999,989.05元认购良业科技新增股份5,820,955 股,占增资后良业科技3.22% 股权;光视科技以809,999,989.51 元认购良业科技新增股份32,517,061 股,占 增资后良业科技18.00%股权;建融中天以399,999,997.28 元认购良业科技新增
1 良业科技于2020 年8 月26 日更名,原名为北京良业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良益诚于2020 年3 月23 日更名,原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良益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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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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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16,057,808 股,占增资后良业科技8.89% 的股权;建鑫天然以 144,999,989.05元认购良业科技新增股份5,820,955 股,占增资后良业科技3.22% 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良业科技的注册资本将由12,044.36 万元增至 18,066.04 万元,良业科技现有股东公司及良益诚放弃本轮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 权。本轮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持股比例由90.01%变更为60.01%,良益诚的持股 比例由9.99%变更为6.66%。
根据《增资协议补充协议》,(1)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光视科技、建融 中天有权要求良业科技或由良业科技指定第三方以8%年利率回购本次增资后其 取得的良业科技全部股份。
(a)如果良业科技在交割日起三年内(如遇到非因良业科技自身经营业绩 的客观原因可延期一年)未能实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
(b)或以良业科技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 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准)不低于1.8 亿、4 亿、6.8 亿人民 币为基数,如良业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各年度累计完成净利润低于其承诺 利润的90%(即2020 年全年低于1.62 亿元,或2020 年与2021 年累计低于5.22 亿元,或2020、2021、2022 年累计低于11.34 亿元);
(c)或良业科技现有股东及良业科技实质性违反交易协议的任何规定并给 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2)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建鑫天然有权要求良业科技或由良业科技指定 第三方以8%年利率回购本次增资后取得的良业科技全部股份。
(a)如果良业科技在交割日起三年内(如遇到非因良业科技自身经营业绩 的客观原因可延期一年)未能实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
(b)或良业科技现有股东及良业科技实质性违反交易协议的任何规定并给 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就以上良业科技承担的回购增资方所持全部股份或需指定第三方受让增资 方所持全部股份义务的情形,如果增资方要求良业科技履行上述回购或者指定受 让义务的,且良业科技拖延或拒绝履行其上述义务,现有股东同意按上述约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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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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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无条件受让增资方所持良业科技全部股份。现有股东确认,就上述约定的受让 增资方所持良业科技全部股份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现有股东之间不得以 任何内部约定对抗或拒绝承担该受让义务。如良业科技指定第三方或现有股东未 按约定支付全部受让价款的,良业科技指定第三方或现有股东除应继续支付全部 受让价款外,每延期一日,还应向增资方支付按照增资方已支付的增资款总额的 每日万分之二的滞纳金。同时现有股东应配合保障增资方实现反稀释、优先清算 权等。
具体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具体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具体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具体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具体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具体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具体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具体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
|---|---|---|---|---|---|---|
| 增资扩股前股权情况 |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8,411,300 | 90.01% | |||
| 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良益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2,032,300 | 9.99% | |||
| 合计 | 120,443,600 | 100.00% | ||||
| 增资扩股后股权情况 |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金额(元) | ||
| 1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8,411,300 | 60.01% | - | ||
| 2 | 山东光视科技创新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32,517,061 | 18.00% | 809,999,989.51 | ||
| 3 | 山东建融中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16,057,808 | 8.89% | 399,999,997.28 | ||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良益诚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32,300 | 6.66% | - | ||
| 5 | 山东良创碧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5,820,955 | 3.22% | 144,999,989.05 | ||
| 6 | 深圳建鑫天然环境基金企业(有限 合伙) |
5,820,955 | 3.22% | 144,999,989.05 | ||
| 合计 | 180,660,379 | 100.00% | 1,499,999,964.89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轮良业科技增资 扩股后,公司仍为良业科技控股股东。因本次交易涉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的金额,以及公司可能触发的最大回购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事项涉及公司对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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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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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一)投资人一:山东光视科技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1、企业名称:山东光视科技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
3、执行事务合伙人:建信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成立日期:2020 年8 月7 日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TP9K31P
-
6、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情况:否
-
7、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
8、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 号汉峪金谷A4-4 号楼302-12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不存在关联关系
11、股权结构
| 11、股权结构 | ||||
|---|---|---|---|---|
| 序 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1 | 建信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1.00% |
| 2 | 北京建信环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19,000 | 19.00% |
| 3 | 济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80,000 | 80.00% |
-
12、主要财务指标:该合伙企业为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
(二)投资人二:山东建融中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
本情况
-
1、企业名称:山东建融中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
3、执行事务合伙人:建信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成立日期:2020 年8 月7 日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TPA9D60
-
6、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情况: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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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
8、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 号汉峪
-
金谷A4-4 号楼302-13 室
-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不存在关联关系
-
11、股权结构
| 11、股权结构 | ||||
|---|---|---|---|---|
| 序 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 例 |
| 1 | 建信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0.002% |
| 2 | 深圳建环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49,990.00 | 99.998% |
-
12、主要财务指标:该合伙企业为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
(三)投资人三:山东良创碧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
情况
-
1、企业名称:山东良创碧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
3、执行事务合伙人:建信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成立日期:2020 年8 月7 日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TPAM02A
-
6、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情况:否
-
7、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
8、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区济南片区经十路7000 号汉峪金谷
-
A4-4 号楼302-14 室
-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服务
-
10、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不存在关联关系
11、股权结构
| 11、股权结构 | ||||
|---|---|---|---|---|
| 序 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1 | 建信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0.05% |
| 2 | 于航 | 有限合伙人 | 10,000.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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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浩然 有限合伙人 9,990.00 49.95%
12、主要财务指标:该合伙企业为新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
(四)投资人四:深圳建鑫天然环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1、企业名称:深圳建鑫天然环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
3、执行事务合伙人:建信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成立日期:2015 年9 月16 日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7903560M
-
6、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情况:否
-
7、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
8、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
-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9、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
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10、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不存在关联关系
11、股权结构
| 11、股权结构 | ||||
|---|---|---|---|---|
| 序 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 比例 |
| 1 | 建信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0.0400% |
| 2 | 深圳建新信银环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伙)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0.4002% |
| 3 | 建环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4,880.00 | 99.5598% |
1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建鑫天然资产总额75.95 万元,负债总额76.85 万元,净资产-0.90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0 万元,利润总额-0.28 万元,净利 润-0.2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 年6 月30 日,建鑫天然资产总额76.11 万元,负债总额77.05 万元,净资产-0.94 万元。2020 年1-6 月营业收入0 元,利润总额-0.04 万元, 净利润-0.04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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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毅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2,044.3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10 号院4 号楼三层301 室
经营范围:城市照明节能技术、园林、机电、环境保护及节能领域建设及管 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照明工程设计;专业承包;旅 游信息咨询;城市园林绿化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工艺美术品、照明灯具、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线电缆、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企业营销策划;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文艺表演;演出经纪。(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良业科技90.01%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良益诚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良业科技9.99%股权。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良业科技资产总额456,945.99 万元,负债总额 313,687.36 万元,净资产143,258.63 万元。2019 年1-12 月营业收入225,338.68 万元,利润总额47,877.06 万元,净利润40,422.09 万元,以上数据经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0 年6 月30 日,良业科技资产总额442,504.75 万元,负债总额 297,213.33 万元,净资产145,291.42 万元。2020 年1-6 月营业收入46,013.16 万元,利润总额2,569.49 万元,净利润2.032.80 万元。
四、协议主要内容
-
1、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良业科技”);
-
2、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碧水源”或“控股股东”);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良益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良益诚”);
-
4、山东良创碧水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良创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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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山东光视科技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视科技”);
-
6、山东建融中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融中天”); 7、深圳建鑫天然环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建鑫天然”);
(一)《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 1、增资
良业科技按照每股24.91 元的价格增发股份60,216,779 股,增资金额 1,499,999,964.89 元人民币,由增资方以现金形式认购。
其中良创碧水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144,999,989.05 元(“股份增 资款1”)认购良业科技新增股份5,820,955 股,取得本次投资后良业科技基于 完全摊薄基础(即任何现有股东或任何其他方已行使其认购权、可转换债权或其 他可转换为良业科技股份的权利)的3.22%,股份增资款1 中,人民币5,820,955 元作为良业科技新增股本,剩余部分计入良业科技的资本公积。
光视科技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809,999,989.51 元(“股份增资款 2”)认购良业科技新增股份32,517,061 股股份,取得本次投资后良业科技基于 完全摊薄基础(即任何现有股东或任何其他方已行使其认购权、可转换债权或其 他可转换为良业科技股份的权利)的18.00%,股份增资款2中,人民币32,517,061 元作为良业科技新增股本,剩余部分计入良业科技的资本公积。
建融中天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399,999,997.28 元(“股份增资款 3”)认购良业科技新增股份16,057,808 股股份,取得本次投资后良业科技基于 完全摊薄基础(即任何现有股东或任何其他方已行使其认购权、可转换债权或其 他可转换为良业科技股份的权利)的8.89%,股份增资款3 中,人民币16,057,808 元作为良业科技新增股本,剩余部分计入良业科技的资本公积。
建鑫天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144,999,989.05 元(“股份增资款 4”)认购良业科技新增股份5,820,955 股股份,取得本次投资后良业科技基于完 全摊薄基础(即任何现有股东或任何其他方已行使其认购权、可转换债权或其他 可转换为良业科技股份的权利)的3.22%,股份增资款4 中,人民币5,820,955 元作为良业科技新增股本,剩余部分计入良业科技的资本公积。
2、本次投资后股权结构
本次投资完成后,良业科技注册资本应为人民币180,660,379 元。良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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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东在注册资本中的持股数量及在良业科技中的股东权益比例变更如下:
| 股东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8,411,300 | 60.01% |
| 山东光视科技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517,061 | 18.00% |
| 山东建融中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57,808 | 8.89%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良益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32,300 | 6.66% |
| 山东良创碧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20,955 | 3.22% |
| 深圳建鑫天然环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5,820,955 | 3.22% |
| 合计 | 180,660,379 | 100.00% |
(二)《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东约定
1.1 董事会、高管安排
增资协议所定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后,良业科技董事会、高管应符合以 下规定:
1.1.1 良业科技董事会应由7 名董事组成,董事人选根据下述方式产生:(i) 碧水源有权提名四名董事;(ii)良益诚及良创碧水有权联合提名一名董事;(iii) 光视科技有权提名一名董事;(iv)建融中天及建鑫天然有权联合提名一名董事; (v)光视科技及建融中天有权联合委派一名副总经理。各股东同意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选举任命根据本协议相关方提名的董事及副总经理人选。 1.1.2 良业科技设董事长一人,联席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且应当碧水源提名的董事人选担任,联席董事长由光视科技提名的董事人选担任。
1.1.3 董事有权委托他人参加董事会会议,受托人有权参加董事会会议并代 表委托人对所议事项进行投票。董事可以亲自或通过电话会议或电视会议的方式 与会,前提是每一名与会人能清楚地听到彼此发言,该等与会者应视为出席会议。
1.1.4 董事因参加董事会会议而产生的一切与之相关的合理费用应全部由 良业科技承担。良业科技应为董事会成员提供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的免责保护,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赔偿任何董事会成员因行使其职责而对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 任,但不应赔偿因董事违反法律、重大渎职或存在欺诈而导致的第三方赔偿责任。
1.1.5 光视科技及建融中天联合委派的副总经理负责良业科技的分拆上市 与资本运作、对外融资与资金监管工作。
1.2 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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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同意,本次增资的交割完成或终止之前,良业科技不得分配利润。本次 增资交割日之后,良业科技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如有)由 所有股东按照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二、增资方的投资者权利
增资协议所定义的交割日后,增资方享有如下投资者权利: 2.1 业绩承诺及上市安排
(i) 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光视科技与建融中天有权要求良业科技回购或由 良业科技指定第三方受让其所持有的在本次增资后取得的良业科技全部股权:
(a) 如果良业科技在交割日起三年内(如遇到非因良业科技自身经营业绩的 客观原因可延期一年)未能实现[在国内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简称“首次公开上市”);
(b) 或现有股东承诺良业科技2020、2021、2022 年(业绩承诺期)净利润 (以具备证券资格的审计单位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列示的净利润与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为准)不低于1.8 亿元、4 亿元、6.8 亿元人民币, 实际良业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各年度累计完成净利润低于其承诺利润的 90%(即2020 年全年低于1.62 亿元,或2020 年与2021 年累计低于5.22 亿元, 或2020、2021、2022 年累计低于11.34 亿元);
(c) 或现有股东及良业科技实质性违反交易协议的任何规定并给投资者带 来重大损失。
(ii)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建鑫天然有权要求良业科技回购或由良业科技指 定第三方受让其所持有的在本次增资后取得的良业科技全部股权:
(a) 如果良业科技在交割日起三年内(如遇到非因良业科技自身经营业绩的 客观原因后可延期一年)未能实现在国内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简称“首次公开上市”);
(b) 有股东及良业科技实质性违反交易协议的任何规定并给投资者带来重 大损失。
(iii) 如发生上述情形,良业科技或良业科技指定的第三方须按如下按约定 受让价款(“受让价款”)受让增资方股份:
受让价款=∑[ Mi1×(1+8%×Ti1/365)] -B。其中, Mi1 为各增资方在《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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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协议》项下已支付的各笔增资款;Ti1 为各增资方将Mi1 向指定的资金账户汇 出之日(以各增资方划款凭证记载的日期为准,下同)起至增资方实际收到全部 受让价款之日(“赎回日”)止的连续期间(含首尾日)的总日历天数;B 为各增 资方自交割日至赎回日期间从良业科技获取的累计现金分红及其他分配款项(如 有);∑是指增资款分笔、分期进行支付的,则应该以各笔/各期增资款对应的 Mi1 分别计算上述公式中“[]”内的内容并求和计算。
(iv) 良业科技应在收到增资方要求其回购或指定第三方受让股权的书面通 知当日起的三十(30)日内(“期限1”)与增资方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等交 易文件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三十日内支付全额受让价款。
(v) 以上所述良业科技承担的回购增资方所持全部股份或者需指定第三方 受让增资方所持全部股份义务的情形,如果增资方要求良业科技履行上述回购或 者指定受让义务的,且如果良业科技拖延或拒绝履行其上述义务,现有股东同意 按上述约定价款无条件受让增资方所持良业科技全部股份,并在期限1 届满后的 三十日内按增资方的要求签署确保该等执行所要求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在股权转 让协议签署后的三十日内支付全额受让价款。现有股东确认,其就本条款约定的 受让增资方所持良业科技全部股份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现有股东之间不 得以任何内部约定对抗或拒绝承担该受让义务。
(vi) 根据本第2.1 条(iv)款或本第2.1 条(v)款,良业科技指定第三方 或现有股东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受让价款的,良业科技指定第三方或现有股东除应 继续支付全部受让价款外,每延期一日,还应向增资方支付按照增资方已支付的 增资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vii) 各方确认,本第2.1 条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自良业科技正式提交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之日起自动失效,自良业科技正式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之日或首次公开上市失败之日起恢复效力。
2.2 反稀释
交割日后,如良业科技进行后续融资增加额外的注册资本,且该等后续融资 中认购每一元良业科技注册资本或每单位良业科技股份的价格(“后续融资每单 位认购价格”)低于增资方在本次增资的每单位认购价格(即人民币24.91 元/ 人民币元注册资本)的,现有股东应连带的按照其各自届时在良业科技持有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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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比例或现有股东届时约定的比例,以人民币1 元的名义对价向增资方转让部分 股权,以使转让完成后增资方持有的所有良业科技股权的每单位获得成本等于后 续融资每单位认购价格。经现有股东与增资方协商一致,可豁免现有股东上述义 务。
2.3 优先清算权
当良业科技进行清算时,应根据适用法律规定的优先顺序以良业科技的资产 首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偿还良业科技的债务(包括有关员工及税务责任),之后的 剩余资产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增资方有权优先(即优先于现有股东及受让现有股东持有的良业科技股权的 受让方)收回其实际向良业科技支付的增资款以及按8%单利计算的利息;
若根据届时适用法律的要求,良业科技资产在支付完清算费用和偿还良业科 技的债务后,必须按照各股东的届时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且增资方无法按本条 约定享有其根据上述约定有权取得的款项的,则各现有股东应以其所获得分配的 资产为限,按照上述规定,补偿增资方以保证其可以获得根据上述约定有权取得 的款项。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良益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明确本协议双方之间在本次增资事项中的权利义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以资遵守。
1、《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由现有股东承担的连带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股东承担的对增资方或良业科技的赔偿责任、补偿责任、回购 增资方股份的责任等,在双方内部按照本次增资前各自持有的良业科技的股份比 例承担,即甲方承担90.01%,乙方承担9.99%。
2、尽管有前款约定,但《增资协议》及《增资协议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由 某一方承担责任的仍由该方承担责任;《增资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不竞争义务由 甲方或者乙方各自承担,即由违反不竞争义务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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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有特殊规定,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起生效。
五、对外承诺情况
根据《增资协议补充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涉及做出以下承诺: 1、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光视科技、建融中天有权要求良业科技或由良业 科技指定第三方以8%年利率回购本次增资后其取得的良业科技全部股份。
(a)如果良业科技在交割日起三年内(如遇到非因良业科技自身经营业绩 的客观原因可延期一年)未能实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
(b)或以良业科技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 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准)不低于1.8 亿、4 亿、6.8 亿为基 数,如良业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各年度累计完成净利润低于其承诺利润的 90%(即2020 年全年低于1.62 亿元,或2020 年与2021 年累计低于5.22 亿元, 或2020、2021、2022 年累计低于11.34 亿元);
(c)或良业科技现有股东及良业科技实质性违反交易协议的任何规定并给 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2、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建鑫天然有权要求良业科技或由良业科技指定第 三方以8%年利率回购本次增资后取得的良业科技全部股份。
(a)如果良业科技在交割日起三年内(如遇到非因良业科技自身经营业绩 的客观原因可延期一年)未能实现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
(b)或现有或良业科技现有股东及良业科技实质性违反交易协议的任何规 定并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3、就以上良业科技承担的回购增资方所持全部股份或需指定第三方受让增 资方所持全部股份义务的情形,如果增资方要求良业科技履行上述回购或者指定 受让义务的,且如果良业科技拖延或拒绝履行其上述义务,现有股东同意按上述 约定价款无条件受让增资方所持良业科技全部股份。现有股东(即公司与良益诚) 确认,其就上述约定的受让增资方所持良业科技全部股份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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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且现有股东之间不得以任何内部约定对抗或拒绝承担该受让义务。如良业科 技指定第三方或现有股东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受让价款的,良业科技指定第三方或 现有股东除应继续支付全部受让价款外,每延期一日,还应向增资方支付按照增 资方已支付的增资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现有股东应按协议约定保障本轮投资人实现反稀释、优先清算权等。 六、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北京良业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大 信审字2020 第1-03048 号)中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良业科技净资产为依据, 根据良业科技实际情况及参照近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对标公司的交易价格协商 确定。
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良业科技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本次增资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良业科技资金情况,并通过引入资源加强市场协 同效应,有利于满足良业科技未来业务转型及快速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其整体 竞争力水平,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助力未来资本市场发展。本次增资完成 后,公司仍持有良业科技60.01%的股权,仍然为良业科技控股股东。良业科技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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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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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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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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