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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Oct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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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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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6-08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愿平回避表决。

被担保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新水源”)为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昆仑新水源共计19.5 亿元资金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其中包括:同意为昆仑新水源公司的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工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再生水管线工程、乌鲁木齐城市北部片区再生水绿化 工程、乌鲁木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厂至甘泉堡工 业园再生水管线工程等5 个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含牵头组建银团)申请的贷款 期限均为20 年的总额11.5 亿元融资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 期间为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意公司为昆仑新水源发行期 限不超过10 年、以该期间甘泉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为基础资产发 行的规模不超过8 亿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包括(1)为新水源公司就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偿付义 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2)为新水源公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 证券第五年后回售、赎回情形下的支付回售款和赎回款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专项计划终止日后满两年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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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 关联担保,且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 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前尚未签署保证合同,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议案后,向银行或专项计划管理人申请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 及时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洪锐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32,478 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净水路101 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承接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水 务及环保工程,污水处理膜及环保设备的组装、销售;水务投资及运营;环保工 程项目咨询,技术服务;市政工程项目咨询、技术服务。

主要股东: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乌鲁木齐昆仑环 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关联关系:昆仑新水源为本公司合资子公司,本公司派驻昆仑新水源的董事 同时担任本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3 项 规定,昆仑新水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昆仑新水源于2015 年12 月24 日成立,并于2016 年开始正式运营,因此无 经审计2015 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昆仑新水源资产总额168,417.11 万元,负债总额 131,301.07 万元,净资产37,116.04 万元,营业收入9,361.43 万元,净利润 2,519.51 万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16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昆仑新水源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昆仑新水源共计19.5亿元资金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其中包括:同意为昆仑新水源公司的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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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再生水管线工程、乌鲁木齐城市北部片区再生水绿化工 程、乌鲁木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厂至甘泉堡工业 园再生水管线工程等5个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含牵头组建银团)申请的贷款期 限均为20年的总额11.5亿元融资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 为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意公司为昆仑新水源发行期限不 超过10年、以该期间甘泉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规 模不超过8亿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包括(1)为新水源公司就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偿付义务提供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2)为新水源公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第五 年后回售、赎回情形下的支付回售款和赎回款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专项计划终止日后满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昆仑新水源项目建设的需要,被担保的 参股子公司昆仑新水源财务状况稳定,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运营情况良好,偿债 能力较强。昆仑新水源的其他股东方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亦对昆仑新 水源提供全额担保,且昆仑新水源以其全部资产及其权益为抵押为本次担保提供 反担保,担保期限与本担保所述期限一致。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 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 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 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昆仑新水源共计19.5亿元资金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其中包括:同意为昆仑新水源公司的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工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再生水管线工程、乌鲁木齐城市北部片区再生水绿化 工程、乌鲁木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厂至甘泉堡工 业园再生水管线工程等5个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含牵头组建银团)申请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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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均为20年的总额11.5亿元融资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 间为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意公司为昆仑新水源发行期限 不超过10年、以该期间甘泉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为基础资产发行的 规模不超过8亿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包括(1)为新水源公司就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偿付义务提 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2)为新水源公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第五年后回售、赎回情形下的支付回售款和赎回款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专项计划终止日后满两年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审阅了本次担保事项的合同和董事会文件,经核查认为:碧水源为 参股公司昆仑新水源提供担保,有利于昆仑新水源的业务发展。同时,昆仑新水 源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碧水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中信证券同意碧 水源为昆仑新水源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71,575 万元(含本次 担保),占2015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6.31%,其中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876,95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九、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保荐机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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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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