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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ug 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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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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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4-07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 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表 决通过了《关于延长为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期限的议案》,关联 董事文剑平回避表决。

被担保人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丽阳”)为本公 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9%。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 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无锡丽阳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决定为其 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并由无锡丽阳与花旗银 行签署综合授信业务的法律文件。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为无锡碧水源丽阳 膜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期限的议案》,因无锡丽阳日常经营的需要,董事会批准同 意为无锡丽阳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期限自原担保期限到 期之日起再延长一年至2014 年8 月31 日。

现因无锡丽阳日常经营的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为无锡丽阳向花旗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期限自2014 年8 月31 日起再延长一年。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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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向银行申请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及时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剑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注册资本:568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无锡市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处理用中空丝膜及膜片产品的生产、研发;上述产品 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上 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三菱丽阳株式会 社持有其51%股权。

关联关系: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合资公司,本公司派驻 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同时担任本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3 项规定,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无锡丽阳资产总额1,104.01 万元,负债总额 7,563.16 万元,净资产3,480.85 万元,2013 年营业收入2,880.23 万元,利润 总额-1,396.75 万元,净利润-1,396.75 万元,负债总额7,563.16 万元(其中银 行贷款总额7,629.9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083.06 万元)以上数据经无锡太 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4 年06 月30 日,无锡丽阳资产总额10,491.86 万元,负债总额 7,963.75 万元,净资产2,528.11 万元,2014 年1-6 月营业收入1,494.64 万元, 利润总额-952.74 万元,净利润 -952.74 万元,负债总额7,963.75 万元(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7,894.0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956.65 万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14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无锡丽阳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47.9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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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无锡丽阳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 过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期限自2014 年8 月 31 日起再延长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无锡丽阳日常经营的需要,被担保的参 股子公司无锡丽阳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

无锡丽阳的控股股东三菱丽阳株式会社因注册地、办公地在国外,银行难以 调查其信用,未对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根据三菱丽阳株式会社与本公司 签订《合资协议》的有关规定,三菱丽阳株式会社已按照其持股比例为无锡丽阳 在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相应额度的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此次 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无锡丽阳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 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无锡丽阳向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5,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期限自2014 年8 月31 日起再延长一年。本 次关联担保需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4,813.89 万元(含本 次担保),占2013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65%,其中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58,163.89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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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八、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Ο 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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