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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Nov 1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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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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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2-08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 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与内蒙古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 同投资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事项的相关公告已发布在2011 年11月16日的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披露媒体。
201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 0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 资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使用4,9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本次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案内容调整后有以下变化: 公司将使用自由资金4,900万元投资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2月9日注册设立,公司投资 第一期出资2,450万元已经由超募资金帐号支付完成。本次调整后,公司将归还 2,450万元至超募资金帐号,并由自有资金支付第二期出资2,450万元,即公司投 资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4,900万元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完成。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0]369号”文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9.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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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0,1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45,140万元,由主 承销商于2010年4月13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712.20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427.80万元,其中超募 资金金额为187,814.80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 验字[2010]第1-001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集中管理并公告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已披露的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5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该笔资金已支付完成。
2010年11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已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5,000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6,000万元为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资 金,本次会议决定将该1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笔资金已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云南水务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 意使用超募资金60,000万元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云南水务 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笔资金已支付完成。
2011年6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湖南碧水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 超募资金5,760万元与益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湖南碧水源科技 有限公司。该笔投资第一期出资1,152万元已经完成,后续资金将会按期支付。
2011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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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超募资金2,215.20万元与控股公司江苏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日本 三菱丽阳株式会社共同投资设立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该笔资金已支 付完成。
2011年9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目前该笔资金已归还募集资金帐户。
2011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与内蒙古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笔投资第一期出资2,450万 元已经完成,后续资金将会按期支付。
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武汉武钢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 案》,同意使用14,700万元超募资金,与武汉钢铁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 同投资设立武汉武钢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笔投资第一期出资5,880 万元已经完成,后续资金将会按期支付。
2012年2月28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并已及时将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2年3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并在到期之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7,000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8月22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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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并已及时将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2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并在到期之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79,575.20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 资金为8,239.60万元。
三、对外投资交易概述
2011 年11 月15 日,公司在鄂尔多斯市与内蒙古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组建“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资协 议》。根据《合资协议》约定,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以 货币出资4,900 万元(自有资金),持有新公司49%股权;内蒙古东源宇龙王实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5,100 万元人民币,持有新公司51%股权。
2、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调整,该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不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内蒙古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迎宾街南,金鹏路西,十中北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三耀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水表、建材销售;对商业、房地产开发业、建筑 业、交通运输业投资;环境治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城市给排水管 道安装与维修。
五、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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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公司住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公司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和污水、污泥资源化以及饮用水安全和民用及工业 供水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环保核心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托管运营;水务工 程技术服务、施工、咨询、托管运营、水利工程、水利枢纽管理、水资源管理; 生态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水务领域投资、咨询。(以 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六、《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资方式: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货币出资4,900 万元(自有资金),持有新公司49%股权;内蒙古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5,100 万元人民币,持有新公司51%股权。分两期注资,首 期50%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注入,第二期在协议签订一年内注入。
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 名董事组成,本公司委派2 名董事,内蒙古 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派3 名董事。新公司设董事长一名,由 内蒙古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 任。新公司设监事会,在条件成熟时设立监事会。目前设监事1 名,由本公司推 选的监事担任。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新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本公司 推荐,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七、对外投资资金调整的目的及影响
1、公司的剩余可使用的超募资金已经较少,为了更好的将超募资金用在公 司未来的项目上,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项目。
2、根据合作方内蒙古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提议,本次 投资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有利于合资公司的 做大做强及未来发展,为碧水源带来更好的收益。
影响方面:公司本次变更将不会对合资公司的经营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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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Ο 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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