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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ORIGINWATER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Jun 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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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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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湖南碧水源科技 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湖南碧水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5,760万元,与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湖南碧水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公司目标是经过合资双方的通力合作,通过发 展、整合等方式使新公司在未来五年内努力实现供排水总处理规模不低于50万吨 /日的业务发展目标。合资公司的成立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将有利于优化 碧水源的资金运营效率,提高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5,76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 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 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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